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中考招生方案.docx
- 文档编号:27942024
- 上传时间:2023-07-06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2.94KB
20XX年中考招生方案.docx
《20XX年中考招生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XX年中考招生方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0XX年中考招生方案
20XX年中考招生方案
篇一:
20XX年初一招生方案
20XX年初一招生方案
(一)招生范围:
运城市20XX年应届小学优秀毕业生。
(二)招生名额:
10个班,每班平均45人。
所有招收的初一新生统一均衡编班。
一、小学推荐招生办法
采用“名额分配到校、小学择优推荐、新城初中直接录取”的办法,招收初一新生。
(一)招生范围:
(二)学校推荐的条件、名额分配和推荐程序
1.学校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业和表现优秀。
各小学推荐的学生应当是本校xx中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行为习惯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五、六年级主要学科学业成绩达到优秀等第。
②在五、六年级期间,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
(或等同于上述各项荣誉的星级学生等)
(2)身体和心理健康。
根据新城初中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有基本的独立生活能力。
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
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癫痫或其它较重的身体或心理疾病。
(3)认同办学理念和教育管理要求并自愿要求到新城就读。
(三)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兴宁中学招生工
作的管理与监督。
2.学生入学后,兴宁中学将组织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评估,若发现推荐的学生学业水平明显偏离常态,由兴宁中学将情况反馈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在下一年度适当减少有关小学的推荐名额。
二、自主招生办法
符合兴宁中学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20XX届小学毕业生可点击兴宁中学网站自主报名,学校通过资料审核、面谈评价等环节择优录取初一新生。
(一)招生范围:
全大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高新区、鄞州、镇海、北仑、慈溪、余姚、奉化、象山、宁海、大榭开发区等县(市、区))。
(二)报名条件: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
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
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癫痫或其它较重的身体或心理疾病。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XX年小学优秀毕业生均可报名:
1.在宁波市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在科技创新大赛或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或电脑机器人比赛中获宁波市一等奖及以上;
2.在五、六年级期间,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
(或等同于上述各项荣誉的星级学生等)
3.学习习惯良好,学习能力出众,五、六年级主要学科学业成绩达到优秀等第且上述学科在小学高段曾获校级及以上显著奖项。
(三)自主招生程序
1.自主报名。
2.资料审核。
由学生本人到兴宁中学参加个人信息及资料审核,学校根据学生《信息采集表》和资料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获得面谈资格学生名单。
资料审核时请随带:
(1)小学五、六年级成绩单原件和荣誉证书原件(原件在资料审核后返回给学生);
(2)2张1寸照。
资料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审核结果可到兴宁中学网站查询。
3.面谈评价。
面谈主要结合学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内容包括自我认识、学习品质、身心素质、团队合作等方面,时事评论、科普素养、知识积累等在面谈中都有可能涉及。
获得面谈资格的学生请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谈,面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篇二:
20XX年初中升高中推荐生方案新
附件1:
20XX年双阳区初中升高中推荐生
综合素质评定及录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长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教基字[20XX]25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区20XX年初中升高中推荐生综合素质评定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为宗旨,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重点,在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切实改变以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初中学生升学唯一标准的传统模式,逐步构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使初中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二、基本原则
1.促进学生发展的原则。
2.促进学校发展的原则。
3.科学实施、责任追究的原则。
4.向薄弱学校倾斜的原则。
5.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
6.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具体实施办法
1.评价内容。
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5个方面。
(详见《双阳区20XX年初中升高中推荐生综合素质评定操作办法》)
2.推荐比例及名额分配。
我区推荐生比例按市局标准执
行(两所高中统招生的70%),共招推荐生840名。
含特长生40名(150、151中学体育特长生各10名、音乐特长生各5名、美术特长生各5名)。
推荐生名额按1:
2的比例分配到各校,被推荐的初中毕业生只能选择一所高中作为推荐生志愿,并且统招生报名志愿与推荐生志愿必须一致,不允许两所高中兼报。
要严格尊重学生的选择,必须依据学生志愿组织报名,不能强行要求,违背学生意愿。
3.基本程序。
在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各初中组织推荐生测试。
测试结果于6月11日前上报区招生办和基础教育科各一份。
学业考试与中考同时进行(时间安排详见20XX年初中推荐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四、录取办法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顺序是先录取特长生(详见《双阳区20XX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然后录取推荐生,最后录取统招生。
具体办法是:
特长生录取以区为单位,推荐生以校为单位,以中考成绩和其它四项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录取时先看推荐生五项测试成绩的等级情况,有c等及以下成绩的不予录取。
(A等:
85分—100分;B等:
70分—84分;C等:
60分—69分;D等:
60分以下。
计算分数时依据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到整数位)在等级数量相同的条件下,按照推荐生的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的顺序进行择优录取,其中道德品质只看等级,学业成绩在同等级的条件下看分数,学业成绩不低于所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30分。
未完成推荐生招生计划时,剩余指标数将纳入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五、保障措施
各校要成立一把手牵头的中考改革领导小组,按文件要求,严密组织,明确程序,细化环节,建立制度,规范操作。
有序进行推荐生工作。
1.建立告知制度。
推荐生报名工作开始前,各校要编制《20XX年普通高中招收推荐生告知书》,将今年推荐生的基本政策、报名办法、测试办法、录取办法及学校推荐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安排告知每一名学生及家长,由家长签字确认后返回学校备案。
2.建立公示制度。
各校要提前将各项测试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学生志愿、初选和复试后的学生名单等在醒目位置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一周。
3.建立诚信制度。
各校要实事求是地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参与综合素质评定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诚信档案。
4.建立当场确认制度。
所有测试结果(审美与表现计算机测试除外)必须由考生本人、测试人员及初三学生家长代表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如对测试结果有异议,必须当场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必须当场予以妥善解决。
5.建立培训制度。
各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对参加评定的教师进行培训和资格认定。
要采取措施保证每名参与综合素质评定、各项加试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等方面的能力,以确保评定结果的可信度。
6.建立监督评估制度。
教育局全面负责初中毕业生的综合测试工作,全程监控工作的进程,充分了解和分析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测试、推荐工作万无一失。
7.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在招生过程中,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弄虚作假的、徇私舞弊的和其它违纪行为的。
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在工作中的失实、失信等违纪行为,涉及学校的,取消推荐生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学生的,取消录取资格。
教育局要将违纪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载入相关诚信档案。
篇三:
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XX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完善入学服务措施,促进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缓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均衡,为新乡基础教育“上台阶”、建设教育强市做贡献。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区划分招生,民办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实行直接报名入学或随机派位录取。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保障残疾儿童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
实行均衡编班,推动素质教育。
三、招生对象
小学:
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初中:
招收20XX年小学毕业生。
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新乡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
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非新乡市区户籍,其监护人有新乡市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
台湾同胞子女;
除以上五类对象外,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新乡市就读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细则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区生认定的具体细则如下:
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
若学生户口与监护人户口不一致,或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学生及学生监护人户口地和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市区无其它合法固定住所,学生学区的确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学生及其监护人有市区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学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学生和监护人户口不在本市区,但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与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对待,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入学依据。
外来人口子女,户口不在本市区,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暂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入学原则,安排进入定点公办学校就读。
五、报名办法
小学
1.学生及监护人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以及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2.学生及监护人有市区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关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到所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根据其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初中
1.市区小学xx,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毕业小学统一组织填写《20XX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
2.在市区以外就读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市区上初中需向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取《20XX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并携带小学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等,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分配到初中就读。
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入学应及时填写《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最终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到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经审核后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就读,享受学区内学生入学待遇。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始入学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父母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到暂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入学原则,安排进入定点公办学校就读。
初中定点学校有:
一中东校区初中部、四中、铁路初级中学、七中、九中、十一中、十二中、十三中、十六中、河师大实验中学、十八中、二十中、刘堤初级中学、二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三十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三十四中、三十五中、三十六中、四十二中、洪门初中。
小学定点学校有:
二十中小学部、三十一中小学部、三十二中小学部、四十二中小学部、市友谊小学;红旗区的西街小学、平原小学、段村小学、劳动街小学;卫滨区的新荷小学、化工路小学、胜利路小学、英才小学、回民小学;牧野区的西干道小学、区实验小学、王村中心小学、杨岗小学、畅岗小学、牛村小学;凤泉区的宝山路小学、耿黄一小、耿庄小学、潞王坟一小、大块一小;开发区的西台头小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和本地学生一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同城同待遇。
六、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
1.公办小学:
各公办小学招生前在驻地附近向社会公布本校的学区范围和招生登记报名时间,在报名时间内统一组织报名,然后根据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常住地址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落实,将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登记造册,并连同学生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交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验批准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2.公办初中:
首先由小学按划定的学区确定本校小学毕业生要升入的初中学校;然后,市、区教育局联合成立复查小组,对各小学分配的结果进行复查;最后,由各初中学校进行实地核查,并将属于本学区的学生造册登记,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经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由初中学校退回区教育局或市属小学,进一步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对这些学生进行再分配。
民办学校
1.民办小学:
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
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报名名单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隶属的教育行政机关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录取。
2.民办初中:
要求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填写《20XX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时可以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报名名单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市教育局组织,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学校、家长代表,在新乡教育电视台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回本人所在学区学校就读。
特殊教育学校
新乡市特殊教育学校有6所,分别是新乡市盲聋哑学校、卫辉市特殊教育学校、原阳县聋哑学校、延津县聋哑学校、封丘县特殊教育学校、获嘉县特殊教育学校。
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选择到以上学校报名就读。
新乡市一中少儿班采用“推荐+面试”的办法录取。
七、工作要求
各公办小学、初中要对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保证入学率达到100%;要做好视力、听力、智力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保证入学率达到90%以上。
市、区教育局对所属初中、小学下达招生计划并划定学区范围。
各学校在招生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规定的区域内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人数,减少大班额数,杜绝超大班额,达到大班额以上的须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严格均衡编班。
学校招生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学生信息,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电脑派位编班。
编班现场要接受督学、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各界的监督。
参与合作办学的学校要加大校长轮岗、教师交流力度,提高联合教科研水平,推动“名校减肥瘦身,弱校强身健体”计划实施和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要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
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不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及时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邀请媒体参与监督,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逐县、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招生行为。
招生期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每个学校都要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八、招生时间及安排
小学
8月15日,小学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月18日-20日,小学组织报名。
8月21日-24日,小学组织入户家访。
8月25日-28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月29日,学校组织对新生电脑派位编班。
8月30日,小学组织新生报到工作。
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6月13日,初中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张帖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各区教育局、市属小学到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取有关表格材料。
6月18-20日,各小学组织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家长填写“初中招生登记表”,并根据初中学区确定每个毕业生就近入学的学校,同时组织自愿选报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工作和市一中少儿班的推荐工作。
各区教育局组织区属小学一中少儿班推荐工作和没有市区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报名工作,并依据本文件精神确定接收学校。
各单位确定一中少儿班推荐名单的同时,要通知学生家长23日下午到市一中报到,参加试读。
6月23日,各区教育局和市属小学将本单位一中少儿班推荐情况和民办学校报名情况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汇总表用Excel格式xx,电子文稿和纸质稿各一份。
6月23日下午,市一中少儿班推荐生到市一中报名。
6月24日-6月27日,市、区教育局联合组织复查小组对就近入学学生的“初中招生登记表”、户口、居住证明等进行复查。
6月24日-29日,市一中对少儿班推荐学生进行面试或试读,确定录取学生,29日将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7月1日,组织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工作。
7月2日-4日,各民办初中组织录取新生的报到工作。
7月11日前,各初中公办学校组织入户家访。
市、区教育局及招生学校处理招生工作遗留问题。
7月15日,学校组织对新生进行电脑派位编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 XX 年中 招生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