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李子湖畔签约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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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李子湖畔签约须知
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教职工生活园区(李子湖畔)项目
签
约
须
知
(请购房人签约前仔细阅读)
一、特别提醒注意事项…………………………………3
二、签约流程……………………………………………4
三、签约日程表…………………………………………5
四、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约时需提供的资料………………8
五、按揭付款方式签约时需提供的资料…………………8
六、契税缴纳减免政策及申办时需提供的资料…………….9
七、签约时各项代收费明细表…………………………………..……10
八、有关政策解答…………………………………………11
九、预售证件公示………………………………………14
一、特别提醒注意事项
1、为了广大购房人的资金安全,请以银联卡进行房款及各项代收费用的交纳。
2、签约当天,请教职工本人携带与交大签订的《申购协议》原件、交款收据原件,以及本须知中提及的相关资料前来办理签约。
3、请各购房人严格按照本须知告知时间(附后)前来签约。
在本须知告知时间内前来签约的,享受学校与建工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的物管优惠;若因本人有特殊原因需更改签约时间的(原则上不超过5日),请提前到签约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仍享受《合作协议》中的物管优惠;从应签约时间的第6日至第20日以内签约的不再享受《合作协议》中的物管优惠;超过应签约时间20日以上,购房人将承担超期签约的贷款利息及其他费用;超过应签约时间60日以上的视作自动放弃购买权利,房源另行处理。
出国人员请提供本学院(部门)的书面证明。
4、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审核时限长,请购房人按本须知中日程安排时间及时签约,以确保符合要求的购房人尽早获得公积金贷款。
依据《合作协议》相关条款学校与建工地产第六次联席会议确认:
公积金申请办理的购房人自签约之日起135日内未获得贷款的,购房人不承担利息;135日后至获得贷款当日之间的利息由购房人承担,年利息为7.2%。
5、凡符合首套房的购房人,若需办理按揭贷款,建议同时申请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有贴息政策,详情请咨询承办银行。
6、本次推荐银行中,有银行能办理个人授信业务,建议购房人认真咨询相关银行政策,获取授信,增加筹资渠道(咨询时间:
12月16日下午14:
00;17日全天。
地点:
2号门轻轨公司还建楼3楼)。
7、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不能通过审核的,请及时按通知时间以全款方式补足房款。
否则由此产生违约责任购房人本人承担。
8、为使购房人顺利办理按揭或授信,建议购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前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自己的征信情况(查询地点:
1.轻轨3号线嘉州路站旁人民银行重庆分行。
2.鱼洞巴南鱼洞化龙中街87号怡园小区旁)。
9、请购房人及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确保依法获得房屋产权。
10、依据《合作协议》,经第六次双方联席会议确认:
法定交房日期为2015年8月8日。
购房人可于2015年7月18日起接房。
11、若购房人需购买车位的,按照《合作协议》中的约定“与本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购买车位的,车位价格7万元/个。
后续需购买的,由开发商按市场价自定价格”。
12、以上信息如有任何疑问,请到签约现场详细咨询工作人员。
13、签约地点:
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2号门旁轻轨公司还建房三楼。
进口:
2号门外上行30米,出口:
校医院东侧。
(每日签约时间:
上午9:
00—12:
00下午13:
00—17:
30)
二、签约流程
通过审核
一次性付款
备注:
凡《申购协议》中“乙方”与正式签约时一致的教职工不需审核,其他情况均应审核后进入下一流程。
签约日程表
双福生活园区签约日程明细表(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先后排序)
签约时间
签约套数量
签约楼栋号
楼层
总认购套数
2013.12.20
36
1栋
1-6层
1栋:
102套
2013.12.21
66
1栋
7-17层
2013.12.22
54
2栋
1-9层
2栋:
102套
2013.12.23
48
2栋
10-17层
2013.12.24
54
4栋
1-9层
4栋:
102套
2013.12.25
48
4栋
10-17层
2013.12.26
68
8栋
1-17层
8栋:
68套
2013.12.27
51
12栋
1-9层
12栋:
165套
2013.12.28——29日周末休息
2013.12.30
54
12栋
10-18层
2013.12.31
60
12栋
19-28层
2013.1.1日元旦节休息
2014.1.2
51
13栋
1-9层
13栋:
165套
2013.1.3
54
13栋
10-18层
2013.1.4
60
13栋
19-28层
2013.01.05周日休息
2013.1.6
51
14栋
1-9层
14栋:
165套
2014.1.7
54
14栋
10-18层
2014.1.8
60
14栋
19-28层
2014.1.9
51
15栋
1-9层
15栋:
165套
2014.01.10
54
15栋
10-18层
2014.1.11-12日周末休息
2014.01.13
60
15栋
19-28层
2014.01.14
51
16栋
1-9层
16栋:
165套
2014.01.15
54
16栋
10-18层
2014.01.16
60
16栋
19-28层
2014.01.17
51
17栋
1-9层
17栋:
165套
2014.01.18休息
2014.01.19
54
17栋
10-18层
2014.01.20
60
17栋
19-28层
2014.01.21
51
18栋
1-9层
18栋:
165套
2014.01.22
54
18栋
10-18层
2014.01.23
60
18栋
19-28层
2014.01.24
34
3栋
1-17层
3栋:
34套
春节前签约结束(2014年1月25日—2月23日放假)
2014.02.24
68
5栋
1-17层
5栋:
68套
2014.02.25
68
6栋
1-17层
6栋:
68套
2014.02.26
54
7栋
1-9层
7栋:
102套
2014.02.27
48
7栋
10-17层
2014.02.28
51
11栋
1-9层
11栋:
165套
2014年3月1日—2日休息
2014.03.3
54
11栋
10-18层
2014.03.4
60
11栋
19-28层
2014.03.5
68
9栋
1-17层
9栋:
68套
2014.03.6
48
23栋、29栋、30栋
负1-5层
23栋:
16套;
31栋、32栋
29栋、30栋、31栋32栋:
均为8套
2014.03.7
36
34栋、35栋、38栋、41栋
负1-5层
34栋、35栋、38栋:
均为8套;
41栋:
12套
2014.03.8
64
24栋、42栋、43栋、
44栋、45栋、46栋
负1-5层
42栋、44栋、46栋:
均为8套;
43栋、45栋:
均为12套;24栋:
16套
2014年3月9日休息
2014.03.10
48
25栋、27栋、28栋、33栋、36栋
负1-5层
25栋:
16套;27栋、28栋、33栋、36栋:
均为8套
2014.03.11
60
26栋、37栋、39栋、40栋、47栋、48栋
负1-5层
48栋、37栋、39栋、40栋:
均为8套:
26栋:
16套;47栋:
12套
2014年3月12日—2014年3月14日机动
合计:
2290套
注:
签约工作程序较多,正常情况下预计每个购房人需两小时,购房人请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准时到场。
如本人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签约时间的,须到签约现场提出书面申请。
四、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约时
购房人须提供的资料
1、成年人(18岁以上)为购房人:
身份证——出示原件/复印件3份;婚姻证明——出示原件/复印件3份(夫妻关系的,双方到场)。
2、未成年人为购房人的:
(1)监护人(父母双方):
身份证——出示原件/复印件3份。
(2)监护人(父母双方)及购房人:
户口页(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出示原件/复印件3份;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夫妻关系的,双方到场);
体现监护关系的资料:
出身证明或独子证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属港、澳、台人士为购房人的:
往来大陆通行证——出示原件/复印件3份;
境内转让房屋给境外人员申报表——原件1份。
4、属外籍人士为购房人的:
护照——出示原件/复印件2份(江津区公证处出具的中文译本);境内转让房屋给境外人员申报表——原件1份。
五、办理按揭付款的,签约时
购房人须提供的资料
1、成年人(18岁以上)为购房人:
身份证——出示原件/复印件3份;婚姻证明——出示原件/复印件3份(夫妻关系的,双方到场)。
2、未成年人为购房人的:
(1)监护人(父母双方):
身份证——出示原件/复印件3份
(2)监护人(父母双方)及购房人:
户口页(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出示原件/复印件3份;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夫妻关系的,双方到场;
体现监护关系的资料:
出身证明或独子证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属港、澳、台人士为购房人的:
往来大陆通行证——出示原件/复印件3份;
境内转让房屋给境外人员申报表——原件1份
4、外籍人士为购房人的:
护照——出示原件/复印件2份(江津区公证处出具的中文译本);境内转让房屋给境外人员申报表——原件1份
5、办理商贷、公积金贷款按揭的(异地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须向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以下的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购房人及配偶双方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2)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及财产分割书,办理公积金客户上述资料所需两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月收入超过6000及以上的,需提供银行出具流水账,并加盖银行公章原件,公积金贷款客户需要两份收入证明,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4)首付款正式发票(公积金客户需要两份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5)《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公积金客户需要两份合同)。
(6)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信证明(由申请的贷款银行开具)。
(7)办理公积金贷款还需出具公积金中心盖章认可的《公积金缴存证明》(由本人所在单位提供)。
6、购房人为异地(非整个大重庆市范围内的户口,且认定异地以户口本为主,不看身份证)采用按揭付款方式的另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本地一年社保(社保局开具参保证明)、社保卡:
复印件2份/验原件。
(2)纳税证明(个税一年以上,税务局办理)、原件1份。
备注:
以上资料的提供,可能会出现不同银行、不同时段会有所细小差异,具体的应以当时银行要求的为准。
六、申请契税减免的政策及须提供的资料
(一)、根据国家及重庆市购房政策,契税为:
总房款*3%
(二)、符合申请契税减免的情况:
首次购房且该套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减免政策:
1、城镇户口购买建面90平米以下:
交纳契税,总房款*1%;农村户口购买建面90平米以下,契税全免。
2、城镇、农村户口购买建面90-144平米:
交纳总房款*1.5%的契税。
建面在144平米以上的交纳总房款*3%的契税.
(三)、需提供的资料:
1、买方身份证件包括:
身份证、军官(士兵)证(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
未婚—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
已婚—结婚证(复印件);
离婚—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
丧偶未再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丧偶证(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
3、户口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包括:
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件)
4、购房所在地出具的以家庭为单位的无房证明(原件)
注:
以上提供的为目前执行的契税减免政策,如有调整按当时的政策标准执行。
七、签约时各项代收费明细表
登记费用名称
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契税
总价*3%
渝财农税(2008)52号
属于契税减免范围的可按契税减免政策缴纳
大修基金
有电梯:
80元/m²*建面
无电梯:
50元/m²
《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缴纳
*建面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江津府办发【2013】215号)
预告登记费
80元/户
渝价(2008)213号
办理预告登记的缴纳
抵押登记
80元/户
渝价(2008)213号
办理抵押登记的缴纳
转移登记
80元/户
渝价(2008)213号
办理预告登记的缴纳
书证印花税
5元/户
渝价(2001)346号
办理预告登记的缴纳
八、有关贷款政策解答
(按现行政策解答,如有调整,按照当时政策办理)
(一)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通知,购买建面90平米以内的,首付20%,可贷80%;购买建面90—144平米以内的,首付30%,可贷70%;购买建面144平米以上的,首付40%,可贷60%。
且满足不高于25倍不超过40万元。
1.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多少?
年限有几档?
个人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
利率分为5年以下(含)百分之四;5年以上为百分之四点五。
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不超过40万元。
2.做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
同时具备:
已连续缴存1年以上的公积金;当前无欠缴记录;家庭当前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当前公积金余额的25倍大于实际贷款金额。
3.退休后购房,能否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
答:
现政策规定不能办理。
4.儿女或父母购房,能否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
现政策规定不能办理
5.公积金余额不够可以补吗?
补缴了住房公积金后能否马上申请办理住房公积
金贷款?
答:
公积金余额可以通过单位补缴,补缴了后不能马上办理(根据相关规定:
缴存公积金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义务,不能为了办理公积金贷款而缴存公积金),具体时间以公积金中心系统更新时间为准。
以前是外地公积金,因工作调动到了重庆,计算公积金缴存时间是否可以包
含已在外地的缴存时间?
答:
根据公积金政策不包含。
7.外地公积金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
现政策规定不能办理。
8.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后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没有影响?
答:
没有影响,只要当前公积金余额的25倍大于贷款金额就可以。
9.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缴纳的担保金如何计算?
提前还款是否可以退还?
答:
贷款金额*万分之4.5*年限=担保费(如:
10万元贷10年需交450元);提前还款后可自行前往担保公司按剩余年限比例退费。
10.将未成年的孩子的名字加入到购房合同中,能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
可以
11.公积金可以补办吗?
如果能补办,具体流程是什么呢?
没有交满一年的可以补吗?
答:
现政策规定不能补办。
12.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房,目前已还清,是否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
根据公积金政策,可以。
13.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房,目前未能还清,是否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
公积金贷款为还清的情况下,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4.以前购房办理的是商业贷款,本次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
根据公积金政策,是可以办理的
15.公积金担保费及办理流程,何时办理?
答:
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签定合同时缴纳。
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成并提交齐所有资料,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办理。
16.公积金审核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答:
根据公积金中心当期政策而定,时间不确定。
(二)商业贷款问题解答
1.首套房的认定?
答:
请提前咨询银行,以银行解释为准,因不同的银行会有差异。
2.以前买过房,是一次性付款,现在办理按揭是否算首套?
答:
请提前咨询银行,以银行解释为准。
3.外地户口在重庆买房,怎么办理按揭?
答:
异地购房应提供本地户口相同的按揭资料外,还需提供一年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
4.首套房首付几成?
第二套房首付几成,利率分别是多少?
答:
首套首付3成,二套首付6成,三套停贷。
利率请提前咨询银行,以银行解释为准。
5.用公积金贷款买过一套房,现在办理商业按揭,算几套房?
答:
算第二套房。
6.夫妻间,只有一个名字购过房,另一个购买算几套?
答:
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算第二套。
7.能否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是否收取违约金?
答:
一般还款一年以后,以万元为单位申请提前还款,最多还款3次,部分银行收取一个月的银行利息作为违约金。
8.是否对第3套购房进行贷款?
答:
只办理一套房、二套房,三套房不予办理贷款。
9.贷款人的年龄要求?
答:
男女最高到65岁,最多7成30年。
备注:
以上仅供参考,因各购房人情况有差异,相关贷款政策请提前咨询银行,以银行、公积金中心的解释为准。
九、预售证件公示
说明:
1、因现场建设进度有差异,后续楼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将适时在签约地公示后,再行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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