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急预案全套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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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应急预案全套修订稿
集团档案编码:
[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专项应急预案全套
专项应急预案
通化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专项应急预案
一.防大风、防汛、防对流天气应急预案
1、范围与依据
编制目的
大风、汛情、强对流天气等自然灾害,极易造成构造物损坏,深基槽坑坍塌、高边(切)坡滑坡坍塌,脚手架垮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施工项目部应对突发大风、汛情、强对流天气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的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6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国务院549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突发大风、汛情、强对流天气的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各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在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遵循“协调一致、救人优先、反应迅速、救援有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组织机构及责任
应急组织体系
现场成立应急救援工作组,组长由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或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各部室、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下设应急救援组,治安防卫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
应急救援工作组的职责
发布和解除救援命令和信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审核;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应急救援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总经理
成员:
安全、工程、物资、综合等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负责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协调事故现场内外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应急物质,人员急救工作等。
医疗救护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人力资源管理员
成员:
安全、财务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引导工作。
治安防卫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安全管理部主管人员
成员:
安全、工程、物资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维护现场正常正常秩序,确定警戒范围,排除危险源,防止二次伤害,落实守护人员等。
财务、物资保障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物资主管人员
成员:
行政办公室、财务、人力资源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组织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应急生活保障等工作。
4、预防与预警
危险源监控
危险源识别及预防控制措施
(1)高处作业及施工模板、架管等物资、材料固定不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按照日工作量存放模版、架管等物资、材料,并堆放牢固;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天气停止高处作业,尽可能清除剩余模板和架管等,对无法清除的立即采取绑扎固定措施。
(2)高切、边坡作业雨水浸泡、滑坡、坍塌、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天气停止高切、边坡作业,坡顶设排水沟道,保持畅通。
安全员巡视检查,督促专人做好观察记录等。
(3)深基坑开挖、积水浸泡坍塌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天气停止深基坑开挖作业;坑口四周设排水沟道,坑内设吸水井排水泵,及时排放坑内积水。
(4)起重吊装、起重伤害、遇六级以上大风停止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冒险蛮干,按照起重机械性能要求操作。
(5)施工用电、触电
编制临电施工方案,将配电柜、用电设施、设备设置在干燥处,大风、暴雨前切断电源,恢复工作前,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确认后送电。
(6)脚手架坍塌
编制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满足间距、横平竖直的规定,在大风、大雨预警时,对脚手架进行加固处理,风雨后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组织检查确认。
有关气象信息,包括汛期、雨情、大风信息等主要来自当地气象部门,施工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应加强联系,收集。
施工项目部安全人员负责督促检查预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预警行动
在强对流天气、汛情、大风的影响下,即有可能导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等事故,因此,应急工作组接到相关报告后,应立即对施工队(班组)等发布强对流天气、汛情、大风等预警信息,检查落实铁锹、排水泵等应急物资;停止一切高处、深基坑、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对高处施工材料、吊装机械、轻薄屋面等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
当地气象部门解除大风、汛期、强对流天气或者已经不存在影响及严重威胁的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时,应急工作组宣布预警结束。
5、信息报告程序
灾害发生后,现场班组长首先将险情向施工队长汇报,施工队长直接向施工项目部应急工作组组长汇报。
所在施工项目部应急工作小组,采用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告至送变公司安全或稳定应急办公室,并在2小时内形式书面报告。
公司安全或稳定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按照综合应急预案规定进行报告。
灾害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灾害险情或灾害出现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规模、可能引发的因素和发展趋势等。
对已造成后果的灾害,报告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要求内容客观具体,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应急组织体系和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序号
姓名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1
陈志国
通化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
范益民
通化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3
戴晓蓬
通化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4
宋奎元
通化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5
杜洪伟
通化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6
蒋海臣
通化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7
李旺宁
通化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8
刘高鹏
通化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9
郑雨佳
通化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0
王昆明
通化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外部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1
安全生产管理局
12350
2
急救电话
120
3
火警救援电话
119
4
吉林省气象局
1
6、应急处置
响应分级
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划分为4个级别,Ⅰ级响应:
对应红色预警;Ⅱ级响应:
对应橙色预警;Ⅲ级响应:
对应黄色预警;Ⅳ级响应:
对应蓝色预警。
当气象台发布红色、橙色预警时,为Ⅰ、Ⅱ级响应,施工项目部必须启动本应急预案,立即下令停止所有作业,全面落实应急预防与预警工作;与公司安全应急办公室取得联系。
当气象台发布黄色、蓝色预警时,为Ⅲ、Ⅳ级响应,工程队(班组)按照施工项目部应急工作组的要求,做好应急预防与预警工作。
并及时向应急工作组回报。
响应程序
启动条件:
当气象台发布橙色和红色大风、汛期、强对流天气预警信息后,应启动本预案。
响应行动:
应急工作组应密切注意天气动向,随时向救援队伍通报实时情况,并保持与公司及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发出各项指令,并监督落实。
应急工作组应召集各救援组负责人部署救援工作。
并指定人员加强现场高处作业、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等安全措施的落实。
各施工队(班组)应保证各自区域,临时电源、高处作业、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等应急安全措施,包括重要电气、仪器防风、雨措施的到位。
必要时在重要场所堆集足量沙袋、布置排水泵、管等救援物资。
处置措施
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人身伤害时,应立即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程序,结合人身伤害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发生坍塌事故,遇有人身伤害的按照人身伤害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遇险情处置超出施工项目部处置能力或有扩大趋势无力控制时,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必要时直接请求地方政府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救援。
灾害过后,各施工队按正常工作程序开展生产自救工作,拆除防台风、汛、对流天气措施,恢复正常生产。
抢险救灾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或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财务、物资保障组应定期检查、清点防台、汛、对流天气物资库存情况,根据库存情况提出物资、材料计划,并严格物资领用、保管、维护,建立专门的管理台帐。
二、防大雾应急预案
1、范围与依据
编制目的
大雾天气出现,造成能见度降低,给户外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驾驶员带来不利影响,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事故。
为做好应对突发大雾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6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国务院549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突发大雾天气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在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遵循“协调一致、救人优先、反应迅速、救援有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组织机构及责任
应急组织体系
现场成立应急救援工作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或主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各部室、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下设应急救援组,治安防卫组、医疗救护组、财务、物资保障组。
应急救援工作组的职责
发布和解除救援命令和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审核;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应急救援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施工项目部经理
成员:
安全、工程、物资、综合等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负责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协调事故现场内外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应急物质,人员急救工作等。
医疗救护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人力资源管理员
成员:
安全、财务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引导工作。
治安防卫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安全管理部主管人员
成员:
安全、工程、物资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维护现场正常正常秩序,确定警戒范围,排除危险源,防止二次伤害,落实守护人员等。
财务、物资保障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物资主管人员
成员:
行政办公室、财务、人力资源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组织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应急生活保障等工作。
4、预控与预警
危险源监控
危险源识别及预防控制措施
(1)高处立体交叉作业视物不清,行走踏空;安全带挂设位置不当;危险区域无安全警戒、无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经安全通道或无关人员无意进入危险区域。
施工物料放置不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并将持续时,施工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戒线,指派专人监护,作业,施工负责人在作业点巡视检查,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设置施工通道、平台,物料摆放平稳牢固等,安全员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指导,严禁立体交叉作业;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并将持续时,停止一切高处作业;能见度小于50米,并将持续时,停止一切露天流动作业。
(2)车辆行驶、车辆伤害、交通事故,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并将持续时,场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大于5/h公里,外出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并将持续时,场内停止一切机动车辆行驶,也不得安排任何车辆外出。
安全员加强督促、检查。
(3)起重吊装作业、起重伤害,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并将持续时,加强现场监护和安全警戒。
起吊幅度必须实在指挥和操作人员视线范围内。
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并将持续时,场内禁止吊装作业。
有关大雾气象信息,主要来自当地气象部门,施工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应加强联系,收集,并及时发布。
施工项目部安全人员负责督促检查预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预警行动
大雾预警信号设三个级别,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时,可能带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交通事故。
施工项目部必须高度重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发布黄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Ⅱ级大雾橙色预警,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交通事故。
施工项目部必须高度重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橙色预警信号。
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
极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交通事故。
施工项目部必须高度重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发布红色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发布后,各施工队(班组)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做好工作时间调整,安全警戒设置,指派专人监护等工作。
应急工作组结合现场实际,组织其他各救援组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相关工作的部署,积极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也便于发生不安全事件后快速反应积极施救。
当大雾散后,应急工作组宣布预警结束。
5、信息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现场班组长首先将险情向施工队长汇报,施工队长直接向施工项目部应急工作组组长汇报。
所在施工项目部应急工作小组,采用电话、传真报告方式,报告至送变分公司安全或稳定应急办公室,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
公司安全或稳定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按照综合应急预案规定进行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灾害险情或灾害出现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规模、可能引发的因素和发展趋势等。
对已造成后果的灾害,报告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应急处置
响应分级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分级相应原则,分为三级应急响应。
Ⅲ级响应,对应大雾黄色预警;Ⅱ级响应,对应大雾橙色预警;Ⅰ级响应,对应大雾红色预警。
当气象台发布红色、橙色预警时,为Ⅰ、Ⅱ级响应,施工项目部必须启动本应急预案,立即下令停止所有作业,全面落实应急预防与预警工作;与公司安全应急办公室取得联系。
当气象台发布黄色预警时,为Ⅲ级响应,工程队(班组)按照施工项目部应急工作组的要求,做好应急预防与预警工作。
并及时向应急工作组回报。
响应程序
启动条件:
当气象台发布橙色和红色大雾预警信息后,应启动本预案。
响应行动:
在可能发生雾天的时段,加强预报,密切监测雾情变化,增加预报时次,加强与气象部门信息沟通和有关情况分析。
同时,各相关应急组应加强现场检查,必要时停止户外施工作业,加强信息通报。
应急工作组应召集各救援组负责人部署救援工作。
并指定人员加强现场高处立体交叉作业、起重机械、车辆运输作业等安全措施的落实。
各施工队(班组)应保证各自区域,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车辆运输作业等应急安全措施的落实。
进入现场车辆须打开前后雾灯,必要时开起大灯,打开双闪警示灯,行驶速度不大于10km/H,转弯时要鸣喇叭,打转向灯,前后车辆保持20米以上。
视现场情况停止运输大件车辆。
因大雾发生交通事故时,启动《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现场恢复情况,项目应急工作组组长宣布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在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工作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由财务部按评估情况办理保险和理赔事宜。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大雾应急物资由各部门自行准备,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在作业区域增加临时强光灯,必要时可准备2-3个备用充电式强光灯,作为紧急备用;各部门建立起相应的应急物资台帐,相关设备与物资均需定置存放,严禁挪用。
三、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范围与依据
编制目的
地质灾害可能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如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裂缝沉降等,危害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做好各项目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6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国务院549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在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遵循“协调一致、救人优先、反应迅速、救援有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组织机构及责任
应急组织体系
现场成立应急救援工作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或主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各部室、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下设应急救援组,治安防卫组、医疗救护组、财务、物资保障组。
应急救援工作组的职责
发布和解除救援命令和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审核;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应急救援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施工项目部经理
成员:
安全、工程、物资、综合等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负责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协调事故现场内外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应急物质,人员急救工作等。
医疗救护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人力资源管理员
成员:
安全、财务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引导工作。
治安防卫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安全主管人员
成员:
安全、工程、物资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维护现场正常正常秩序,确定警戒范围,排除危险源,防止二次伤害,落实守护人员等。
财务、物资保障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物资主管人员
成员:
行政办公室、财务、人力资源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组织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应急生活保障等工作。
4、预控与预警
危险源监控
危险源识别及预防控制措施
道路施工多在山区,极有可能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等,且泥石流、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不可预防,可能造成数人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造成重大损失。
(1)泥石流、滑坡、坍塌
(2)
加强区域内雨水排水系统建设,做好防洪排水设施维护工作。
(2)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
指定专人对大暴雨等恶劣天气进行掌控,提前通报。
工程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定期组织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与地震、水文、气象等职能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做好边坡防滑地质灾害预报。
在监测过程中,对坡度较陡,高差较大的地方采用合适方法进行,内容包括地形地貌监测、变形监测等。
预警行动
预警分级
预报等级按国家统一标准划分为4级:
Ⅳ级:
提醒级,可能性较小;Ⅲ级:
注意级,可能性较大;Ⅱ级:
预警级,可能性大;Ⅰ级:
警报级,可能性很大。
在高切(边)坡、深基坑等处施工作业时,应加强作业过程监控,当发现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时,或出现暴雨、特大暴雨,部分边坡出现滑移迹象时,及时报由施工项目部应急工作组发布Ⅳ级预警,应急工作组应安排的值守人员迅速到位,密切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隐患点情况至少24小时上报一次。
当发现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况时,应由施工项目部应急工作组发布Ⅲ级预警,工程主管人员迅速到位,同值守人员一同监测险情,实施不间断监测,提醒周围群众做好避险准备。
隐患点情况至少12小时上报一次。
当发现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的情况时,应由施工项目部应急工作组发布Ⅱ级预警,预警发布后,应急工作组组织各相关人员,抢险队伍迅速到场,做好预案启动准备,同时停止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工作人员和群众,开展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影响范围调查,其中还包括发生可能、继续诱发因素、受威胁构筑物等,隐患点有关情况至少6小时上报一次。
当发现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的情况时,应由施工项目部应急工作组发布Ⅰ级预警,并同时启动预案,紧急疏散员工及群众,各抢险相关队伍到隐患点附近安全区待命,准备抢险,隐患点有关情况至少2小时上报一次。
5、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后,应由应急工作组负责立即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同时越级速报至总公司安全部,并根据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至调查结束;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后,应急工作组于1小时内上报至上级主管单位,同时越级上报至总公司安全部,并根据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至调查结束;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后,应急指挥总部指挥应与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单位,本单位应急工作组及时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并将报告上报至分公司安全部。
响应分级
在本预案中将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分为4级,Ⅳ级响应:
应对小型地质灾害;Ⅲ级响应:
应对中型地质灾害;Ⅱ级响应:
应对大型地质灾害;Ⅰ级响应:
应对特大型地质灾害。
响应程序
Ⅳ级响应启动:
出现暴雨、特大暴雨,部分边坡出现滑移迹象,局部有松动多数地裂缝有发展现象,或高边坡监测测值明显异常,经初步分析认为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时。
此时施工项目部应将人员、机械设备、办公生活用品、文件资料及其他贵重物品撤离临建房屋、危险场所,并转移到安全地点。
现场停止施工作业。
Ⅲ级响应启动:
持续暴雨或降雨,搞边坡外观检查发现有较明显裂缝或不均匀沉降,测值变化趋势呈持续增大时。
施工项目部应将信息转达至建立、业主、全体参加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方。
级响应启动:
持续暴雨,大部分边坡有明显形成区域性滑坡或泥石流的条件,监测测值变化趋势急剧增大,继续滑坡或坍塌趋势不能确定,可能导致现场构筑物受损的情况出现时。
施工项目部应继续保持监测。
级响应启动:
持续暴雨或特大暴雨,整体边坡变化明显迅速,形成大面积滑坡或泥石流条件,可能导致现场构筑物严重受损的情况出现时。
施工项目部应继续保持监测。
项目应急工作组先期应对是否转移群众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出决策;并及时划分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同时加强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导致的二次人员伤亡。
处置措施
当发生滑坡后,要根据滑坡的部位,在安全技术有保障的前提下,应急工作组应组织救援人员及时将塌方清理,加固未塌地段,防止塌方范围的蔓延。
遇险情处置超出施工项目部处置能力或有扩大趋势无力控制时,必须立即报告分公司安全应急办公室,必要时直接请求地方政府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救援。
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在政府和上级应急机构未介入之前,由各项目部应急工作组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
在救援过程中,若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人身伤害时,应立即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程序,结合人身伤害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抢险救灾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或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所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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