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四项制度提升行政能力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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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四项制度提升行政能力工作总结
推进四项制度提升行政能力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政能力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是建设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有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能力。
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确实加强对我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领导。
同时,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了单位效能政府总方案及各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了贯彻落实目标,提出了保障措施,并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二)强化学习,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组织科室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州、县全面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文件精神实质,重点学习涉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政策法规,把学习教育贯彻于各自工作中,并准确掌握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具体事项、方式方法和组织实施等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接受部门监督。
自觉接受县人事局的监督,并妥善处理好实施行政能力提升与推进业务工作的关系,精心部署,抓好结合,做到相互促进。
三是按时上报情况。
认真将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推进情况,报县人事局和州局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
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报道本部门的做法和经验。
(三)认真落实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各项任务。
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州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行政能力提升制度有序推进。
具体措施按分项任务落实:
1.全面建设学习型机关。
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活动中,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紧扣“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主题,围绕省国土资源厅、州国土资源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学习培训。
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专栏、简报、板报等宣传工具和阵地,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学习材料、开办专题栏目、选读好书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学习型机关的目的意义,使创建学习型机关达成全员的共识,切实达到对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认知、认同和参与的统一,牢固树立学习就是工作,工作就是学习的理念;学习就是素质,学习就是效率的理念;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的理念;继续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学习创造幸福、终身学习幸福一生的理念。
一是为党员和干部职工订购了《“五学五比”杨善洲》、《“桥头保战略”实施》、《目标与时间管理》、印发了新《保密法》等书籍供大家学习。
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XX县行政能力提升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建设学习型机关培训专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金人社〔2018〕28号)要求,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严格按照我局2018年度上报的《XX县建设学习型机关培训专题计划》,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杨善洲精神,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活动为契机,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组织开展理论业务学习培训、分别在分别在5月24日、7月13日、9月14日、11月8日在局机关大会议室,利用10个学时,对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培训了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土地卫片执法理论基础、“兴地睦边”农田整治业务知识、地籍管理基础知识,参加培训已达700人次。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业务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州、县各类学习培训班,全年共参加省级培训30人次、州级培训35人次、县级培训700余人次;四是组织干部参加县级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我局围绕培养一支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加强岗位业务的学习。
把学习融入工作之中,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在学习中提高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科学发展的水平,不断提高适应科学发展的实际本领。
五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即: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要求每个干部职工要明确学习重点,并要撰写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通过有计划的自学不断拓展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
关于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管理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江西省政府规范市场经济管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现就我区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近几年特别是2001年以来,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参与配合下,持续开展了规范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使建筑市场秩序有了一定好转,建筑市场开始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但是,建筑市场管理松懈、秩序混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如隐性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和恶性压价尚未完全杜绝;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尤其是无证建设、无证施工的比例还较大;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和使用伪劣建材的现象在一些工程上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管理部门及少数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干预工程承发包,以及不依法行政,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形也时有出现;由于不合理规定、装饰管理政出多门等问题致使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尚未形成。
建筑市场秩序较乱,不仅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影响投资效益的发挥,而且腐蚀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
不言而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已经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工作任务。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一定要从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高度,深刻认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心和紧迫感,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抓落实。
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明确管理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切实抓出成效来。
2、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市场行为是手段,规范市场秩序是目的。
我区这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范围,是本区2003年在建及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工程和区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今年的工作重点是五个方面,一是依法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问题;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和签订阴阳合同,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以及无证、越级承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等问题;三是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恶性压价和无证建设、无证施工问题;四是依法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偷工减料、使用伪劣建材问题;五是纠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不严格执法的行为。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狠抓管理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尤其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住宅工程和窍缃岷喜俊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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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按计划分阶段稳步推进。
今年,我区要通过艰苦努力和扎实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
总体工作目标是六项:
一是解决一些危害性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二是规避招标、干预招投标、招投标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恶性压价和阴阳合同等问题得以有效整治;三是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建设和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使用伪劣建材的状况得以基本扭转;四是以不合理规定实行地方保护的问题得以基本解决;五是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得到清查,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受到严惩;六是管理部门不依法行政和执法主体不严格执法得以纠正与规范。
要求2003年以来和今后新开工的工程项目依照法律法规做到“八个必须”: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必须实行招标,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经依法批准的项目勘察、设计可以实行邀请招标,也可以组织概念设计招标;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必须做到不排斥或限制符合条件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加投标;依法应当报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报审,否则一律不准使用;依法应当实行监理的工程,必须选用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实行监理;依法应当实行施工许可管理的工程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依法应当进行政府质量、安全监督的工程,必须实行质量、安全监督;依法应当实行竣工备案的工程,必须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二、严格法定建设程序管理,严肃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
1、所有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依法办理项目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合同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必须委托监理。
2、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为该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建设承担法定责任。
如该工程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首先应当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要协助建设单位履行或者监督工程承包单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在发现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时,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并促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律不得使用。
对于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要责令有关单位及时修改,不进行修改或经修改后仍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4、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切实把好工程的开工和竣工交付使用两道关。
除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应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外,所有规定范围内工程都必须依法实行施工许可管理。
对于违反规定不实行招标或公开招标、不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不委托监理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必须依法作出严肃处罚。
同时,要认真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未经验收和实行备案而投入使用的工程要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三、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解决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问题
1、解决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问题,关键在于规范建设单位行为。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必须实行招标。
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重点项目,必须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不得违法进行议标。
对于按规定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区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对其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做出严厉处罚。
2、继续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充分发挥其服务作用,规范其运行。
对于按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项目,都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的工程项目,有条件的也应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
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交易活动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3、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制度。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承办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依法组织招标。
对于委托招标代理的工程,如果发生规避招标或招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除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责任外,还要依法严肃追究招标代理机构的责任。
4、强化工程合同管理,严禁“阴阳合同”。
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即“阴阳合同”)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不得迫使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竞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勘察、设计、监理取费规定无理压价强签合同。
对于违反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
对于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执行,并不予工程验收和备案。
对于已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工程价款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新开工的工程应视作建设资金不落实,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5、认真贯彻国办发(2003)94号,抚府办发[2004]11号和省政府赣发(2004)17号及建设部建市(2004)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狠抓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区建设行政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按工程总造价的15%收取工程担保金,以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杜绝新的拖欠现象发生。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综合治理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一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承包承揽工程,监理单位一律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要建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合同及分包合同备案制度。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以及勘察、设计、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均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或分包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不进行合同或分包合同备案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公开通报,并在资质年检中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册。
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责令改正,或依法进行查处。
2、加强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班子的管理。
每个项目经理不得同时负责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的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定期对施工现场组织检查,发现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行为的,不仅要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依法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质证书,而且要对项目经理予以降级直至吊销资格证书。
对于建设单位不依法行使分包认可管理,甚至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串通,允许其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转让监理业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公开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3、按“二法”、“二条例”的要求,对我区现行投标资格管理办法、评标办法等进行清理,按国务院和国家计委规定,对勘察、设计、监理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统一明确。
遵循市场经济原则,逐步改革建管模式。
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尽早出台我区部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担保办法,培育工程建设同业担保主体。
五、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强化建筑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制度。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严厉打击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工程业务的行为。
要依法将建筑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单位全部纳入资质管理轨道。
对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和资质等级审批,要把是否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列为审查的重要条件之一。
凡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除依法作出严厉处罚外,在资质年检时要列为不合格,重新核定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
六、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1、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程质量工作的重点,是组织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要监督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落实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重点是依法监督在装修工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在装修过程中,施工企业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振动等对居民区和城区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凡是违反这些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罚。
2、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加安全防范设施的投入,搞好机具设备维修,努力消除事故隐患。
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于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查处,还要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
七、建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建筑市场执法队伍的建设
1、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建设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遵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实施细则,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行好企业资质、执业资格等行政审批,落实好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2、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必须健全建筑市场监管机构,充实监管力量,加大执法力度。
要抓好建筑市场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建筑市场的监督执法,既要依法对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又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市场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机构的作用,加大对中标后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与检查,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对于执法犯法或徇私舞弊者要坚决清除出执法队伍。
3、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与惩治腐败相结合,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
对于建筑市场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幕后的腐败案件,不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排除阻力干扰,配合监察等部门一查到底,依法惩处,决不姑息。
特别要严肃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行为责任,严厉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包庇纵容建筑市场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
关于加强房地产和建安企业
税收管理的几点启示
企业所得税是我们地税征收的重要税种,所占整个地税税收收入的比例较大,各级税务机关都十分重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效果也十分显著。
但是,作为近些年强势发展的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十分困难,在各行业税收管理中处于弱项、末项位置。
在今年轰轰烈烈的行业税收整治中,我们始终把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的税收整治作为重点来抓,把省局、市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税收整治精神落实到位。
在整治中,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指导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清理整顿,在严、实、细、狠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 加强指导是确保两行业整治顺利进行的保证
房地产业和建安企业历来是税收管理的重点,但在税收征收上又是十分棘手的难点。
针对这种情况,从今年行业税收整治工作一开始,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就把房地产业和建安业的税收整治作为重点内容加以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对房地产业和建安企业税收整治工作给予全方位的指导。
一是思想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按率征收的指示精神,指导全局干部转变思想观念,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一方面认真组织科所长逐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深刻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另一方面仔细分析辖区建安企业和房地产业经营状况。
通过分析讨论,积极引导大家认清当前形势,明确目的任务,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指导思想上来,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按率征收是上级的重要决策,符合行业发展的实际,因此,必须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全身心地投入。
二是政策指导。
针对市局下发的两个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组织有关科室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对各科所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普遍问题采用统一培训的方式进行解决,一些特殊问题,请示上级机关后妥善解决。
通过有效的政策指导,使全局干部熟练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把握政策要点,确保了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方法指导。
局领导十分重视两个行业整治的领导艺术,特别重视加强整治各阶段的环节管理。
上半年整治以来,共召开19次科所长会,专题分析两个行业税收管理各个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办法,及时指导有关科所正确把握重要环节的税收管理,同时针对行业经营状况和不同特点,制定了《关于加强行业整治的若干意见(试行)》,对行业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使其更具操作性。
在两个行业整治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阶段,都建立了相应的应对之策和临时预案,在工作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宣传指导。
在内部人员全面掌握政策、方法的基础上,对所辖的全部房地产业和建安企业展开宣传攻势,使上级政策深入到两行业的所有企业。
首先,召开房地产业和建安企业法人代表座谈会,宣讲有关政策规定,听取企业意见,讲解整治的重要意义,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方法公开。
其次,以管理科为单位,组织企业财务主管进行政策培训,进一步学习上级有关规定,吃透政策规定,掌握具体步骤,做好整治配合工作。
二、 深入检查是两行业整治顺利进行的关键
两行业共同的特点是经营收入数额较大,成本费用难以掌握,因此,在搞好宣传的基础上,我们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调查,摸清底数,为全面整治建安企业和房地产业奠定了基础。
一是明确职责,实行责任制。
采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划分范围、责任到人、三级签字认可的办法,抽调50名业务骨干组成25个调查摸底小组,分别对××户建安企业和54户房地产业进行深入调查,全面掌握其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核算方式等基本情况,取得了第一手资料。
二是区分层次,重点监控。
对年纳税50万和年亏损50万的业户进行重点监控和稽查,进一步探索和掌握房地产业和建安企业的经营规律,摸清税收管理现状。
三是加强复查,全面突破。
在上半年初步清查的基础上,从第三季度开始,组织各管理科(所)和稽查局分别对所辖××户房地产业和24户建安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采取边检查、边规范的办法,收集整理各项资料,把两行业项目摸清、内容摸细、规律摸透,切实把按率征收落到实处。
三、 加大征收力度是确保整治效果的重要途径
根据两个行业的财务管理状况和税务管理水平,分两个阶段加大按率征收力度。
第一阶段,按率征收、补税申报。
在第一、二季度以逆向核定征收方式的办法,先对所有建安业、房地产业纳税人实行定率征收,目的是促动企业进行整改,早日达到核实征收的标准。
然后根据企业整改情况,对财务制度健全,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能够真实准确反映经营成果的企业,上报市局审批实行核实征收,条件达到一户,上报审批一户。
经过努力,5月份全局所辖建安企业和房地产业全部按10%的应税所得率进行了补充纳税申报。
第二阶段,重点督查、及时入库。
进入第三季度以来,我们重点抓了两行业税收入库工作。
管理科(所)和稽查局分别对房地产业、建安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督导检查,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特别是在税款征收中,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各项服务,使企业积极配合。
截至8月底,两个行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合计××万元,其中建安业××万元,房地产业××万元。
与去年同期××万元(建安××万元、房地产××万元)相比增长××万元,分别增长了×倍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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