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实务泄题级别押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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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实务泄题级别押题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一、单选押题:
1、大部分燃烧发生和发展需要4个必要条件,即:
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和链式反应自由基;
2、燃烧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3个必要条件,即:
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
3、一般氧浓度低于15%,不能维持燃烧;当空气中水蒸汽浓度达到35%时,燃烧即停止;
4、化学抑制灭火,扑灭中初期火灾;
5、最小点火能量采用毫焦(ml)作为最小点火能量单位;
6、最小点火能量:
乙炔:
0.02;环氧乙烷:
0.087;二硫化碳:
0.015;
7、可燃性固体:
燃点高于300度;易燃固体:
燃点低于300度;
8、汽油、丙酮、乙醚,火灾危险性特征:
闪电<28°的液体;单位容积的最大允许量:
0.004L/m3;总量:
100L;
9、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10、除另有规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11、住宅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的规定执行;
12、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
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规定减少25%。
13、消防水泵房设置在首层时,其疏散门宜直通室外,设置在地下层或楼层上时,其疏散门应靠近安全出口。
消防水泵房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电梯机房应与普通电梯机房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分开,如开门,应设甲级防火门;
14、老年人建筑及儿童活动场所,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和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当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及二层;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
并均宜设置独立的出口;
15、厂房中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积不应大于5m3;
16、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m,室外疏散小巷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
17、建筑中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可规定增加5m,当建筑物内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比规定值增加25%。
1
18、在人员密集场所,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为保证安全疏散,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人数超过2000人时,超出2000人的部分,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19、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20、电气线路的保护措施:
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接地故障保护。
21、火灾危险场所应选用闭合型、封闭型、密闭型灯具:
22、长径比为建筑平面几何外形尺寸中的最长尺寸与其横截面周长的积和4.0倍的该建筑横截面积之比。
23、根据爆炸性气体环境分为三个区,即:
0区、1区和2区;
24、建筑内部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25、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26、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他部位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可不受限制;
27、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100m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及座位数大于800个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
体现经济又安全的原则。
28、地下民用建筑内部特别规定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29、对于一些使用功能多、面积大、建筑长度长的建筑,如L、U和口形建筑,当其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30、消防登高场地应结合消防车道设置。
举高车支腿横向跨距不超6m,普通车2.5米的交会以及消防队员携带器具的通行,一般以10m为妥,最小操作场地长度不宜小于15m×8m,对于高度大于50m的建筑,长宽均不应小于15m,且坡度不宜大于3%。
31、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它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32、在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且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33、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其屋顶宜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34、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有条件的应不小于DN150.
35、高层民用建筑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36、采用流量系数K=80快速响应碰头的系统,喷头的布置应符合中危险级Ⅰ级场所的有关规定。
37、一般水雾滴的粒径应在0.3——1mm的范围内。
38、细水雾的灭火机理主要是表面冷却、窒息、辐射热阻隔和浸湿作用,此外,还具有乳化等作用;
39、系统控制阀组前的管道应就近设过滤器;当细水雾喷头无滤网时,雨淋控制阀组后应设过滤器;最大过滤器过滤等级或目数应保证不大于喷头最小过流尺寸的80%。
40、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用于补救:
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融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电气火灾。
41、其它气体灭火系统使用于补救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液体火灾和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42、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防护区内所有人员能在30s内撤离完毕。
43、泡沫灭火系统吸热冷却作用,泡沫析出的水对燃烧物表面进行冷却。
44、全淹没灭火系统的灭火剂设计浓度不得小于0.65kg/m3。
45、火灾探测器根据其探测火灾特征参数的不同,可分为:
感烟、感温、感光、气体、复合五种基本类型。
46、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000台,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总数不宜超过200台,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47、当梁凸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48、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
49、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状态下的光通量不能低于其标称的光通量,且不小于50lm。
50、大于2000m2的防火分区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小于2000m2的防火分区可采用专用应急照明回路;应急照明回路延电缆管井垂直敷设时,公共建筑应急照明配电箱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层,住宅建筑不宜超过16层;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所带灯具覆盖的防火分区总面积不超过4000m2,地铁隧道内不超过一个区段的1/2,道路交通隧道内不超过500m.
51、监控中心能同时接收和处理不少于3个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
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获取火灾报警信息到监控中心接收显示的响应时间不大于10s。
监控中心向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
处警中心转发精确人的火灾报警信息的时间不大于3s。
52、根据规定,酸碱型灭火器、化学泡沫灭火器、倒置使用性灭火器以及氯溴甲烷、四氯化碳灭火器应报废处理,也就是说这几类灭火器现已被淘汰,现用的有水基型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等。
53、民用建筑的危险等级划分为三级:
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
54、一个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55、消防电梯适宜的备用电源种类为应急发电机组,不适宜消防应急电源。
56、放空管的安装要求:
设备或容器顶部,室内设备安设防控管应引出室外、管口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m以上。
连续排放的放空管口,还应高出半径2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5.5m以上;间歇排放的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平台或建筑物应与放空管垂直面呈45°。
57、罐组内相邻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防火间距:
甲乙类固定顶罐不大于1000m3时0.75D,大于1000m3时0.6D;丙A类0.4D;丙B类固定顶罐不大于1000m3时2m,大于1000m3时5m;
58、浮顶、内浮顶罐防火间距为0.4D;卧罐间距为0.8m;
59、地下车站站厅、站台的防火分区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750m2;
60、车站的每个站厅公共区均应设置不少于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入口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m。
61、隧道内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隧道内的消火栓水用量不应小于20L/s,洞口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30L/s,消火栓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62、隧道入口100——150m处,应设置报警信号装置。
63、在城市建成区内,GNG加气母站储气设施总容积不应超过120m3,常规储气不应超过30m3,子站不应超过18m3。
64、加油站火灾事故60%—70%发生在卸油作业中;
65、在城市建成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GNG加气母站;
66、当两座飞机库其相邻的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飞机库屋面结构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7.5m。
67、飞机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6m,消防车道边线距离飞机库外墙不宜小于5m,消防车道上空4.5m以下范围不应有障碍物。
68、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有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其最远工作地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75m。
当飞机库大门上设有供人员疏散用的小门时,小门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0.9m。
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的地下通行地沟应设有不小于两个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
69、Ⅰ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车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
70、除无人停留机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内每个防火分区出口不少于2个,Ⅳ类汽车库和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1个。
71、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72、甲乙类生产的洁净厂房,宜采用单层厂房。
防火墙间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单层厂房3000m2,多层厂房2000m2。
73、目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成为洁净厂房消防系统的首选配置。
74、交流工作接地和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小于4Ω;直接工作接地和综合接地系统,电阻小于1Ω,防雷接地,电阻小于10Ω。
75、重要的砖木机构和木结构的古建筑内,宜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寒冷地区需防冻或需防误喷的古建筑适宜采用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电影院、礼堂;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医院、旅馆;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场、餐厅、公共娱乐场所、健身体育场所等,当底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当地下为两层,且地下第二层的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77、人防工程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安全疏散距离距离不应大于15m.
78、人防工程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范围:
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人防工程和电影院、礼堂、消防电梯间前室和避难走道。
79、火灾风险评估基本流程中,前期准备主要资料:
评估对象的功能、可燃物、周边环境情况、消防设计图样、消防设备相关资料、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相关电气检测和消防设施与器材检测报告总共8个方面内容。
80、消防安全评估火灾发展中期为狭义火灾风险评估;火灾发展中后期为广义火灾风险评估。
81、危险性控制:
限制能量、防止能量散逸、减低损害和程度的措施、防止人为失误。
82、所谓性能化防火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要求,运用消防安全工程学原理,采用先进适用的计算分析工具和方法,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提供设计参数、方案,或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方案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完成相关技术文件的工作过程。
83、人员安全疏散分析的性能判定标准为:
可用疏散时间(ASET)必须大于必需疏散时间(RSET)。
二、多选押题:
1、气体燃烧方式分为:
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2、液体燃烧方式:
闪燃、沸溢,喷溅;
3、固体燃烧方式:
蒸发燃烧、表面燃烧、分解燃烧、熏烟燃烧(阴燃)、动力燃烧(爆炸);
4、灭火的四种基本方法:
冷却灭火、隔离灭火、窒息灭火、化学抑制灭火
5、火灾按燃烧对象性质分类:
A类火灾;B类火灾;C类火灾D类火灾E类火灾F类火灾;
6、火灾按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分类:
A、30人以上死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为特别重大火灾;
B、10—30人死或50—100人重伤或5000万—1亿以下财产损失,重大火灾;
C、3—10人死或10—50人重伤或1000万—5000万以下财产损失,较大火灾;
D、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一般火灾;
7、可燃粉尘爆炸具备三个条件:
A、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
B、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到爆炸浓度;
C、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火源;
8、民用建筑分类:
住宅建筑:
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为一类;高度大于27米小于等于54米的住宅建筑为二类;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公共建筑:
高度大于50米的公共建筑为一类;除住宅建筑和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它高层民用建筑为二类;高度大于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其它民用建筑;
9、按建筑高度可分为以下两类:
A、单层、多层建筑。
27m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
B、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其它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
10、楼板和屋顶承重构建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一级不燃性1.5h;二级不燃性1h;三级不燃性0.5h;四级可燃性无;
11、下列情况可不设备用泵:
A、工厂、仓库、堆场和储罐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或等于25L/s时;
B、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或等于10L/s时。
12、易燃固体分级分类:
A、一级(甲)燃点低、易燃烧、燃烧迅速和猛烈,并放出有毒气体;
B、二级(乙)燃点较高、燃烧较慢、燃烧产物毒性较少;
1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B、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m2。
C、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m2时,可设置一个出口。
D、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防排烟设施等。
14、封闭楼梯间适用范围:
A、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
B、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C、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D、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15、防烟楼梯适用范围:
A、一类高层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建筑;
B、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C、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
D、当地下层数为3层及3层以上,以及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
16、逃生疏散辅助设施,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1x。
B、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1X
C、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1x.
17、缓降器根据自救绳的长度分为3种规格:
A、38m,适用于6——10层;
B、53m,适用于11——16层;
C、74m,适用于16——20层。
18、电气设备的基本防爆形式:
A、隔爆型(d);用于1、2区;
B、增安型(e);主要用于2区,部分用于1区;
C、本质安全区(i);分为ia,用于0、1、2区和ib,用于1、2区;
D、正压型(p);1、2区;
E、油浸型(o);1、2区;
F、充沙型(q);1、2区;
G、无火花型(n);2区;H、浇封型(m);1、2区;I、特殊型(s);相应危险环境J、粉尘防爆型。
根据防爆性能,用于20、21、22区。
19、消防储存水容积的要求如下:
A、消火栓给水系统的气压罐消防储存水容积应满足火灾初期供2支水枪工作30s的消防用水量要求,即Vx=2×5×30L=300L;
B、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储存水容积应满足火灾初期供5个喷头工作30s的消防用水量要求,即Vx=5×1×30L=150L;
当消防栓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何用气压罐时,其容积应为300+150=450L.。
20、火灾危险等级:
A、轻危险级;
B、中危险级;
C、严重危险级;
D、仓库火灾危险级。
21、细水雾灭火系统特征:
A、节能环保性;
B、电气绝缘性;
C、烟雾消散作用。
22、高倍数泡沫淹没深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1.1倍,且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最高点以上0.6m;
B、当用于扑救B类火灾时,汽油、煤油、柴油或苯类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高于起火部位2m;其它B类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由试验确定。
23、干粉灭火系统注意事项:
A、BC类与ABC类干粉不能兼容;
B、BC类干粉与蛋白泡沫或者化学泡沫不兼容。
C、对于一些
扩散性很强的气体,如:
氢气、乙炔气体,干粉喷射后难以稀释整个空间的气体,对于精密仪器、仪表会留下残渣,用干粉灭火不使用。
24、干粉灭火系统适用范围:
A、非水溶性及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
B、天然气和石油气可燃气体火灾;
C、一般带电设备的火灾。
25、不适用范围:
A、火灾中产生含有氧的化学物质,例如硝酸纤维;
B、可燃金属,例如钠、钾、镁等。
C、固体深位火灾。
26、下列场所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A、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B、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
C、电气管道井、通信管道井、电缆隧道;
D、建筑物闷顶、夹层。
27、高层建筑可分为四个安全区:
A、第一类安全区为防烟楼梯间、避难层;
B、第二类安全区为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C、第三类安全区为走道;
D、第四类安全区为房间。
28、灭火器的适用范围: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水基型(水雾、泡沫)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
B类火灾(液体或可融化的固体物质火灾)水基型(水雾、泡沫)灭火器、BC类或ABC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
C类火灾(气体火灾)干粉灭火器、水基型(水雾)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D类火灾(金属火灾)7150灭火剂、干沙、土或铸铁屑粉末代替灭火;
E类火灾(带电火灾)二氧化碳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基型(水雾)灭火器。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BC类干粉灭火器、水基型(水雾、泡沫)灭火器。
29、石油化工生产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A、基本有机化工生产过程;
B、有机化工生产过程;
C、高分子化工生产过程。
30、信息机房灭火系统一般规定:
A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主机房应设置洁净气体灭火系统;
B级的主机房,以及A级和B级机房中的变配电、不间断电源系统和电池室,宜设置洁净气体灭火系统,也可设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C级机房及其他区域,可设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1、危险分级四个级别:
A、Ⅰ级:
安全的(可忽视的);
B、Ⅱ级,Ⅰ临界的。
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损;
C、Ⅲ级:
危险的;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损;
D、Ⅳ级:
破坏性的,会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损。
32、事故树的定量分析:
A、系统的单元故障概率;
B、人为失误概率;C顶事件的发生概率。
33、性能化防火设计主要内容:
A、确定设计火灾场景与设定火灾;
B、不同类型建筑的火灾荷载密度确定;
C、烟气运动的分析方法;
D、人员安全疏散分析;
E、主动消防设施的对火反映特性分析;
F、火灾危害和火灾风险的分析与评估;
G、性能化设计与评估中所用方法的有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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