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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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本部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维护分公司本部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和系统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在岗和离岗的记录,是考核员工工作态度、劳动纪律,获得劳动报酬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是404的要求,分公司本部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一.日常考勤管理
(一)分公司本部员工日常考勤采用指纹考勤机进行考勤,实行上下班按指纹考勤办法。
(二)每日工作时间执行分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为早退。
(三)员工迟到或早退,每次扣发20元工资,部门经理同时扣发20元工资。
如发现作弊或替他人作弊者,双方每次各扣罚50元工资。
(四)属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不到工作岗位或擅自超假(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超过一天的,按天数计算)。
2、每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五次以后,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3、员工迟到或早退超过一个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外出达一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五)旷工按天计算,旷工期间不发放工资(按本人月工资的日资额予以扣罚)。
员工一年内连续旷工达七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达十五个工作日的,公司给予其开除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假期管理
(一)员工假期可分为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产假、婚假、丧假、调休假等假期
(二)员工请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报批单》。
病、事假3天(含)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分管总经理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病、事假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员工请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假、丧假,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总经理审批。
(三)各部门经(副)理请假,应填写《员工请假报批单》,报分管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特殊情况下事前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应在事前电话请假、事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假期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
(四)事假
员工因私事请假,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以离开工作岗位。
事假按月累计计算,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按实际请假天数(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编员工每天扣发40元工资,聘用员工每天扣发10元工资。
(五)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时,应持市级医院病例和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按实际缺勤天数(含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编员工每天扣发30元工资,聘用员工每天扣发5元工资。
(六)员工政策性假期:
1、婚假
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在入司后登记结婚的,可持结婚证申请3天婚假,符合晚婚条件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再奖励婚假7天。
若双方不在一地,本人申请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按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交通费用自理。
婚假不含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2、丧假
员工的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予3-5天丧假。
如到外地办理丧事,按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交通费用自理。
丧假不含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3、孕、产假
(1)按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女员工基本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产假30天,一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可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可给予30天产假。
(3)凡有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工作时间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哺乳时间30分钟,另给予往返路程时间。
如路程较远,可将每日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超过规定者,其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4)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4、年休假
员工在入司工作时间满一年后的下一年度开始享受年休假。
(1)年休假期限根据员工的工龄分为以下几个档次:
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五年的,每年休假5天;
工作年限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每年休假15天;
工作年限满二十五年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2)以下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当年从外单位调入本系统的;
脱产学习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假三个月以上的;
超出国家规定基本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
病、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年休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的,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3)员工年休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一次休完。
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一次休完的,经批准可以分两次休假,但须严格掌握。
未休完的假期不顺延或累计到下一年度。
(4)年休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5、探亲假
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同一地的员工(100-200公里以外),自入司工作满一年后的下一个年度起,可享受探亲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1)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或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同居一地,员工如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后,即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
三.员工加班管理
1、分公司本部员工应自觉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在工作日内完成本职工作。
如需在工作时间之外和公休假日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学习及出差,均不给予加班费。
2、分公司本部员工如为完成总经理室安排的紧急任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在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在3小时以上的,每次给予30元加班费;6小时以上的,每次给予60元加班费。
但需填写《本部员工加班单》,报分管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3、因工作的特殊需要,必须在公休假日值班的员工,可以使用调休假,但应填写《本部员工调休单》,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分管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本办法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OO八年二月十三日
分公司本部员工请假报批单
员工编号
无
员工姓名
陈平
请假事由
产假
假期
应享受假期天数
120
拟休假天数
120
请(休)假
起止时间
2008-10-27
销假时间
2008-2-27
部门领导
意见
分管总经理
意见
总经理
意见
分公司本部员工请假报批单
员工编号
无
员工姓名
陈平
请假事由
产假
假期
应享受假期天数
120
拟休假天数
120
请(休)假
起止时间
2008-10-27
销假时间
2008-2-27
部门领导
意见
分管总经理
意见
总经理
意见
本部员工加班单
填单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编号
员工姓名
加班时间
加班原因
自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部门领导意见:
分管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意见:
本部员工加班单
填单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编号
员工姓名
加班时间
加班原因
自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部门领导意见:
分管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意见:
本部员工调休单
填单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编号
员工姓名
调休时间
调休原因
自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部门领导意见:
分管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意见:
本部员工调休单
填单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编号
员工姓名
调休时间
调休原因
自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部门领导意见:
分管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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