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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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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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制度
作业安全规范
1、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1.1.受限空间
公司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1.2.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公司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2、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2.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2.2.安全隔绝
2.2.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2.2.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2.2.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2.3.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2.3.1.氧含量一般为19.5%~21%(体积百分数,下同)。
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2.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2007的规定。
2.3.3.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10%时,其被测浓度应≤1.0%;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4%时,其被测浓度应≤0.5%;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4%时,其被测浓度应≤0.2%。
2.4.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内空气良好流通。
2.4.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2.4.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2.4.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2.4.4.禁止向受限空间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2.5.取样分析及监测
2.5.1.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2.5.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5.3.取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2.5.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
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2.5.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连续监测,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2.5.6.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2.5.7.取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取样时应采取第4条第6款规定的防护措施。
2.6.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第四条第三款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2.6.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2.6.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2.6.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2.6.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2.7.照明及用电安全
2.7.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12V。
2.7.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2.7.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13869-2008规定架设和拆除。
2.8.监护
2.8.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2.8.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2.8.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2.8.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2.9.其他安全要求
2.9.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9.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2.9.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2.9.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2.9.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2.9.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2.9.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2.9.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公司《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2.9.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公司《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2.9.10.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2.9.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3.职责要求
3.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3.1.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3.1.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1.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3.1.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3.1.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3.2.监护人员的职责
3.2.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3.2.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
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3.2.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3.2.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3.3.作业人员的职责
3.3.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3.3.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3.3.3.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3.3.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3.3.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3.3.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员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3.4.审批人员的职责
3.4.1.审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3.4.2.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
3.4.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4.1.《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公司安全员负责管理。
4.2.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作业单位。
4.3.作业单位接到《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交受限空间所在部门。
4.4.《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经作业部门审核后,由公司安全员审批。
4.5.《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4.6.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4.7.经审批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一份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交作业负责人,作业负责人转交监护人持有;另一份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存档备查。
4.8.《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为1年。
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职责
1、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安全达到要求后,可允许人员进入受限空间。
2、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3、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4、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6、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
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7、当发现异常,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8、掌握应急救援的知识。
9、监督作业人员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10、监督作业单位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1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12、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13、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14、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监督作业人员是否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员是否栓带救生绳。
15、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监督作业人员是否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是否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16、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监督作业人员是否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防护品。
17、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监督作业人员是否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18、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19、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20、监护人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
附件:
1、《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2、《受限空间现场安全检查标准》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作业单位
编号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作业人
作业时间自__年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至____日____时____分有效
风险分析
□火灾□中毒和窒息□高温辐射和烫伤□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
□坍塌□淹溺□容器爆炸□其他伤害
安全措施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符合规定要求的盲板隔离
●设备经过排净、置换、吹扫、清洗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确保温度适宜人员作业
●设备应切断电源,挂❽禁止合闸❾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作业前30分钟对作业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作业过程中每2小时监测一次
●作业所在区域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照明电压不大于12✞,严禁将接线箱(板)带入容器内使用
●受限空间涉及可燃液体、气体介质的,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作,严禁携带手机等非防爆通讯工具和其他非防爆器材
●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式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式面具时,一定要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呼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应急救援措施就位
●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
分析项目
氧气
可燃气体(氢气、乙醇、甲烷)
分析时间
分析人
分析标准
18~23.5%
<10%爆炸下限
分析结果
分析结果
分析结果
我代表作业单位提出进入受限空间申请,并根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并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完毕。
作业负责人签字:
我代表作业所在部门已经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进行检查,符合制度要求,了解作业对本单位影响,已安排监护人,同意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
我代表安全管理部门,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检查现场,确认作业符合制度要求,同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监护人验票
监护人:
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
作业后,监护人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监护人:
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
受限空间现场安全检查标准
检查人:
年月日时分编号:
序号
项目
内容
是/否
备注
1
作业许可证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
作业环境
2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
3
3将受限空间与其他空间进行安全隔离(如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并清洗、置换干净。
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识。
4受限空间必须取样分析,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氧含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
5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确保受限空间内空气良好流通。
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但严禁向内充氧气
工具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7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要求。
4
作业人员安全
8必须按规定佩戴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器具。
9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安排专人监护,并与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
10在受限空间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审批手续
11作业完工后,经施工人员、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部,确认受限空间内无人员和工具及杂物后,方可封闭离开。
12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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