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居住小区室外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室外建筑环境园林绿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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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居住小区室外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室外建筑环境园林绿化
武汉市居住小区室外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室外建筑环境-园林绿化)
武汉市居住小区室外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定
(一)
(室外建筑环境)
二00九年五月
武汉市居住小区室外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定
编委名单
主编:
副主编:
编委:
专家组顾问:
居住小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武汉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小区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园林水电工程)的质量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为本规定制订时引用规范及文件:
DB440300/T28-2006城市园林绿化用苗——木本苗木分级标准
DB440300/T8-1999园林绿化施工规范
GBJ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50268-199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85-1985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签证
隐蔽工序或其它需经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确认的工序完成后,由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检查验收合格,签字予以确认的监督活动。
3.2施工旁站(简称旁站)
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或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3.3见证取样检测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随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单位进行检测的行为。
4验收分类
验收应按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进行分类验收。
工程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分类见表1。
5验收程序
5.1验收材料审查工程报验前,施工单位应向质量监督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a)隐蔽工程、重点部位验收签证资料;
b)工序签证、旁站记录等监理单位履行工程监理行为的记录材料;
c)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绿化工程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A-I的统一格式;
d)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
e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f)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
g)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功能试验资料;
h)工程初验报告;
i)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j)红线图、施工图、竣工图及相关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
表1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分类表
单位
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绿化
工程
栽植基础
客土、场地整理、地形整理
植物材料
植物材料进场验收签证
树木栽植
放线、树穴、施肥、种植、定向及排列、支撑、修剪、养护
草坪、花坛、地被栽植
土地平整、放线、树穴、施肥、草坪播种、草坪栽种(根)、草卷铺设、地被及
花坛植物种植、养护
攀缘、悬挂绿化
挂依附物、土地平整、施肥、种植、挂架、养护
大树、名贵树移植
放线、树穴、施肥、种植、定向及排列、支撑、修剪、伤口处理、养护
屋顶绿化
防水、排(蓄)水设施、土壤基质、喷灌设施、乔木种植、灌木种植、草坪种植、
附属设施、养护
边坡绿化
锚杆安装、挂防护网(挂笼砖)、施肥、种植、养护
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
建筑
参照建安工程
建筑装饰
参照建安工程
筑山
假山、叠石、塑石
园路广场
砼基层、灰土基层、碎石基层、砂石基层、砖面层、料石面层、花岗石面层、
卵石面层、木板面层、路缘石
园林小品
栏杆扶手、景石、花架廊架、亭台水榭、喷泉叠水、桥涵(拱桥、平桥、木桥
等)、堤、岸、花坛、围牙、园凳、标识牌、果皮箱、坐椅、雕塑镌刻
园林
给排水
绿地给水
管沟、井室、管道安装、设备安装、喷头安装、回填
绿地排水
排水盲沟管道、漏水管道、管沟及井室
园林用电
景观照明
照明配电箱、电管安装、电缆敷设、灯具安装、接地安装、开关插座、照明
通电试用
其它用电
广播、监控等
注1:
大树是指地径为50cm以上棕榈科植物和胸径为30cm以上的非棕榈科乔木。
注2:
名贵树是指单株苗木价值在3000元人民币以上或有特殊人文、历史意义的树木。
注3:
分项工程是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
注4:
分部工程是按工程的施工程序和主要部位进行划分。
注5:
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或独立合同段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绿化工程或以一个单一(一组)的建筑物或一个(一组)独立的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5.2验收时间确定
对符合工程验收条件的,由质量监督部门协调各方确定工程验收时间.
5.3验收成员组成
工程验收时,由建设单位、接管单位、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项目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会同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的综合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5.4验收质量评价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全部分项工程质量评价均达到合格。
验收小组审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并会签《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J的统一格式。
验收小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并按相关的规范、标准对工程外观、实测及资料进行检查评价。
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会签《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应采用本标准附录K的统一格式。
5.5不合格处理
工程验收不合格,由施工单位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若参加验收各方未达成一致的竣工验收意见,应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提出解决办法。
若仍无法解决时,应由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裁决。
5.6工程资料归档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按相关规定办理竣工归档手续。
6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6.1栽植基础工程
6.1.1保证项目
6.1.1.1绿化栽植土壤应符合栽植植物的生长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如屋顶绿化等),栽植土层下无不透水层。
验收方法:
检查土壤检测报告及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按面积每10000㎡取样检测1次,面积≤10000㎡应取样检测1次;回填土按每500m3取样检测1次,面积≤500m3应取样检测1次。
6.1.1.2绿化施工所用有机肥料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栽植植物的生长要求。
验收方法:
检查有机肥料
检测报告及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按有机肥料每20T取样检测1次,≤20T应取样检测1次。
6.1.2基本项目
6.1.2.1土地应平整,回填的栽植土已达到自然沉降的状态,地形的造形和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栽植土整洁,无明显的石砾、瓦砾等杂物;土壤疏松不板结。
6.1.2.2采用观察或尺量检查的验收方法。
验收数量按面积随机抽查5%,以500㎡为一个抽检区域,
每个区域抽查不得少于3点,≤500㎡应全数检查。
6.1.3允许偏差项目
栽植土壤深度与颗粒直径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查数量:
灌木按栽植数量抽
查5%,单株种植的乔、灌木每20株为一个抽查点;丛植乔、灌木、地被及草坪按面积随机抽查5%,
以500㎡为一个抽检区域,每个区域抽查不得少于3点,每个点根据不同植物种植要求按不同深度取样,
≤500㎡应全数检查。
6.2植物材料工程
6.2.1保证项目
6.2.1.1植物材料的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带病、虫、草害。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
对照设计图纸、合同预算中的植物材料的品种,检查“苗木出圃单”及植物材料的“植物检疫证”。
6.2.1.2木本植物材料基本品质应符合DB440300/T28-2006第4条的规定,检验方法参照DB440300/T28-2006第7条的规定执行。
6.2.2基本项目
植物材料基本项目质量验收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检查方法:
观察和尺量。
检查数量:
乔、灌木按栽植数量抽查≥20%,但乔木不少于50株,灌木不少于100株;草皮地被按面积抽查5%,50㎡为一点;草花按面积抽查10%,2㎡为一点。
表2栽植土壤深度与颗粒直径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栽植土深度(换
土回填)
<20㎝
±2
挖样洞尺量检查
20-40㎝
±3
40-60㎝
±4
60-80㎝
±5
80-100㎝
±5
>100㎝
±5
栽植土土块颗
粒直径
大、中乔木
≤6
观察或尺量检查
小乔木、大、中灌木
≤4
小灌木、地被植物及宿根花卉
≤3
草坪
≤2
表3植物材料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项目
质量要求
乔木
符合DB440300/T28-2006第5.1.1、5.1.2的规定.
棕榈、苏铁类
符合DB440300/T28-2006第5.2.1的规定
竹类
符合DB440300/T28-2006第5.3.1的规定
灌木
符合DB440300/T28-2006第5.4.1的规定,花灌木开花整齐美观。
木质藤本
符合DB440300/T28-2006第5.5.1的规定
花卉及地被植物
配置符合设计要求,生长茁壮,苗木均齐,根系发达,无损伤及病虫害。
草皮
草块尺寸一致,无破碎,无杂草,密度>70%,生长势良好,无病虫害。
6.2.3允许偏差规格
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材料
规格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乔木(含棕榈科、
竹类植物)
胸径
<5㎝
0
观察或尺量检查
5~10㎝
-0.5
10~20㎝
-1.0
>20㎝
-1.5
高度
≤300㎝
-30
>300㎝
-50
冠幅
≤150㎝
-20
150-250㎝
-40
>250㎝
-60
灌木
高度
-5
冠幅
-5
造型灌木
高度
<100㎝
-10
100~200㎝
-20
>200㎝
-25
冠幅
<100㎝
-10
100~200㎝
-20
>200㎝
-25
6.3树木栽植工程
6.3.1保证项目
树木栽植的成活率应按乔木、大灌木和小灌木分别列出,成活率均须≥95%方能进行竣工验收。
死亡苗木应按设计要求适时补种,确保成活,或者与接管单位协商解决。
6.3.2基本项目
树木栽植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5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或尺量检查,栽植树木工程按
抽样点清点的数量与设计要求核对。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表5树木栽植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项目
质量要求
放线
符合设计要求
树穴
树穴大小应符合DB440300/T8-1999中7.2的规定,树穴上下基本垂直,按要求回填种植泥及
基肥,植后树穴大小一致。
定向及排列
树木朝向的主要视线应丰满完整,生长好,姿态优美;孤植树木冠幅应完整;树木按高低排
列种植,林缘线,林冠线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栽植深度
栽植深度应符合植物生长要求,并应保证定植后在土壤沉降后树根颈与地表面等高或略高。
土球
土球大小符合设计要求,土球完整,清除土球包装物,泥土不松散。
支撑
树木种植后,树干应与地面垂直,并按要求立支撑,树桩、竹桩、混凝土桩、横木等支撑材
料,支撑材料大小、高矮一致,扎缚牢固,整齐划一。
树木绑扎处应衬软垫,防止树木受伤。
修剪
树木按设计要求或自然树形修剪,清除损伤折断的树枝、枯枝败叶、病虫害等。
乔木分枝点
符合设计要求。
不留树钉。
切口要做伤口处理。
数量
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6.4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
6.4.1保证项目
6.4.1.1草坪、花坛、地被成活率均须≥95%方能进行竣工验收,死亡苗木应按设计要求适时补种,
确保成活,或者与接管单位协商解决。
6.4.1.2草坪、花坛、地被坑洼面积均须≤10%方能进行竣工验收,对坑洼积水地段应按要求进行整
改,或者与接管单位协商解决。
6.4.1.3花坛、地被种植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采用观察或尺量检查的方法,检查数量草坪、地被按面积随机抽查≥5%,每1000㎡为一个抽检区域,每个抽检区域抽查不少于3个抽样点,每个抽样点
30~50㎡,≤2000㎡应全数检查;花坛按面积随机抽查≥10%,每500㎡为一个抽检区域,每个抽检区域抽查不少于3个抽样点,每个抽样点10~30㎡,≤200㎡应全数检查。
6.4.2基本项目
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基本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项目
质量要求
植物放线
符合设计要求
土地平整
栽植土面平整,表土土块应小于1厘米,排水坡度恰当,排水流畅,无坑洼积水现象,无
石砾,瓦砾等杂物,无杂草。
草坪
草块大小基本一致,草块留缝间隙均匀平整,且应在1-2cm间,整齐划一,草坪与土壤结
合紧密,草坪平整。
草坪与树池、花坛、地被和道路等的边缘线条清晰,平顺自然。
花坛、地被
栽植密度符合设计要求,株行距基本均匀,高低搭配恰当,色块效果好。
种植深度适当.
根部捣实,栽植材料不得沾污土壤,浇足定根水。
6.5攀缘、悬挂绿化工程
6.5.1保证项目
6.5.1.1攀缘植物的依附物、悬挂绿化的挂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悬挂绿化的种植土应符合设计要求。
6.5.1.2检验方法:
观察或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按攀缘、悬挂绿化长度随机抽查≥10%,每点5~10m,
≤500m应全数检查。
6.5.1.3攀缘、悬挂绿化的其他项目应相应满足6.2、6.3、6.4的规定。
6.5.2基本项目
攀缘、悬挂绿化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攀缘、悬挂绿化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项目
质量要求
土质
符合设计要求
挂网、挂架
挂网、挂架材料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攀缘绿化作依附物的挂网需牢固安装在立面上,
挂网与挂网间互相搭接,不留空隙;用于悬挂绿化的挂架结构需牢固,挂架平面应平
整,防锈漆应涂刷均匀。
种植盆
符合设计要求,无破损。
材料性能符合有关规定。
植物种植
符合设计要求。
6.6大树、名贵树移植工程
6.6.1保证项目
6.6.1.1大树、名贵树移植前,应按规定进行切根或移植处理,并按设计要求进行修剪。
其检验方法为:
检查切根或移植的资料及观察检查。
6.6.1.2大树、名贵树种植全过程应有旁站记录。
检验方法:
检查有关签证资料。
6.6.1.3应有专门针对大树、名贵树而签订的为期不少于一年的成活保证书。
检验方法:
检查成活保证书。
6.6.1.4树穴下严禁有不透水层;对有建筑垃圾、有害物质的地段,树穴规格应放大至不影响大树的
正常生长。
6.6.1.5严禁使用含有有害成份的土壤种植大树、名贵树。
6.6.1.6大树、名贵树的树种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带有严重的病、虫、草害。
检验方法:
根据大树、名贵树种植布置图进行对照检查,检查大树、名贵树出圃单和苗木检疫证。
6.6.1.7种植的大树、名贵树,其成活率应达100%,对已确认死亡的大树、名贵树应按要求适时补种,并重新签订保证期不少于一年的成活保证书。
检验方法:
根据大树、名贵树移植位置竣工图清点的数量。
6.6.2基本项目
大树、名贵树移植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8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表8大树、名贵树移植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项目
质量要求
种植土
土壤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无建筑垃圾,无不透水层。
姿态和生长势
树木主杆基本挺直(特殊姿态要求除外),树形完整,生长健壮。
土球和
裸根树根系
土球大小符合设计要求,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清除土球包装物后,泥土不松散;裸根树木
主根无劈裂,根系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
病虫害
无病虫害。
放线定位、
定向及排列
放样定位符合设计要求,丛植树主要观赏朝向应丰满完整,排列适当;孤植树树形完整不偏
冠(特殊姿态要求除外),行列树、行道树排列整齐划一。
栽植深度、
培土、浇水
栽植深度应符合大树生长需要,土壤在下沉后,根颈应与地面等高或略高。
栽植时打碎土块,
分层均匀培土,分层捣实,及时浇足定根水且不积水。
修剪及伤口
处理
按设计要求或自然树形修剪,清除损伤折断的树枝、枯枝败叶、病虫害等。
乔木分枝点符合
设计要求,不留短桩、树钉。
切口要做伤口处理。
垂直度、支撑
树干或树干重心应与地面垂直;支撑设施因树因地设桩或拉绳,树木绑扎处应夹软垫,不伤
树木,稳定牢固;规则式种植支撑设施的大小、方向、高度及位置应整齐划一。
数量
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6.7屋顶绿化工程
6.7.1保证项目
6.7.1.1屋顶绿化的栽植土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或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
按面积随机抽
查10%,每500㎡为一个抽检区域,每个抽检区域抽查不少于3个抽样点,≤500㎡应全数检查。
6.7.1.2屋顶绿化的防渗层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达到设计要求使用年限。
验收前施工单位需
与使用单位签订为期不少于五年的防渗层保修书。
检验方法为:
检查有关材料。
6.7.1.3屋顶绿化的排水层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达到设计要求使用年限。
检验方法:
观察或
开挖检查。
检查数量同6.7.1.1。
6.7.1.4屋顶绿化的其他项目须相应满足6.2、6.3、6.4、6.5、6.6的规定。
6.7.2基本项目
屋顶花园绿化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屋顶绿化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项目
质量要求
栽植土
符合栽植植物的生长要求。
防渗层
符合设计要求,材料性能符合有关标准。
排水层
符合设计要求,材料性能符合有关标准。
6.8边坡绿化工程
6.8.1保证项目
6.8.1.1对岩石边坡应清除坡面淤积物、浮石等不稳定物体,同时应打掉突出岩石。
对用种植土形成的坡面,地形的整理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回填土壤要进行夯实,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如设计无明确要求的,应达到85%以上。
检验方法:
现场观察,土壤密实度检测。
检验数量:
按面积随机抽查5%,
以500㎡为一个抽检区域,每个区域抽查不得少于3点,≤500㎡应全数检查。
6.8.1.2防护网、锚杆等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护网间要互相搭接,且搭接宽度不小于10cm,防护网要稳定、坚固地铺设在边坡上。
检验方法:
现场观察。
检验数量同6.8.1.1。
6.8.1.3采用喷播技术覆绿的,其植被种子、粘合剂、腐植质、土壤、混凝土等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同时上述材料组成比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阅有关材料。
6.8.1.4采用挂笼砖技术覆绿的,各笼砖与边坡间不能留有空隙,两幅笼砖间较好搭接,并进行压埋
处理,以防雨水冲刷掏空。
检验方法可采用现场观察。
检验数量应符合6.8.1.1的规定。
6.8.1.5坡面有明显渗水位置,应钻孔并安装排水管。
检验方法:
现场观察。
6.8.1.6边坡绿化的覆盖度应≥95%才能进行竣工验收,死亡苗木应按设计要求适时补种,确保成活,
或者与接管单位协商解决。
6.8.1.7边坡绿化的其他项目须相应满足6.2、6.3、6.4、6.5、6.6的规定。
6.8.2基本项目
边坡绿化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边坡绿化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项目
质量要求
防护网、锚杆
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锚杆长度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植被
配置符合设计要求,生长茁壮,苗木均齐,根系发达,无损伤及病虫害。
笼砖
所用基质应为长效营养土,且不松散,不脱落。
所采用的网笼应符合设计要求。
植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
排水管
稳固地安装在渗水口处,长度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安装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数量
达到设计要求
7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7.1假山、叠石、塑石
7.1.1保证项目
假山、叠石、塑石主体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截面应符合结构需求,并在此基础上符合造型艺术质量。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及查阅资料。
检查数量为全数检查。
7.1.2基本项目
假山叠石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假山、叠石、塑石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项目
质量要求
基础
基础符合设计要求。
底石材料要求坚实、耐压,不允许用风化过度石块作基石。
石材
所选用石材质地要求一致,色泽相近,纹理一致。
石料不能有裂缝、损伤、剥落现
象。
勾缝
勾缝应满足设计要求,做到自然、无遗漏。
如设计无说明的,则用1:
1水泥砂浆进行勾缝,勾明缝不宜超过20mm宽,暗缝应凹入石面15~20mm;色泽应与石料色泽相近。
基架
基架结构满足设计要求。
所选用角铁、钢丝网、钢筋、水泥、砖块等材料符合相关
材料标准。
着(上)色
为满足造景需要,塑石着色应无脱落、水溶现象。
并提供相关材料合格证明。
其他材料
用于塑石的其他应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艺术造型
满足设计要求
7.2汀步安装
7.2.1保证项目
汀步的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7.2.2基本项目
汀步应安置稳固。
相邻二汀步空隙不>25㎝。
高差不>5㎝。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
量:
全数检查。
7.3卵石、嵌草砖安装
7.3.1保证项目
7.3.1.1面层所用板块的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和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按自然段抽查10%,但不少于三处。
7.3.1.2基层、垫层、结合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做好隐蔽签证记录。
检验方法:
查阅工程资料。
7.3.2基本项目
7.3.2.1卵石色泽及块石大小搭配协调,颜色分配和顺,颗粒铺设清晰,石粒清洁,嵌入砂浆应大于
深度颗粒1/2,应竖向接贴排列不得平铺。
7.3.2.2嵌草砖块料无裂纹、缺陷,铺设平稳,接缝匀称,表面较清洁,嵌草砖空穴内种植土回填饱
满,嵌草平整到位。
8园林水电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8.1园林电气工程应符合GBJ50303-2002的要求。
8.2给排水工程应符合GBJ50268-1997的要求。
8.3喷灌工程应符合GBJ85-198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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