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电厂消防系统运行规程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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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电厂消防系统运行规程试行
柳州强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龙溪水电厂
消防系统运行规程
(试行)
编制人:
张锦华
审核人:
韦建平
审定人:
韦玉宏
批准人:
柳州强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四月
消防系统运行规程
1.概述
在企业安全生产中,消防工作是企业设备、设施安全运作的重要保证,是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企业员工应熟悉掌握有关生产安全消防知识,并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工作业务建设,努力防止火灾的发生,正确及有效地扑灭各类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依靠法律、法规、消防法及消防条例和科学技术开展消防工作。
本规程对龙溪电厂消防系统的运行、操作、检查维护、安全监督等做出了具体规定,适用于厂房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
2.1引用标准:
消防设计执行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
(1)《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
(2)《建筑灭火器设计规范》GBJ140-90(1997年修订版)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4)《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2.2参考文献
广西桂林市永福县洛清江龙溪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生产厂家有关技术说明书。
FZLQ系列全自动滤水器技术资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提供消防供水设备电气控制原理图。
YA-1502/B96(64、32)-8P火灾报警使用说明书。
3消防总体设计要点
(1)设计上合理布置枢纽内的建筑物及设备,防火间距符合要求,防止火灾蔓延;
(2)各主要设备、副厂房之间设置防火墙、防火门等隔离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符合要求;
(3)电气设备、电缆和油系统消防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4)水电站水源丰富,对主要生产场所和主要设备尽可能采用水消防,既经济又可靠;结合不同的对象,辅以不同的化学消防器材,使火灾能有效扑灭;
(5)水消防采用专用水泵供水,经水泵加压后的高压水用钢管分送至各消防区。
消防水泵由不同电源的专用回路供电;
(6)厂内疏散通道、出口均设置消防照明和指示标志;
(7)枢纽布置畅通的消防车道,建筑物内、外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出口、楼梯和电梯。
4消防系统设计
.4.1生产厂房火灾危险分类及耐火等级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龙溪电站各建筑物、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耐火等级如表14-1:
表14-1龙溪电站生厂场所火灾危险性类别及耐火等级表
序号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火灾危险性类别
耐火等级
一
主要生产建筑物、构筑物
1
主、副厂房及安装场
丁
二
2
中控室、继电保护盘室
丙
二
3
高、低压开关室
丙
二
4
屋外主变压器场
丙
二
5
屋外开关站
丁
二
6
电缆竖井、电缆室
丙
二
7
通风机室
戊
二
8
空压机室
丁
二
9
供排水泵室
戊
三
10
消防水泵室
戊
二
11
船闸控制室、泄洪闸控制室
丙
二
12
泄洪闸起闭机室
戊
三
二
辅助生产建筑物
1
绝缘油、透平油的油处理室及油罐室
丙
二
4.2主要场所和主要机电设备的消防
本电站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及设备有主变压器场、油库及油处理室、高压开关室、电缆层及发电机电压设备等,它们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级,其他场所为丁、戊级。
对主变压器还采用排油坑、设砂池、手推车灭火器等防火措施;对油库及油处理室采用挡油坎、防火门、防火隔墙,油管、油罐可靠接地,室内照明为防爆灯,排风机配套电机采用防爆型电机;蓄电池选用全封闭免维护铅酸电池、室内照明为防爆灯;电缆采用干式难燃电缆;中控层吊顶等采用阻燃装修材料;厂变压器及高低压开关均选用无油型。
主、副厂房各层均设有消火栓或灭火器材。
4.3消防给水
本电站采用消防供水与生活供水合成一个系统的加压供水方式。
设置两个取水口,自坝前水库取水,设置两台离心水泵加压后,经有关的管道、阀门和滤水器后送入供水干管,各消防点用水均自供水干管引水。
厂外消防水源取自消防水池,水源由厂内消防水泵供给。
消防器材设置品种及及数量详见表14-2。
4.4消防电气
(1)消防设备供电
消防设备电源从厂用电400V母线Ⅰ段2D-1KK、Ⅱ段6D-3KK上引取,两路电源互为备用。
供电线路采用难燃电缆。
厂内各主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均设有事故照明,平时事故照明由交流电供电,交流电消失后事故照明切换装置自动将事故照明切换到直流电源或应急灯上。
应急时间不小于1小时。
(2)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灯具
在电站各建筑物的交通道、楼梯口、安全出口等处设有疏散指示标志灯,事故照明灯具及疏散指示标志灯设置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做的保护罩。
事故照明的的最低照明度不低于0.5lx。
4.5事故排烟及通风
电站厂房消防的通风与正常排风系统相结合,全厂主排风机在电缆层设置控制开关,当火灾发生时可人工切断排风,火灾扑灭后及时启动排风机、排除厂内的烟气。
表14-3消防系统主要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消防供水泵
XBD-5/6.9-SLS65
台
2
N=7.5kW
3
室内消火栓箱
SG24-65-2
套
9
4
室外消火栓
SS100-10
套
2
5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MFZL4(ABC)
具
110
6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MFTZ/ABC30
辆
5
8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MT3
具
8
4.6消防系统包括
4.6.1厂房的安全疏散通道。
4.6.2厂房消火栓消防系统。
4.6.3发电机消防系统。
4.6.4火灾自动报警消防系统(监控系统)及相应的附属设备。
4.6.5电缆防火措施、事故排烟和通风系统的防火措施。
4.6.6消防电气。
4.7厂房消火栓消防系统
4.7.1厂房消火栓消防系统组成
厂房消火栓消防系统设有一套全自动消防供水设备(由两台消防水泵、阀门、控制柜),139.00高程至▽134.50m高程每层设有消防栓、水枪、水龙带、管网等组成。
14.4.2厂房消火栓消防系统的消防对象主要包括主、副厂房从▽139.00m高程至▽134.5m高程各层的消防用水。
电缆层▽139.00m高程设有2个消火栓箱,发电机运行层▽134.50m高程设有2个消火栓箱,可满足水枪充实水柱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的要求。
4.7.3消防供水系统取水方式:
坝前取水,管径DN80,取水口设在坝前▽125.40m高程处,并在取水口设有拦污网。
4.7.4厂房消火栓供水系统供水方式:
2台水泵并列供水,消防水经水泵等设备加压后提供给各层消防栓供水。
4.7.5消防供水系统与生活供水系统共同使用消防水池。
4.7.6消防系统供水设备设在▽132.00m高程下游侧水泵室内。
4.7.7厂房消火栓供水系统每层消火栓设置情况及副厂房消火栓供水系统供水详见厂房消火栓供水系统图。
附图6
4.7.8厂房消火栓消防设备型号及相关技术参数
a)消防供水泵型号及相关技术参数见表14-4。
表14-4消防供水泵型号及相关技术参数
消
防
水
泵
型号
XBD-5/6.9-SLS65
消
防
泵
电
机
型号
JB/T86801-1998
名称
---
固定式离心消防泵
名称
单位
三相异步电动机
流量
L/S
40
功率
KW
7.5
压力
MPa
0.15-0.2
电压
V
380
配用功率
kW
7.5
转速
r/min
2930
转速
r/min
2900
频率
Hz
50
必须汽蚀余量
m
2.5
接法
---
△
出厂编号
---
6071993
额定电流
A
14.9
出厂日期
---
2006.7
功率因数
cosφ
0.88
绝缘等级
---
F
防护等级
---
IP54
标准编号
---
JB/T8680.1-1998
出厂日期
---
2006.7
制造厂家
---
上海连城电机有限公司
制造厂家
---
上海连城电机有限公司
4.7.9消防栓供水系统运行方式及规定
4.7.10厂房内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方式
a)控制方式有:
自动控制、手动两种控制方式
b)正常情况下,2台消防泵的操作把手置在“自动”位置,由压力变送器控制消防泵的启停。
c)2台消防泵手动运行方式。
在动力屏上,将“1号消防泵”、控制手柄切至“手动”位置,#1泵手动运行。
d)2台消防泵手动运行方式。
在动力屏上,将“2号消防泵”、控制手柄切至“手动”位置,#2泵手动运行。
4.7.11厂房消防栓供水系统设备巡回
a)消防系统供水水源正常。
b)各水源取水口压力正常,取水口滤网无堵塞现象。
c)消防母管的稳压压力应保持0.2MPa。
d)各阀的开关位置正确,阀门开、关位置指示与实际位置一致。
e)系统阀门位置正确,阀门以及各接头法兰无渗漏水。
f)各水泵电机接线完好,各电缆接头无烧焦、发热现象。
g)各水泵和电动机附近无防碍运转的杂物。
h)动力柜、控制柜面板各指示灯指示正常、把手位置正确。
i)控制柜面上各仪表计指示正常,柜内各接线头、端子无发热、烧焦现象。
4.7.12定期工作
a)每季月对消防泵进行一次绝缘测量。
b)每季对消防泵进行一次起动试验。
4.8厂房室外消火栓消防系统
4.8.1厂房室外消火栓消防系统组成
室外消火栓消防系统设有一套全自动消防供水设备:
2台消防水泵、控制阀门、管网及消防水池等组成。
4.8.2室外消火栓的作用是给消防车提供消防用水以及作为厂房外部、升压站的消防用水。
4.8.3本消防供水系统取水方式:
采用坝前取水运行方式,坝前取水口设在坝前▽131.40m高程处,并在取水口设有拦污网。
4.8.4消防供水系统供水方式:
厂房消防水系统由两台消防水泵抽水到▽153.900层的消防水池,在从消防水池经总管供给二台发电机组主轴密封、机组消防及厂房各层的消防栓和厂房外的地上消防栓,以及厂房内的生活用水和生活区用水。
4.8.5系统供水设备设在▽132.00m高程下游侧水泵室内。
4.8.6消防水系统配置两台消防水泵,安装于▽132.00水泵房,消防供水及生活供水共用两台消防水泵。
4.8.7室外消火栓直接消防灭火的操作
a)室外消火栓型号:
SS100-10
b)用消火栓专用扳手,逆时针旋开DN65消火栓接口处盖子
c)联接好消防水带、水枪
d)用消防栓专用扳手,逆时针旋开室外消防栓
e)检查消防水射程是否达到消防要求
f)若消防栓射程达不到消防要求,到厂房内消防控制柜按照手动启动消防泵的程序启动消防泵
4.8.9室外消火栓给消防车供水的操作
a)室外消火栓型号:
SS100-10
b)用消火栓专用扳手,逆时针旋开DN65消火栓接口处盖子
c)联接好消防水带、消防车进水口
d)用消防栓专用扳手,逆时针旋开室外消防栓
e)检查消防供水是否正常
4.8.10故障处理
4.8.11消防水泵缺水故障
a)现象:
1)水泵进口压力低于设定值;
2)水泵是否故障。
b)处理:
1)查进水口是否堵塞;如堵塞,应手动清扫;
2)检查水泵机械密封是否损坏。
3)如水泵抽空,应停泵进行排气处理;
4.8.12定期工作
a)每月对消防泵及稳压泵进行一次测量绝缘。
b)每季对消防泵进行一次起动试验。
4.9电缆防火措施、事故排烟和通风措施
4.9.1电缆防火措施
a)电缆是水电站消防的重点设防对象,本电厂电力及控制电缆主要集中布置在▽139.00m电缆层、▽134.50m管道层电缆桥架及电缆沟、▽134.00m水泵室和气泵室的电缆桥架,▽120.00m流道层的电缆支架,这些场所都是火灾重点防护区域。
为防止火灾发生及阻止电缆延燃的具体措施是:
b)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均选用聚氯乙烯绝缘或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缆,信号电缆则选用阻燃屏蔽电缆。
c)电缆廊道和电缆夹层按电缆消防要求进行分隔,设置防火隔墙或阻火段,防止火灾蔓延。
d)动力电缆、控制电缆一律采用分层排列敷设,电缆桥架层间铺设耐火隔板,耐火隔板的耐火极限大于0.5h。
e)电缆通过防火墙或进出开关柜、配电屏、励磁屏、计算机单元控制屏和继电保护屏等处的孔洞,一律采用速固耐火堵料和柔性耐火堵料封堵。
f)防火隔墙和阻火段两侧各1m及屏柜下1m的电缆区段,刷防火涂料防止窜火。
g)电缆竖井两端采用堵料封死(穿电缆处用柔性堵料)以隔断空气流通,并在每层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h)所有的电缆室、电缆竖井和电缆廊道均设置手提式灭火器。
4.9.2事故排烟和通风防火措施
a)龙溪电厂属半封闭式厂房,采用全厂通风设计方案;全厂通风系统兼顾正常通风和事故排烟,通风及施工排烟均由手动操作。
风机控制操作箱在▽139.00m风机室动力箱面板上。
b)风机室动力屏电源取自400V厂用盘Ⅰ段2P-3KK。
通风系统有7台风机,风机安装于电缆夹层内,用于厂房通风。
4.9.3全厂各部位或系统的事故排烟和防火措施如下:
4.9.3.1主厂房安装间
a)厂房安装间净高14.50m,在顶部设置面积100m2的透光塑钢瓦和不小于室内面积的5%的高侧窗,用于自然排风和事故排风。
b)火灾发生时,手动断开风机控制箱风机电源,停止运行中的厂房风机,防止主厂房安装间的火灾烟气窜入副厂房和主厂房下层建筑。
c)火灾解除时,打开安装间侧面所以窗子,手动合上风机控制箱风机电源,手动投入风机室所有风机,使厂房外空气进入厂房,通过▽139.00m电缆层排风道、将厂房内火灾烟气排除厂房。
4.9.3.2主厂房管道层、水泵室及以下各层
a)火灾发生时,手动断开风机控制箱风机电源,停止风机室风机运行,以防风助火势。
b)火灾解除时,手动合上风机控制箱风机电源,手动投入风机室所有抽风机,使厂房外空气进入厂房,通过▽139.00m电缆层排风道、▽134.50m管道层、油库排风道、▽132.00m水泵室排风道、迅速将厂房内火灾烟气排除厂房。
4.9.3.3透平油罐室、油处理室
a)透平油罐室、油处理室设置在▽134.50m管道层,下游设有送风通道。
通过轴流风机排风。
b)为有效地排除油雾及烟气,油罐室、油处理室换气量2次/h,5min/次。
c)透平油罐室、油处理室发生火灾时,手动断开风机控制箱风机电源开关,停止风机运行,以防风助火势。
d)火灾解除时,手动合上风机控制箱风机电源,投入抽风机运行,及时排除油罐室内的火灾烟气。
4.9.3.4中控室及低压室
a)中控室、计算机室、继电保护屏室合在同一室,与低压室相邻,均身在主厂房下右侧,上游侧设计有进入门和通风窗,下游侧设计有3200mm×2400mm通风窗,用以排除中控室、低压室火灾烟气。
b)中控室或低压室火灾时,关闭中控室与低压室通道门,隔断火灾室烟火进入到相邻无火灾室。
c)火灾解除时,打开所有的门窗通风,及时排除室内的火灾烟气。
4.10消防电气
4.10.1消防电源
a)消防用的电气设备主要有消防水泵。
b)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按一级负荷供电,消防水供水设备动力屏6P电源1取自400V低压盘Ⅰ段2D-1KK、电源2取自400V低压盘Ⅱ段6D-3KK。
Ⅰ段正常运行时,Ⅱ段作为备用电源,当一段电源断开时,在动力屏6P上手动投入另一段备用电源,确保火灾发生时消防用电设备正常运行。
c)消防用电设备配电回路全部采用难燃电缆。
4.10.2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a)为保火灾发生时运行人员安全疏散,厂内主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楼梯均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事故照明平时采用交流供电,一旦交流电源消失,自动装置将迅速把事故照明切换到直流电源继续供电;事故照明最低照度不低于0.5Lx。
b)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及其转弯处的疏散指示标志,设在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其间在20m以内。
c)疏散指示标志采用应急灯,应急时间为1h。
5.重要设备的灭火操作及注意事项
5.1.1发电机灭火操作
a)确认发电机已着火。
b)保护已动作,出口开关已跳闸(若保护未动作,应立即切除出口开关并发停机令。
机组已灭磁(确认无电压)。
d)打开发电机室进人门,用手提式CO2灭火器MTC/3,在发电机进入门口,将CO2注入发电机室。
e)检查灭火情况(无强烈浓烟冒出发电机进入口)。
f)确认火已熄灭,停止注入CO2。
j)打开发电机室与水机室隔板,用移动风机从发电机室进入口注入空气,CO2气体从水机室排出。
h)灭火后进行全面检查。
5.1.2发电机灭火过程中注意事项
a)灭火过程中不准进入发电机室内。
b)发电机内部着火不准用砂子、干粉、泡沫灭火器灭火。
c)灭火时应对发电机进行必要的电气隔离。
d)灭火后进风洞检查必须戴有氧防毒面具,并有二人同行。
5.1.3主变灭火操作
a)发现并确认主变着火,检查主变保护已动作,各侧开关已断开,若还未断开则应迅速断开。
b)用手提储压(ABC)式干粉灭火器MFZL4、推车储压式(ABC)干粉灭火器MFTZL35、消防沙池干沙、升压站围墙外上游侧室外消火栓进行灭火。
c)视火情打开主变排油阀,排油到储油池(主变内部着火严禁排油)。
d)灭火后进行全面检查。
5.1.4电缆着火灭火操作:
a)找出着火电缆故障点,断开有关电源开关。
b)视情况将电缆桥架(或电缆通道)的隔火门关闭或两端采用窒息方法进行灭火。
c)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也可用黄土或干沙进行覆盖。
d)灭火过程中注意:
1)灭火过程中禁止用手触及电缆铠甲及移动电缆(注意跨步电压和毒气伤人);
2)灭火时必须戴好有氧防毒面具。
5.1.5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5.1.5.1泡沫灭火器:
使用时将筒身颠倒过来,由喷嘴喷出。
5.1.5.2二氧化碳灭火器分为手轮式和鸭嘴式:
a)使用鸭嘴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一手拿喷筒对准火源,一手握紧鸭舌,气体即可喷出。
b)使用手轮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一手拿喷筒对准燃烧物,一手拧开梅花轮,气体即可喷出。
5.1.5.3干粉灭火器:
使用干粉灭火器时,应先打开保险销,把喷管喷口对准火源,另一手紧握导杆提环,将顶针压下,干粉即喷出。
5.1.5.4干砂:
将干砂从火焰外围向火焰中心地面上撒放。
5.1.5.5厂房灭火器的配置详见“厂房灭火器布置图”。
6.消防知识
6.1消防注意事项
a)在生产设备上工作须动火,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b)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如发现应及时予以制止。
c)消防器材不准挪为它用,如发现他人乱动、乱用消防器材应予以制止。
d)厂房发生火灾如有必要撤离时应选择安全出口,严禁乘坐电梯。
e)易燃、易爆物品在生产场所不得随意堆放,应有指定的专用地点。
6.2各消防器材适用范围
a)泡沫灭火器:
适用于扑救油脂类、石油类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b)二氧化碳灭火器:
主要适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的电器及油脂等的火灾。
c)干粉灭火器:
主要适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
d)消防水:
适用于煤碳、木材、棉席类,重油燃料等物质的火灾
e)干砂适用于地面油物的灭火。
6.3打报警电话“119”及接通后应简单说明下述内容
a)发生火灾的单位和地点;
b)所燃烧的物质;
c)火势如何;
d)报告人姓名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6.4报警后应作到
a)报警后要派专人在道路上等候接引消防车;
b)将火情及着火具体位置和注意事项及带电部位向消防人员交待清楚;
c)在消防人员到达之前,应利用本厂消防设备进行扑救;
d)火灾扑灭后必须保持火灾现场。
6.5厂房的安全疏散通道
a)厂房的主要生产场所,每层都设有2个以上的安全出口。
b)本电站为河床式厂房,厂房最底层(流道层)地面高程为▽120.00m,流道层至户外房面▽142.20m,竖向高度为22.2m(厂外地面即其房面);厂房采用竖向交通方式出入。
c)在交通布置上,厂房左侧设计一座楼梯直达▽120.00m流道层,右侧设计一座旋转楼梯直达▽132.00m水泵室。
。
e)主厂房各层,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最近的楼梯距离不超过20m。
6.6消防安全职责
6.6.1本规程执行部门应严格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组织职工学习相关消防知识,提高安全防火意识,承担相应的消防义务。
6.6.2执行部门应按有关消防法规组织本部门对厂房消防系统进行有效的完善及管理工作,保证本规程正确实施。
6.6.3正确执行本规程规定,加强对消防系统设备安全管理,保证有良好的灭火性能及预防能力。
本规程规定如与上级规程规定相抵触时,应按上级规程规定执行。
6.6.4生产管理人员及运行、维护人员应熟悉本厂消防系统的要求,熟知厂房消防系统的功能特点。
运行、维护人员应熟练掌握本规程及操作方法,并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6.6.5消防系统设备异常或检修维护按本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及检修规程执行。
6.6.6本企业是重点防火单位。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全厂容易着火及重点防护设备,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及时联系处理。
6.7.7生产现场发生火灾时,当班值长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当班值长是灭火指挥人,对带电设备,要遵循“先断电,再灭火”的原则,根据当时的情况应做好着火点的停电与隔离,并及时报告调度、公司领导。
在场领导、部门负责人,应对灭火处理的快速与正确性监督负责。
6.8.8扑灭火灾事故时应根据火灾现场火势情况,做好安全防护隔栏、隔离和防止火势蔓延措施;火灾现场大火朴灭后,清理现场,防止死灰复燃。
8.9.9在灭火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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