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寓酒店及办公楼外装饰幕墙专业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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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寓酒店及办公楼外装饰幕墙专业施工招标文件
公寓、酒店及办公楼外装饰幕墙专业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单位:
鄂尔多斯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2
第一章投标须知2
第二章合同格式18
第一部分协议书18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20
第二卷技术规范与要求33
第三章技术要求33
第三卷投标文件格式36
第四章投标函格式36
第五章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41
第六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47
第七章综合说明........................................................52
第四卷图纸...................................................................52
第五卷投标评审文件...........................................................57
第八章投标评审文件.....................................................57
评分细则...............................................................58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内容
外装饰幕墙工程施工
2
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
3.1
建设地点
鄂尔多斯市
4
4.1
建设规模
幕墙面积:
Ⅰ段办公公寓:
52344.66㎡;
Ⅱ段酒店:
31211.43㎡;
Ⅲ段办公楼:
40035.68㎡;
类型:
干挂石材幕墙、干挂金属板幕墙及玻璃幕墙
5
5.1
质量标准
设计:
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招标单位的设计要求,做出,设计方案。
施工: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
6.1
工期要求
外装饰幕墙工程:
201年月日进场—201年月日竣工;
投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详细施工工期计划表
7
7.1
招标范围
一标段:
Ⅰ段办公公寓、二标段:
Ⅱ段酒店、三标段:
Ⅲ段办公楼外装饰幕墙工程施工及中标后的二次深化设计、各段雨棚、地下车库入口钢结构。
7
7.2
标段划分
一标段:
Ⅰ段办公公寓
二标段:
Ⅱ段酒店
三标段:
Ⅲ段办公楼
8
8.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9
9.1
投标人资格
1、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计甲级;
2、外地施工企业应具备进内蒙古备案通知书。
10
10.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1
11.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12
12.1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答疑会:
采取书面方式,请各投标人将本次投标的所有问题以文字形式提出,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送达***项目部,逾期未送达的问卷,招标人将不予答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若有必要,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质疑文件递交(或传真):
******@
13
13.1
工程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
13.2
计价依据:
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8年颁发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配套性文件。
14
14.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90日内
15
15.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100000元(大写:
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于开标前三天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汇至指定帐户;且必须获得由招标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户名:
鄂尔多斯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
开户行:
鄂尔多斯银行鄂尔多斯西街营业部
16
16.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
贰百万元整)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
签订合同时同时交纳,如不交纳则不予签署合同
户名:
鄂尔多斯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
开户行:
鄂尔多斯银行鄂尔多斯西街营业部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18
18.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接收地点:
***资源集团八楼会议室
截止时间:
201年12月29日上午8:
00
超出时限,不予接收。
19
19.1
开标会地点及时间
地点:
***资源集团八楼会议室
时间:
201年12月29日上午8:
00
20
20.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定法
21
21.1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鄂尔多斯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传真:
邮箱:
@
22
22.1
总包服务费
包含在报价中
23
23.1
主材指定
型材:
亚铝、坚美、凤铝
玻璃:
南玻、耀华皮尔金斯顿(low-e)、台玻
铝单板:
山东信发
石材:
见样品
五金件:
坚朗
胶:
白云
型材防腐面:
外框--氟碳喷涂(三涂);内框—静电喷涂
隔热条:
泰诺风
胶条:
江阴海达三元乙丙
24
24.1
招标文件工本费
1000元现金(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25
25.1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在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三天后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贵单位经法人认定的对公账户及开户行,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以备退投标保证金时使用。
26
26.1
付款方式
月支付当月已完工程量的70%,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外审审核后付至工程决算总价的95%,5%为质保金两年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的说明除投标须知表规定外:
1.1.1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2)资金情况:
己落实。
1.1.2工程内容:
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
1.1.3现场条件:
(1)现场道路情况:
已通;
(2)电源:
己通;
(3)水源:
己通;
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择优选定一家外装饰幕墙工程施工单位。
1.3工程招标种类:
公开招标
1.4工程概况:
1.4.1工程名称:
***项目(Ⅰ段办公公寓、Ⅱ段酒店、Ⅲ段办公)外装饰幕墙工程
1.4.2建设地点:
鄂尔多斯市
1.4.3幕墙面积:
一标段Ⅰ段办公公寓:
52344.66㎡;
二标段Ⅱ段酒店:
31211.43㎡;
三标段Ⅲ段办公:
40035.68㎡。
1.4.4质量标准:
施工要求:
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做出优良施工工程。
1.4.5计划工期:
外装饰幕墙工程:
201年1月05日-201年8月1日;投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详细施工工期计划表;
1.4.6招标范围:
一标段Ⅰ段办公公寓、二标段Ⅱ段酒店、三标段Ⅲ段办公外装饰幕墙工程施工(包括干挂石材幕墙、干挂金属板幕墙及玻璃幕墙工程等)及中标后的二次深化设计、各段雨棚、地下车库入口钢结构。
1.4.7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方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提前据实上报材料计划及施工方案,装修所用主要材料必须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材料品牌,方案经发包方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
1.5招标人鼓励投标人针对本工程提出合理化建议,包括对新型实用材料的选用,对本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控制以及其他有益的建议。
1.6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质与优良条件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投标人资质及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管理类似本工程的施工业绩,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配备齐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严禁挂靠。
3.4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4.1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设计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安全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以来竣工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4.3负责本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与组织机构主要成员的简历,及拟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与施工人员情况。
3.4.4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包括最近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是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自己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定标
八、合同的授予
第二章合同格式
第二卷技术规范与要求
第三章技术要求
第三卷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投标函格式
第五章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综合说明
第八章招标评审文件
附件:
评分细则
6.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文件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2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3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的图纸及答疑文件仅供招标使用,实际施工时,发包人另给承包人施工图纸。
6.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说明、合同条件、格式、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图纸及附录。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向投标人提供了必要的图纸资料,招标人并不保证所提供的图纸及资料全面而准确地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投标人必须对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作出自己的判断和推测,并对此负责。
6.6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应以经批准的设计图纸和发包人的指示为准。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按前附表中规定的地址和时间以书面形式提交。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去领取答疑文件。
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
8.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记录、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记录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8.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记录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应用中文。
9.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格式、商务标部分格式、技术标部分格式、综合说明部分格式四部分文件组成。
10.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3)、投标函、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程度声明
(4)、投标函附录(附表1)
(5)、企业2008年1月旧以来类似工程项目汇总表(附表2)
(6)、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附表3)
(7)、项目经理类似工程项目汇总表(附表4)
10.3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的说明
(2)、报价汇总表(附表5)
(3)、投标人材料报价分析表(附表6)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附表7)
(5)、固定单价分析表(附表8)
(6)、唱标单格式(附表9)
(7)、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招标人用文字或表格提出,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提出)
10.4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说明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2)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降低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
3)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附表10)、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4)劳动力安排计划;(附表11)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贯彻执行国务院《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措施;
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8)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进度网络图;
9)施工总平面布置及施工机具布置设计;
10)水电用量计划;
11)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以及施工期间防风、防雨及防雷等的措施;
12)与其他承包人的协调配合措施;
13)其他须说明的内容。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附表13)
(2)项目经理简历表、承建类似工程情况介绍;(附表14)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承建类似工程情况介绍。
(附表15)
3、投标单位拟为本工程提供的服务项目
10.5综合说明
(1)、投标申请说明书,投标人一般情况,年营业额数据表;
(2)、投标人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
有关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服务等方面对发包人的承诺及优惠条件。
对发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3)、最近2年财务状况表;
(4)、类似工程经验;
(5)、施工获奖及有关荣誉证书;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2电子文挡应包括本须知规定的所有内容。
12、投标报价
12.1综合单价报价。
12.2计价依据:
本工程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执行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8年颁发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配套性文件。
12.3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2.4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2.5付款方式由投标单位在开标会现场提出对招标人优惠的付款方式。
1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其应包括: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乙供材料的卸场及场内运输、现场保管费用)、管理费、临时设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赶工措施费、利润、税金、各种措施费、试验、检测费、与相关单位配合发生的架子使用租赁费、水电费等。
12.7投标单位中标后,应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优化设计,费用不予支付,其所报深化设计施工图图纸,须报发包人审核后,方可交付施工。
如审核未通过,中标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重新设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本工程深化设计确定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中标单位再提出进行设计变更、签证,则中标单位不得进行变更报价。
12.8本工程因招标人提出的工程变动,造成工程量增减或工程内容有变化,参考相关价格调整工程造价。
12.9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
商务报价只允许按固定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乙供材料的卸场及场内运输、现场保管费用)、管理费、临时设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赶工措施费、利润、税金、各种措施费、试验、检测费、与相关单位配合发生的架子使用租赁费、水电费等所有费用)报最终价格。
13、投标货币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不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投标担保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提交投标保证金;
15.2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付。
1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5.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或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15.6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报价;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4)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况。
16、投标答疑
16.1投标人应根据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质疑问题,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16.2招标人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去领取。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唱标单是正本的组成部分,当唱标单与正本不一致时,以唱标单为准;
17.3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条骑缝处及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5本次招标不接受替代方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18.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除设计文件外)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再在外层再一次一起密封在投标文件大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18.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编号;
b.工程名称;
c.201年12月25日下午3:
00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3除了按本须知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外层投标文件(除设计文件外)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
18.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机封条骑缝处应按规定盖章。
18.6投标人在递交书面的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必须递交电子文件。
电子文件使用刻录光盘,并在盘上注明投标人名称。
当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投标文件的内容与电子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前者为准。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上规定的地址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19.2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己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根据本须知第20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1.3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2、开标
22.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并在此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以证明其身份,以上证书必须是原件,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还应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不作为加分的条件。
22.3按规定提交优良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2.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优良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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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公寓 酒店 办公楼 装饰 幕墙 专业 施工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