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汽车起重机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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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汽车起重机作业指导书
汽车起重机作业指导书
发行版本:
B
修改码:
0
文件编码:
Q/JHG-HSE-D-006-2011
页码:
1/14
1岗位要求
1.1基本要求
1.1.1年龄满18周岁,55周岁以下;
1.1.2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1.3无妨碍从事汽车驾驶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1.4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者;
1.3参加过汽车驾驶员岗位培训,取得国家颁发的汽车驾驶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与江汉油田颁发的《汽车驾驶员准驾证》;还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批准项目:
起重作业)。
1.2应熟悉和具备的知识技能
1.2.1起重设备安全操作的规程、有关法律及规定;
1.2.2掌握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包括手势、色旗标志和音响;
1.2.3所操纵的汽车吊的性能、结构、基本原理和安全运行要求;
1.2.4各机构、控制部位和安全装置的名称、作用与使用方法和技术性能;
1.2.5汽车吊的维护和保养方法,一般常见故障的判断与处理方法;
1.2.6突发事件的判断与处理;
1.2.7熟悉汽车驾驶岗位和本岗位HSE作业指导书。
2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见下表)
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序号
作业步骤
潜在危害及后果
风险度
防范控制措施
1
选吊车车位
车位距吊物过远,存在超负荷起吊、斜拉歪吊、易发生翻车事故。
高
作业半径不超过额定总起重量表上规定的工作半径;作业半径过大时应移动吊车。
场地不平或承载力不合适,易发生侧翻事故。
高
在松软、不平地面作业时,在支腿座下垫钢板或枕木。
车位与架空电力线过近,易发生触电事故、火灾事故。
高
停车位与电线间距离应大于臂杆总长度+10米。
必须近电线作业时应先停电。
2
打支腿
支腿下不垫钢板或枕木,支腿未伸到位、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易发生起重机丧失稳定性
高
支腿梁要全伸,到位后应牢固地插进支腿止动销;支腿垂直缸伸出要到位,车身应呈水平状态。
3
吊运操作
取放主钩
未松开主钩,易发生机械事故
低
变幅操作前,检查主钩是否松开
变幅操作
未能垂直起吊载荷、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易发生侧翻事故、碰撞事故。
高
检查是否垂直起吊载荷,应先将起吊物进行试吊。
臂杆下降过大,工作半径增加、吊物力矩增加、易发生翻车事故。
高
臂杆下降时注意过载,伸长量不超过额定总起重表规定的工作半径;在完全伸出臂杆或装上付杆时,即使是空载,臂杆角度也不下降到翻倒角度以下。
起升操作
卷扬机操作不当,会使吊钩晃动,碰伤人、设备。
高
将卷扬机卷筒离合器操作杆拉到“接合”位置,平稳操纵卷扬机操作杆。
吊钩自由降落操作不当,会使吊钩伤人或与地面碰撞,损坏设备。
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但概率很小。
低
吊钩降落时,先将离合器操作杆扳到“分离”位置,缓慢踩下自由降落踏板,操作时要稳当。
制动器失灵,易发生重物坠落的打击伤害
高
加强检查与维护保养,作业前检查制动性能完好。
臂杆缩伸操作
臂杆缩伸与起升钢丝绳不同步,易发生坠落事故
高
在伸出臂杆前,适当地降下吊钩,防止过卷;缩臂杆时适量收钢丝绳;协调配合。
臂杆伸出时,作业半径若超过额定总起重量表上规定的工作半径,易发生翻车事故,
高
作业半径不超过额定总起重量表上规定的工作半径;作业半径过大时移动吊车。
回转操作
回转操作前未按喇叭提醒现场人员离开。
可能造成碰撞事故。
高
回转操作前按喇叭并了望。
操纵回转机构操作杆不当,回转速度快可能造成碰撞事故、起重机丧失稳定性。
高
缓慢操纵回转机构操作杆,要改变回转方向时,必须先使上车及吊物完全停止下来后,再作逆向转动操作。
主臂放回主臂支架上
回转机构制动器未处于制动状态,存在损坏设备、人员伤亡风险。
高
离开驾驶室,一定要使回转机构制动器转为制动状态,并锁固转台销。
收存主钩
未固定主钩,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低
行车前,检查主钩是否固定。
4
收支腿
作业完或转场时未收支腿,行驶中会发生刮碰事故。
低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作业完或转场前及时收支腿。
3操作规程
3.1选吊车车位
3.1.1确定载荷重量、确定载荷位置与吊车的距离;
3.1.2查看场地不平和承载力情况;
3.1.3查看空间有否障碍物,特别是架空电力线情况;
3.1.4将汽车吊停在选定的位置。
3.2取力装置操作
3.2.1接合取力装置
a)拉紧停车制动器;
b)将变速操纵杆放入空档,取力装置(开关)应在“脱开”位置,
c)起动发动机启动,起动发动机;
d)将离合器踏板踩到底;
e)接合变速器取力装置;
f)慢慢松开离合器踏板。
3.2.2脱开取力装置
a)将离合器踏板踩到底;
b)脱开变速器取力装置;
c)离合器踏板踩;
d)关闭发动机,起重处于非工作状态。
3.3支脚操作
3.3.1打支脚
a)右手握住伸缩及升降油缸操纵杆由空档(零位)推入伸缩档,左手握住左后选择杆由空档(零位)推入伸出档,将左后支脚向右全部伸出,选择杆放回空档(零位);依次分别握住右后选择杆、左前选择杆、右前选择杆推向伸出档,将各支脚伸出,伸缩及升降油缸操纵杆放回空档(零位);
b)将支腿下垫钢板或枕木;
c)右手握住伸缩及升降油缸操纵杆由空档(零位)推向升降档,左手握住左后选择杆由空档(零位)推向伸出档,左后支脚向下全部伸出,选择杆放回空档(零位);依次分别握住右后选择杆、左前选择杆、右前选择杆推向伸出档,将各支脚全部向下伸出,伸缩及升降油缸操纵杆放回空档(零位);
d)观察水平仪,调整支脚的高度,保证汽车吊处于水平位置。
3.3.2注意事项
a)支腿伸出前:
1)应了解地面的承压能力,合理选择垫板的材料、接地面积及接地位置,以防止作业时支腿沉陷;
2)应挂上停车制动器;
3)拔出支腿固定销。
b)支腿伸出时注意伸出的顺序,一般先伸出后支腿,再伸出前支腿,收支腿时顺序相反。
c)H型支腿架不宜过高,通常以轮胎脱离地面少许为宜。
d)架设支腿时应注意观察,应使回转支承基座面处于水平位置。
e)当上车有发动机设置的起重机,在下车支腿支承完毕后,应将下车发动机熄火,且将驱动器置于空挡位置。
f)支腿架设完成后,正式实施起重作业前应再次检查垂直支腿的接地情况,应使各支腿着地踏实,不得出现三支腿现象。
g)实施起重作业中不得调整支腿,当必须调整时,应将被吊物体落地,停止起重作业,在调整好支腿后,重新进行起重作业。
3.3.2收支脚
a)右手握住伸缩及升降油缸操纵杆推向升降档,左手握住右前选择杆推向缩回档,右前支脚向上全部缩回,选择杆放回空档(零位);依次分别握住左前选择杆、右后选择杆、左后选择杆推向缩回档,将各支脚全部向上缩回,伸缩及升降油缸操纵杆放回空档(零位);
b)右手握住伸缩及升降油缸操纵杆推向伸缩档,左手握住右前选择杆推向缩回档,将右前支脚向左全部缩回,选择杆放回空档(零位);依次分别握住左前选择杆、右后选择杆、左后选择杆推向缩回档,将各支脚全部缩回,伸缩及升降油缸操纵杆放回空档(零位);
c)收存垫钢板或枕木。
3.4收放主钩
变幅操作前,将主钩固定钢丝绳松开;主臂放回主臂支架上后,将主钩固定钢丝绳收紧。
3.5变幅操作
3.5.1将变幅操纵杆由(零位)空档推入上主臂起升档,臂架上升、幅度渐小;将变幅操纵杆由主臂起升档推入(零位)空档,主臂上升停止;
3.5.2将变幅操纵杆由(零位)空档推向下主臂下降档,臂架下降、幅度渐大;将变幅操纵杆由主臂起升档推入(零位)空档,主臂下降停止;
3.5.3注意事项
a)变幅时应注意不得超出安全仰角区。
b)向下变幅时的停止动作必须平稳。
c)带载变幅时,要保持被吊物体与起重臂的距离,要防止被吊物体碰撞支腿、机体与变幅油缸。
d)起重臂由水平位置变幅起升时能减少起重力矩,是安全的;起重臂带载向水平位置倾倒变幅将增大起重力矩,存在倾翻得危险。
e)臂架正常使用的工作角度范围一般为30°~80°。
除特殊情况外,尽量不要使用30°以下的角度。
f)在起升重物时,变幅钢丝绳会变形伸长,工作半径也会跟着增加,特别是起重臂较长时,幅度的变化就更大。
作业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变化。
3.6起升操作
3.6.1打开起升制动卷筒锁,接合离合器;
3.6.2将起升操纵杆由(零位)空档推向上起升档,吊钩上升;将起升操纵杆由上起升档放回(零位)空档,吊钩上升停止;
3.6.3将起升操纵杆由(零位)空档推向上下降档,吊钩下降;将起升操纵杆由上起升档放回(零位)空档,吊钩下降停止;
3.6.4注意事项
a)要严格做到“十不吊”。
b)检查滑轮倍率是否合适,配重状态与制动器的功能。
倍率改变后的滑轮组必须保持吊钩旋转轴与地面垂直。
c)被起吊的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所处工况的允许起吊的起重量;起吊较重物件时,先将其吊离地面100~200mm,然后查看制动、起吊索具、支腿状态及整机稳定性等,发现可疑现象应放下被吊物,认真进行检查,判断为无危险后进行起升作业,起升操作应平稳,不要使机械受到冲击。
d)在起升过程中,如果感到起重机有倾覆征兆或存在其他危险时,应立即将被吊物降落于地面上。
e)即使起重机上装有高度限位,起升操作时也要注意防止钢丝绳过卷。
f)起吊物件较轻、高度较高时,可用油门调速及双泵和流等措施提高功效。
g)吊装的物件即将就位时应采取发动机低速运转,单泵供油,节流调速等措施进行微动操作。
h)空钩时可采用重力下降以提高功效。
在扳动离合器杆之前,应先用脚踩住踏板,防止吊钩突然快速自由下落。
i)带载重力下降时,带载重量不超过工况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控制好下降速度;当停止重物的下降时,应平稳地增加制动力,使重物逐渐减速停止;紧急制动可能使起重臂和变幅油缸以及卷扬机构受损,甚至造成倾翻事故。
j)当被吊的物件落下低于地表面时,要注意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有不小于3圈的安全圈,以防止发生反卷事故。
k)起升机构不能只用液压马达制动器维持重物在空间,因时间较长时液压马达内部会漏油,使起升物件下落。
因此,必须靠支持制动器来支持被起吊的重物。
如需要较长时间保持起升重物时,应锁定起升卷筒。
l)当起升钢丝绳不正确地缠绕在卷筒或滑轮上时,切不可用手去挪动,可用金属棒进行调整。
m)操作者应清楚知道起重机所处工况允许起吊的起重量,也应了解被起吊物件的重量;当起吊物件中重量不明,但认为有可能接近起重机所处工况的临界起重量时应进行试吊,即先将重物稍微吊起,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安全后,方可将物件吊起。
n)自由落钩时,一定要解除离合器,利用制动器,一面制动,一面进行落钩。
o)在作业中如发生发动机突然停止时,没有设置液压油供给蓄能器的起重机,液压会下降,离合器会脱开,操作制动器会有沉重的感觉,应当立即锁定制动器及起升卷筒锁,解除离合器。
p)司机暂时停止操作或离开司机室时,要把起吊的重物下落到地面上,并锁定起升制动卷筒锁,解除离合器。
3.7臂架伸缩操作
3.7.1将臂架伸缩操纵杆由空档推向上伸出档,臂架伸出;将臂架伸缩操纵杆由上伸出档放回空档,臂架伸出停止;
3.7.2将臂架伸缩操纵杆由空档推向上缩回档,臂架缩回;将臂架伸缩操纵杆由上缩回档放回空档,臂架缩回停止;
3.7.3注意事项
a)臂架伸出时应注意防止超出力矩限制范围。
b)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尽量选用较短的臂长实施起重作业。
c)一般情况下,尽量不要带载伸缩臂架,因为带载伸缩臂架会加剧臂架间滑块的磨损,大大缩短滑块的使用寿命,必须带载伸缩时,要遵守起重量与工作幅度的规定;以避免超载或倾翻。
d)在臂架伸缩时应同时操纵起升结构,注意保持吊钩的安全距离,严防起升钢丝绳发生过卷。
e)对于同步伸缩的起重机当前一节臂架的行程长于后一节臂架时应视为不安全状态,应予以修正和检修。
f)对于程序伸缩的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编好程序后才能开始伸缩。
3.8回转操作
3.8.1打开回转锁,放松回转制动;
3.8.2将回转操纵杆由空档推向上左转档,回转机构向左旋转;将回转操纵杆由左转档放回空档,回转机构向左旋转停止;
3.8.3将回转操纵杆由空档推向上右转档,回转机构向右旋转;将回转操纵杆由右转档放回空档,回转机构向右旋转停止;
3.8.4起重机不用时一定要锁定回转锁,提起回转制动,扣上制动器。
3.8.5注意事项
a)在回转作业前,应注意观察车架及转台尾部的回转半径内是否有人或障碍物;臂架的运行空间内是否有架空线路或其他障碍物。
b)回转作业时,应首先鸣喇叭示警,然后解除回转机构的制动或锁定,平稳地操纵回转操作杆。
c)回转速度应缓慢,不得粗暴地使用油门加速,突然加速会发生载荷振动,扩大了工作半径是非常危险的。
d)当被吊物体回转到指定位置前,应首先缓慢收回操作杆,使被吊重物缓慢停止回旋,避免突然制动而使被吊重物产生摆动。
严禁在重物有摆动状态下进行回转操作。
e)被吊重物未完全离开地面前不得进行回转操作。
f)在同一工作循环中,回转操作应在伸缩臂操作和变幅操作之前进行。
g)在起吊较重物体进行回转操作之前,应再次逐个检查支腿的工况。
这一点是重要的,因经常发生臂架回转时,个别支腿发软或地面支承不良而酿成事故。
h)在起吊较重物体回转时,可在被吊物体两侧系上牵引拉绳,用以防止吊物摆动。
i)在岸边码头作业时,起重机不得快速回转,防止因惯性力发生落水事故。
j)发动机突然停止时,要提起回转制动杆,锁定回转锁。
3.9油门操作
踩下油门踏板,加快变幅、起升、臂架伸缩、回转的速度,油门要轻踩,不应猛踩。
3.10警告信号操作
按下警铃按钮警铃响,放开停止;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3.10.1起重机在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3.10.2靠近其他起重机时;
3.10.3在起吊和下降吊钩时;
3.10.4吊物在运移过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3.10.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3.10.6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和异常情况时。
4注意事项
4.1作业前的准备
4.1.1编制起重作业技术方案,对于大型、重要的物件的吊运,或多台起重机共同作业的吊装,要在有关人员参与下,由指挥、起重机司机和司索工共同讨论,编制作业方案,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4.1.2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通道,制定应急救援对策。
4.1.3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
高处作业还须佩戴安全带和工具包。
4.1.4认真检查起重机和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的可靠性。
必要时,进行无负荷运转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1.5清理作业场地,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
在阴暗或夜间条件下作业,应对照明给予充分注意,保证起重机司机清楚地观察吊装情况。
4.1.6划定作业危险区域,必要时,应加临时围栏或设置警示标记。
起重机在作业期间的各个工作位置,与其他设备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离都在0.5m以上。
4.1.7要了解当天的天气预报,一般6级风以上不进行起重作业。
4.2起重作业人员班前、班中严禁饮酒,起重作业人员操作时必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操作时不准吃东西、不准看书报、不准闲谈、不准打瞌睡、不准开玩笑等;
4.3起重作业人员接班时,应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必须在操作前排除;
4.4司机登机后应检查下列内容
4.4.1检查作业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4.4.2查看影响起重作业的障碍因素,特别是特殊环境中实施的起重作业。
4.4.3检查配重状态。
4.4.4确定起重机各工作装置的状态,查看吊钩、钢丝绳及滑轮组的倍率与被吊物体是否匹配。
4.5.5检查起重机技术状况,特别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状态。
装有电子力矩限制器或安全符荷指示器的应对其功能进行检查。
4.5.6只有确认各操作杆在中立位置(或离合器已被解除)以后,才能进行起动。
4.5.7气温在-10℃以下时,要充分进行预热,液压起重机应保持液压油在15℃以上时方可开始工作。
发动机在预热运转中要进行检查油路、水路、电路和仪表,表现异常时要及时排除。
4.5.8对于设有蓄能器的应检查其压力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设置有离合器的起重机,应利用离合器操纵手柄检查离合器的功能是否能正常工作。
同时,推入离合器以后一定要锁定离合器。
4.5.9松开吊钩,仰起臂架,低速运转各工作机构。
4.5.10平稳操纵起升、变幅、伸缩、回转各工作机构及制动踏板。
4.6起重机通用操作安全要求
4.6.1开机前确认起重机的安全状态;所有控制器都置于零位(空档);起重机的各个结构部位上和作业范围内没有无关人员,作业人员都撤离到安全区;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没有妨碍作业的障碍物,若有应及时清除。
4.6.2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地面人员未发出信号或信号不清不得开车;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4.6.3开车前或作业中接近人时,必须鸣铃或示警;吊物不得从人头顶上通过,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4.6.4吊载接近或达到额定值,或起吊危险品(液态金属、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时,应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确认没有问题后再实施吊运。
4.6.5起重机的各部位与输电线、吊载及辅助用具与起重机一侧的电线滑线的最小距离,应满足安全要求。
4.6.6司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起重作业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维修;带载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4.6.7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置零位(空档),关闭总电源。
重新工作前,应先检查起重机工作是否正常。
4.6.8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设计允许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4.6.9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
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
吊运时,有关负责技术人员应在场指导。
4.6.10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当工作结束时,应锚定住起重机。
4.6.11有下述情况司机不应操作:
重机结构或零部件(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等)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损伤或已经报废;吊物超载或有超载可能,吊物重量不清,埋置或冻结在地下,被其他物体挤压或歪拉斜吊;吊物捆绑不牢或吊挂不稳,重物棱角与吊索之间未加衬垫;被吊物上站有人或浮置物;工作地昏暗,看不清场地、吊物情况或指挥信号。
4.7流动起重机作业安全要求
除起重机通用的操作技术外,流动起重机还应满足以下特定的作业安全要求。
4.7.1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坚实,不得沉陷;支腿支垫牢靠,作业中起重机应保持水平。
4.7.2严格按起重机的特性曲线限定的起重量作业,起吊前调整好幅度,尽量避免带载变幅,起吊重物时不准落臂,严禁超载。
4.7.3起重机带载回转要平稳,防止快速回转的离心力引起吊载外摆造成倾翻事故。
大幅度作业、回转或起升较高时,要注意风力和风向的不利影响。
在旋转时,无论周围是否有人,都要鸣笛示警。
4.7.4流动式起重机的稳定性是后方大于侧方,在从后方向侧方回转时,要注意控制转速,防止倾翻。
汽车起重机应避免在前方作业。
4.7.5在物件处于悬吊状态时,司机不准擅自离开司机室,只有将重物落地后方可离去。
4.7.6汽车起重机不许吊载行走。
轮胎起重机和履带起重机可在允许小起重量范围内带载移动。
行驶时要将臂架固定在行驶前方,锁紧旋转装置,选择平整坚实路面低速行进,避免急刹车。
4.7.7在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应安排专人监看,禁止越过电线吊拉。
起重机任何部位与输电线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起重机与输电线最小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V(kV)
<1
1~35
≥60
最小距离(m)
1.5
3
0.01(V-50)+3
4.7.8运输重物上、下坡时,要有防滑措施;
4.7.9运输板材、管材或超长物体时,要有安全标志和防惯性伤害的安全措施;
4.7.10搬运易碎物品,应使用专用工具,小心轻放,装运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不得穿带有铁钉的鞋,必须轻装、轻卸,不得猛烈撞击,不得乱抛乱扔;
4.7.11在石油化工区内从事起重作业,必须遵守厂区内的其他各项安全规定;
4.8起重操作“八好”、“十不吊”
起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通用要求是“八好”、“十不准吊”(简称“十不吊”)。
4.8.1“八好”
a)思想集中好;
b)统一指挥好;
c)遵章守纪好;
d)交接配合好;
e)上下联系好;
f)设备检查好;
g)扎紧吊卸好;
h)安全操作好。
4.8.2“十不吊”
a)、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b)、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c)、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d)、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e)、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f)、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g)、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h)、斜拉工件不吊;
i)、棱刃物体没有衬垫不吊;
j)、钢铁水包过满不吊。
5异常情况判断及处置要求
5.1重物坠落的打击伤害的处置
5.1.1重物坠落的原因
a)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
b)物件捆绑不牢而松散或滑落;
c)挂钩不当发生脱钩;
d)电磁吸盘突然失电;
e)起升机构的零件发生故障或损坏(特别是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或吊钩断裂等)。
5.1.2处置措施
a)应沉着、冷静、镇定及时发出警告信号;
b)若判断制动器失灵,可连续使用反车,将载荷吊运安全地点放下;
c)若有人员受伤,发出求救信号或拔打急救电话6500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d)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处理。
5.2起重机丧失稳定性的处置
5.2.1丧失稳定性的原因
a)操作不当(例如超载、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等);
b)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导致起重机由于力矩不平衡;
c)坡度或风载荷作用。
5.2.3处置措施
5.3夹挤和碰撞伤害的处置
5.3.1夹挤和碰撞的原因
a)起重臂架作业回转半径与邻近的建筑结构之间的距离过小,使起重机在运行或回转作业期间,对尚滞留在其间的其他人员造成夹挤伤害;
b)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可能对人员造成碰撞伤害。
5.3.2处置措施
a)应沉着、冷静、镇定及时发出警告信号;
b)若有人员受到夹挤,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将伤者脱离夹挤状态;
c)若有人员受伤,发出求救信号或拔打急救电话6500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d)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处理。
5.4触电伤害的处置
5.4.1触电的原因
a)起重机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吊物,与带电体距离过近或触碰带电物体时;
b)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触碰高压线时形成的跨步电压;
c)直接触电。
5.4.2处置措施
a)应沉着、冷静、镇定及时发出警告信号;
b)一旦触电要控制起重机及时脱开带电体,司机应双脚跳离起重机,防止跨步电压电击。
c)若发生火灾事故,应取出灭火器进行灭火;发出火警信号或拔打火警电话6500119;
d)若有人员受伤,发出求救信号或拔打急救电话6500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e)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处理。
5.5其他机械伤害的处置
5.5.1其他机械伤害的种类
a)人体某部位与运动零部件接触引起的绞、碾、戳等伤害,
b)液压元件或管路破坏造成高压液体的喷射伤害,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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