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社会评价工作总结精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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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社会评价工作总结精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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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社会评价工作总结精选
食药监局社会评价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心和指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为宗旨,以开展社会评价为载体,打造优质服务软环境为目标,以当好公众健康的“守护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者”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落脚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现从服务态度和质量、办事效率、工作绩效、廉政建设方面开展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理顺监管职能,完善监管机构。
按照单位“三定方案”(罗政办发[20××]175号文件)和20××年5月8日县长办公会会议精神,于5月底正式接手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完成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工作。
同时,经县长办公会议决定,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食品安全办”)继续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机构改革后,我局承担的职能为“四品一械一办”(即:
药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以及“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职能),设有内设科室“一室三科”(即:
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科、食品安全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科),有在职人员18人。
同时,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经市编办和县政府批准,设置XX县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待县编办批复。
(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监管对象为药品经营和使用对象620家、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管对象2196家、保健食品109家、化妆品259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对象455家。
监管对象分布在全县154个村(居)委会、1000余个自然村。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服务态度和质量。
1、从“改进服务态度”入手,优化服务。
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践行“五个一点”(即:
态度热情一点、说话和气一点、倾听耐心一点、解释细致一点、办理快速一点)改进服务态度,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优化服务。
2、从“公开承诺”入手,提高服务效能。
全面推行政务承诺制、告知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各科室切实履行对社会的公开承诺,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
对来办事的行政相对人及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来文等及时受理,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对不能及时办理的,说明理由,给予反馈,未发生久拖不决现象;对办事拖沓、不负责任、贻误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从“方便群众办事”入手,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
将单位职能、行政许可事项及许可申报条件、科室职能、办事流程、工作人员情况(姓名、职务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上墙公示以及在XX政务网上公示,明确专人负责96128咨询电话,保障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
4、“从整治工作纪律入手”,加强作风建设。
实施“三禁令”(即:
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网络玩游戏、看电视等与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严禁上班时间吃早点、打嗑睡等行为发生;严禁上班时间穿戴奇装异服),整治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
凡有违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或者当事人自行联系单位调走。
5、从“优化执法环境”入手,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实行“说理性执法”,推行案件处罚前“约谈”制度,详细告知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社会危害等,帮助相对人正确认识错误,自觉整改提高,达到了处罚与教育并重的目的。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处罚重大案件报告备案”。
规定对药品案件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医疗器械案件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的案件,一律向市局报告备案,由市局实行全程跟踪监督。
三是全面推行“买假先赔和举报奖励”制度。
承诺消费者凡在辖区内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买到假劣药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律等价先行赔付;凡向监管部门举报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提高办事效率。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效率。
以增强“三能”(能干、能说、能写)学习为重点,实行单位季有学习、科室月有学习、职工日有学习的方式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业务学习,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
2、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
按照简化程序、规范服务、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原则,对行政许可、案件查处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权限和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起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3、推行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凡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工作总结(报表)上报等实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科室、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
4、实行“一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
在县政务中心设立窗口,明确分管领导和常驻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涉及我局的相关行政许可项目实行“一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
(三)工作绩效
1、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着。
以“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药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为载体,切实开展行政许可、市场整治、宣传培训、药械事件处置等“四项”工作,并取得新成效,确保全县未发生重大药械事件,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1)强化药械行政许可办理和GSP认证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把好药械行业准入关。
严格按照证照办理和GSP认证标准,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上报材料,累计上报核准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33户,完成《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简称GSP认证)23家。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户,完成《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简称GSP认证)1家。
(2)强化市场整治,保持高压监管态势。
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以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劣药(或过期药品)、超范围经营作为重点,开展全方位、拉网式药品保健食品、易制毒化学药品(含复方麻黄碱)、一次性注射器等六项药械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者,保护诚信(守法)经营者,进一步规范药械经营使用行为。
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66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35户(次)、查处涉药械案件42件(其中药品案件27件、医疗器械案件15件),没收涉案药品(医疗器械)价值金额10568元,取缔无证经营户2家,查处涉药(械)案件同比增加35件。
(3)“三项监测”工作实现县乡医疗机构全覆盖。
上报“三项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药械不良事件)病例148份,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实现县乡18家医疗机构药械家家上报“三项监测”报表,为药械临床使用药械后期评估提供有力论据。
(4)强化药品抽样监测工作。
完成药品抽样40批次,药品抽样合格率97.5%。
对辖区内3家药品批发企业所经营的基本药物品种、麻醉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成药注射剂、一类及二类精神药品实行电子监管,登陆电子监管网站155次、发布预警信息11次,预警信息处理11次,处理率100%。
(5)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两网”经营行为。
采取“三项”措施(优化网点布局、引导供应点向“规范化药房”过渡、强化市场整治)开展农村药品“两网”整治,规范经营行为。
累计取缔供应网点34户(凡是不按照农村药品“两网”供应要求供应药品的,对保障药品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将取缔)。
截至目前,全县有农村药品“两网”配送站14个,供应网点264个,实现药品“两网”乡镇、村(居)委会覆盖率达到100%。
(6)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
按照“四有”要求(即:
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在电视、网络媒体上有画面、有声音,在经营使用单位有悬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在报刊杂志媒体上有文字),相继组织开展春节、油菜花旅游节、3.15、六月安全月、7月食品安全宣传月、九月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六次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万余份,在各级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报道(或信息)60次(篇)(其中:
县级媒体27篇、市级媒体23篇、省级网站8篇、国家局网站2篇),悬挂宣传标语380条。
(7)妥善处理药械(或突发)事件。
一是及时处置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
在媒体报道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采取三项措施(即:
成立检查组到各乡镇、在乡镇召开紧急会议、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对照铬超标胶囊剂药品逐品种、逐批次进行自检自查)在全县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大检查。
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10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45户(次)、医疗机构30家,215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共查到通报胶囊剂药品3品种3批次(共计15盒),实行暂停使用、就地封存,并责令其经营企业配合供应企业召回。
二是全力参与老厂乡完小学生突发事件处置。
在接到老厂乡完小发生学生(不明原因)突发事件后,局党组率领全体职工及时赶到现场,在县突发事件总指挥领导下,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及时开展现场检查、食品抽样送检,组织急需药品调运,使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219名生病学生得到有效治疗、康复。
因处理及时、措施得当受到县委政府表彰。
2、保健食品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自接手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以来,我局多措并举开展保健食品监管工,取得预期效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实现机构、人员到位。
理顺监管职能,设置内设科室——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科,充实监管人员,专门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机构、人员到位。
(2)加大监管经费投入,实现监管经费到位。
经县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以罗政发[20××]38号文件明确,将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明确整治重点,强化市场整治。
以经销保健食品经营店、药店、计生服务站、成人用品保健品店及保健食品广告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以销售假冒伪劣、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列入重点整治行为,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全方位、拉网式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违法行为,保护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环境。
截止目前,累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460户(次),查处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案件12件。
其中,开展对国家局通报“帝泽牌健怡胶囊”等50余个假冒保健食品进行检查,出动检查人员86人次,经检查,我县均未发现所通报产品。
(4)实行备案管理,把好市场准入关。
按照《XX市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规范源头管理。
累计核准《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登记》企业12户。
(5)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安全意识。
在开展六月安全月、食品安全宣传月、药品安全宣传月期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1万余份,利用电视台、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报道10次(篇),悬挂宣传标语120条。
3、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县食品安全办”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围绕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积极请示汇报,强化协调、落实责任,切实开展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1)积极请示汇报,得到县委政府高度重视。
---建立健全监管网络。
县政府制定下发《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罗政发[20××]38号)文件,明确建立健全监管网络:
一是强化县级监管队伍建设。
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配实备全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和监管经费。
将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监管局下设置XX县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规格为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监管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二是独立设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食品安全办”)。
“县食品安全办”作为县政府的常设办事机构,核定人员编制。
承担全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及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三是加强乡(镇)食品安全机构建设。
在乡(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基础上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在乡镇编制内调剂并明确2-4人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力量建设。
在全县各村(居)委会建立食品药品协管员队伍,每个村(居)委会配设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协管员报酬纳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并拨付到各乡镇。
协管员队伍负责本行政村(辖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信息上报及集体性红白宴席聚餐备案登记工作。
截止目前,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和“食品安全办”三定方案待县编办批复,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村(居)委食品药品协管员队伍已组建完毕,正式上岗。
---将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县政府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及食品安全抽检经费纳入财政预。
县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资金作为公众举报食品安全的奖励基金,凡是公众在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中,举报情况属实将获得50元以上奖励(奖励金额以所举报违法事实涉案金额挂钩)。
各乡镇按照人均0.5元标准安排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县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千分制),制定下发《XX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年度乡镇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分值由原来的6分提高为10分,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年终统一考核,兑现奖惩,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又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置的实行“一票否决”;
---县委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全县20项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实行季度督办。
---县人大、县政协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议事内容。
县人大科教文卫委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视察,县政协委员提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建议意见4件;
(2)加强部门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部门协调监管机制。
——实施部门定点挂钩督办管理办法,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县政府下发《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各乡镇和县直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定点挂钩督办管理的通知》(罗政办发[20××]43号)文件,实施部门定点挂钩督办管理,明确全县12个乡镇和县直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分别由县直13家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定点挂钩督办,采取“三定督办”措施(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责任项目),实行月抽查、季度检查,每季度上报一次检查报告。
定点挂钩督办管理办法实施,整合监管资源,调动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支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从而形成县与乡、监管单位与乡镇、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监管合力,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实行“六在场”检查方式,开展乡镇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工作。
在现场检查中,实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在场、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在场、乡镇分管领导在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在场、村委会领导在场、企业负责人在场的“六在场”检查方式。
创新“六在场”检查方式,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形成县与乡、监管单位与乡镇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监管合力,引领乡镇、村级及有关部门关注(重视)食品安全,增强监管者、生产经营者责任感和危机感,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突出重点,关注难点,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无缝衔接。
---以“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为主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年初以来,相继组织开展食用油产品、农药兽药残留、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猪定点屠宰、学校食品安全、餐饮具集中消毒、重点场所食品安全、调味品等8大专项整治以及20××年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者、保护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全县食品安全经营环境。
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95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338户/次(其中种植(养殖)279户、生产加工107户、食品流通4055户、餐饮服务1539户、集贸市场358户),查扣不合格食品2810公斤,下达责令整改258份,立案查处案件106件,共抽检食品691批次。
---全面开展农村举办红白宴席备案登记管理,杜绝群体事件发生。
按照《XX县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切实抓好农村红白宴席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目前,累计登记备案1860户次,全县未发生一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4)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预案修编,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为有效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对《XX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XX县药品医疗器械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同时,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XX县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在接到省、市政府关于查处召回云南丰瑞有限公司问题油脂通知时,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并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工业用猪油和工业用鱼油作为原料)违法加工食用油脂(“吉象”牌散装猪油、桶装猪油、猪油植物油调和油)3个问题产品查处召回工作,检查企业650家,召回问题油脂456公斤。
杜绝问题油脂不再流入餐桌,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5)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牵头组织开展油菜花旅游节、六月安全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六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全县各级各部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在XX电视台、《XX时政》、《XX政务信息》等媒体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报道(或信息)150次(篇)。
(6)督促企业履行责任,生产经营合格安全食品。
企业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个责任人,企业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生产经营合格安全食品,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健。
为确保企业落实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增加保障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各监管部门采取“两措施”:
一是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书,并向社会公众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并上报各监管部门。
截止目前,所有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签订承诺书,并向社会公众公开承诺生产销售合格安全食品,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自检自查4次,并上报监管部门。
4、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
为切实保障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我局多措并举,强化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餐饮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1)抓好市场准入。
严格按照申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要求,经过“五关”程序(体检关、培训关、资料审查关、现场核查关、公示关)进行办理,从源头上把好市场准入关。
目前,核准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97家。
(2)抓好市场整治工作。
按照“不留死角、不留肓点”的要求,以乡镇为单位,以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食堂、集体食堂为重点,全面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38人次,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949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37份、监督意见书54份、立案查处45件,没收问题食品1747公斤。
(3)抓好“省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旨在培育品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为目的,在全县选择20家积极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目前,各创建单位按照“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有序开展工作。
(4)抓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结合XX实际编制《XX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到早预防、早准备,并及时正确参与处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未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开展云南丰瑞有限公司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工业用猪油和工业用鱼油作为原料)违法加工食用油脂(“吉象”牌散装猪油、桶装猪油、猪油植物油调和油)问题产品查处召回工作,召回问题油脂456公斤。
(5)抓好协调工作。
加强与各乡镇及食品安全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形成监管合力。
在对全县所有餐饮单位进行“不留死角、不留肓点”拉网式大检查工作中,得到了各乡镇及教育、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大力支持,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全县餐饮单位基本情况,并下达188份限期责令整改通知,及时排除餐饮环节安全隐患,保障了公众用餐安全。
在教育部门对幼儿园办学资质年检中,食品安全具有“一票”否决权。
(6)抓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按照“把好餐前,提前介入”、“盯住餐中,全程监控”、“关注餐后,防范突发”的要求,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排除餐桌安全隐患,全力保障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自6月以来,圆满完成6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均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7)抓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以“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累计发放“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五不准”、《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3.5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50余条,培训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餐饮从员人员3500(余)人次,各类报刊及政务网站采用宣传信息21篇,在春节期间、食用菌上市期间、中高考期间、国庆中秋节期间利用XX政务网、电视台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5期,提醒公众注意饮食安全,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8)切实开展九龙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督导检查工作。
按照XX县人民政府罗政办[20××]43号文件要求,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定点督导九龙镇,按照月抽查、季度检查的要求,对九龙镇59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学校督导检查工作。
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168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5份、立案查处8件,没收问题食品280公斤。
通过对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开展单位定点督导、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乡镇党委政府及学校主管部门,希望给予重视;对存在问题的学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有效促进了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强化学生营养餐质量监管,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5、开展“四群”活动取得新实效。
按照县委政府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深入联系点—大水井乡大栗树村委,走访调研,多方协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切实履行联系单位义务。
(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群”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领导包村、职工包户”的要求,确定了全局14名职工联系对象50户,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在局党组率领下,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到各自然村、联系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开展民情恳谈,接待群众来访,收集和反映重要民情事项,协调解决相关困难问题。
共深入基层调研56人次,撰写调研报告14篇,走访慰问村民小组14个,住村28天,结对联户50户,建立《民情联系卡》50张,建立《民情登记卡》50张,召开民情恳谈会议14场,收集到意见(建议)15条,解决问题3件,记录民情日记50篇,撰写民情报告14篇。
(3)强化学习,提高能力。
通过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省市县关于做好“四群”教育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开展“我把群众当亲人”大讨论、观看“云南孟连”警示教育及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在全局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全体党员干部的认识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上来,把党员干部的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对“四群”工作的部署上来。
(4)量力而行,为民办实事。
一是经过多方协调,争取2个项目资金为当地群众解决出行难问题,相继修建了凹塘村和下小寨村进村道,全长2200余米,涉及资金近50万元,两项工程于四月底全部竣工投入使用。
二是全体职工对定点联系户进行慰问群众,共发放慰问资金12000元。
三是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为确保联系点学生饮食用药安全,将村完小学校食堂和卫生室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多次指导和检查,并为村完小学校食堂增添必备的设备,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同时,在教师节到来之际,为表达对老师的敬意,对19名老师进行慰问。
四是加强突发事件处理。
我局随时与村委会保持联系,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与处置。
在8月8日大栗树村委会昝家地村发生雷击事件时,我局接到通知后,局领导及时赶到现场,参与救治,对受灾农户进行慰问。
(四)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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