公务员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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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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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
1、公务员录用是指根据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录用为公务员,担任某种行政职务的制度。
2、挂职锻炼是指各级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3、职数限额原则,要求公务员晋升职务,必须在国家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不准突破职数限额。
4、职位聘任,是公务员机关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任职方式。
5、职位分类,是以职位为对象,以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条件为评价因素,把职位划分成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作为人事管理基础的一种人事分类方法。
6、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因达到一定的年龄和工龄或者由于丧失工作能力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离开工作岗位的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7、地区回避,是对公务员任职地区进行一定的限制,即要求公务员不得在自己的本籍或原籍担任公职。
8、公文,即公务文书,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规章制度、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洽谈工作、报告情况等活动中所形成并使用的文字材料。
一、简述我国公务员制度同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相比的特点
1、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3、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4、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5、我国的公务员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
二、简述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2、民主公开原则3、注重实绩原则4、简便易行原则
三、简述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从纵向来看,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中央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另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从横向来看,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也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综合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另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设立的执行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四、简述公务员奖励的特点
1、奖励的主体和客体是确定的,即实施奖励的是各级机关,奖励的对象时各级公务员2、奖励的条件、种类、审批程序都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3、奖励的正式决定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变更。
五、简述公务员任职的方式
1、及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2、考任制,即通过考试选拔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3、选任制,即通过选举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4、聘任制,即由用人单位通过合同形式任用工作人员的任用方式。
六、简述国家公务员的回避类型
1、任职回避,是指公务员之间存在法定限制的亲属关系者,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2、低职回避,任职回避的实施应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为前提,尽可能调整那些在本部门担任职务较低和承担责任相对较小的人。
3、公务回避,是通过限制与某项公务有利害关系的人,防止器直接或间接参与或影响该公务的正常活动,为公务的顺利行使创造条件。
4、地域回避,是对公务员任职地区进行一定的限制,即要求公务员不得在自己的本籍或原籍担任公职。
八、列举公务员降职的条件
公务员降职条件必须是本人不称职或者不胜任现职。
公务员不称职或者不胜任现职大致有两种情况:
一是本人不思进取,思想作风差,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二是本人缺乏履行现职的条件和能力。
七、列举公务员培训的方式
1、部内培训,即由各行政部门内部设立机构组织培训,其培训的时间、课程设置和培训要求均要各部门自己确定。
2、部际培训,指由政府若干部门横向联合举办的培训。
3、交流培训,即通过人员的交流或学术的交流对公务员实施培训。
4、工作培训,即在实际工作中对公务员压担子,使其实际工作能力有所提高。
5、学校培训,即同公务员管理机构或各行政部门选送部分有培养前途的公务员,或者由公务员本人依据有关规定,到政府的高中级行政学院或国内外高等院校接受培训或进修。
6、选择培训,即允许公务员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个人兴趣,制定培训计划,自由选择培训专业和课程
九、列举公务员辞职的特点
1、辞职时公务员的一项基本权利2、辞职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3、辞职的主体受一定的法律限制,必须以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机密为前提条件。
4、辞职作为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有保障的。
十、列举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异同
相同点:
1.主体相同,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主体都是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务员。
2、原因相同,公务员提出申诉和控告的原因都是认为公务员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3、目的相同,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是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共同目的。
4、性质相同,公务员申诉和控告都是公务员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手段。
不同点:
1、控告除了有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的目的外,还有要求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依法承办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目的2、申诉的客体是人事处理机关的决定,控告的客体是侵害公务员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3、申诉的范围法律有明文规定,而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控告内容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只要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违法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可以提出控告4、申诉有规定的复核、申诉、再申诉程序,有层级限制。
公务员只能逐级申诉,而控告不受层级限制。
十一、简述规范公务员行为的意义
1、规范公务员行为,是建立和推行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需要2、规范公务员行为对加强队伍建设具有重要作用3、规范公务员行为对充分发挥政府机关效能,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具有重大意义4、规范公务员行为是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维护政府良好形象的有力保证5、规范公务员行为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示范和带头作用。
十二、简述国外公务员范围的划分
第一种是小范围的,公务员仅指中央政府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不包括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的内阁成员及各部政务次官、政治秘书等政务官。
?
第二种是中等范围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与事务官都称为公务员,但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事务官。
?
第三种是大范围的,把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国会除议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审判官、检察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并由“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别,有“特别职”与“一般职”之分。
十三、论述职位分类和品味分类的特点
职位分类:
1、职位是指事而不是人2、职位存在于担任它的工作人员之先3、职位的数量是有限的,是由组织机构的规模、职能、任务、经费预算和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及科学技术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决定的。
4、每一职位有一定的名称、内容、责任、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和晋升转任路线等。
5、职位并不意味着担任它的工作人员具有某种终身不变的身份和终身享有的待遇,工作人员只有担任某一职位的职务和责任时才具有相应的权力,享有相应的报酬。
6、职位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划分为若干类别和等级。
品位分类:
⑴在录用方面,重视录用者所具有的学历、资历、经验、能力⑵在晋升方面,重视公务员自身所具有的德才表现、所做贡献、能力水平。
⑵在晋升方面,重视公务员自身所具有的德才表现、所做贡献、能力水平、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而不强调他们必须具有某一领域的特殊知识或技能;。
⑶公务员职务等级变化直接与其地位的高低及工资的多寡相联系。
⑷公务员的交流不受所学专业、所熟悉工作限制,而且一般也不影响其职务级别,实行级随人走。
1、公务员录用是指根据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录用为公务员,担任某种行政职务的制度。
2、挂职锻炼是指各级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3、职数限额原则,要求公务员晋升职务,必须在国家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不准突破职数限额。
4、职位聘任,是公务员机关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任职方式。
5、职位分类,是以职位为对象,以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条件为评价因素,把职位划分成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作为人事管理基础的一种人事分类方法。
6、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因达到一定的年龄和工龄或者由于丧失工作能力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离开工作岗位的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7、地区回避,是对公务员任职地区进行一定的限制,即要求公务员不得在自己的本籍或原籍担任公职。
8、公文,即公务文书,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规章制度、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洽谈工作、报告情况等活动中所形成并使用的文字材料。
一、简述我国公务员制度同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相比的特点
1、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3、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4、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5、我国的公务员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
二、简述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2、民主公开原则3、注重实绩原则4、简便易行原则
三、简述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从纵向来看,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中央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另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从横向来看,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也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综合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另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设立的执行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四、简述公务员奖励的特点
1、奖励的主体和客体是确定的,即实施奖励的是各级机关,奖励的对象时各级公务员2、奖励的条件、种类、审批程序都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3、奖励的正式决定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变更。
五、简述公务员任职的方式
1、及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2、考任制,即通过考试选拔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3、选任制,即通过选举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4、聘任制,即由用人单位通过合同形式任用工作人员的任用方式。
六、简述国家公务员的回避类型
1、任职回避,是指公务员之间存在法定限制的亲属关系者,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2、低职回避,任职回避的实施应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为前提,尽可能调整那些在本部门担任职务较低和承担责任相对较小的人。
3、公务回避,是通过限制与某项公务有利害关系的人,防止器直接或间接参与或影响该公务的正常活动,为公务的顺利行使创造条件。
4、地域回避,是对公务员任职地区进行一定的限制,即要求公务员不得在自己的本籍或原籍担任公职。
八、列举公务员降职的条件
公务员降职条件必须是本人不称职或者不胜任现职。
公务员不称职或者不胜任现职大致有两种情况:
一是本人不思进取,思想作风差,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二是本人缺乏履行现职的条件和能力。
七、列举公务员培训的方式
1、部内培训,即由各行政部门内部设立机构组织培训,其培训的时间、课程设置和培训要求均要各部门自己确定。
2、部际培训,指由政府若干部门横向联合举办的培训。
3、交流培训,即通过人员的交流或学术的交流对公务员实施培训。
4、工作培训,即在实际工作中对公务员压担子,使其实际工作能力有所提高。
5、学校培训,即同公务员管理机构或各行政部门选送部分有培养前途的公务员,或者由公务员本人依据有关规定,到政府的高中级行政学院或国内外高等院校接受培训或进修。
6、选择培训,即允许公务员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个人兴趣,制定培训计划,自由选择培训专业和课程
九、列举公务员辞职的特点
1、辞职时公务员的一项基本权利2、辞职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3、辞职的主体受一定的法律限制,必须以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机密为前提条件。
4、辞职作为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有保障的。
十、列举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异同
相同点:
1.主体相同,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主体都是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务员。
2、原因相同,公务员提出申诉和控告的原因都是认为公务员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3、目的相同,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是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共同目的。
4、性质相同,公务员申诉和控告都是公务员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手段。
不同点:
1、控告除了有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的目的外,还有要求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依法承办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目的2、申诉的客体是人事处理机关的决定,控告的客体是侵害公务员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3、申诉的范围法律有明文规定,而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控告内容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只要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违法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可以提出控告4、申诉有规定的复核、申诉、再申诉程序,有层级限制。
公务员只能逐级申诉,而控告不受层级限制。
十一、简述规范公务员行为的意义
1、规范公务员行为,是建立和推行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需要2、规范公务员行为对加强队伍建设具有重要作用3、规范公务员行为对充分发挥政府机关效能,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具有重大意义4、规范公务员行为是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维护政府良好形象的有力保证5、规范公务员行为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示范和带头作用。
十二、简述国外公务员范围的划分
第一种是小范围的,公务员仅指中央政府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不包括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的内阁成员及各部政务次官、政治秘书等政务官。
?
第二种是中等范围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与事务官都称为公务员,但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事务官。
?
第三种是大范围的,把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国会除议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审判官、检察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并由“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别,有“特别职”与“一般职”之分。
十三、论述职位分类和品味分类的特点
职位分类:
1、职位是指事而不是人2、职位存在于担任它的工作人员之先3、职位的数量是有限的,是由组织机构的规模、职能、任务、经费预算和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及科学技术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决定的。
4、每一职位有一定的名称、内容、责任、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和晋升转任路线等。
5、职位并不意味着担任它的工作人员具有某种终身不变的身份和终身享有的待遇,工作人员只有担任某一职位的职务和责任时才具有相应的权力,享有相应的报酬。
6、职位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划分为若干类别和等级。
品位分类:
⑴在录用方面,重视录用者所具有的学历、资历、经验、能力⑵在晋升方面,重视公务员自身所具有的德才表现、所做贡献、能力水平。
⑵在晋升方面,重视公务员自身所具有的德才表现、所做贡献、能力水平、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而不强调他们必须具有某一领域的特殊知识或技能;。
⑶公务员职务等级变化直接与其地位的高低及工资的多寡相联系。
⑷公务员的交流不受所学专业、所熟悉工作限制,而且一般也不影响其职务级别,实行级随人走。
1、公务员录用是指根据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录用为公务员,担任某种行政职务的制度。
2、挂职锻炼是指各级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3、职数限额原则,要求公务员晋升职务,必须在国家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不准突破职数限额。
4、职位聘任,是公务员机关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任职方式。
5、职位分类,是以职位为对象,以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条件为评价因素,把职位划分成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作为人事管理基础的一种人事分类方法。
6、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因达到一定的年龄和工龄或者由于丧失工作能力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离开工作岗位的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7、地区回避,是对公务员任职地区进行一定的限制,即要求公务员不得在自己的本籍或原籍担任公职。
8、公文,即公务文书,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规章制度、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洽谈工作、报告情况等活动中所形成并使用的文字材料。
一、简述我国公务员制度同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相比的特点
1、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3、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4、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5、我国的公务员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
二、简述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2、民主公开原则3、注重实绩原则4、简便易行原则
三、简述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从纵向来看,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中央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另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从横向来看,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也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综合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另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设立的执行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四、简述公务员奖励的特点
1、奖励的主体和客体是确定的,即实施奖励的是各级机关,奖励的对象时各级公务员2、奖励的条件、种类、审批程序都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3、奖励的正式决定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变更。
五、简述公务员任职的方式
1、及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2、考任制,即通过考试选拔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3、选任制,即通过选举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4、聘任制,即由用人单位通过合同形式任用工作人员的任用方式。
六、简述国家公务员的回避类型
1、任职回避,是指公务员之间存在法定限制的亲属关系者,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2、低职回避,任职回避的实施应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为前提,尽可能调整那些在本部门担任职务较低和承担责任相对较小的人。
3、公务回避,是通过限制与某项公务有利害关系的人,防止器直接或间接参与或影响该公务的正常活动,为公务的顺利行使创造条件。
4、地域回避,是对公务员任职地区进行一定的限制,即要求公务员不得在自己的本籍或原籍担任公职。
八、列举公务员降职的条件
公务员降职条件必须是本人不称职或者不胜任现职。
公务员不称职或者不胜任现职大致有两种情况:
一是本人不思进取,思想作风差,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二是本人缺乏履行现职的条件和能力。
七、列举公务员培训的方式
1、部内培训,即由各行政部门内部设立机构组织培训,其培训的时间、课程设置和培训要求均要各部门自己确定。
2、部际培训,指由政府若干部门横向联合举办的培训。
3、交流培训,即通过人员的交流或学术的交流对公务员实施培训。
4、工作培训,即在实际工作中对公务员压担子,使其实际工作能力有所提高。
5、学校培训,即同公务员管理机构或各行政部门选送部分有培养前途的公务员,或者由公务员本人依据有关规定,到政府的高中级行政学院或国内外高等院校接受培训或进修。
6、选择培训,即允许公务员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个人兴趣,制定培训计划,自由选择培训专业和课程
九、列举公务员辞职的特点
1、辞职时公务员的一项基本权利2、辞职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3、辞职的主体受一定的法律限制,必须以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机密为前提条件。
4、辞职作为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有保障的。
十、列举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异同
相同点:
1.主体相同,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主体都是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务员。
2、原因相同,公务员提出申诉和控告的原因都是认为公务员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3、目的相同,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是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共同目的。
4、性质相同,公务员申诉和控告都是公务员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手段。
不同点:
1、控告除了有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的目的外,还有要求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依法承办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目的2、申诉的客体是人事处理机关的决定,控告的客体是侵害公务员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3、申诉的范围法律有明文规定,而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控告内容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只要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违法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可以提出控告4、申诉有规定的复核、申诉、再申诉程序,有层级限制。
公务员只能逐级申诉,而控告不受层级限制。
十一、简述规范公务员行为的意义
1、规范公务员行为,是建立和推行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需要2、规范公务员行为对加强队伍建设具有重要作用3、规范公务员行为对充分发挥政府机关效能,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具有重大意义4、规范公务员行为是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维护政府良好形象的有力保证5、规范公务员行为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示范和带头作用。
十二、简述国外公务员范围的划分
第一种是小范围的,公务员仅指中央政府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不包括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的内阁成员及各部政务次官、政治秘书等政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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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是中等范围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与事务官都称为公务员,但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事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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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是大范围的,把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国会除议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审判官、检察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并由“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别,有“特别职”与“一般职”之分。
十三、论述职位分类和品味分类的特点
职位分类:
1、职位是指事而不是人2、职位存在于担任它的工作人员之先3、职位的数量是有限的,是由组织机构的规模、职能、任务、经费预算和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及科学技术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决定的。
4、每一职位有一定的名称、内容、责任、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和晋升转任路线等。
5、职位并不意味着担任它的工作人员具有某种终身不变的身份和终身享有的待遇,工作人员只有担任某一职位的职务和责任时才具有相应的权力,享有相应的报酬。
6、职位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划分为若干类别和等级。
品位分类:
⑴在录用方面,重视录用者所具有的学历、资历、经验、能力⑵在晋升方面,重视公务员自身所具有的德才表现、所做贡献、能力水平。
⑵在晋升方面,重视公务员自身所具有的德才表现、所做贡献、能力水平、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而不强调他们必须具有某一领域的特殊知识或技能;。
⑶公务员职务等级变化直接与其地位的高低及工资的多寡相联系。
⑷公务员的交流不受所学专业、所熟悉工作限制,而且一般也不影响其职务级别,实行级随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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