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docx
- 文档编号:27953115
- 上传时间:2023-07-06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0.80KB
学生会章程.docx
《学生会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生会章程.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生会章程
***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团组织领导下,在院学生办公室指导下,健康向上的优秀学生群众组织,它代表并服务于全院同学,是全院同学开展群众性德、智、体、美、艺等各项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院联系全院学生的纽带和桥梁。
***学院学生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拥护学院党委、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学院党委、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活动,为实现***学院的持续发展而奋斗。
学生会要充分发挥学院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院全局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利益,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类活动,拓展学生的素质,提高专业技能,关心青年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切实为青年学生服务,向学院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同各种违纪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二章干事
第一条干事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休学和留校查看处分期间者除外);
2、有权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的教育和培训;
4、干事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第二条干事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干事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尊师爱院,团结同学,维护本会荣誉;
2、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勤奋学习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业务能力;
3、宣传执行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虚心学习,帮助和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5、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维护学院广大同学的利益,同一切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6、学生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真正代表广大同学,真正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三章权力机构
第一节***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全院同学负责,接受全院同学监督。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院学生办公室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五条参加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学院各教学班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能:
1、听取、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他文件;
2、讨论和决策学生会有关重大问题;
3、审议、修改学生会章程;
4、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选举流程详见《***学院学生会换届选举章程》);
5、收集、汇总并向学院提出合理建议和改革设想。
第二节***学院学生委员会
第七条学生委员会是由学生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常设机构,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落实代表大会提出的任务,并做好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八条学生委员会的构成
学生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常委组成,学生会主席和委员会主席由一人担任,副主席、秘书长及常委由学生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九条学生委员会职责
1、密切联系学生,代表学生的利益,反映学生的意愿,沟通学生与学院和学生会各机构的联系;
4、听取主席团汇报,监督主席团工作,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考察和监督;
5、讨论和处理学生会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6、协调学院有关部门解决学生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
7、按时组织和筹备学代会的召开。
第四章***学院学生会
第一节主席团及各职能部门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及其下属各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经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向学生委员会负责。
第十一条各职能部门为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各部由部长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十二条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成员若干名,学生会所属的各职能部门和学生团体以及其它组织可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其组织形式。
第十三条凡受到国家、政府、学院的行政处分者应自动辞职。
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应暂时停止工作,待成绩提高后可申请复职回岗。
因病不适宜继续工作者,可向本会主席团提出辞职。
第十四条学生会内部机构由主席团、办公室、学习部、外联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通讯部组成。
第二节主席团及各职能部门智能
第十五条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
2、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搞好学生会工作的交流;
3、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并督促抓好落实。
第十六条副主席、执行主席职责
1、副主席与执行主席共同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不在职期间,由执行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2、负责学生会各部门的协调、指导工作,执行主席在学生会例会时向全体成员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执行主席主持学生会例行会议。
第十七条办公室职责
1、负责工作日在学生会办公室的值班工作,(值班时间按季节和实际情况调整);
2、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撰写各项活动老师和主席团的发言稿;
3、负责对学生会内部人员考评的统计工作.
4、负责学生会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整理学生会各类资料与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的起草、发送、并归档;
5、负责管理学生会办公室的物品借出和回收;
6、负责制作学生会大型活动的幻灯片。
第十八条学习部职责
1、积极主动地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
2、组织各类学习竞赛和知识讲座,活跃第二课堂,扩大同学的知识面;
3、邀请优秀学生进行经验交流,及时为同学提供有关学习的重要信息,促进同学学习和就业;
4、组织院级专业班级辩论赛,组织优秀班级参与校级比赛;
5、整理院级各专业班级学习成绩。
6、协助老师评定各专业奖学金的获得者。
第十九条外联部职责
1、负责学生会的外事活动;
2、加强与其它学院学生会的联系和合作;
3、通过拉取赞助,为我院同学提供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机会及为学生会争取经费支持。
第二十条体育部职责
1、组织体育常规比赛(拔河比赛、篮球赛、足球赛等),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
2、参与校级比赛(绳毽比赛、环校长跑、运动会等);
3、负责组建各比赛团队,安排训练并进行监督和管理,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骨干,加强体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4、例行早操检查,每周不定期抽查学院的早操情况。
第二十一条文艺部职责
1、负责组建队伍及安排训练,参与校级文艺活动(青青舞衣等);
2、负责学院常规性文艺演出的组织工作(元旦晚会、毕业生晚会等);
3、组织人员参加校内、校外各项艺术比赛和演出交流活动;
4、通过组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加强同学自身修养,提高学生艺术水准、文明礼仪意识,强化团队精神,为学院培养具有艺术特长的人才。
第二十二条宣传部职责
1、负责院宣传栏的制作、更新工作;
2、负责绘制学生会活动展牌;
3、组织书画大赛,宣传我院形象并培养优秀书画人才。
第二十三条通讯部职责
1、负责更新和维护学生会官方网站;
2、负责学生会组织及参与各项活动的摄影工作,并撰写新闻稿;
3、负责制作院刊。
第二十四条各部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由于学生会工作繁多,可能会造成部门职能上的空洞,例如大型活动的礼仪问题,各部按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听从主席团的安排和调整。
第五章组织制度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内容
1、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
2、学生会接受院党团委领导,同时受学生代表的监督;
3、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应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学生会成员的意见,学生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4、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全院的学生会工作由院学生办公室统一部署,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工作分工。
第二十七条学生会吸纳新成员流程: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需要在学生会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及打印,复印有效),每人至多报两个部门,一个部门对应一张报名表,面试时需向面试官说明报名的其它部门(一个人只能在一个部门工作,不能跨部门工作);
2、根据学生申请,学生会成立纳新工作组,安排时间进行纳新初次面试;
3、各部按一定比例纳新,并确定时间组织第二次面试;
4、经各部间及与主席团商议后确定新成员,并宣布新成员的考察期(为期一个月);
5、新成员通过考察期合格后,方可正式加入院学生会组织,新成员人名单将在院内公告栏进行公示。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八条对于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及学生会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学生会成员,将被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并在院学生考核奖惩平台上予以加分;对于不执行学生会的决议,违反《学生会章程》的成员,学生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由学院给予纪律处分,并逐出学生会。
第二十九条学生会成员不参加学生会的工作,如无正当理由,均被认为自行脱离学生会,学生会将上报院团委批准给予除名处理;
第三十条学生会成员应以身作则,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生会的各项条例:
1、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对于违法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2、学生会成员要提高自身素质,不得有损害学院形象的行为;
3、学生会成员不得以学生会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4、学生会成员必须带证上岗,规范学生会工作,接受同学们监督;
5、学生会成员要注意自身形象,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穿着整洁朴素,不穿奇装异服;
6、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参加各次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警告,迟到两次折合一次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除名;
7、学生会成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得因抓工作而耽误学习。
对学期末考试多门不及格或成绩太差者,予以劝退;
8、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对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予以警告一次,对因个人原因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甚至造成重大工作事故者予以撤职处分;
9、对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10、学生会任何成员个人不得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违反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11、两次警告折合一次记过,两次记过将予以除名。
一经除名,学期末校团委、学生会不予以资格认定,并不出具相关证明。
12、学生会成员给予开除处分须按以下程序执行:
对于干事,由所在部的部长、副部长提出,经主席团商议同意后,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
对于部长和副部长,由学生会任一部长提出,经主席团三分之二通过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
对于主席团成员,由主席团任一成员提出,经学生会三分之二通过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
13、部长评优制度包括部长答辩(占30%)、第一学期表现(占30%)、第二学期表现(占40%)。
其中第一、二学期的表现包括出勤率和评分,各占30%、70%;评分又包括主席团评分和部长评分,各占50%、50%。
满分100分,具体算法为:
总分=答辩×30%+[第一学期出勤×30%+(第一学期主席团评分×50%+第一学期部长评分×50%)×70%]×30%+[第二学期出勤×30%+(第二学期主席团评分×50%+第二学期部长评分×50%)×70%]×40%;其中答辩、第一学期出勤等各项满分为100。
14、干事评优制度包括干事答辩(占30%)、本学期表现(占70%);本学期表现包括出勤率和评分,各占30%、70%;评分又包括主席团部长评分和干事评分,各占50%、50%。
满分100分,具体算法为:
答辩×30%+[出勤率×30%+(第二学期主席团部长平分×50%+干事评分×50%)×70%]×70%;其中答辩、第一学期出勤等各项满分为100。
第七章经费
第三十一条:
学生会会活动经费,由学生会提出预算,经院学办审核,上报学院,列入学校开支计划,从院学生活动经费中支出,由本会独立使用;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使用情况报院学办备案;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及细则制定权属于***学院学生委员会。
***学院学生会
2012年3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生会 章程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