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队清房办工作人员到嘴的肉谁也不想吐出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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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队清房办工作人员到嘴的肉谁也不想吐出来
一军队清房办工作人员到嘴的肉谁也不想吐出来
为了对抗“清房”,余某则准备了饼干、方便面和几大包蜡烛……如此坚持一月有余。
最终,在居委会威胁将停发社保金,以及辖区派出所的介入下,余某才将房子腾退了出来。
“清房”之所以棘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复杂的关系,违规占房者要么是“关系户”,后台很硬,不好碰;要么则蛮横无理,惹不起;当然,也有部分经济和生活困难户,工作人员又不忍心“赶”。
以往部队“清房”的指导思想是,和谐与稳定压倒一切,倘若违规占房者置之不理,工作人员就无计可施,鲜有强制“清房”的行动。
“这真是得罪人的苦差事。
”张清印说,当初,很多干部宁可选择下基层部队“蹲点”,也不愿去刚刚组建的“清房办”。
对抗激烈之时,工作人员家门上的春联会被人喷墨水,或者门前被莫名其妙地扔上一袋黑色垃圾,甚至有“钉子户”干脆带着铺盖卷,横躺在工作人员的家门口。
驻守东南沿海一线部队的团长周韬第一次上门做说服工作,眼角就遭对方“破相”,用大墨镜遮了半个月。
周韬调查发现,该部出现的违规占房者大多是“军二代”,也就是离退休或转业干部的子女、亲属:
该部队工程师黄某已去世多年,其宿舍却被女儿转租出去,“难怪附近航空公司上班的空姐总是出现在家属院内”。
很多部队老干部在其退休或逝世后,住房由其子女继承,或居住,或转租,甚至出售。
二手房市场上或租房网站上,不乏“军产房代售”、“军产房代出租”之类的广告。
“清房办”工作人员要求黄姓女子退房时,却被告知“没有房子住,拒绝腾退部队宿舍”。
通过查证地方政府房管部门的档案,该女子原来在当地还有两套商品房。
随后的强制“清房”过程中,怒不可遏的黄姓女子把周韬的脸抓破了。
“清房”干部苦不堪言,而不少违规占房者也满腹牢骚,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
“从潜艇部队,到雷达站,我把人生最好的二十年都留在了部队,最后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家住青岛某部队的老蔡因强烈抵制“清房”,而得绰号“老赖”。
老蔡的妻子向南方周末记者诉苦:
1999年,老蔡转业“不逢时”,正赶上地方政府的房改,停止福利分房,青岛的房价却一天天高涨,自然买不起商品房,一家三口只能赖在六十多平方米的部队宿舍楼里,几乎年年都要忍受“清房”之苦。
今年6月底的一天,老蔡的妻子接到邻居电话:
“快回家看看吧,撬你家的门了。
”匆匆赶回部队家属院,铁制防盗门已被撬开,家电家具等整齐地摆放在大院的操场上,大衣柜上还贴有一张纸条,写着老蔡的名字。
“我走南闯北的时候,你在哪里?
”“党性?
我干了一辈子的革命。
你跟我讲党性?
你敢不敢和我讲功劳?
”“清房”工作中不乏这样的对白。
“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
”张清印说,这些只是极端的个案,多数违规占房者最终还是接受部队的“清房”决定。
凡是积极主动退房者,部队也会施以“援手”:
免费派出人员、车辆协助搬家:
大热天,战士们爬上爬下把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拆卸、安装好,再帮助老人调整好电视信号系统。
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退房者,部队还会适当发放一笔安家费。
资料图:
解放军某部队住宅楼。
“清房”影响着战斗力?
这几乎是全军普遍的难题:
部队宿舍被违规占用,而符合分房条件的官兵却难以申请到住房,只能自己买房或在外租房居住。
“能否给两年时间腾退?
”“对不起,这是上面的规定,必须在8月底清退完成,望首长配合。
”《解放军报》2014年5月18日的报道说,浙江省军区一名原副部长,现已转业到地方环保厅任职,却被发现除在省军区占有一套老式住宅外,原来任职的湖州部队也有一套住房。
相较于过去,这场“清剿战”,作战范围稍有扩大,不再局限于以往离退休和转业干部。
“现役级别较高的干部,比如军以上干部,往往由于工作调动的原因,他们会有多套房产,超面积的情况也比较严重。
”原解放军报文化部主任陈先义介绍,例如一名高级军官从广州调到上海,迫于颜面,广州部队不敢收回其房产,这导致“多地有房”现象尤为严重。
2014年5月,四总部的通知对领导干部“多地占房”等违规现象,有着特别的“关照”:
军职以上干部装修期超过一年半、师职以下干部装修期超过一年原住房仍未腾退者,必须坚决予以清退。
对于领导干部群体而言,以往护身的“尚方宝剑”,这次难以抵挡高悬头顶的反腐之剑——主动“说清楚”、“交明白账”,辅以督导整改。
正是因为事关军中前途,“清房”一声令下,绝大多数领导干部主动上报,退还违规占有的部队房产。
地处保定市中心黄金地段的100号院,是北京军区保定军分区有名的家属院。
2006年,在老营区内部,部队以高标准修建了100号院。
当时,在职机关领导干部和退休老干部,包括地方一些领导都各自分得一套房,剩余房子还以略低于市场的价格对外出售。
军分区司令员江永亮、政治部主任李大忠各自分得一套165平方米的房子后,他们又花钱购买了一套小户型。
“清房”令下达后,二人住进军分区招待所,主动退掉军分区分配的大房子,以及自己花钱购买的小户型,各自还搭进去近10万元装修费。
“不舒服归不舒服,违规的事情当领导的必须先带头改正!
”《解放军报》5月29日援引江永亮的话说。
“清房”之后,几家欢喜几家愁。
春节过后,广州军区空军某基地营区的公示栏内,张贴着刚清理出的两套住房的分配情况,两名机关干部兴高采烈地领到了宿舍钥匙。
这几乎是全军普遍的难题:
部队宿舍被违规占用,而符合分房条件的官兵却难以申请到住房,只能自己买房或在外租房居住。
最近几个月,陆俊杰都会到西三环某部队大院的公示栏旁走上一圈,留心是否“榜上有名”。
1999年参军到北京,虽然调整为副营半年有余,已符合部队分房条件。
但是,看到该部队后勤部门的待分房名单上,陆俊杰突然意识到,“看来是没戏了”。
这份待分房名单上,按照职务、军衔、军龄以及婚姻等实际指标排队打分,从高到底依次排列着几十号待分房人员名单,不乏“有家有口”的团级干部,也只能在外租房,而部队的家属楼却被很多陌生人居住着。
“房子问题严重影响了部队的建设,影响了军心士气。
”张清印说,部队中不少年轻人主动选择转业。
陆俊杰也曾两次打报告申请转业。
他毕业于武汉大学卫星遥感专业,属部队成功引入的地方大学生,当年,一度被《解放军报》等多家媒体以典型广为宣传,岂能允许“典型”离队?
繁华的北京西三环地带,对于陆俊杰来说,房子不仅是栖居之处:
同女友已相处多年,女友家人要求要想结婚必须在京有房,为防止女儿偷偷结婚,准丈母娘硬是把户口本锁在家里的铁柜子里。
陆俊杰来自农村、每月不足五千的工资,购买商品房并不现实。
后来,准丈母娘做出妥协,部队有住房也可结婚。
“房子已成为年轻军人扎根部队的一个重要部分。
”副团级女干部刘蓉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2012年冬天,从位于北京北部昌平区的某场站调到总部机关后,大院住房紧张,刘蓉一家只能居住在原单位分配的宿舍内。
“每天上下班急行军。
”刘蓉描述说,清晨六点一刻,叫醒孩子起床,一起坐上开往大院的通勤车。
八点前,把孩子送到大院内部的幼儿园,再匆匆骑上自行车赶往办公室……下午五点半,再赶到幼儿园接孩子,坐上回场站的通勤车。
其间,难免遇上北京晚高峰的大堵车,最通畅的纪录是晚上八点回到家。
“妈妈,我真的很累。
”一次,四岁的儿子坐在班车上说完这句话,就睡着了。
刘蓉说,倘若年底再分不到住房,将考虑主动申请转业。
资料图:
解放军海防团哨所实现“别墅”化。
法院“不宜受理”?
多起部队“清房”纠纷中,最高人民法院几乎都坚持“不宜受理”的原则。
现实生活中,“清房”现场对抗激烈,被“清房”者并不甘心,他们往往先是向部队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到北京上访控诉遭遇强搬,亦或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控诉“清房”。
当事双方都有意寻求法院帮助,部队“清房”也曾诉诸法律途径。
1991年1月31日,就“解放军59122部队诉林学华等五人军产腾房案”,最高人民法院对天津市高院的复函称,“因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腾迁、对换住房等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转由地方安置管理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由军队和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为妥……即此类纠纷人民法院不宜受理。
”此后涉及多起部队“清房”纠纷中,最高人民法院几乎都坚持“不宜受理”的原则。
不过,其间也有地方法院介入部队“清房”的特殊案例。
《中国国防报》2001年10月的一篇报道说,驻军某部迁至辽宁省朝阳市后,由于军产公寓住房情况比较复杂,致使腾迁工作一拖再拖。
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部队一纸诉状将违规占房者告到法院。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后,还专门组成涉军案件合议庭审理该案。
最近的地方法院受理部队“清房”案则涉及兰州军区。
2006年8月,《解放军报》对案情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报道:
部分原机关干部和机关复转干部在地方单位已分配或购买住房,却长期占用部队的住房,这使得省军区机关符合分房条件的八十多名现职干部无房可住。
无奈之下,“清房”小组对91家“钉子户”分三批提起诉讼,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决,依法强制执行清退所占房产。
两起诉讼之后,地方法院受理部队“清房”案,就成为绝响。
解放军一名法律问题专家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说,地方法院拒绝受理的理由是,“争议的房产为军队房产”,而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军产房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
“清房”纠纷中主要涉及部队复转人员,一旦重返社会,该类人员已不具备军队主体特性。
因此,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地方主体与军队主体间的纠纷须由地方法院审理,而不是军事法院审理——军事法院只能审理军队主体之间的纠纷。
2014年5月30日,四总部的联合通知就规定,逾期拒不腾退的,按同地段商品房市场租金最高价格计收房租,由财务部门从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暂停各种服务保障,中止福利发放;对拒不腾退住房的遗孀和子女,向当事人所在单位通报情况,必要时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予以清退。
“吃到嘴里的肉,谁也不想吐出来”运动式“清房”治标不治本,根本症结在于军队住房的产权不明晰,“公有的财产,人人都想占有”。
现实却很紧急。
解放军规模庞大,每年几乎都会有几十亿的军费投向经济适用房、公寓房等营房升级改造工程。
房子越建越多,符合分房条件的官兵却发现,分到房子的希望愈加渺茫。
“清房已经搞了几十年,拖拖拉拉。
”在原解放军报文化部主任陈先义记忆里,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清房”,大多是“雷声大、雨点小”,鞭子高高地举起,却轻轻地落下。
这轮“清房”,更像是一场有计划有力度的“闪击战”。
“最初觉得熬一熬就过去了,没想到这次动真格了。
”家住青岛某部队家属院的老蔡说,“清房令”落实到基层部队,“你不退房,清房干部就是守在你家不走”。
2013年10月初,被军内简称为“两项普查工作”的全军基本建设项目和房地产资源普查工作召开。
紧接着,中央军委直接领衔“清房”,军委副主席范长龙在全军“两项普查工作”会议上要求,“要切实摸清底数”。
据南方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军队至少新成立5个专项工作小组。
其中,2013年6月20日,全军基本建设项目和房地产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颇为引人注目,组长为中央军委委员、总后勤部部长赵克石。
这轮“清房”战自2006年开始酝酿,当时计划是“三步走”:
2009年之前,“清房”对象是大区和军职的高级干部;2011年,针对的是全军师职干部,这部分属于军队中层干部。
2012年至今,“清房”以离退休干部和转业人员为主。
“领导不‘清房’,谁敢找他麻烦?
如此上行下效,让普通干部、群众退房就难以服众。
”一名“清房”干部说。
出人意料的是,涉及前途,现役的师职军官执行最为迅速;离退休干部和转业军官数量大,问题复杂,“清房”工作自始至终都是老大难;而大区和军职的干部位高权重,只能仰仗其高风亮节,自觉主动退房。
“要发动群众建立举报中心,公开化,不能怕得罪人。
”陈先义认为,“清房”应该走公开透明的群众路线。
从王守业到谷俊山等军中“硕鼠”,都曾在基建营房部门长期任职,军产的处理缺乏足够的内外监督,军产运营也成为腐败滋生的高发领域。
中央重拳反腐“打老虎”,客观上也推进了军队的“清房”工作。
部队“清房”向来不乏政策法令支撑,更不乏强力手腕。
1990年,中央军委就颁发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军队房产管理正规化、法制化迈出第一步。
2005年,对于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又做了相关补充。
南方周末记者初步统计,24年间,至少11部涉及军队房产的法规、政策出台。
“侵占部队房产就像一个大‘毒瘤’,每年的‘清房’行动清理出来的房产,很快就被新的转业、离退休人群侵占的房产抵消掉。
”张清印说,运动式“清房”治标不治本,根本症结在于军队住房的产权不明晰,“公有的财产,人人都想占有,而吃到嘴里的肉,谁也不想吐出来。
”当前,部队正逐步推行“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两限房”等住房优惠政策,满足一定条件后,居住者即可获得产权。
“但我们知道,这是一场更难打的战役。
”陆俊杰说。
(应受访者要求,张清印、陆俊杰为化名)资料图:
解放军新营房外观。
资料图:
解放军研究营区建设规划。
资料图:
解放军现代化营房。
资料图:
现代化的部队营房。
资料图:
营连宿舍排列整齐。
资料图:
解放军驻藏边防部队修建的第四代新式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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