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则骗贷案例及启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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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则骗贷案例及启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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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则骗贷案例及启示
十二那么骗贷案例及启示!
十年银行融资贷款会计从业经历,办理过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信用贷款、互保联保贷款、保理融资、信托融资等各类贷款业务,熟悉银行/信托/保险/资管信贷政策,制作一切贷款资料〔报表、审计报告、流水、银行回单等〕,了解银行考察重点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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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那么骗贷案例及启示!
所谓骗贷,指的是借款人或信贷机构部人员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做法骗取信贷机构的贷款。
随着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各种骗贷案件层出不穷,在本期风控君整理了近期以及以往的一些典型骗贷案件,希望能对您识别骗贷有启示和参考意义。
来源:
信贷风险管理〔ID:
minjianjinronglawyer〕
案例1——XX信贷员冒用143名村民名义骗贷800万被捕
【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冒名贷款
近期多家媒体报道,XX市陆川县某金融机构的信贷员竟冒用143位村民的名义,骗取该金融机构800余万元贷款供自己使用。
近日,陆川县检察院以涉嫌骗取贷款罪依法批准逮捕该名犯罪嫌疑人。
据媒体报道,该犯罪嫌疑人钟某由于参与“六合彩〞输了钱,为了筹集资金继续参与赌博,其动起了骗取贷款的坏心思。
在2013年至2015年两年期间,钟某以帮助曾经办理过贷款的村民补办贷款手续为由,骗取村民在非本人意愿的贷款手续中签名,并私下开设村民账户以便自己领取。
钟某利用之前村民在办理贷款时留档的、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村民的名义申请了贷款并供自己赌博使用。
随后,一些村民陆续发现存款被金融机构莫名地划拨,甚至欠了几十万的款,至此,钟某骗贷的事实才浮出水面。
从媒体报道来看,截至2016年2月案发时,钟某共冒用143名村民的名义骗取贷款800多万元,其中一小局部用于归还骗领的贷款。
案例2——表兄弟合谋骗贷银行60万元
【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外勾结
2015年2月,郓城某银行负责人到郓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下属分行负责人徐某某放贷60余万元至今未收回,涉嫌违规放贷,请求查处。
经侦大队接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发现徐某某利用工作职务便利,利用手中审批发放贷款权利,与其表弟某某合谋操纵,违规发放贷款60余万元,全部用于其与表亲某某合伙开的企业经营上。
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倒闭,60余万元贷款全部赔了进去。
2015年3月,徐某某被逮捕,同年11月份,徐某某被法院判刑。
案发后,某某一直潜逃外地,公安机关屡次追捕未果。
4月15日,专案组侦察民警得到可靠消息,在发现其踪迹。
4月16日,专案组立即赶赴,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于一宾馆将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某某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
经查,2014年,某某与其表哥徐某某商量,利用徐某某在银行的便利条件贷一笔款来做生意。
两人经过合谋由某某担任企业法人,随后由某某出面申请,并找来了某某、某、某等亲戚朋友做担保,分三次贷出60余万元用于企业经营,结果由于经营不善不但没挣钱,反而连多方筹资也全部赔了进去。
目前,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案例3——海参养殖户为扩大经营规模骗贷2600万被刑拘
【涉及问题】虚假资料、归集贷款
根据新闻报道,蓬莱一个海参养殖户王某在今年3月18日因骗取贷款罪被开发区警方刑事拘留。
王某经营海参生意,原本生意经营出色,因扩大经营规模需大量资金,为了获得银行贷款,王某通过向银行提供虚假材料、进展虚假述,骗取银行贷款达2600万元。
王某为海参养殖户,这些年搞海参养殖挣了些钱,想在海域包海进展大规模养殖,由于投资资金缺乏,于是他想到了向银行贷款。
恰好在这个时候,市一家股份制银行推出了一项针对水产养殖户的贷款业务,该银行的贷款业务为“三三联保〞型,即符合贷款条件的三个主体,可以互为担保人,审核通过后三方分别可以贷款300万元,贷款成功后三方总共可以获得900万元的资金。
王某感觉银行的这个业务正好能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但是一比照条件,自己如果想贷款的话缺少保证人,于是王某想到了自己家里的亲戚。
王某利用自己平时建立起来的微信,找到了自己的亲戚,让他们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摁上手印,通过这种方式他伪造出来贷款所需要的文件。
没想到的是,王某的这些虚假材料竟然通过了银行审核,贷款顺利批下来了。
王某通过“三三联保〞的形式共获取了3组贷款,两组900万元,一组800万元,合计2600万元。
大量资金被王某用来扩大规模,他在南方海域的养殖摊子随之铺开。
但是,从2013年开场,海参加工行业持续低迷,王某的海参养殖加工生意变得风雨飘摇。
王某从银行获得贷款后,前几年还能按期还款,但是从2014年下半年开场,王某已经无力归还银行贷款了。
无奈之下,银行向开发区警方报案。
警方受理后,通过侦查,发现王某用于申请贷款的资料中多名贷款客户存在虚假情况,且资金有归集使用的情况,相关人员涉嫌骗取贷款罪。
2016年3月17日,开发区分局决定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证,于次日在犯罪嫌疑人王某住处将其抓获。
王某目前因涉及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4——男子为圆“豪车梦〞银行骗贷最终因合同诈骗罪获刑
【主要问题】无还款能力、提供虚假房产证、收入证明
根据新闻报道,的小因看着身边的哥们都买了车,为了面子,他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朋友介绍与某银行签订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小提供虚假的房产证及收入证明,骗取了某融资担保XX公司提供的担保,取得银行购车款近20万,用这笔钱买了车。
因小连续几期没有收到还款,且经过调查,小买的车也去向不明,于是银行选择报警。
小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最终,小被龙凤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与银行签订合同时,提供虚假资信证明,隐瞒真相,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1个月,并处分金10000元。
案例5——潍坊三男子伪造财产骗贷270万拒不归还被抓
【涉及问题】虚假行驶证、房产证、土地证、流程漏洞
付某、马某和某在省潍坊市临朐县做不锈钢生意2011年,一个叫付某某的人找到他们,问他们需不需要贷款,并称自己有“门路〞可以帮他们代办手续。
由于没有财产可以抵押,三人便一同伪造了假的车辆行驶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财产证明交给了付某某,请他来办理贷款。
付某某以前在某银行信贷部门工作过,非常熟悉贷款流程,在行业认识几个熟人,知道银行在哪个环节有把关不严的漏洞。
三人将假的财产证明交给付某某,每人还付给了他2万元的中介费。
付某某帮某贷款70万元,帮付某和马某各贷款100万元,期限都为1年,并与三人约定其中的70万元由他来归还。
成功骗取贷款后,付某、马某和某除了将一局部钱投入到自己的生意中,其余的全部用来消费。
放贷以后,银行屡次向三人催收还款,但三人拒不归还,经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判决,三人还是拒不还款,并且三人家中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
今年1月份,奎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银行报案后,立案展开侦查,并将付某和马某抓获归案,为银行追回经济损失46万元。
目前,付某、马某涉嫌骗取贷款已被取保候审,某被列为网上追逃。
案例6——女子伪造30本假证骗贷720万躲藏两年后终落网
【主要问题】提供虚假合格证
某2012年在经营着一家集贸易、美容、汽修于一体的汽车贸易公司,其向银行申请了三笔7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每一笔的还款日期约隔半个月,还款日期到了,她却无力还款。
于是,她找了家担保公司,从担保公司贷出钱还给银行。
再以如期还款的能力从银行贷出另一笔钱还给担保公司。
这样操作到第二笔时,银行不放贷了。
没了银行放贷的钱,就无法再从担保公司借钱了。
她找了30本机动车合格证抵押给担保公司,继续贷款还给银行。
与此同时,她以同样的形式向两位好友分别借了40万元和60万元。
此后,她消失了。
找不到她的人,担保公司人员拿出抵押的30本机动车合格证比对,发现竟是假的。
报警后,警方确认证书是伪造的,并于2013年将她列为在逃人员。
躲藏两年后,某日前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准备移送起诉。
案例7——联合“鬼〞骗贷案
【主要问题】外勾结、虚假资料
2003年8月,省市著名民营企业家明昌因涉嫌金融诈骗大案,被司法机关收审。
可在2003年2月,他刚刚中选为省40位“最正确民营企业家〞之一。
此后,旗下的拥有“亚洲最大的胶合板生产基地〞美誉的华光板材因资金链断裂而停产。
华光板材曾拥有员工过万,年产值达20亿元。
同年11月,中央与省有关部门组成“806〞专案组进驻市南海区。
2004年春节后,明昌被正式扣查。
2004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向全国人大十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披露,省市民营企业主某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与银行部人员串通,累计从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贷款74.21亿元。
据悉,至审计时尚有余额19.29亿元。
这些贷款大量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或直接提现,有些甚至通过非法渠道汇出境外。
经初步核查,银行贷款损失超过10亿元。
最终,明昌以及工商银行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南海支行原行长林裕行、分行原行长林俊江均被处以重刑。
案例8——农行骗贷案涉案金额1.1亿元
【主要问题】外勾结、虚假资料
005年3月,中国银监会通报一起中国农业银行涉嫌经营大案:
在不到一年时间里,银行工作人员与信用社及社会不法分子相勾结,采取挪用资金、虚开大额存单等手法,骗取银行资金逾1.1亿元。
2004年,银监局在银监会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进展现场检查。
银监分局在对农行市分行进展现场检查中,发现所属汇通支行、东河支行在办理个人质押贷款和贴现业务中,个别工作人员与信用社及社会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贷款。
检查发现,从2003年7月2日到2004年6月4日,农行市汇通支行市府东路分理处、东河支行,市达茂旗农村信用社联社所辖局部信用社的人员与社会人员相互串通、勾结作案,挪用联行资金、虚开大额定期存单、办理假质押贷款、违规办理贴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谋取高息,已查明涉案资金累计98笔、金额为11498.5万元。
案例9:
一国有银行支行被两空壳公司骗贷2600万
【主要问题】员工失职、空壳公司
一家国有银行从化支行被两家空壳的皮包公司先后诈骗贷款共计2600万元。
2015年,中院依法判处该支行副行长、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及两名信贷员构成国有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判处刑事责任1年9个月到3年。
2011年6月期间,时任某国有银行从化支行客户经理〔即信贷员〕的某〔女〕在经办大翔软件〔下称“大翔公司〞〕贷款业务中,未按照规定严格进展实地调查核实借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具调查报告,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贷后未严格监管。
而身为小企业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的邝某,主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某,也没有深入调查核实而予以同意确认,致使银行被某等人利用大翔公司诈骗贷款2000万元,至案发时造成银行损失将近1600万元,形成不良贷款。
几乎在同一时期,另一客户经理吴某在2011年11月至12月期间经办亿鹏贸易公司〔下称“亿鹏公司〞〕贷款业务。
吴某也未按照规定进展实地调查核实借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具调查报告,致使该银行被某等人利用亿鹏公司诈骗贷款600万元,至案发时造成该银行损失423万余元。
其中缘由很简单,信贷员之所为未进展详细调查,是因为业务为领导介绍,客户经理某供述,大翔公司是小企业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邝某介绍的,他们俩曾一起实地视察,发现地址和营业执照不符,对方解释刚搬了新地址。
某还供述,因为对方提供了公司报表和银行流水,所以她就默认为是核实了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
丁某签名时,某没有认真比照。
信贷员吴某那么供述,因为亿鹏公司是副行长某介绍的,他就没有实地视察。
在贷款后跟踪贷款的去向、贷款人的经营场所时,他也没有去现场看过,只是叫贷款人将相关资料送给他。
而副行长某那么供述,他不知道银行员工在贷款前,是否实地考察过两家公司。
由于没能对这些贷款公司真实情况进展了解,造成该银行的贷款被骗,他是有责任的。
案例10:
七公司贸易融资骗贷骗取近4亿汇票
【主要问题】虚构贸易
2014年8月,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了一起骗取票据承兑案。
省滨州市博兴县人郭某及妻子成立了包括永驰汽车销售〔下称“永驰汽车〞〕、宏昌达汽车〔下称“宏昌达汽车〞〕等在的7家关联企业,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虚假购销合同,骗取工商银行、齐商银行、博兴农村合作银行、农业银行共计3.91亿元,敞口局部为1.8亿元。
郭某等被公诉后,博兴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判决上述7家公司及郭某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其中郭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分金10万元。
一审判决后,郭某不服上诉,其理由之一就是,金融机构对购销合同双方为关联公司、购销合同是否真实应当是明知的,他本人并未用欺骗手段取得票据承兑。
2014年8月7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郭某利用上述7家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承兑汇票11次,数额共计3.91亿元,敞口局部数额为1.823亿元。
其中工行滨州滨印支行承兑汇票两,金额共计4000万元,敞口1600万元;齐商银行博兴支行,金额1500万元,敞口750万元;农合行庞家支行金额共计3600万元,敞口1080万元;农行滨城支行办理承兑汇票业务6次,金额共计3亿元,敞口1.46亿。
其中后一笔承兑敞口到期后未能归还,由担保企业代为归还。
而前面的3000万元敞口中,担保企业代偿了1000万元,农行垫付了2000万元后,对宏昌达汽车等提起诉讼追偿。
截至2014年7月14日,农行已收回1551万元,另收到宏昌达汽车12台半挂油罐车,应不会造成实际损失。
郭某等所用的方式并不高明,就是关联企业之间“左手倒右手〞,签订虚假买卖合同。
以数额最大的农行为例,2012年3月20日,郭某以宏昌达汽车公司的名义,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伪造了该公司与永驰汽车公司的购销合同,以此为由向农行滨城支行申请办理了6000万元的承兑汇票,缴纳保证金3000万元,敞口数额3000万元,到期日2012年9月20日。
仅隔一天,2012年3月21日,郭某再次以同样的手段,在滨城支行办理了8000万元承兑汇票,缴纳保证金4000万元,敞口数额4000万元。
另外,郭某实际控制的前述7家企业,仅从名字就能看出一些端倪,“宏昌达〞等字号一样的多家公司之前或存在关联。
案例11——骗贷第一案:
“阴阳账〞骗贷案
【主要问题】空壳公司、阴阳帐
2006年12月23日,交通银行某分行向市公安局报案,称之俊控股集团(简称之俊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志军涉嫌诈骗该行贷款数亿元,已潜逃境外,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随着公安机关的侦查,一个惊天大案渐渐浮出水面。
2003年至2006年8月,之俊公司突然冒出100余家注册资本超过千万元的子公司,子公司老板都是公司员工,有的甚至是食堂厨师。
这一异常现象,早已引起公安机关的注意。
接到举报后,2007年1月5日,市公安局决定对之俊公司及何志军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
2007年4月23日,市检察院对在逃的何志军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从1995年起至案发,何志军指使王成富、臧造成等人,在全国各地先后成立了140余家关联公司,即所谓的“之俊系〞,但这些公司在工商登记时将未实际出资、未实际参与经营决策的下属员工、亲友登记为“挂名〞股东或法定代表人。
据调查,之俊系企业大多有两套报表系统,一套真实的报表系统是提供应工商、税务,称之为A账;另一套虚假的报表系统是提供应银行,用于贷款的,称之为B账,这套B账虚增资产、销售收入、净利润和销售本钱,减少长期投资。
这两套“阴阳账〞使用数年,在非法骗贷过程中屡试不爽。
2003年上半年至2006年8月,何志军明知自己根本没有履约能力,仍指使之俊系人员提供修改后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伪造工业品购销合同、提供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材料,以“空壳〞的之俊系西亚公司、凯利达公司、中集公司、久源公司、晨兴公司、安泰公司等名义相互进展担保,先后骗取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立银行、广发银行贷款共计13亿余元。
案例12:
最大银行骗贷案:
农商行高管外勾结,空壳公司骗贷7亿
【主要问题】空壳公司、外勾结
2012年10月10日,市高院对这起本市最大的银行骗贷案进展宣判,终审对原农商行8名高管,包括该行原商务中心区支行长田军等5名支行行长、副行长做出了判决。
其中,判决田军有期徒刑20年,华用担保XX公司董事长胡毅无期徒刑,另外16名涉案者那么被判处3年至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这8名农商行高管伙同胡毅及其员工,通过虚构二手房房贷手续、小企业贷款手续等,里应外合在银行骗贷7.08亿元。
经法院查明,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华鼎担保公司董事长胡毅、京晶共从农商行大郊亭支行、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255笔,金额4.47亿余元。
此外,胡毅等人利用45家公司的名义,虚构公司需要流动资金等借口,采取互相担保的方式,于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间从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45笔,计2.61亿余元。
截至案发前,共造成经济损失3.6亿余元。
该案件浮出水面还要追溯到2008年9月,当时,交行个人金融部员工某准备贷款买车时,无意间从银行征信系统查到自己在农商行十八里店支行莫名出现一笔200万元的二手房贷款。
巧合的是,同一时期,一名建行职工卫某准备贷款买房时,也发现自己也在农商行“被房贷〞,随即报警。
面对如此蹊跷的事,两人向农商行总行投诉无果后,便直接把此事捅到市银监局。
紧接着,2009年2月27日,胡毅前妻京晶为支取其中一家空壳公司的贷款,前往农商行营业部办理信贷卡,就在这时,细心的银行柜员发现,这家成立1年有余的贷款企业,公章竟然是新的,根本没有沾过印泥,银行详查发现贷款支取账户竟牵扯多笔小企业贷款,于是报警。
2009年3月底,农商行被骗贷4.6亿元的惊人案件就被曝出。
当时,该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等8位负责人涉嫌勾结骗贷,被司法机关调查,为贷款提供担保的华用担保XX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冬及实际控制人胡毅也被司法机关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0年6月,市银监局方面证实,原农村商业银行行长金维虹和副行长朝被停职,原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也被免去行政及党职务。
2010年8月初,华用担保公司董事长胡毅和8名为骗贷的银行干部在市二中院一同受审。
据悉,当时此案共18名被告人,其中农村商业银行CBD支行、十八里店支行、大郊亭支行的行长、副行长等人被控共收受贿赂近千万元。
预计庭审将持续5天。
案发后,被骗领的7.08亿元仅追回了一半。
【上述案例的启示】
上面一个个血淋淋的骗贷案例给我们信贷机构敲响了警钟,笔者认为,上述案例给我们如下启示:
启示一:
骗贷的主要形式
纵观上面十二个案例,骗贷的形式主要有:
〔一〕提供虚假资料,包括虚假、房产证、虚假行驶证、虚假土地证、虚假合格证、虚假收入证明、虚假财务资料等;〔二〕虚假贸易融资,虚构贸易,在这类案例中,往往会有阴阳公司、关联公司的身影,比方案例10所反映的情况;〔三〕利用空壳公司骗贷,比方案例9、案例11、案例12;〔四〕员工道德风险、员工失职、外勾结,在借款人利用虚假资料、虚假贸易、空壳公司骗贷的过程中,局部骗贷案件出现外勾结、员工失职的情形。
启示二:
信贷机构需要优化自己的治理构造
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机构是信贷机构长期、稳定开展的基石。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根本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风险管理体系,但限于各种原因,商业银行在进展风险管理时还是经常会受到行政管理架构等的限制,领导干预贷款等情况时有发生,建议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通过此制度设计,能够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防风险。
启示三:
建立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系
信贷机构应当以?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
等文件为根底,结合自身情况,建立一套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是一个管理过程,包括对风险确实定、量度、评估和开展应付风险的方法、流程、制度,目的是把可以防止的风险减至最小,实现本钱及损失最小化。
一套完整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四个环节,即信贷风险的识别、信贷风险的评估、信贷风险的控制和信贷风险管理评价四个方面。
参照ISO31000中所规定的风险管理原那么,可得出信贷机构风险管理体系构建要遵循如下原那么:
1.信贷机构对外业务各方面、各环节的各种风险共同构成信贷机构的业务总体风险,因此风险管理体系应渗透各项业务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是公司各部门全方位的风险管理,风险管理须从对外业务的各方面和各环节入手,全面掌握和控制。
2.风险管理体系应按照相互制约〔即业务流程与部门设置既要考虑各个环节的制衡关系与风险控制,又要有利于工作效率提高〕的原那么来设置业务流程及部控制机制。
〔上面诸多案例都反映出很多信贷机构在这方面是存在问题的〕
3.风险管理体系应建立相关机制,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运作风险管理机制,整个机构是一个有机整体。
4.风险管理体系应运用信息管理手段进展科学管理,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并及时反应、协调、完善和纠正,以到达风险控制的目的。
5.风险管理体系的设计应结合积累分析的自身风险特点、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以及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使风险管理体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以到达风险控制与管理的目的。
启示四:
应当加强制度的执行力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多数银行都有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制度,目前最大的问题时制度的执行力不够,必须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能确保制度得到贯彻实施,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对制度进展修正。
启示五:
应当加强对员工培训
信贷机构应加强对信贷人员的培训,培训容除包括业务知识、法律知识、信贷技术等之外,还应加强对信贷人员德育方面的培训。
在上面多起案例中都出现了员工失职、冒名贷款、外勾结等情形,信贷机构除了需要通过制度约束业务人员不要犯错误之外,还要通过培训、宣讲等形式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德育教育,本着预防的目的,一定要跟业务人员讲清楚尽职免责的涵以及未尽责将面临的严重后果。
最后总结一下,风险管理能力是信贷机构的核心生命力,从事信贷业务和担保业务的企业其核心竞争力本质上表达为管理风险的能力,信贷机构的根本职能是预测、承当和管理风险,要提升信贷机构管理风险的能力需要从文化、理念、流程和制度、技术和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入手进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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