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交通秩序专治动员会领导发言与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动员会议纪要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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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交通秩序专治动员会领导发言与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动员会议纪要汇编
城区交通秩序专治动员会领导发言与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动员会议纪要汇编
城区交通秩序专治动员会领导发言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动员大会,主要是传达贯彻市“四大家”领导关于禁止城区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营运的重大决策,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积极行动起来,配合市委、市政府打一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整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禁止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在城区非法载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一,要充分认识到禁止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大局的需要。
“禁麻”工作,由来以久,早在年我们提出来要搞,由于考虑到奥运会、国庆节等社会稳定因素,一直没有付诸实施。
市委、市政府在开展“禁麻”工作之前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曾专门召开了三次四大家联席会议、两次市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最后由市四大家集体研究决策的。
10月23号,市四大家听取了“禁麻”整顿的情况汇报后,我感到,城区1000多辆私自改造、无牌无照麻木,非法载人,在市区内横冲直闯随意调头,对过往群众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是城市交通安全的一颗“定时炸弹”。
被人民群众形象比喻为“马路杀手”。
据市交警部门统计,城区每年由“麻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少于100起。
他们当中以残疾人、下岗职工或进城农民居多,自身经济基础差,抗风险能力低,又不能参保,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赔偿资金很难到位,乘座人或者第三者利益得不到保障,更有甚者肇事后逃逸,由此引发的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广大市民纷纷以不同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要求“禁麻”。
不整治,就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不整治,就是政府的行政不作为,不整治,就是严重损害城市形象。
有的“麻木车”,与公交车、出租车、人力三轮车争抢客源、无序竞争,城市客运市场空前混乱,严重损害了合法客运车辆的正当权益,引起出租车、公交车及人力三轮车业主的强烈不满,多次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有的“麻木车”无牌无证,驾驶人员没有取得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驾驶执照,而且所有车辆都没有购买必要的保险。
车辆上路载人,无法保证所载人员的安全和利益,也给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有的“麻木车”稳定性能差,速度和质量均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没有安全系数。
这与河口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的美好愿望形成了巨大反差,与上级领导和外地客商要求形成巨大反差,与我市良好的城市招商引资发展环境形成巨大反差。
禁麻工作已进入了倒计时,必须立即搞,现在搞,抓紧搞。
今天把大家请来,就是要求全市上下紧急行动起来,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原则的高度,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站在全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禁麻”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自觉地把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第二,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整顿是依法禁止、维护法律权威的需要。
我们开展“禁麻”工作,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依法禁止城区非法载人“麻木”理直气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百条规定,“严禁货运车辆载客”、“拼装机动车不能上路行驶,否则应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麻木”车属于货三轮改装车,显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湖北省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明文规定,“严禁未达到国家规定技术标准的车辆,以及农用运输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等不符合出租汽车车型要求的车辆从事出租客运。
简易机动车应逐步退出出租客运市场,市(县)人民政府有权决定其退出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上述法律和法规为我们开展“禁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
这项工作符合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
省政府和省公安、建设、出租客运管理等部门,已把“禁麻”列为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在抓,并作为一项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明文规定,凡未能限期“禁麻”的地方,一律不予审批出租汽车有偿出让。
市委、市政府要求城区东起李纪路口、机场路、光化大道一线,西至滨江大道,北起学府二路,南到原童营收费站区域内的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按规定上缴。
24号到26号三天的上缴期后,从年元月4日凌晨5点起,一律禁止所有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上路。
如发现一起,查扣一起,处罚一起。
凡无牌无照违规载人的麻木车,由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给予处罚;对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由市交通部门依法依规处罚;人力三轮车安装动力设施的,由市交通客管部门进行强制拆卸,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市委、市政府态度坚决、手段强硬,毫不含糊。
至元月4日只有不到13天时间,还要做好宣传发动、政策入户工作,因此,时间非常紧廹,已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了,特别是光化办、赞阳办和市直各部门要紧锣密鼓,按照全市关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大员上阵,各司其责,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专班专人来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第三,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是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的需要。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致力于改善城市的投资环境,下重手抓了城东工业园、滨江大道和中山公园建设、抓了老丹路扩建,抓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了“作风建设年”、抓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了文明城市创建等,城市的硬软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交通客运环境混乱仍是城市发展和管理中的一大痼疾。
要建设一个现代化中等山水园林城市,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必须坚决取缔和淘汰这些落后的交通运载工具。
等城市都下决心彻底禁止了麻木车载人营运,适时作出决定是越早越彻底,牵扯的面越小,遗留问题也越少。
当前,在少数群众和极个别党员干部中,还有片面的看法,甚至是不和谐的声音。
一是“弱势群体论”。
认为“麻木”车车主大多是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其中还有不少残疾人,一辆“麻木”车养活一家人,我们应该给予“生路”,否则是不人道、不仁政;二是“方便群众论”。
认为“麻木”车可以走大街、穿小巷,上下车方便,适合市民出行,“麻木”车还有市场空间,禁止“麻木”车不是便民之为,而是损人之举;三是“缺钱难禁论”。
认为“禁麻”要花大量的钱,而的财政困难,如果拿不出钱,“禁麻”就一定会流产;四是“无法可治论”。
认为以往也曾提出过“禁麻”,但车主们一上访就“泡汤”了。
这次只要把事情搞大,“禁麻”工作就会不了了之的。
我们认为,“麻木”车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在已经成为我市健康发展的“肌瘤”,是影响我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
我们要分清利弊得失,重拳出击,正确处理好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少数人利益和多数人利益的关系、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城市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克服养家糊口不容易的无原则的同情心理,澄清“麻木”车价廉、方便的片面看法,清除不切合实际的攀比心态,端正执法管理难、依法禁止难的糊涂认识。
我们决不能在思想上有任何动摇,在言论中有任何杂音,在行动上有任何疏忽。
“禁麻”工作就是要步调一致,快刀斩乱麻。
元旦之前,我们就是要“麻木”车消声匿迹。
要通过统一的思想,过硬的措施,把麻木清理整顿工作推向深入。
二、明确任务,统一行动,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中部崛起、沿海企业向内地梯度转移等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奋发向上,勇争一流的氛围已经形成。
低档、原始、落后、破旧的“麻木”车顺应历史发展潮流,及时退出城市营运舞台是不可阻挡的。
省内的大悟、京山、郧县、丹江口市率先禁止“麻木”车后,周边县市都相继完成了这项工作,外地“黑麻木”车大量流入我市,使我市的“禁麻”工作非常被动。
我们必须痛下决心,早抓早主动,越彻底牵扯面就越小,遗留问题就越小。
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还迟疑不决,反反复复,甚至任其发展,必将带来比较严重的社会后果,必将为之付出更大的代价和成本。
从今天开始,我们要集中不到半月的时间,上大员,派精兵,集中力量开展麻木整治。
为确保这次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召集公安、交警、城建、工商、民政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我市《关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进行。
㈠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从22号起,市政府要发布通告,严禁货运三轮车和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带篷在城区禁止通行区内载人行驶。
宣传部门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倡导干部职工和市民不要乘坐“麻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
电视台要制作宣传字幕,交警部门要在市区悬挂宣传横幅,交通局要印发《致三轮车车主的一封公开信》,教育局安排开展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教育。
光化办、赞阳办要广泛做好《通告》的散发和宣传工作。
要层层召开会议,深入麻木车主家中,进行统一宣传,特别是市直各单位,许多干部职工居住在主城区,要把《通告》精神传达到所有的干部职工,《通告》要贴到每个单位,要求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车主。
就是离退休的干部职工,自用三轮车,我们子女也要劝他主动到交警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牌照。
不然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所有用于非载人的三轮车,必须证照齐全,不得搭置顶棚。
总之,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营造城区禁止“麻木”非法载人营运的强大声势,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㈡要明确整治的对象、范围和要求。
这次“禁麻”涉及6个行政村、24个社区居委会,凡是城区东起李纪路口、机场路、光化大道一线,西至滨江大道,北起学府二路,南到原童营收费站,这一区域内,一律禁止“麻木”载人上路行驶。
步骤及时间安排是:
整个工作分为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完善四个阶段进行。
调查摸底、政策制定阶段的工作,经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和光化办、赞阳办同志们的齐心协力,已全面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动员大会后,四大家领导要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深入到各自包保社区,路段开展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要按照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指挥部的要求,立即成立由副科级以上班子成员任队长的30个工作队,工作队长与6名工作队员要及时与社区搞好工作衔接,到岗到位,做好政策宣传,社会动态摸排,麻木车收缴和信访稳定工作。
我们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政策入户、集中整治和巩固完善的工作上来。
关于政策入户工作:
从12月21日到23日。
要将“麻木”车车主按户籍所在地分类,由各个村组、社区工作专班逐一上门送政策、听要求,以取得“麻木”车车主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必须扎扎实实进行。
关于集中整治工作:
元月4日至元月10日。
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分片区、分路段严防死守,严管重罚。
关于巩固完善工作:
从元月10日至年底。
由各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包保”责任的要求,以办事处为单位,落实有关帮扶措施,同时,公安交警、城管、工商等部门继续查禁违法营运车辆,确保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㈢要切实抓好政策入户工作。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
这些政策坚持了“尊重历史、依法治理、区别情况、分类处理”的原则,兼顾了各种类型车主、各种对象层次的实际情况,具体有七个方面:
一是严禁外地号牌三轮车辆在禁止通行区违章载人上路行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
二是对户籍机动机电动三轮自用的,也可到交警部门依法办理证照,凡违规者,要给予查扣处罚。
籍货运三轮从事货运需要依法办理牌照和营运证件,拆除车蓬和座椅,严禁违规携带随车人员。
三是XX年12月24日至26日,凡自主上缴车辆,光化办、赞阳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已登记在册的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集中收缴到市体育场停放,并做好收缴的登记、编号和分类工作。
同时,要逐一审核,发放生活补贴和奖励资金。
物价局要协同办事处、村(社区)对自主上缴车辆开展车辆评估。
四是对未达到10年以上报废年限、XX年元月1日以后购买、正常行驶符合收缴条件和补偿条件自主上缴的正三轮车车主,由车主、村(社区)书记签字盖章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制造谣言、蛊惑民众或煽动、组织、教唆民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碍党政机关工作、危害公共安全的,坚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㈣依法开展集中整治。
自年元月4日凌晨5时起,市公安交警大队要在李纪路与汉孟路交叉口、老丹路与学府二路交叉口、光化大道与机场路交叉口、光化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原童营收费站口、汉江大桥头,设立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禁行标志。
公安、交通、城管、工商、质监等执法部门在上述8个路口组建设卡拦截组实行拦截。
在禁行区内对非法载客营运车辆出入频繁的地点、街道开展巡逻检查,严厉查扣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和违法违规的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等非法客运车辆。
对查扣的车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对所有集中收缴和强制收缴的车辆,由国资局负责接收,确定物质再生公司进行拆解回收,回收资金上缴国库。
要取缔洪城门、胜利路、拦马河汽车北站、大桥路、一医院非法营运市场,对非法营运猖獗的重点区域(北至学府二路,南至三环路,西至大桥头,东至航空路)实施重点打击,定点定区进行清查。
由公安、交通、城建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专班,对城市客运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擅自从事出租车客运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由规划部门会同公安、交通、城管部门划定车辆停泊区域,有序停泊。
对不按规定停泊的车辆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㈤切实抓好城区客运市场管理。
“禁麻”是一次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的综合治理,是为了促进城区交通秩序的好转,促进城区客运市场的规范管理,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良好的生活环境,树立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城区交通秩序、客运市场和市容市貌的整顿,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工商局、质监局要加大对销售网点正三轮车私自改造加工点的监察和管理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各种车辆的行驶和停靠,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各种交通违章。
要快速提高客运市场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出租车要打表收费,严厉打击出租车窜客、甩客、拒载观象;公汽要改变招手即停现象;规范长、短途客运车辆和线路车的营运。
要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发动广大市民举报各种非法营运和交通违章行为,发现一起,重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决不姑息迁就。
“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要组织、督促公安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把正确引导和严惩重管结合起来,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加强城区交通秩序和客运市场管理的相关制度,探索出一系列与城市管理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城市形象、城市品位的整体提升。
三、严肃组织纪律,责任上肩,确保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清理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职能部门和众多车主利益,单靠哪一级哪一个部门都难以奏效,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严肃组织纪律,做到责任上肩,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综合治理。
㈠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
为加强对这次清理整顿非法载人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由陈书记任政委,我任指挥长,部分市“四大家”领导任副指挥长,有关乡镇办事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纪委副书记陈长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已经紧锣密鼓、深入细致地做了大量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要下设6个工作组。
要建立宣传政策法规组,负责制订宣传方案,采取各种形式进行营造舆论氛围,张贴政府通告,此项工作由宣传部、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要建立设卡拦截组,从元月4日至元月10日在城区李纪路与汉孟路交叉口、老丹路与学府二路交叉口、光化大道与机场路交叉口、光化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光化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化工路与芦营村道交叉口、原童营收费站口、汉江大桥头设8个值勤点,负责阻止麻木车进入主城区,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通、城管负责;要建立应对突发事件机动组,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信访局、光化办、赞阳办负责,积极化解苗头,确保防患于未然;要建立善后处置组负责麻木车评估和生活补助,由光化办、赞阳办、物价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负责;要建立咨询接待组负责接待群众的咨询和处理城区的其它非法载人车辆,由市信访局、交警大队、交通局具体负责;要建立城区巡逻清查组,防止外地麻木车在我市非法营运,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
㈡要强化包保责任。
我市的“麻木”大多是无证经营,有下岗工人,有退休干部,有进城农民,多为弱势群体,数量较多,情况复杂。
禁止“麻木”从事载人上路行驶,车主抵触情绪一定很大。
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稍有不慎,就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针对这一情况,要全面实行包保责任制,市四大家领导要实行包路段包社区,胡市长、石主席要分别蹲点光化办和赞阳办,办事处书记要全面包保,班子成员要分片包保,村组和社区居委会书记是包保第一责任人,与“麻木”车主有连带关系的市直、办事处、村组社区干部要脱岗包保。
市公安部门还要拿出应急预案,防止个别矛盾激化。
总之,所有参与这次行动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做到作风过硬、文明执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不徇私情,确保整顿工作的有序进行。
㈢要加强配合。
整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除了思想高度重视,不要低估工作的难度,还要在工作中互相支持、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
公安、交警在清理整顿工作中要发挥主力作用,一马当先,冲锋在前;各新闻宣传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城建、交通、运管、工商部门要在整顿工作中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民政、残联和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被禁止上路“麻木”车主的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其它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决不可袖手旁观,淡然置之。
在集中整治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应急预案,密切注视各种社会动态,严防各种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一旦发现要及时报,及时处理。
对在执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共同配合,共同解决,决不能相互推诿、扯皮,如发现类似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
同志们,这次整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工作,是一项检验我们应对复杂事件处理能力、检验我们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力度、检验我市各级各部门工作战斗力的重大行动,是一项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只要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凝聚各方力量,万众一心,齐抓共管,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这项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广大市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动员会议纪要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这样一次大规模的会议,目的就是专题部署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落实措施,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到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来。
刚才,智敏同志宣读了工作方案,等下,建斌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面对现状,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来,通过开展“三创四化”工作,城区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观,但问题仍然存在。
这与县委、县政府今年在县城建识投入的力度不相称,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客厅理论”相距甚远。
因此,我们必须直面现状,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是适应城市发展、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近几年来,我县城区人口、车辆增加迅猛。
从人口方面来讲,我县城区人口近30万,而城市建成区面积只有10余平方公里,中心城区面积不足4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近3万人。
全县车辆特别是私家车猛增,至XX年12月10日全县登记在册的机动车达到5.8万辆,实际保有量达13万余台,较XX年分别增长150%、170%,其中40%以上的车辆集中在城区。
今年以来,每月新增汽车多达200多辆,自今年10月份县交警大队开通小车上户业务以来,在本县登记上户的小车已有400多台,摩托车更是成倍增长,中心城区车流量每分钟约60余辆,城区车辆分流压力非常大。
一方面是人口车辆迅猛增长,另一方面是停车场、停车位建设等交通配套设施不足。
城区现有公安交通部门登记管理的停车场8处,停车位609个,总量严重不足。
一些停车位设在路宽仅为8米的道路两边,加剧了车辆通行的困难。
交通秩序作为公共秩序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
当前,我县县城存在的一系列交通问题以及因其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治安问题等,与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标准和要求还不相适应。
开展县城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就是要通过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逐步建立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从而优化公共环境和社会风气,最大限度的保障交通安全,保障城市道路最大的通行效率,实现人与交通的“和谐”、交通秩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
这已成为我们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当务之急。
(二)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是树立*县形象、促进*县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的需要。
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基本要素,是促进社会稳定有序发展的根本要求。
今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客厅”理论,要把县城当作*县的客厅来建设,树立良好的*县形象,吸收更多更大的企业,商家落户*县,加快*县的发展。
全县上下积极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创造安定、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目前,我县县城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交通“硬”环境不断改善。
但交通秩序管理滞后,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交通“软”环境仍然较差,已成为制约“平安畅通县”创建和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集中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加快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畅通高效、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势在必行。
(三)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良好的交通秩序体现的不仅是城市管理水平,而且体现了城市的文明程度,已成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要条件。
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打造长株潭休闲后花园的发展思路,关键就是要通过环境的不断优化,提升县城的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因此,开展县城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作为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根本要求。
二、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大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是全县“三创四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集中整治,实现道路畅通无阻、车辆依规行驶、行人有序流通的良好局面。
在集中整治中,要着力解决三个问题。
即:
一是着力解决车辆拥堵问题。
尤其要解决在单行线与双行线交叉地段、十字路口和人车共用的巷道经常出现堵车的问题。
二是着力解决交通违法问题。
重点解决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闯红灯、无证套牌、故意遮挡号牌、乱鸣喇叭、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行人不走斑马线、无视信号灯、随意横穿车行道,自行车、人力板车等非机动车乱穿乱插,特别是一些出租车野蛮驾车、强超抢会、见缝插针和公交车超速行驶、挤占路面、随意停靠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着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问题。
据统计,XX年以来,城区发生各类交通事故达到1800余起,平均每天发生5起,这种状况,必须坚持扭转。
要解决好三个问题,必须坚持“十条严禁”:
严禁乱停乱放、严禁闯红灯、严禁乱穿乱插、严禁随意横穿车行道、严禁故意遮挡号牌、严禁非法车辆上路、严禁随意鸣叫喇叭、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驶和向道路抛洒物品。
十条严禁能否做到,集中整治能否有效,关键取决于我们的信心、决心和气魄,取决于我们的观念、态度和斗志。
为此,我们必须按照“方案”要求,坚持做好三个方面:
(一)坚定整治目标任务不动摇。
交通文明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既要采取硬手段、强措施,集中整治,也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持之以恒,特别是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分阶段、按步骤、有重点的实施。
要通过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城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市民交通守法和文明意识,有效改观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局面,使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市容市貌得到改善,群众出行更加方便,为创建省平安畅通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重拳整治突出问题不手软。
这次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主要是要集中解决上面讲的三个问题,做到“十个严禁”。
必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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