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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器技术规范书
招标编号:
×××××
大连北海热电厂烟气脱硫改造工程
搅拌器技术规范书
湖南湘达环保有限公司
2011年8月
第一部分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大连北海热电厂烟气脱硫改造工程搅拌器设备的招标,本技术规范书包括搅拌器的本体及其辅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上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规范书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
如果本技术规范书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进行解决。
1.3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可以认为投标方提出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投标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中的某些条文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
如招标方不同意修改,仍以本技术规范书为准。
1.4在合同签定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或修改要求,投标方将执行这个要求,具体内容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共同商定,并且这些修改不产生合同价的变更。
1.5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7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必须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
1.8所有的来往文件均应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
1.9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对本供货范围中的设备成套系统内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包括对外采购的产品。
凡在投标方设计范围之内的外购件或外购设备,投标方至少要推荐2至3家产品供招标方确认,而且招标方有权单独采购,但技术上均由投标方负责归口协调。
业主自行采购部分的设备合同款将按投标方的该设备合同价从招标方对投标方的付款中扣除。
但并不免除投标方对这部分采购设备以及整个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责任(除招标方自行采购设备的供货责任外)。
1.10投标方应承诺在设备参数变化5%范围内,不涉及价格变化。
1.11投标方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副本。
对于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包括外购件,应提供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副本,并随时准备正本,以备查验。
1.12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么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
2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2.1浆液
1)石膏浆液成分:
名称
单位
100%BMCR负荷
密度
kg/m3
1088(max1200)
温度
°C
60
PH值1)
4~6
粘度
mPa,s
15
固体含量
%(湿)
13~25
成份
固体成分
CaSO4x2H2O
kg/h
33520.369
CaSO3x1/2H2O
kg/h
/
CaCO3
kg/h
747.648
CaF2
kg/h
77.123
MgCO3
kg/h
/
灰
kg/h
7230.000
惰性物质
kg/h
2089.769
溶解物
H2O
kg/h
261165.054
SO42-
kg/h
1274.563
Cl-
kg/h
40000
Mg2+
kg/h
741.786
Ca2+
kg/h
687.417
2)石灰石浆液成分:
名称
单位
100%BMCR负荷
密度
kg/m3
1182(max1350)
温度
°C
45~55
PH值
8.5~9
粘度
mPa,s
15
固体含量
%(湿)
20~35
成份
固体成分
CaSO4x2H2O
kg/h
1.35
CaSO3x1/2H2O
kg/h
/
CaCO3
kg/h
76.52
MgSO4
kg/h
/
MgCO3
kg/h
1.03
灰
kg/h
1.90
惰性物质
kg/h
18.66
溶解物
溶解盐
kg/h
3.89
SO42-
kg/h
11592
Cl-
kg/h
40000
Mg2+
kg/h
5095
Ca2+
kg/h
4362
1、材料选择按Cl-浓度40000ppm
2、在泵的起动时,浆液固含量可能超过上述的最大范围(仅短时)。
3、投标方应充分考虑由于电厂介质参数(烟气、工艺水、石灰石等)的变化,浆液的pH值、温度、固含量、某些组成可能发生变化。
3技术参数
吸收塔集水坑搅拌器
配置:
吸收塔集水坑搅拌器2台
用途:
搅拌石灰石浆液
型式:
顶进式螺旋桨搅拌器
安装地点:
吸收塔集水坑顶部(室外)
吸收塔集水坑尺寸:
2400×2400×2400mm
吸收塔集水坑有效容积:
13.5m3
运行方式:
连续运行
材质要求:
轴和叶轮采用碳钢衬胶
吸收塔集水坑搅拌器设计参数:
表3.1-3吸收塔集水坑搅拌器设计参数
1
应用地点
吸收塔集水坑
2
箱罐数据
高度(不包括安装基础法兰高度)
mm
2250(坑梁顶到底高度)
长X宽
mm
2000X2000
最高液位
mm
2000
正常液位
mm
2000
最大容积
m3
8
底部形状
平面
箱盖形状
平面
搅拌器法兰安装高度
mm
图纸确认
3
介质数据
石灰石浆液
最大/平均含固量
wt.%
30/25
搅拌器部位最大含固量
wt.%
30
搅拌器部位液浆密度
kg/m3
1400
温度
°C
45~50
粘度
mPa.s
15
粒径
µm
20~55
氯离子/pH
40000/8-10
材料设计考虑最大氯离子
PPM
40000
4
减速机
数量
台
型号
齿轮材料
箱体材料
轴承
油封
使用寿命
小时
80000
油封使用寿命
小时
25000
机架轴承
小时
60000
厂家
功率
kW
5
搅拌器数据
搅拌器类型
顶进式
搅拌器作用
固体颗粒的悬浮
搅拌器数量
台
1
6
驱动装置
7
底座法兰直径
mm
8
功率轴功率
kW
1.
电动机功率
kW
9
转速电机
rpm
2.
搅拌器轴
rpm
10
搅拌器轴直径
mm
3.
长度
mm
4.
材料
11
桨叶类型
旋桨
5.
叶片数量
6.
叶轮离底部高度
mm
7.
直径(下/上层)
mm
8.
材料
12
密封类型
材料
13
重量包括电机
kg
14
荷载扭矩
Nm
9.
弯矩
Nm
10.
垂直荷载
N
15
需要挡板数量
4技术条件
4.1总则
4.1.1搅拌器的设计、生产和安装根据最新有效的规范、标准(ICE、ANSI、ASME、DIN、API、GB)和相关法律规定。
设备的设计与制造采用相关的工程设计和制造工艺的较高标准,本设备按API610标准(或等效的GB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验收。
加工前按照本规范书的要求,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查计划报招标方认可。
4.1.2为保证现场安装工作顺利进行,结构件在出厂前应进行预组装工作以保证现场组装尺寸。
投标方供货前提供需要在出厂前进行预组装的结构件清单:
减速机和机架;联轴器和轴;轴和机架。
4.1.3所有可能与腐蚀介质接触的设备、部件都需要防腐或采用耐腐蚀材料。
这一要求并不消除投标方选择正确材料的责任,搅拌器的使用寿命至少达到50000工作小时(连续运行)。
投标方所提供的润滑油品牌要在国内能够采购到的。
4.1.4焊缝表面平滑过渡,角焊缝的圆弧半径满足内衬要求。
4.1.5投标方提供的搅拌器长度及叶片直径满足本规范书相应箱罐的技术及安装要求。
4.1.6投标方提供的搅拌器底座与槽钢的连接方式采用螺栓连接。
4.2性能的基本要求
4.2.1搅拌器本体:
投标方提供并执行搅拌设备最新的设计标准。
搅拌设备设计、生产和安装根据相关规则中的最新版本,事故防止规定和法律规定进行。
除非另外规定,所有搅拌器能长期连续运行。
在设计中采用标准型搅拌器,提供可靠制造商和成熟形式的产品,并具有运行业绩。
搅拌器安装有轴承罩、主轴和搅拌叶片。
尽可能采用适于运行条件的标准型搅拌器,搅拌器应成熟可靠,并具有运行业绩。
应采用低速搅拌器,搅拌器能有效防止浆液沉降。
搅拌器轴为固定结构,转速适当控制,不超过搅拌机的临界速度。
搅拌器设计时考虑浆液中氯离子浓度至少为40g/l。
所有接触被搅拌流体的搅拌器部件,选用适应被搅拌流体的特性的材料,包括具有耐磨损和防腐蚀的性能。
在所有搅拌器的旋转构件上进行单个部件和组装后整体的静、动平衡试验。
搅拌器整个装置(包括电机和传动装置)均按照最大电机短路电流转矩条件设计。
搅拌器的零部件设计有足够强度。
弯曲临界转速至少超过最大操作转速的20%;扭力临界转速至少超过最大操作转速的10%;轴的设计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传递驱动浆叶所需的力矩,轴的设计还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直线度。
搅拌器组装完成后,保证轴的静态摆动量不超过保证值,机械运行试验时,摆动量不超过保证值。
电机功率至少为传动装置额定功率的1.5倍。
在任何情况下,传动装置的操作油箱温度不得超过80ºC,不允许采用油泵润滑。
传动装置机架为坚固,可承受重载荷的结构。
传动装置的壳体防尘,防油,装有呼吸器,油滤器,放油口和油位计,搅拌器传动装置有永久性转动方向的箭头。
传动装置的润滑油系统配有量油计和油观察镜,润滑油能方便而安全地更换,油密封良好,油密封圈寿命大于25000工作小时。
搅拌器传动装置的的轴承为滚动,脂润滑,耐磨轴承。
采用耐污垫圈。
采用径向垫圈时,采用至少厚2mm的轴保护套,并对轴表面进行硬化处理。
发运前对轴承进行润滑保护。
每台搅拌器及其附属设备的布置方式能便于操作、维修和拆卸,而且不中断装置的运行。
搅拌器的运转件和磨损件易拆卸更换。
更换时,无需排放搅拌浆液。
投标方确保搅拌器密封,密封处(O-形环,径向环等)的材质能保证防止腐蚀介质侵蚀和机械损坏的发生。
所有搅拌器机械密封应为无冷却水形式。
搅拌器能实现全自动运行的远程控制接口和就地人工操作的执行机构。
为便于检修搅拌器,将提供需要的吊耳、吊环及其它专用滑轮。
投标方确保提供的搅拌器电动机功率保证能搅拌均匀有效防止浆液沉降,且无过载现象发生,如出现上述情况,由投标方负责免费更换电动机及减速箱。
桨叶按高效率,低能耗型式设计。
如果工艺设计考虑需要,搅拌器配备紧急备用电源。
投标方给出这些搅拌器的清单及不需备用电源的搅拌器所采取的合理措施。
搅拌器的轴直径为计算直径的两倍。
防止搅拌器停运后堵塞,设置人工冲洗装置。
搅拌器设计应设计成在8小时内完成备件和易损件(如搅拌器的叶片、轴承等)的更换。
箱罐应根据搅拌器具体情况设计并提供装挡板结构。
尽可能在低腐蚀和低磨损的情况下,能够做到高效率的设计(转速、材质和运行数据)。
4.2.2搅拌器叶片
搅拌器叶片及其部件与轴连接是采用螺栓连接,可以容易地拆卸下来,因此可以通过箱罐上的安装人孔方便的安装和拆卸这些部件。
连接螺纹应避免与介质接触或采用防腐耐磨的材料。
4.2.3搅拌轴
搅拌器轴应为固定结构,搅拌器的轴直径应为计算直径的两倍,转速应适当控制,不超过搅拌机的临界速度。
必须有位于安装箱罐外面的盘片式联轴器,以保证与搅拌轴轴承的连接。
4.2.4轴承
轴承两个支撑点分别在齿轮箱内和齿轮润滑环内。
在齿轮润滑环内采用的滚动轴承应采用润滑脂来润滑,并且是重型设计,同时还提供强制型润滑点。
轴承最小的设计使用寿命为50000小时。
设计轴承时,应考虑能吸收所有径向和轴向的荷载。
所有的轴承应配有足够数量的测点接口,以至于可以对每一个轴承点进行振动检查。
4.2.5联轴器
在搅拌器和齿轮箱/电动机之间均需要有弹性的联轴器。
4.2.6齿轮箱
齿轮箱应为牢固型设计。
在齿轮箱开孔处的接触保护装置必须至少承受5.00kN的外部荷载。
4.2.7安装底板
装底板应该是实心和抗扭型的设计。
安装底板的内侧,由于接触介质,所以采用橡胶内衬设计。
4.2.8齿轮箱
齿轮箱应充满冷却油,工作温度在0至+50°C之间。
4.2.9安装要求
封闭式箱罐应根据要求提供搅拌器的安装开孔。
投标方也应提出为拆卸或维修目的所应采取的措施或预防性措施。
4.2.10法兰连接
安装底板和定位环固定所需的螺栓、螺钉和螺母应依据GB设计,并与相关法兰的材质匹配。
说明:
投标厂家提供搅拌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避免产生振动的专题论述。
4.2.11保温油漆
投标方应根据《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5072-2007)进行保温结构设计和油漆、隔音设计。
油漆表面质量要求:
●除锈等级:
2.5
●粗糙度:
40--65μM
●底漆厚度:
>100μM
●运输保护漆厚度:
60--80μM
色彩满足招标方的要求。
投标方所供设备应油漆完好,用于现场修补的面漆材料包括在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现场的修补由投标方负责完成,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4.2.12隔音措施
投标方要保证搅拌器的噪声在80分贝以内。
4.3电气部分技术要求:
采用交流全封闭鼠笼、异步、风冷电机,电机绝缘等级为F级,温升为B级,防护等级IP55(室外)。
供电电压为380V,50HZ。
设计条件下电机额定出力不小于被驱动设备所要求的150%。
电机满负荷运行,电动机须能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5%内,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
额定电压下,电机启动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650%。
多相电机在其接线盒上铭牌上标明其相序并用箭头标示出旋转方向。
电机的设计、制造、性能符合中国或IEC的标准。
接线盒能防日晒雨淋和抗腐蚀,防护等级为IP65。
电机按照标准,设置吊耳或吊环。
电机设接地装置。
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须由投标方负责提供,电动机的接线盒应设在侧面。
不同类型的接线盒分别设置。
容量为30KW以上户外电机和容量为75KW以上的且安装在潮湿地点的户内电动机应装有电阻加热器。
在现场和规定的环境中完全符合规范运行条件下,电动机设计须能保证其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
具有耐磨轴承的电动机应在固定于电机机壳的名牌上明确标识。
耐磨轴承应达到150000小时的最低额定使用寿命。
投标方应提供阐述确定轴承额定使用寿命所依据的资料以及这类实际使用条件下的电动机性能记录。
4.4仪表及控制要求
4.4.1控制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提供电机接线盒接口。
4.4.2投标方应成套供应满足搅拌器启停与安全监视和经济运行所需的、安装在本体范围内的仪表、取源部件、检测元件或传感件,以及与检测元件/传感器相连接的特殊仪表。
投标方设备的设计应能通过招标方的DCS对设备本体及其附属设备进行过程控制。
4.4.3就地接线盒应为不锈钢材质,热电阻保护套管应采用不锈钢(测量电动机线圈温度的可选用专用的铠装Pt100的电阻)铠装热电阻应采用活动卡套接头,固定在保护套管上,所有热电阻引出线应有防水式接线盒。
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并应充分考虑防腐蚀措施。
4.5标准
搅拌器、电动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国家标准和中国部颁标准或技术来源所在国家的规范和标准,标准如下: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备注
1
Q/320281AWS01-2003
《伸入式搅拌机生产与检测》
2
GB/T1804-92
《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3
GB1763-79
《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方法》
4
GB1733-79
《漆膜耐水性测定方法》
5
GB1727-92
《漆膜一般制备法》
6
GB1740-79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7
GB755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8
JB2580-79
《铸钢件机械加工余量、尺寸和重量偏差》
9
QSD/JS08001-2002
《零部件通用检验规程》
10
QSD/JS08002-2002
《外购、外协件进货检验规程》
11
QSD/JS03010-2001
《焊接工艺规程》
12
QSD/JS03017-2002
《机械加工通用工艺规程》
13
QSD/JS03018-2002
《铣削通用工艺规程》
14
QSD/JS03019-2002
《钻削通用工艺规程》
15
QSD/JS03020-2002
《车削通用工艺规程》
16
QSD/JS03021-2002
《装配工艺规程》
17
QSD/JS03022-2002
《涂漆通用工艺规程》
18
QSD/JS03023-2002
《产品包装通用工艺规程》
从订货之日至投标方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遵守这些要求。
4.6性能保证值
投标方保证搅拌装置的性能,在设计负荷下,招标方按投标方的有关的安装要求进行安装,并按投标方的运行、维护手册进行操作及维护的情况下,投标方保证搅拌装置的性能达到下列各项的性能要求:
搅拌装置性能保证值见下表:
表4.6-1
序号
名称
台数
转速r/min
轴向排液量m3/h
电耗kW
1
吸收塔集水坑搅拌器
2
2
3
轴的静态摆动量不超过0.25mm/m,机械运行试验时,摆动量不超过12.5mm/m。
所有搅拌装置年可用率大于等于99%,所有搅拌器投运第一年,可利用小时数不小于7800小时;正常运行时,年可利用小时数不小于6500小时
易损件寿命不小于2年。
轴寿命为30年。
叶片寿命为5年。
搅拌器颁发接受证书后部件使用寿命:
部件名称
保证使用寿命/小时
备注
齿轮箱
80000
联轴器
50000
轴承
50000
轴向轴密封(齿轮箱)
25000
搅拌器轴
15年
搅拌器叶轮
15年
4.7质量保证技术文件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材料和零部件质量保证书或复检试验报告。
采用材料的化学成份,机械性能及内在质量符合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充分考虑耐腐蚀性能。
投标方应在设备出厂发运的同时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质量文件和技术文件。
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合格证书;
·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各项有关实验结果;
·按有关标准提供电气试验结果。
·质量控制计划
·质量检查计划
·安装、使用、维护手册
·本体设备及附属设备总图及相关的部件图
·焊缝的检测报告
投标方所供设备性能保证期为颁发接受证书后1年,大修年限应大于5年,整体寿命为30年。
在整个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应由投标方及时免费更换,并且根据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5包装、运输、装卸
5.1投标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并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
根据设备本身和施工现场的特点,在包装上应分别具有防雨、防潮、防冻、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
设备运抵现场时,应包装和防护完好,表面清洁,内无异物,零部件、装箱单和技术资料齐全。
5.2投标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合同号
目的站
收货人名称
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箱号/件号
毛重/净重(公斤)
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中心及挂绳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
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对裸装货物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
大件货物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每件包装箱内,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
外购件包装箱内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另邮寄装箱清单二份。
技术条件书中列明的备品备件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备品备件分别包装并同样注明上述标记,专用工具也分别包装。
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栅格式箱子和/或类似的包装,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卖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5.3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
5.4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具有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5.5设设备包装前凃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6.6投标方应提供防腐保护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6.7凡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考虑露天放置至少6个月)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
第二部分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1.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3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装置性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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