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班组八项制度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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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班组八项制度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任、工段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指示,对本工段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
2、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
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保证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3、组织好安全教育,对各工种的安全规程及时修订,并组织职工学习、抽考、检查、执行情况。
4、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律及公司和本厂的有关指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5、对本单位设备、工具和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良好状态负责,及时组织日常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处理的采取可靠临时措施。
6、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日,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7、负责对伤亡事故的现场保护,并立即报告,调查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制都要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上报。
8、负责检查所属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好女工保健工作。
5.4: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带领班组职工严格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对本班组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2、熟知本班组各岗位安全规程,带头遵守并组织职工学习和执行。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3、指导班组职工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消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4、对班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和换岗职工及时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合理放置。
6、开好“三会”班前布置会(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对安全工作有具体要求)、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有效果、有记载)。
组织开展危险预知活动。
7、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
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8、组织好“三查”:
交接班检查(查设备、物料、环境是否有隐患、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班中检查(查制度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按有关规定查隐患、查不安全行为、查班组安全管理)。
并按“三定四不推”原则进行处理。
9、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职工的安全通则
1、按规定上下班,参加班前会、班后会。
做好交接班工作。
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检查本岗位设备、电器、工具及安全装置,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2、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3、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我保安全。
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4、认真维护好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工具,不得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保持生产现场整齐有序,物流畅通。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有权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6、在生产作业中,工序间要互相配合,同事间要互相关心,发现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及造成财产损失的明显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7、发生各类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不得隐瞒事故。
8、工作时要思想集中,精心操作,禁止在工作时间打闹、斗殴、干私活;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休息、闲谈;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
9、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
10、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禁止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安全生产确认及挂牌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确认制度
1.1对人的确认
1.1.1人的生理、心理、精神状态的确认、如是否有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疾病,班前、班后是否饮过酒,心理是否健康,精神是否有异常形象,情绪是否正常。
1.1.2人的行为:
劳保穿戴是否齐全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所进行的操作是否会影响自身、他人及设备的安全。
1.1.3联系信号:
联系信号的方式与判断的方法是否安全,联系信号表达的内容是否全面;接受信号时是否有误解的现象。
1.2对物的确认
所使用的设备、工具是否存在隐患,各传动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监测仪表是否符合使用的安全要求。
1.3对工作环境的确认
所在岗位和周围工作环境是否存在不利安全生产的因素。
如所在地使用的工具及各种安全标志是否明显齐全,作业环境内是否有其他人员,地面有无杂物。
1.4对安全措施的确认
确认是否制定了安全措施,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生产和检修过程中是否落实了安全措施。
1.5安全生产确认制的要求
1.5.1级领导干部、班组长在下达工作指令之前,必须对自己将要下达的指令进行是否为违章指挥的确认和安全措施的可靠性进行确认。
1.5.2现场生产指挥者必须对工具、设备及工作环境进行安全确认,对人员进行确认,对安全措施的准确性进行确认否则不准下达工作指令。
、
1.5.3操作工人在操作前必须做到“一查二念”
一查:
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则不准使用,自己的劳保穿戴是否齐全符合安全要求,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否则不准进入工作岗位。
二念:
默念安全操作规程,默念安全措施。
工作过程中对自己的操作行为进行确认,两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必须对联系信号进行确认。
1.5.4互保对象之间要进行确认。
1.5.5当确认他人为违章指挥时,有权拒绝执行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向上级汇报。
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确认制的要求制定岗位确认内容,要求内容全面,确认的内容要包括岗位劳动的全过程。
2挂牌
2.1检查修理机械设备时,必须停电(有明显的断开点),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执行谁挂谁取的原则,严禁非挂牌人员取牌合闸;在远程操作开关或电力线受影响的情况下必须有专人监护,如果当班工作未完成,在交接班时要指定负责人将标示牌一起交接,并做好交接纪录,检查修理工作完毕,由挂牌人确认无误后,方可摘牌,将设备交有关人员操作。
2.2造成绞伤、烫伤、触电等事故发生的危险部位,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相应的标示牌(如运转时禁止加油、禁止跨越、当心触电等)以提醒职工防止发生事故。
2.3常运转的机械设备、电力线路开关必须挂“设备在运行、严禁拉闸”标示牌。
2.4禁火区、煤气区和有塌方、滑坡危险的区域,要在周围明显的部位悬挂相应的标示牌(如禁带火种、煤气区域禁止停留、当心煤气中毒、当心塌方等)。
2.5挂标示牌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严禁错挂。
2.6标示牌必须干净、整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
安全联保互保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杜绝、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让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个人。
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全员安全联保对子,原则上同一岗位或临近岗位同时作业人员结成联保对子。
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既有监督他人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的权利,又有保护他人生命安全的义务。
三、两人以上作业的岗位,在工作中应多作沟通、相互协调、步调一致,并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做到“三不伤害”。
四、进岗前认真对设备、使用的工具、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安全确认,确认无安全隐患之后方可进岗工作。
五、危险岗位(如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等)必须设有专人监护。
六、每个职工都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制止他人在隐患未处理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举报。
七、发生责任安全事故,层层追究责任(即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追究在一起工作的人员的责任,追究联保对子的责任,追究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车间的责任等等)。
安全检查制度
1、检查各单位是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解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检查各级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检查国家、省、市及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等由其是以市委、市政府安全督察室、县安监局下发的隐患排查检查内容为重点在各级贯彻落实情况。
2、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3、检查各单位是否有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培训计划实施情况,检查新职工、实习代培人员、换岗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和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在岗职工的常规安全教育情况。
4、检查各单位的班组安全建设情况,检查各单位是否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检查各单位是否对本班组安全活动逐级进行检查、评价、考核。
5、检查各单位是否有分厂要求的安全管理台帐和各类记录,检查台帐是否定期登记,记录内容是否齐全。
6、车间级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每周进行3次,主任和兼职安全员负责。
7、兼职安全员将检查情况汇总形成检查报告后及时报安全负责人,并负责职责范围内查出问题的跟踪验证。
8、班组每天要搞好岗位自查,班中巡检和设备点检。
9、各级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消除隐患,无力解决要报上一级主管领导,但在未解决之前必须制定临时性控制措施。
10、检查之后都要组织安全总结、分析,需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单,重复隐患、习惯性违章等直接按规定落实考核,将检查情况在厂调度会上通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凡进入炼钢厂的新从业人员(包括新入厂职工、实习代培人员、临时工、协议工、劳务工等),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技能。
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
不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任何部门不得批准进入工作岗位。
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复工、换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因任何原因脱离本工种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重新复工上岗人员或因工作需要换岗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四新”人员的安全教育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新的工作岗位安全教育,并经新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电工作业、起重司机作业、建筑登高与架设作业、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对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必须按国家规定按期复审,否则操作证作废,禁止上岗操作。
5、在岗人员安全教育
全厂在岗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8学时。
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厂长、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考核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每年参加不少于10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学习或考察;车间(工段)长、班组长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
7、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7.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7.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7.1.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7.1.3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调查处理有关规定;
7.1.4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7.1.5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7.1.6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7.1.7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1.8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2四级安全教育内容
7.2.2车间(工段)级安全教育
7.2.2.1车间(工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2.2.2车间(工段)生产特点、工艺流程;
7.2.2.3车间(工段)机械设备状况、危险区域、有毒有害作业情况;
7.2.2.4车间(工段)安全生产情况、事故教训、预防事故的措施。
7.2.3班组级安全教育
7.2.3.1本岗位安全职责、工作性质,本岗位安全生产情况;
7.2.3.2本岗位生产任务,生产特点,主要设备情况;
7.2.3.3本岗位各种工具,器具及安全装置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7.2.3.4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2.4本岗位的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7.2.4.1本岗位容易发生的事故及预防措施。
交接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连续工作岗位的人员实施规范的交接班的要求。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车间内连续倒班岗位的交接班。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接班准备:
3.1.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
3.1.2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及劳保用品,做好上岗准备。
3.1.3接班前由作业长召开班前会,并进行考勤。
3.1.4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生产情况。
3.2交班准备:
3.2.1当班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点检和生产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3.2.2必须将工具、仪表、备品备件和有关资料如数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3.2.3做好岗位辖区内卫生工作。
3.2.4做好设备维护和生产准备工作,为下一班生产创造条件。
3.3交接班内容(“十交”与“五不交”):
3.3.1十交
3.3.1.1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3.3.1.2交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
3.3.1.3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处理情况。
3.3.1.4交设备润滑三级过滤和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
3.3.1.5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3.3.1.6交生产、设备维护的原始记录和注意事项。
3.3.1.7交原材料使用和产品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3.1.8交上级领导对生产任务、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要求的有关通知。
。
3.3.1.9交本班人员的出勤情况和未出勤原因。
3.3.1.10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
3.3.2五不交
3.3.2.1安全方面不正常、事故未处理完不交。
3.3.2.2设备或工艺有问题,搞不清楚不交。
3.3.2.3岗位卫生未搞好不交
3.3.2.4记录不清、不齐、不准不交
3.3.2.5车间指定本班的任务未完成不交。
窗体底端
444考核
4.1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对口交接班,不准只由班组长或其指定人代表进行交班和接班。
4.2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并及时向车间主任或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4.3按交接班内容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本,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其交接班的车间主任或岗位负责人都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签署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
4.4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请示解决。
4.5各生产车间主任必须对所属岗位的交接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的领导也要履行签名和签署时间等手续。
班前会制度
1、各班次必须提前三十分钟,在会议室由各班组按时组织召开班前会。
2、班前会由主任或当班作业长主持,安全员、设备以及本班次工人必须全部参加。
3、主持人在班前会上传达上级的指示,布置本单位当班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4、安全员要从安全检查角度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5、设备人员要从设备安全管理角度,安排布置本班工作的技术要求,强调设备检查使用安全措施。
6、对不参加班前会的人员,查明不能参会原因,无故不参会人员按相关制度处理。
7、主持人要认真准备班前会的会议内容,做好班前会记录。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安全罚款由车间提出使用方案报分厂主管经理批准后用于安全奖励。
2、对在安全生产上表现突出的职工,经车间审核推荐立功。
3、对避免重大事故、消除重大隐患、为安全生产建言建策及做出较大贡献的职工,由车间给予奖励。
4、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安全先进个人的,由车间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惩处
1、对工伤事故的考核
2、个人违章造成自身轻伤的,由单位通报批评,复工后停工三天以上安全学习,学习期间发生活费,扣发事故当月100%奖金。
当年不得评先、提职。
同时,扣直接领导责任者事故当月40%奖金。
3、因违章造成他人轻伤或本人重伤的,扣发违章者两个月奖金。
扣直接领导责任者事故当月50—100%奖金。
4、因违章造成他人重伤的,扣发责任者三个月奖金。
扣直接领导责任者事故当月100%奖金。
5、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渎职造成他人死亡(1人/次)的,给予主要责任者记过以上处分,给予一般领导责任者警告以上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责任者记过以上处分。
扣发主要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三个月奖金,扣发一般领导责任者两个月奖金。
对发生工亡事故的车间主任免职或下岗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工伤事故的,给予一般责任和一般领导责任者记大过以上处分,给予主要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留用察看期间发生活费)或撤职处分。
同时,扣发一般责任和一般领导责任者三个月奖金,扣发当年效益奖40—80%;扣发主要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者六个月奖金,扣发当年效益奖60—100%。
7、发生工亡、重伤、重大设备、重大交通、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按“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
8、对发生工亡以上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评先资格。
9、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处罚。
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主要领导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的,给予降职、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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