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虚拟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对策.docx
- 文档编号:27939009
- 上传时间:2023-07-06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4.45KB
论虚拟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对策.docx
《论虚拟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对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虚拟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对策.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论虚拟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对策
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
题目:
论虚拟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对策
论文
专业方向:
行政管理(本科)
姓名:
龚婷婷
学号:
1132001258664
指导教师:
倪敏
教学点:
启东电大
2013年12月5日
论虚拟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对策
内容摘要:
目前,我国对虚拟社会的管理还处于依靠政府主导、公民和其他组织被动参与的局面,这远远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发展所衍生出来的虚拟社会面临的高难度、多层次的现实管理需要。
虚拟社会管理存在什么问题,如何创新管理方式,找出综合对策,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课题。
本文从虚拟社会的内涵和特征入手,分析了我国当前虚拟社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分析虚拟社会管理问题产生的主要根源,并根据虚拟社会的根本特点,从认识观念、管理方式、法治建设和加强现实社会管理四个角度,提出创新我国虚拟社会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
虚拟社会;管理问题;创新;对策
近期,网络大V“秦火火”、“立二拆四”、王功权等人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及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等相继被拘留、逮捕的消息,使我国虚拟社会管理问题再次成为公众争相关注和讨论的焦点。
虚拟社会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形态,在密切人类社会、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诸如网络诈骗、网络虚假谣言、网络暴力等问题。
如果这些问题不加以有效治理,不仅会使得个人或者组织受到伤害,还会对我国的信息安全、国家安全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的危害。
目前,我国己有的对于虚拟社会管理的研究,“侧重于国家控制和引导,在理论上的想象力、实践上的操作力、思维上的突破性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本文将虚拟社会管理问题放在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进行研究,提出了以对改善现实社会管理为根本,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政府和民众、其他组织共同参与管理,并加强法治建设,实现我国虚拟社会管理的优质化,以期对我国虚拟社会管理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一、虚拟社会的内涵、特征及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虚拟社会的内涵及特征
1.虚拟社会的内涵
对于虚拟社会的内涵,我国学者的研究中还没有达成统一的观点,目前最主要的观点是将“网络社会”等同于“虚拟社会”,认为“虚拟社会也可称为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在网络空间中的多维体现......”,有的学者则将“网络社会”直接称为“网络虚拟社会”,认为“其基本内涵是实践主体在计算机网络技术与虚拟现实技术融合的基础上,通过虚拟实践创造出来的以光、电、声、色、影为表现形式,以网络交往形成的社会关系为框架,依托人类文明成果,对现实世界和非现实之物进行数字化编码而建构起来的人文空间,也是人类交流信息、情感释放、知识生产的新型社会空间”,还有的学者认为虚拟社会的范围要大于网络社会,二者不能等同。
事实上,在目前的研究成果中,我国大部分学者是将虚拟社会作为同现实社会平行、相同等级的一个社会系统来进行研究、定义的,笔者认为,虚拟社会是现实社会主体在虚拟空间中从事各种虚拟实践活动、并在这些活动中形成较为稳定的社会关系的新型社会空间,是现实社会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
2.虚拟社会的基本特征
第一,虚拟性。
无论是现实社会还是虚拟社会,人都是活动的主体,只不过在虚拟社会里,人的行为通过数字或符号被注入了非实体化、虚拟化的特征。
在虚拟社会里,人的活动不受客观自然因素、时间、地点的影响,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快捷简便,即使电脑那边是一条狗在与人交流,这边的你也无从知晓,而是在尽情的进行自认为的心灵的交流。
第二,无序性。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自由性,人们在虚拟社会中的活动比较自由,是否遵从一定的规则比较随意,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活动方式,自由进入或退出该空间。
因此,在松散的、无明确规则的、开放的该组织中,一个人的活动轨迹或者规律很难被外界了解和掌握,人们在虚拟社会的活动比较无序。
第三,群体性。
虚拟社会中,人们的活动也具有也具有群体性,相同的兴趣爱好、关注的问题、价值观等都使得人们不知不觉聚集在一起,甚至形成组织,如微信里的好友圈、微博的粉丝团、QQ群等。
尤其是关注相同的社会焦点问题,更容易引发群体的关注或者跟随,呈现出明显的群体特征。
第四,匿名性。
在虚拟空间中,人们的身份信息不再像现实社会中以年龄、性别、住址等个人信息方式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不同的计算机终端。
这就为虚拟社会活动主体提供了伪装或者隐匿的平台。
这种匿名性一方面使信息不再受现实社会因素的约束而变得真实,另一方面也让个别虚拟主体违背道德和规则制造虚假信息,扰乱虚拟社会的安定秩序。
(二)我国虚拟社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人类既存的现实社会所具有的正负功能一样,虚拟社会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运行系统,可以释放出难以形容的生产力量,但它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者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
虚拟社会作为现实社会的一种延伸,为人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促进了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
但是,由于虚拟社会虚拟性、无序性、群体性和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的特征,虚拟社会的迅速发展也产生了诸如网络犯罪、网络侵权、敌对势力利用网络诋毁、颠覆政权的等问题的出现。
由于我国网络发展起步晚、技术水平相对不高等原因,我国现行对虚拟社会管理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虚拟社会管理方式简单、陈旧,监管技术不足
虚拟社会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存在方式,给人们的生存方式、思维角度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这就要求在虚拟社会管理上要进行大胆的创新,进行柔性化的管理。
但是目前我国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方式上仍然遵从旧的方式,没有真正认识到虚拟社会管理的重要性,仍然用过去对现实社会的管理经验来管理虚拟社会,殊不知虚拟社会相比现实社会却复杂得多。
此外,技术手段对监督虚拟社会活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大部分的虚拟空间失范行为之所以能够得逞,主要原因就在于监管技术严重不足。
虽然近年来我国在网络安全技术方面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突破,比如为了解决政务部门双网办公存在的问题,国家信息中心研发的自主产权的政务安全虚拟桌面系统,有利于政务系统办公时内外网的安全接入,提高了政务系统办公的安全性和效率。
但是,互联网的核心技术主要还是由西方发达国家掌握,我国的互联网核心技术和设备严重依赖外国进口的局面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
此外,我国互联网的技术和设备创新能力不够,人才缺乏,这些都导致乐我国虚拟社会监督管理中存在大量的盲区,严重影响了管理的效果。
2.行业自律与规制不足
追逐商业利益是目前各类商业门户网站在虚拟社会中之所以产生负面影响的根本因素。
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互联网企业作为重要的网络生产商、经营商和服务提供商,追求利润是其首要的目标。
但互联网企业在牟取利润的同时,应当同时肩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合理引导网络舆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为虚拟社会运行创造一个和谐安定的环境。
根据CNNIC发布的《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到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9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4.1%,较2012年底提高2个百分点。
从网民的年龄结构来看,仍然以青年和中年为主,20-29岁青年占到总人数的29.5%,30-39岁的网民占到总人数的26.1%。
同时50岁以上各年龄段网民数量增长突出,整体占比从2012年底的6.2%攀升至7.2%。
按职业结构分26.8%的网民是学生。
目前网民平均上网时长为21.7个小时/周,从网民对互联网的应用状况来看,网络新闻用户规模达到4.61亿人,使用率为78.0%。
网络经营者看重这一庞大的市场和潜在的商业利益,通过各种活动吸引用户参与和广告收入等途径谋求利益。
在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网络经营商对道德往往置若罔闻,钻法律的空子,刊登未经查证属实的消息。
对于网民关注的社会热点,冠以耸人听闻的标题,以吸引网民的眼球。
这些新闻大多是明星八卦、官员包养情人和黄色信息。
更甚者有人在幕后故意推动事态发展。
比如,一些网站将包装女艺人、暴漏其大尺度私房照当做炒作的噱头,为了追逐高额利润而罔顾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目前,互联网协会是我国行业自律方面的领导者。
互联网协会相继制定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等文件,并鼓励尽可能多的网络经营者和服务商加入其中,对网络虚拟空间进行监督管理。
但单纯的文件并不能对网络经营者形成很好的规制,尤其是一些门户网站的论坛版主、新闻编辑、评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将直接影响网络舆论的方向和虚拟环境的健康。
但是,目前我国互联网行业协会在这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很好的培养这些网站的上述人员,导致互联网企业一味追逐经济利益的同时忽视了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3.虚拟社会管理立法缺失,制度不健全
在立法层面上,我国针对互联网络领域的立法还比较零散,缺乏一套专门完整的法律体系。
且由于虚拟社会不同于现实社会,有关虚拟社会的立法规定显得过于原则,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在司法实务中,法院、法官往往对网络犯罪、网络侵权等问题感到无法可依,相关案件事实认定方面又困难重重,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对虚拟社会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导致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的防范和打击。
此外,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各地在制定规章进行管理时,相关的规定又显得混乱,针对同样的事实,不同省份地区的规定却大相径庭,在管理时就显得比较混乱。
在执法层面上,缺乏明确的部门进行管理监督,各部门之间推诿或争相管理,不能很好的相互协调配合。
目前,我国管理互联网络的部门特别多,主要包括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保密局、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各个部门由于权限不同,在权利相互交叉的地方就争相管理,在不属于权利范围的真空地带就相互推诿。
机制不健全。
现行我国对虚拟社会的管理主要以政府为主导,并没有形成各方力量合力参与的机制,这就不能充分调动群众和其他组织对虚拟社会进行管理的积极性。
4.虚拟社会管理道德教育不足,引导网络舆论能力差
虚拟空间的自由性、匿名性、虚拟性,决定了虚拟空间主体身份并没有严格的限制,个体无论文化水平高低、道德素质如何,都可以轻易的进入虚拟空间从事实践活动。
“网络社会中的关系与现实生活中的关系相比缺少认真和责任感。
这种自我意识的变化不仅减少了行为中自我约束的力量,不断突破网络社会伦理道德的底线,也为网络欺诈网络色情等网络犯罪行为提供了诱饵和空间”。
我国目前的虚拟社会主体道德教育严重法乏力,以致网络上稍微出现一些负面社会信息,就会出现人身攻击、谩骂的言论,比如个别官员因贪污犯罪落马,相应新闻的回帖内容就充斥着大量的辱骂、天涯乌鸦一般黑等过激的言论,犹如出现一上网感觉社会已经混乱到无法生存的地步。
此外,新网民中以中青年为主,传统的道德理念在这些人的脑海中植入不深,大家沉溺于虚拟世界,抛弃了中华民族优良的共享天伦之乐等美德,一回到家里就只顾着打网络游戏等活动,使家庭少了一份温馨和生动。
随着公众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的增强,相关的政务需要以快捷简便的方式通知到民众,这也是民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式。
虽然政府意识到了创造一个上传下达、使民众快速表达民意的环境的重要性,相继有不同的行政机关单位包括笔者所在单位开通了邮箱、微博等网络工具进行网络问政,但是传统社会的管理意识并没有消除,在面对民众的质疑时,不能很好的利用这些工具进行回应、引导,反而视民意如“洪水猛兽”,最终的结果是这些工具成为摆设,民众和政府的矛盾更加突出、激烈。
二、我国虚拟社会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虚拟社会管理理念滞后,认识不足
目前,我国政府机关对虚拟社会的管理理念更多地停留在控制监督的层面,并没有看到虚拟社会带来的积极影响。
一味用孤立、专权的管理理念在管理者心中已经根深蒂固,这大大影响了虚拟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有权机关依然停留在网络发展容易滋生大量问题,要采取严格控制和防范,以行政权力的命令等方式加以管理;在管理主体上,没有认识到全民参与虚拟社会管理的重要性,认为以政府为主导的有权机关完全有能力对该领域实施有效的管理。
一旦虚拟社会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尤其是网络谣言或者涉及到政府行政执法等方面的问题,政府机关才会采取堵、补救等方式,丝毫没有重视在前期进行及时公开的回应,对相关的网络人才培养重视度和投入力度远远不够。
因此,“虚拟社会的管理思想必须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一走向多样性,从孤立走向协调性,注重网络社会理念的培植,树立人性化、柔性化的管理观念”。
(2)网络企业经营者利益至上,缺少科学竞争
虚拟空间信息的海量性和传播的快速性,为网民带来了生活和学习上的便利。
但正是由于信息的海量,虚拟空间中充斥着大量负面比如网络谣言、黄色信息等,这些信息一旦在网络上流传,就会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尤其是对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将会带来极大的危害。
这些信息的选择当然需要网民自身的价值取向去辨别、接收,但是在庞大的网络信息和犯罪手段日益高明化的今天,普通网民并没有足够的技术去辨别信息的好坏。
而网络经营者作为信息传播的主体,其发布的信息质量好坏、信息价值取向,直接影响着网民选择信息的好坏,甚至对整个虚拟社会的环境秩序起着最主要的作用。
但现阶段,我国的网络经营者为了追求商业利益,占领自己的领地,扩大浏览量和影响力,在采用或发布信息时不进行严格的把关,甚至有些企业恶意竞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置若罔闻。
这必然导致企业忽视社会效益,虚拟空间的环境低速和失去控制,主流价值和文化受到严重破坏。
(三)网民自律意识淡薄,对网络言论自由存在误读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拥有言论自由权。
虚拟社会的发展更使得网民对网络言论自由权产生了一种误读,认为该自由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加上内心里自认的网络虚拟性、匿名性等特征,使得网民在虚拟世界发表言论时往往超出了自身权利的限制。
这种误读导致网民在虚拟空间里的言论和行动超过自由应有的界限,一个普通的话题就会引发骂战,甚至网络攻击。
网民的网络言论自由比现实社会较为宽泛,加上网络社会的低门槛,无论什么身份、贫穷程度如何,都可以公开发表自己的言论。
因此,许多网民忘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认为自己可以在虚拟社会肆意的发泄自己的不满和愤懑。
殊不知,虚拟空间中的任何一个问题都是人们对现实社会某个问题的讨论,这种讨论仍然受到网民各自在现实生活中的价值观、人生观,只不过是变换了一种表达方式。
在我国社会经济结构日益变革的今天,各种矛盾突发,利益较量激烈,社会问题如收入差距愈来愈大、看病难、权利腐败等层出不穷,这更容易刺激人们敏感的神经,纷纷把在现实生活中长期积累起来得不到发泄的不满、悲观情绪一股脑在虚拟空间进行发泄。
加上现实社会中表达人们不满情绪的渠道狭窄或者反映较慢,就迫使网民把网络这个相对宽松的言论环境作为情感的发泄口。
三、完善我国虚拟社会管理的措施对策
(一)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
意识决定行动,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虚拟社会管理面临的困境,管理者首先要转变以往传统的管理理念。
传统的依靠堵、拖、盖等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虚拟社会的迅速发展,管理者要及时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虚拟空间作为新的问政于民、服务为民的主阵地,有助于管理者宣传政策、了解民意;管理者要变被动为主动,无论是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还是批评的声音,都要敢于直接面对,比如开通微博、邮箱、微信等,配置专人,对人们关注或者反映的主要问题及时回馈、解决。
随着虚拟社会的迅速发展,需要的监管力量和力度也是空前的,以往单纯的依靠政府为主导的管理方式已不再适应虚拟社会发展的需要。
政府应当认识到其他组织和公众参与虚拟社会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不仅要创造公众和其他组织参与虚拟社会管理的准入条件,还要制定相对应的政策以保障其参与的积极性。
(2)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健全网络舆论引导机制
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对虚拟社会主体的道德教育会起到重要的引导和纠正作用。
首先,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充分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将我国的传统价值观和现代虚拟社会相结合,提高虚拟空间主体的道德水平,使虚拟空间成为一个健康向上、向善、向美的文化阵地。
其次,将政府机关办公系统和网络系统完善结合,加强服务指导,多开设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版块,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话题。
最后,引导网民提高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责任意识。
虚拟空间的负面信息一经传导,几分钟的时间就可以传遍全世界。
因此,健全网络舆论引导机制,对发生的虚拟社会负面信息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正确面对,对虚拟社会的健康秩序的构造有重大意义。
一方面利用虚拟空间迅捷性的特点,大力宣传政府的服务为民措施,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另一方面,面对负面的舆论信息,正确面对,迅速回馈,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外界解释,赢得主动权,将负面信息消灭于萌芽状态。
(三)加强法治建设,完善网络立法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制定法律是为了更好的去规范人们的行为。
同样,虚拟社会管理也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这样才能更好地对虚拟社会主体的行为予以引导、规范。
我国也意识到了虚拟社会迅速发展亟需法律规范的形势,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9月1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
但现行的法律法规还远远滞后于虚拟社会的迅速发展的需要。
比如,最近几年网上相继曝出的官员涉嫌贪污腐败,使得有关机关能够迅速了解民意,迅速介入进行查处,使得一大批贪污腐败分子纷纷落马,但由此而引发的侵犯他人隐私以及曝光的限度;还有伴随着王功权、秦火火等人的立案逮捕,民众对于网络谣言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网络谣言的定义是什么?
对其的界定包括哪些范围?
法律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不利于对虚拟社会的健康发展。
因此,需要国家有权机关尽快出台专门的虚拟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立足现实社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虚拟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是现实社会的一面镜子。
要想解决虚拟社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就需要从现实社会寻找原因。
因此,破解虚拟社会管理面临的困境的根本,就是加强现实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
政府要千方百计地搞好事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民生问题,这样才能形成网上网下共同努力双向互动的虚拟社会管理模式。
具体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发展社会经济,提高人民群众收入和幸福感;二、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意坚持可持续发展,爱护和保护好环境。
三、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从教育、就业、养老等方面保障民众的生活。
四、打造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服务于民。
只有网上问政、网下解决,网上交心、网下服务,真正了解民情、体恤民情、解决群众关切,才能形成政府与公众在网上的良性互动,才能增加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稳定团结,虚拟社会管理也才能落到实处。
虚拟社会的管理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必须要重视和面对的一个重要话题,本文笔者从虚拟社会面临的现实困境入手,针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入手,提出了破解这些难题的策略,以期对未来虚拟涉及的管理有所裨益。
由于虚拟社会管理还存在诸多争议,以及虚拟社会未来发展的趋势问题,本文提出的策略可能需要考证。
但无论如何,重视和加强虚拟社会管理,将对我国的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王薇、汤敏佳、杜骏飞:
《中国虚拟社会管理学术进展述评》,载《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2.李国敬、张玲:
《虚拟社会及其监督管理探析》,载《行政与法》2012年第2期。
3.孟宪平:
《网络虚拟社会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载《学习与实践》2011年第8期。
4.亚当·乔伊森:
《网络行为心理学:
虚拟世界与真实生活》,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5.李钢:
《虚拟社会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载《行政管理改革》2011年第77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虚拟 社会 管理 创新 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