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主要发展成就十二五发展思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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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主要发展成就十二五发展思路
郾城区民政局关于“十一五”发展成就及
“十二五”发展思路
2010年是十一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规划年。
郾城区民政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认真总结上一个五年的历程、经验,同时又站在一个新的高度上展望前景、规划未来。
一、回顾历史
自2006年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贯彻“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这一工作理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城乡低保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
低保人数由2006年前的4560户9498人经过5次提标扩面,截至目前,已经达到城镇居民低保人数14885人,农村低保人数19965人,覆盖率分别达到城镇人口的6.8%,农业人口的4.6%。
城市低保差补标准提高到月人均140,农村低保差补标准提高到月人均60元。
医疗救助进展顺利。
资助我区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困难优抚对象免费参加新农合,资助我区城市低保对象免费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
设立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我区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因病确需住院治疗的凭民政局出具的介绍信,在定点医院可享受“四免”、“两减”、“一廉价”的优惠待遇。
有效缓解了我区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
五保供养落实到位。
目前我区共有农村五保对象1850人,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139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7%。
供养标准已由2006年前原来分散供养1000元,集中供养1200元提高到目前分散供养1200元,集中供养2000元,切实保障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
民主选举制度得到了不断规范和完善,我们已顺利组织完成了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第四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以村民自治章程为核心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得到了加强和规范,在全区全面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并在全区建制村、城市居委会推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保证了村务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
(三)社区建设扎实稳妥
农村社区建设进一步推进。
十一五期间确定了商桥大闫、裴城苏侯、裴城三丁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将商桥镇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示范乡镇。
目前,我区示范村达到了15个。
现各示范村各种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设施陆续建立完善,商桥镇大闫社区建成后可吸纳大闫、靳庄、商南村600户群众入住。
农民入住社区后,可节约村庄宅基地1000亩进行复耕,对周边乡镇、村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城市社区建设进一步深化。
积极解决社区办公场所、活动用房和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问题,出台了《城市社区建设实施意见》。
广泛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进社区活动和社区文化体育活动。
全区35个社居委一半以上成立了社区服务站,所有的社居委都成立有卫生室、警务室等社区服务设施。
(四)双拥优抚政策全面落实
十一五期间,共接收退伍士兵1107人,其中需政府指令安置427人,我们逐年加大自谋职业力度,自谋职业率由2006年前的32.35%提升到目前的93.7%,共有325人实行了货币安置,有效安置率达100%。
共落实优抚资金2232万元,解决优抚对象医疗费用162.8万元,组织免费培训退役士兵400多名。
(五)社会事务管理不断规范
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
我们重点抓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工作,采取先成立,后登记的办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放宽登记门槛,优化登记程序,同时,在社会组织中开展了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
2009年,在社会组织中又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被省民政厅授予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集体。
殡改力度不断加大。
强化宣传,使殡葬改革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加大力度打击非法土葬,规范殡葬市场,使火化率由2006年的70%,提高到目前的96%。
婚姻登记以人为本。
创新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来由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2006年获得“全国民政基层单位行风评议先进集体”,2007年获得“河南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2008年获得“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
区划地名工作成效明显。
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互访交流,建立了边界稳定长效机制。
同时,做好了地名数据库收集、录入工作,顺利完成了和周边县区边界线的勘定、埋桩工作,2008年被省厅授予全省勘界工作先进集体。
存在问题及原因:
1、民政事业费投入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够协调。
由于经费偏紧,以致抚恤、救济标准偏低,保障面窄。
优抚、社会救济保障对象相对贫困的现象仍然突出。
目前,局机关还没有象样的办公场所,全区还没有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区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等最基本的民政基本设施都未具备。
救灾物资尤其是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设施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
2、民政法制建设有待加强。
有的业务工作法规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工作发展的要求;殡葬管理、行政区划、民间组织管理等缺乏必要的约束性规定;缺乏一支民政执法队伍,民政形象难以树立。
3、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
近几年来,民政工作领域扩大,任务愈来愈重,但镇(街道)民政机构、人员不但没有得到相应加强,反而被不同程度地削弱。
4、民政队伍素质偏低。
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务艰巨,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民政干部的整体素质。
但目前我区基层民政队伍年龄、学历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依然存在。
干部思想观念、行政管理方式、工作手段等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尚有差距。
二、历史机遇。
“十二五”是我国改革开放后30年十分关键的5年。
也是我区民政事业转变发展方式、深化现代民政实践的关键时期,是实现我区现代民政科学发展新跨越的重要时期。
目前,民政工作既面临着巨大挑战,也蕴藏着重大机遇。
一方面,国际金融危机仍未完全过去,在一定程度上还制约着经济发展,各类不确定因素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社会困难弱势群体生活保障兜底任务依然繁重,民政信访维稳压力依然巨大,这对民政事业的发展而言是一大挑战。
另一方面,党和政府对民生保障问题重视程度空前,各项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保稳定的措施更为具体,社会各界关注民政工作的事项更多、范围更广,形成了各方关注关心民政事业、不断加大对民生的投入、竞相发展民生工程的良好态势,为做好民政工作提供了有利时机;同时,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民政工作实践的不断历练,广大民政干部思想认识不断提高,为民解困和为民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进一步做好民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以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为基本思路,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拓展民政公共服务,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民政能力建设为我区民政发展目标,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实现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四、总体布局
以安民生、促增长、保稳定为根本,坚持以民为根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突出解决民生问题,积极促进基层民主,着力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努力铸造社会和平稳定机制,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五、十二五期间主要工作任务及重点。
(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不断强化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着力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完善充实三项制度建设。
提高城乡低保业务水平和救助水平。
逐步探索建立由工商、税务、劳动保障、房产、保险、金融、车辆管理等部门共同构建的我区居民收入信息查询平台,力争解决好申请人收入核实难问题,科学合理地确定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努力做到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切实落实应保尽保。
要特别重视解决城乡新生生活困难家庭、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的实际困难,及时救助生活一时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切实落实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缺乏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重点予以关照。
同时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提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
加强城市低保与失业保险、最低工资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鼓励低保对象自我发展、积极就业、走出低保。
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准确采集各类对象信息,做到一户一档、一村一卷,统一规范;提高农村五保群体的管理水平和供养水平。
积极争取确立敬老院事业法人地位,努力明确敬老院事业地位性质,落实管理经费和服务人员工资待遇。
要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不断巩固集中供养率。
创新五保集中供养模式,按照政府集中供养为主,社会和家庭供养为辅的原则,继续探索多渠道、多样化的农村供养新路子。
进一步规范温暖小区管理,实现管理制度化,服务人性化、亲情化、发展有序化;提高优抚安置群体保障水平。
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
重点解决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看病难问题。
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抚恤、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等政策,不断提高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建立健全退役士兵以政策扶持就业和培训推荐就业为主、鼓励自主择业为主要方向的多样化退役士兵安置保障制度,积极引导和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逐步提高货币化补偿安置比例,最大限度地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区”活动,探索富有时代特色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新模式、新途径,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改进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从建立健全符合我区实际的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机制着手,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医疗救助金管理办法等,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医疗救助的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帮助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加大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救助力度,解决边缘群体因病、因灾或因子女上学等而遇到的临时性、突发性特殊困难。
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完善灾害应急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健全减灾工作机构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强化防灾减灾救灾的综合协调能力。
不断提高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扩大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切实组织实施好农民安居工程建设,到2015年消除农村险房户,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以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健全社会管理体制为努力方向,大力推进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村极民主政治建设。
在农村建立健全“一会两组”,全面推行“4+2”工作法,建立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推进“四个民主”的落实。
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依法推进农村村民自治,健全村级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争创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区,使全区达到省、市示范标准的乡镇50%以上,示范村60%以上。
二是着力形成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要巩固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身建设。
要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发挥社会组织改革创新观察点作用,探索试行行业协会、基层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新办法。
要推动形成社会组织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切实增强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三)以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为目标,积极拓展民政公共服务。
一是创新养老服务模式。
完善养老服务机制。
为认真解决五保对象、优抚对象、计生独女户、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养老问题,使居家养老逐步向社会化养老过度。
大力培育发展社会化养老机构,开展实质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并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向农村延伸。
制定社区养老服务政策,积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加强投入力度,建成多功能、多层次、多项目的社区养老体系
二是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全力做好我区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筹建工作。
5年内要完成选址、规划,建设,并明确建设标准和努力方向。
建成集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康复医院和劳动服务公司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三是加强社区建设力度。
以沙北街道泰山等社区为依托,加大城市社区建设投入力度,完善服务设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扩大社区辐射面。
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
加强社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街道与社区、社区与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关系。
积极协调城建、规划部门在小区建设前期确定办公用房,协商出台相关政策,从根本上解决社区办公用房紧张的难题。
同时,加大农村社区建设力度,在新农村建设中,统筹规划,以商桥镇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为中心,辐射带动全区社区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医疗室、警务室、图书室、社区文体活动室等社区服务设施。
要扩开思路,打开发展局面,改变传统思路和模式,要以民政为主导,以社区为阵地,以全社会广泛参与,相互扶助为基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服务优势.政策优势,针对现代生活方式,大力开发新兴项目,为社区提供养老、托幼、婚丧、家政、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
2015年以前,形成初具规模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争取居委会实现社区形式的系列服务体系,并向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服务过渡。
四是继续加强和改进地名、婚姻、收养、殡葬等公共服务。
要全面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进一步拓展地名信息化服务,结合“十二五”规划,科学编制五年以上地名规划,积极推进地名设标工作;结合规范化窗口建设,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加强收养登记人员业务培训,促进收养登记依法规范、便民,合格率达100%。
要探索建立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逐步实行由政府为辖区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埋单,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政府供给、选择性殡葬服务市场调节的服务格局,引导和支持实行以奖代罚办法,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结合我区新农村建设工作,不断建设和规范公益性墓地,提高公益性墓地的入葬率和经营能力。
五是加强慈善事业建设。
加强慈善事业发展步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慈善捐助的积极性,加大对失学儿童、贫困大学生、大病资助的力度。
六、保障机制和主要措施。
1、组织保障。
成立“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在局各股室抽调得力人员,承担“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具体工作,以确保“十二五”规划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制度保障。
在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基础上,抓紧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衔接和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并落实社区服务、社会福利、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其他民政地方性法规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管理,强化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3.监督保障。
将“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作为全局工作重点,纳入对各股室年度目标考核。
要求各股室负责人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任务。
2010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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