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督核查发现问题汇总表限期整改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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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督核查发现问题汇总表限期整改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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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督核查发现问题汇总表限期整改类
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督核查发现问题汇总表(限期整改类)
(78家企业)
序号
检查日期
所在地市
所属行业
企业名称
企业基本情况
存在问题
处理
意见
1
8月23日
保定市
高阳县
棉印染精加工
高阳县创宇染织有限公司
1.高阳县创宇染织有限公司(原高阳县丽华制帽有限公司)始建并投产于1994年,高阳县环境保护局于2000年11月出具了该企业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达标验收书,同意通过验收。
2013年5月21日,高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变更证明,证明“高阳县丽华制帽有限公司”更名为“高阳县创宇染织有限公司”。
2.高阳县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6月14日出具了该企业工业污染源治理达标验收书,同意通过验收。
高阳县环保局于2018年4月8日出具证明,证明上述验收时的主要生产设备为冷漂机2台、染缸12台、溢流机2台、甩干机2台、烘干机7台,设备数量、型号至今未发生变化。
高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18年3月30日出具了证明,证明高阳县创宇染织有限公司生产设备不属于淘汰类设备。
3.高阳县环保局出具了《关于高阳县创宇染织有限公司清洁能源替代治理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对1台6t/h燃气锅炉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保定市环保局于2016年9月8日颁发了该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证书编号PWD-130628-0018-16),有效期2016年9月8日至2019年9月7日。
5.现场核查,主要设备有:
冷漂机2台、染色机12台、甩干机4台(企业介绍两用两备)、烘干机5台(套)(2台一组的1套,3台1组的2套,单台的2台)、开剪机2台,6t/h燃气锅炉1台。
1.排污许可证填报不规范:
①染色机:
排污许可证申报了14台,现场核查为12台。
②烘干机:
排污许可证申报了7台,现场核查为5台(套)(2台一组的1套,3台1组的2套,单台的2台)。
③脱水机:
排污许可证申报了2台,现场核查为4台(企业介绍两用两备)。
2.自行监测方案中氮氧化物监测频次为1次/季,不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表1中1次/月的要求。
3.台账记录不规范:
①生产设施信息缺少生产负荷;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未设置废水回用量、污泥去向、排水去向的信息,缺少废水排放量、出水水质的具体填报信息。
4.未提供企业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
5.pH值、氨氮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已安装,尚未联网;未安装总氮自动在线监控设备。
限期整改
2
8月23日
保定市
高阳县
棉印染精加工
高阳县美华染织有限责任公司
1.高阳县美华染织有限责任公司(原高阳县丽华毛呢染整厂)始建并投产于1994年,高阳县环境保护局于2000年11月3日出具了该企业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达标验收书,同意通过验收。
2018年1月3日,高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证明,证明“高阳县丽华毛呢染整厂”更名为“高阳县美华染织有限责任公司”。
2.高阳县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8月10日出具了该企业工业污染源治理达标验收书,同意通过验收。
高阳县环保局于2018年4月8日出具证明,证明上述验收时的主要生产设备为染槽14台、溢流机3台、甩干机3台、烘干机7台,设备数量、型号至今未发生变化。
高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18年3月30日出具了证明,证明高阳县美华染织有限责任公司设备不属于淘汰类设备。
3.保定市环保局于2016年9月8日颁发了该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证书编号PWD-130628-0029-16),有效期2017年3月27日至2019年9月7日。
4.现场核查,主要设备有:
冷漂机2台、染色机14台、烘干机5台,脱水机3台,开剪机2台、捯布机1台,6t/h燃气锅炉1台。
1.排污许可证填报不规范:
①冷漂机:
现场核查冷漂机2台,排污许可证未申报。
②染色机:
排污许可证申报了17台,现场核查为14台。
③烘干机:
排污许可证申报了7台,现场核查为5台。
2.台账记录不规范:
①缺少生产设施信息;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未设置废水处理能力、运行参数、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去向、排水去向的信息。
3.未提供企业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
4.pH值、氨氮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已安装,尚未联网;未安装总氮自动在线监控设备。
限期整改
3
8月23日
保定市
高阳县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高阳县亚华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1.该企业始建于1999年,高阳县环保局于2000年4月11日出具了同意该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通过竣工验收的意见。
高阳县环保局于2008年5月28日出具了该企业工业污染源治理达标验收书,同意该企业废水污染治理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高阳县环保局于2018年4月4日出具证明:
该公司2008年验收时主要生产设备有冷漂机4台、染缸12台、染槽28台、烘干机23台、甩干机9台,以上设备数量、型号至今未发生变化。
高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18年4月4日出具证明:
该厂上述设备不属于淘汰类设备。
3.保定市环保局于2017年1月6日颁发了该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证书编号PWD-130628-0050-17),有效期2017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5日。
4.现场核查,主要设备有:
冷漂机5台(其中1台为废旧设备,正在拆除)、溢流染色设施23台、纱线染色设施12台、烘干机12台、甩干机8台、6台松式络筒机、6台紧式络筒机、倒布机1台、开幅机2台、开剪机3台、烫平机1台。
1.排污许可证申报不规范,主要设备数量排污许可证与现场核查不一致,具体如下:
①验收及排污许可申报染槽28台;现场核查溢流染色设施为23台;②验收中烘干机23台,排污许可申报22台,现场核查烘干机为12台(套,单台3套;三台1组9套);③验收及排污许可申报脱水机9台,现场核查为8台。
2.台账记录不规范:
①生产设施信息缺少生产负荷;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未设置废水回用量、排水去向的信息。
3.pH值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已安装,尚未联网;未安装总氮自动在线监控设备。
限期整改
4
8月28日
沧州
印染
河间市鸿泰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
2、河间市鸿泰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备案审核表由河间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2月28日出具备案意见,文号:
河环备书类(2016)第062号。
3、《河间市鸿泰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7月31日经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河间市分局以文号:
河环表[2017]07-16号进行批复;2017年9月4日,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河间市分局以文号:
河环验[2017]09-02号出具验收意见,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4、河间市鸿泰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停产,现场核查无生产迹象,部分设备已拆除。
1、企业已停产,未提供第三方检测或企业自测报告、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废水在线监测数据、环境管理台账、污水处理厂同意接纳项目废水的协议等相关资料。
限期整改
5
8月30日
沧州
造纸
河间市合力造纸有限公司
1、《河间市合力造纸有限公司果袋纸加工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备案审核表经沧州市环保局河间分局备案(河环备书类【2017】第111号)。
2、企业副本填报与现场不对应,正在进行变更。
3、总量符合《河间市合力造纸有限公司果袋纸加工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4、沧州市环保局河间分局2017年出具证明,排污口已规范化。
1、企业于2018年6月份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变更内容为锅炉煤改气,变更过程中企业操作失误,造纸机由原来的4台变为两台;2018年8月份企业再次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沧州市环保局已受理。
2、缺少2018年第一、二季度无组织厂界废气监测。
3、自行监测方案不规范。
4、厂区有跑冒滴漏现象,厂容厂貌差。
限期整改
6
9月3日
石家庄市晋州区
电镀行业
河北诚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企业位于石家庄市晋州市金属线材深加工园区,属于2017年环保违规整改企业,2017年11月其《河北诚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镀锌铁丝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通过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2017】第四期项目审查会,同意备案。
并于2018年3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排污许可证申报设备为:
热镀锌/电镀两用生产线1条;热镀后电镀复合生产线1条;电镀生产线1条。
3、产品产能:
年产6万吨镀锌铁丝。
1、未提供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未提供监测报告。
2、排污证副本自行监测内容填报错误:
废水中未填报总磷、石油类监测因子,废气未填报厂界无组织监测因子。
限期整改
7
9月3日
石家庄市晋州区
电镀行业
晋州德信金属线材有限公司
1、企业位于石家庄市晋州市金属线材深加工园区,2016年8月其《晋州市德信金属线材有限公司信德电镀加工基地年产40万吨镀锌丝项目环境影报告书》通过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批复(石环发【2016】90号),并于2017年10月进行了自主验收。
2017年11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排污许可证申报设备为:
共26个车间,电镀槽130个,烘干机130台、水洗槽130个、断丝机104台。
3、产品产能:
年产40万吨镀锌丝。
1、未提供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该企业2017年11月取得排污证,仅提供两次(2018年6月、7月)监测报告,且监测因子不全面(仅监测了PH、悬浮物、总氮)。
2、排污证副本自行监测内容填报错误:
废水未填报总磷、石油类监测因子;填报的悬浮物、pH、总氮、总锌监测频次不符合规范要求。
限期整改
8
9月3日
石家庄市晋州区
电镀行业
晋州市英奎线材厂
1、该企业属于2017年环保违规整改企业,2017年10月其《晋州市英奎金属线材厂(原鑫盛源拔丝厂)年产4万吨金属线材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通过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2017】第3期项目审委会,同意备案。
并于2018年3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主要生产设备为:
拔丝机组6套、天然气退火炉两台、酸洗线两条、两条镀锌生产线。
3、产品产能:
年产4万吨镀锌铁丝。
1、排污证副本未填报拔丝设备。
2、未提供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未提供2018年3月至今的监测报告。
3、该企业2018年3月取得排污证,尚不足半年,未监测废气因子。
4、排污证副本自行监测内容填报错误:
废水中未填报总铁、总氮、总磷、石油类监测因子,且填报的pH、悬浮物、总锌、氨氮监测频次不满足规范要求。
限期整改
9
9月4日
石家庄市晋州市
农药制造业
河北兰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环评批复情况
(1)2014年《河北兰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烯草酮、500吨氰氟虫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石家庄市环保局批复(石环发评【2014】145号),建设内容为1000吨烯草酮,2017年通过了验收(石环验【2017】3号)。
(2)2017年10月《河北兰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吨啶酰菌胺原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石家庄市审批局批复(石行审环批【2017】22号),2018年5月石家庄市审批局出具了《河北兰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吨啶酰菌胺原药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变更意见的函(石行审环批【2018】8号),该项目已填入排污证副本,正在进行自主验收。
2、主要设备:
烯草酮设备:
反应釜36台,高位槽19台,接收罐24台;
啶酰菌胺设备:
离心机2台,反应釜22台;高位槽13台;烘干设备1台;
4t/h天然气锅炉1台。
3、产品产能:
1000吨烯草酮、50吨啶酰菌胺原药
1、部分因子自行监测方案错误、副本填报错误:
(1)按规范非燃烧法工艺废气处理设施应该安装二氧化硫、颗粒物自动监测,企业未安装,自行监测方案及副本填报均为“1次/季”,仅提供了2018年7月一次SO2监测报告,未提供颗粒物监测报告。
(2)废水中甲苯、BOD5,按照规范、自行监测方案及副本填报,其监测频次应为“1次/季”,仅提供了一次监测数据。
SS按照规范监测频次应为“1次/月”,仅提供了一次监测数据。
2、缺少部分因子监测
工艺废气排气筒VOC,监测频次为“1次/月”,仅提供了2018年5月及6月两次监测报告。
限期整改
10
9月3日
保定市高阳县
棉印染精加工
高阳县西田染厂(普通合伙)
1.原河北省环保局以冀环管【2002】129号出具了《关于高阳县西田染厂6000吨/年棉纱及巾被漂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并以冀环验【2004】005号出具了同意上述项目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意见。
2.保定市环保局以保环书【2017】11号出具了《关于高阳县西田染厂6000吨巾被漂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并于2018年3月9日出具了《关于高阳县西田染厂6000吨巾被漂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报告的备案意见》。
该项目尚未组织验收。
3.现场核查,主要生产设备有:
冷漂机2台、溢流染色机24台、甩干机7台、烘干机4套(4台组成1套,共计4套)、烘干定型机2台(套)。
除冷漂机排污许可申报、现场核查均为2台,比环评中少1台,其它主要设备数量环评、排污许可申报和现场核查均一致。
1.根据企业提供的自行监测报告,自行监测内容不完善:
①缺少定型废气监测数据;②缺少废水处理站总排放口的硫化物、苯胺类监测数据。
2.生产设施台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不规范。
3.pH值、氨氮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已安装,尚未联网;未安装总氮自动在线监控设备。
限期整改
11
9月3日
保定市高阳县
棉印染精加工
高阳县胜利染厂
1.该企业成立于1997年,高阳县环保局于2000年9月出具了《河北省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达标验收书》,同意该企业通过验收。
2.高阳县环保局于2008年1月21日出具了同意该企业污水治理工程通过验收的意见。
3.保定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17日以保环书【2017】18号出具了《高阳县胜利染厂年染整加工4200吨毛巾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该项目尚未进行验收。
4.现场核查,主要设备有:
溢流染色设施20台、冷漂机2台、烘干机12台、脱水机4台、开幅机2台。
1.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许可的表13废水排放口苯胺类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为1mg/L,不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不得检出”的要求。
2.排污许可证申报不规范:
①溢流染色设施:
环评与现场核查均为20台,排污许可证副本中为18台。
②表15自行监测及记录表填报臭气浓度的监测频次为1次/年,不符合规范中1次/半年的最低频次要求。
3.根据企业提供的自行检测报告,废水总排放口悬浮物、苯胺类不满足指南中1次/周、1次/季度的最低频次要求。
4.生产设施台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不规范。
5.pH值、氨氮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已安装,尚未联网;未安装总氮自动在线监控设备。
限期整改
12
9月4日
保定市高阳县
棉印染精加工
高阳县信誉印染有限公司
1.原河北省环保局以冀环管【2003】231号出具了《关于高阳县信誉印染厂6000吨/年纺织品印染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保定市环保局以保环验【2004】T29号出具了同意上述项目通过环保验收的意见。
2.保定市环保局以保环书【2013】43号出具了《关于高阳县信誉印染有限公司6000吨纺织品漂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于2014年12月26日出具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备案意见。
保定市环保局以保环验【2017】36号出具了同意上述项目通过环保验收的意见。
3.现场核查,主要生产设备有:
冷漂机1台、棉染色设施15台、棉印染烘干机15台、脱水机5台、剖幅机2台、高温染色机15台、拉幅定型机4台。
1.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许可的表13废水排放口硫化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为1mg/L,不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0.5mg/L”的要求;未给出pH值的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2.排污许可证申报不规范:
①常温染色设施:
环评和验收及排污许可申报均为16台,现场核查为15台,
②其他生产设施:
环评和验收及排污许可申报剪毛机2台、起毛机2台、烫光机2台,现场核查厂内无剪毛机、起毛机和烫光机。
3.台账记录不规范:
①台账记录频次不规范。
②废气治理设施台账未设置停运时段内容。
4.pH值、氨氮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已安装,尚未联网。
限期整改
13
9月5日
石家庄市裕华区
火电
中电投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
1、《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厂二期工程(含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996年经原河北省环保局审批(冀环管函【1996】556号),1998年通过验收(冀环管函【1998】165号)。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厂二期工程锅炉选型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1999年经原河北省环保局审批(冀环管函【1999】147号),《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厂二期工程变更机炉选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3年经原河北省环保局审批(冀环管【2003】379号)。
2008年通过验收(冀环验【2008】29号)。
《中电投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3#、4#除尘更换滤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经石家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石高环表【2014】16号),同年通过验收(环验【2014】21号)。
《中电投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4*75t/h+1*220t/h锅炉烟气脱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经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石高环表【2014】28号),同年通过验收(环验【2014】18号)。
《中电投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4*75t/h+1*22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经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石高环表【2014】29号),同年通过验收(环验【2014】19号)。
《中电投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储煤厂及临时渣场安装防风抑尘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经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石高环表【2014】45号),同年通过验收(环验【2014】20号)。
《中电投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烟气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经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石高环表【2015】29号),同年通过验收(环验【2014】19号)。
。
2、主要设备:
4*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1*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母管运行方式配4台供热机组(2*6MW、1*12MW、18*24MW)。
石灰石粉仓1座、渣仓3座、灰库5座,条形煤场2个。
1、储煤场由于附近高压走廊线路安全问题,未设置全封闭措施,仅设置了防风抑尘网。
2、根据提供的监测报告,废水监测因子不全面,缺少总磷、溶解性总固体。
3、根据提供的监测报告,废气监测因子不全面,未监测石灰石粉仓、渣仓及灰库颗粒物,环评较早未要求,排污许可证副本填报的为“不监测”,按照规范应为“2次/年”。
限期整改
14
9月5日
石家庄晋州
火电
中节能河北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1、中节能河北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原河北建投生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2月《晋州秸秆热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以冀环【2006】48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7年10月,该企业编制了《中节能河北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晋州秸秆热电厂项目环境工程变更说明》,2017年10月18日进行了自主验收。
2017年11月晋州市环保局批复了《中节能河北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晋州秸秆热电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晋环报表[2017]321号),2017年12月进行了自主验收。
2、主要生产设备:
2*12MW中温中压单抽凝汽式供热机组(背压式汽轮机),配2*75t/h水冷振动炉排炉(生物质锅炉),每台锅炉分别配1个封闭式储料仓,1个半封闭式储料棚,2个转运站,1个冷却塔,1座灰库,一个破碎库。
3、产品产能:
年发电1.7亿kWh;供热58万吉焦,年处理各类秸秆30万吨。
1、监测方案:
(1)副本中2个炉前料斗、2个转运站及灰库废气监测频次填报为“不监测”,实际按照规范“1次/年”进行了监测。
(2)副本未填报厂界颗粒物监测频次,实际按照规范“1次/年”进行了监测。
2、申领排污许可证后,企业对新建的破碎库又加装了废气布袋除尘器,通过了技改环评批复及验收,未填报入排污许可证。
3、企业正在加强无组织粉尘治理,对原料库内的上料地坑口加装了布袋除尘器,正在进行环评。
限期整改
15
9月5日
保定市高阳县
棉印染精加工
高阳县中兴染厂
1.原河北省环保局以冀环管【2003】234号出具了《关于高阳县中兴染厂7000吨/年纱线巾被漂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保定市环保局以保环验【2004】T27号出具了上述项目通过环保阶段验收(纱线5000吨/年)的意见。
2.高阳县环保局于2006年11月7日出具了工业污染源治理达标验收书,同意该厂污水处理设施通过验收。
3.保定市环保局于2015年9月30日以保环书【2015】25号出具了《关于高阳县中兴染厂年染整5000吨纺织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该项目尚未验收。
4.现场核查,主要生产设备有:
冷漂机2台、巾被染色机10台、巾被烘干机3套(3台为1套,共3套)、拉幅定型机1台、巾被脱水机2台,松式络筒机3个、紧式络筒机3个、纱线染色设施10台、射频烘干机1台、纱线脱水机2台,拉链染色机6台。
1.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许可的表13废水排放口苯胺类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为1mg/L,不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不得检出”的要求。
2.拉幅定型机未设置废气处理设施,不满足HJ861-2017规范及和环评及批复中要求;且该废气排气筒高度低于15米,不满足环评及批复中的15米高的要求。
3.排污许可证申报不规范:
①巾被染色机:
环评及排污许可副本中均为12台,现场核查为10台。
②巾被烘干机:
环评及排污许可申报均为6台/套,现场核查为3套(3台为1套,共3套)。
③巾被脱水机/甩干机:
环评中为3台,排污许可副本中为4台,现场核查为2台。
④纱线脱水机:
环评及现场核查均为2台,排污许可副本中为1台。
4.根据企业提供的自行监测报告,自行监测内容不完善:
缺少废水处理站总排放口的硫化物、苯胺类监测数据。
5.生产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不规范。
6.pH值、氨氮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已安装,尚未联网。
限期整改
16
9月5日
保定市高阳县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高阳县敬联毛纺织厂
1.该企业始建于1996年,高阳县环保局于2000年10月10日出具了《河北省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达标验收书》,同意通过验收。
2.高阳县环保局于2005年1月13日出具了《工业污染源治理达标验收书》,同意污水等处理设施通过验收。
3.保定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17日出具了《关于高阳县敬联毛纺织厂年染整加工毛巾2000吨、棉纱1000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该项目尚未验收。
4.现场核查,主要设备有:
冷漂机2台、毛巾溢流染色机15台、毛巾烘干机14台、毛巾脱水机4,纱线染色机7台、纱线烘箱2台、紧筒机4台、松筒机4台、纱线脱水机2台。
1.排污许可申报不规范:
①毛巾染色机:
环评及排污许可证副本中均为20台,现场核查为15台。
②拉幅烘干机:
环评及排污许可证副本中均为2台,现场核查无该设备。
③纱线烘箱:
环评及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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