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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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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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三篇
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
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实现XXX集团信息化目标,规范公司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司信息
系统,通过计划、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软件系统管理、网络建设管理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控制,提高使用效率,最大程度满足公司经营和管理活动对信息管理的需求,促进公司信息化有序规范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二级公司、各部室。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原则及职责
第一条企业的信息化管理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
信息化管理应纳入到企业本身的发展战略中,要与企业未来的目标管理发展充分结合,信息化规划要适合企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阶段需要。
(二)提前规划原则:
企业信息化需要以发展的眼光,站在企业优化的高度,做好对公司信息化的中长期远景规划。
(三)分步实施原则:
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由公司信息化职能部门进行
整体统一规划,具体实施将采取按计划分阶段逐步实施的过程第二条信息化职能部门在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订和调整公司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方案。
(二)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方案。
(三)根据自身专业出发对相关产品进行合理化建议和推荐。
(四)公司各类信息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的组建、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组织处理公司各类信息系统故障。
第三章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
第一条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计算机及相关信息系统设备的配置技术标准等管理。
第二条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收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最新市场行情信息,提供建议和方案,并负责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
第三条计算机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知情人员必须及时告知运营部,由运营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处理并给予修复,对不能进行修复的设备,由运营部相关人员明确故障原因,出具鉴定结果,送相关外部机构进行维修处理。
第四章软件系统管理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信息化职能部门提出新增或修改软件相关系统模板。
信息化职能部门根据各部门需求情况制定相应表单、流第二条公司软件系统由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相关操作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所有信息化系统软件帐号由人事部向信息化职能部门信息管理人员提
出分配需求,由信息管理人员进行帐号和相关权限的分配。
第三条各类应用软件系统(包括公司网站、销售系统、0A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等,)使用人员均应按系统要求的规范进行操作。
第四条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各类应用软件系统的升级、维护和管理。
第五章网络建设与网络资源管理
第一条信息化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对网络的需求,统一规划,制定相应方案报相关领导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二条公司计算机网络线路、设备、服务器均由信息化职能部门统一组织安装、管理、维护,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线路和设备,不得擅自拆卸设备、改变计算机配置
第三条严禁公司人员利用公司网络资源进入非法网站、下载浏览非法信
息,发布非法言论;严禁在公司电脑上保存非法资料和利用黑客等手段下
载保存公司信息系统内的机密信息。
对于造成违法结果的,信息化职能部
门有权配合公安部门对相关日志、记录等信息进行提取和备案,并将追究
其责任。
第四条信息化职能部门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对公司网络和安全、完好负责,定期对网络线路和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员
泄漏本公司网络结构、网络布局、布线系统及软件结构、代码、软件注册
码或序列号等有关网络方面的任何信息。
第六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一条公司的信息系统安全由信息化职能部门统一进行监控管理。
第二条公司信息平台系统、财务管理软件系统等系统软件必须定期、定时进行数据库的备份下载,予以保存,由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信息系统的备份工作,保证系统故障后能及时恢复。
第三条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应对本人使用的系统帐号和口令保密,由于帐号、口令泄露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帐号拥有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负责收集、病毒木马报告,追踪最新病毒动向,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或及时下载最新杀毒软件指导计算机使用人员进行病毒防范。
第五条各部门应配合信息化职能部门做好计算机登记、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七章突发情况处理
第一条网络系统核心设备或主干网络线路发生故障,或因服务器软硬件故障、黑客、病毒攻击,公司主要的应用系统停止服务或系统瘫痪等情况时,运营部应及时组织力量解决突发事故,恢复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条突发事故发生后,信息化职能部门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和其他负责人。
第三条突发事故处理完后,信息化职能部门需组织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对事故进行估,并提交分析评估报告给相关领导。
第四条接到当地供电部门或公司内部临时停电预报,信息化职能部门应及时通知各部门作好备份和应急准备。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需求为导向,提升运营监控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信息化目标,建立和完善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规范信息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化工作是指涉及以计算机为主的智能化工具,包括硬件、
软件、网络等在内的所有相关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是公司信息化建设的主责部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
完成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
2、制定年度信息化目标责任书。
3、组织信息化采购。
4、开展信息化实施。
5、负责信息化运维。
6、组织信息化培训。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战略需要,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
周期为3-5年,根据信息化发展情况,可以对其进行修订第五条综合管理部依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书,制定年度信息化目标任务书。
第六条年度信息化目标任务书内的专项信息化项目,可成立临时性信息化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由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或相关业务线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综合管理部人员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项目验收后,项目小组解散,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公司全体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公司的各种信息设备设施,任何个人不得利用公司信息设备设施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司规章制度、危害公司利益以及与工作无关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硬件设备与耗材的管理
第八条硬件设备主要指以计算机设备为主的智能化设备,主要包含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智能化办公设备、数码设备等。
耗材主要包括硒鼓、墨盒、色带、光盘、墨粉、易消耗配件等低值易耗品。
第九条硬件设备及耗材的采购和发放
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化硬件的采购、调整及发放工作。
各部门购买信息化硬件均应向综合管理部提交购置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
如其他部门自行采购,须按公司《内控手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执行,采购后到综合管理部备案
2、固定资产硬件设备采购审批权限:
单笔合同金额5万元(含)以下,由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审批;单笔合同金额5万元以上,须经公司财务总监或以上领导审批。
3、综合管理部对硬件设备进行统一管理,按《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资产台账及卡片。
4、使用者领用设备时须签订相应的《设备管理责任书》及设备出库单,更换设备时须将原设备及相关配件一并交回,经综合管理部核查完整后方可发放新设备;公共区域及会议室使用硬件设备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配置和更换。
5、新入职人员综合管理部需及时准备相关信息化设备;离职人员在离职前须将领用信息化设备交回综合管理部。
6、耗材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历史月平均消耗量及各部门需求,按月集中采购;各部门按需领取,废旧耗材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收回。
第十条硬件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和保管工作由设备使用者负责。
使用者应爱护设备,保证设备不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
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的设备损坏或遗失,其责任由设备使用人承担并负责维修或赔付。
2、设备的使用者信息以综合管理部《设备管理责任书》上的登记信息为准。
使用者变更时,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使用变更手续。
3、严禁使用者私自交换或转让公司设备,不得私自拆卸、出卖、销毁设备,一经发现将没收其所持设备,双倍赔偿并予以警告。
4、严禁上班时间利用公司设备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5、未经他人允许,严禁随意查看、改写、删除他人文件,若由此而造成的信息泄露、数据丢失、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公司将会严肃处理。
6、公共设备(如复印机、投影机等)安装到位后,由综合管理部看管与维修,其他使用人也可直接向综合管理部报修。
未经综合管理部同意不得随意修改设备配置,禁止随意拔插、更换设备配件。
7、公共区域或会议室设备发现被盗、故意破坏等情况,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8、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公司设备进行巡检,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设备巡检,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硬件设备的维修
1、公司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者要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安排维修。
2、未经公司允许,禁止使用者自行联系维修或送修相关设备,否则其责任由设备使用人承担。
3、复印机维修由综合管理部选定外包单位负责,维修时如需更换配件,相关部门人员须在维修单或供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向综合管理部报备。
第四章信息系统和软件的管理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和软件的采购
1、综合管理部根据工作需求,制定信息系统和软件采购意向,进行前期调研和选型等工作。
2、选型确定后,按公司合同报审流程审批后实施采购。
信息系统和软件的原始资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存档保管。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和软件实施期间,各业务主管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建设,须对提交的系统需求进行书面签字确认,由综合管理部安排软件供应商实施。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和软件正式上线后,应由项目小组组织项目验收并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项目小组成员须参加项目验收会,各主责部门须在项目《验收报告》上明确签署验收意见。
第十五条信息系统和软件的需求更新后,需求部门须配合做好测试工作,并将最终测试结果反馈给综合管理部。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应做好系统运行环境的维护及检查工作,对业务部门提交的问题及时响应,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
各部门须按相关操作手册或指引正确使用信息系统,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综合管理部解决。
如因个人操作导致数据混乱或丢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予以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信息系统的流程审批,办理人须及时办理并明确填写办理意
第十八条信息系统账号管理
1、信息系统的登录访问实行用户账号和密码的管理制度。
2、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系统操作,不得随意越权使用,更不能删改他人数据。
进行权限变更时,须提交申请,经所在部门、业务相关部门审批或会签后,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权限变更。
3、员工发生岗位变动或离职情况时,综合管理部根据人力资源审批流程进行账号、权限变更。
4、员工须对用户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技术手段侦听、盗用他人账号及密码。
5、为保障账号、密码安全,建议员工定期或不定期更换密码。
第十九条禁止在工作电脑上安装盗版软件、非法软件、木马程序等对公司网络环境不利的各种软件,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五章网络系统的管理和运行
第二十条公司网络的搭建与管理
1、公司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网络情况负责搭建、扩展、维护公司有线、无线网络,其中无线网络密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设置。
公司全体员工须对无线网络密码保密;外部人员可以使用综合管理部设置公用无线网络。
2、为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安全,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公司员工应确保
接入网络内的计算机设备安装了防病毒系统,相关移动设备没有受到病毒
攻击
3、公司员工不得向外部人员泄露、传播无线网络密码,因私自设置、传播无线网络密码,导致公司网络故障、系统瘫痪等严重后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利用因特网访问含有反党、反社会主义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暴力等内容的站点。
第二十一条公司官方微信的建设和管理
1、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纳入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新闻类、企业文化等相关内容。
2、与官方微信维护有关的相关部门,必须对后台管理网址、用户名和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如发生账号和密码泄露,应立刻和综合管理部联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更改账号和密码。
3、官方微信各责任部门应认真履行各自的更新、维护职责,保证官方微信各方面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信息有误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关部门承担责任;涉密内容必须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责任部门要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可适时提出修改或换版的具体意见提交综合管理部,并提供更改内容的资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更新。
5、客户通过微信反馈的意见、建议等信息主要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回复,以维护公司在客户中的形象;如涉及其他部门由综合管理部反馈相关部门并协助解答。
6、
微信管理员不得在官微中私自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
的信息,否则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十二条电子邮件的使用和管理:
1、公司电子邮件帐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分配。
2、各部门和员工的电子邮件账号和密码必须严格保密,严禁盗用他人的账号和密码使用电子邮件,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
3、通过电子邮件下发、上报的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报表等相关信息必须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电子邮件发布、传播含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以及涉及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等内容的信息。
5、员工应适时修改邮箱密码,邮箱密码强度要满足邮件系统设置要求,任何人不得主动转让电子邮箱给他人使用,如因密码强度不足被盗或主动
转让,而被他人非法利用,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及社会影响由个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其他的网络相关信息系统按照系统操作手册使用。
第六章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计算机病毒防护
1、公司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使用人应使用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对于无法清除的病毒,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理。
2、对于外来的存储介质(包括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查毒、杀毒工作。
3、公司内部文件应尽量使用网络传输,以减少存储介质引发的病毒传播。
4、严禁打开互联网上身份及内容不明的电子邮件或网址,以防止病毒通过电子邮件进入内网并传播。
5、严禁在网络系统上安装和使用来历不明、可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第二十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每月对公司级重要的信息系统数据备份。
第二十六条严禁使用公司机房的服务器直接进行互联网的访问和电子邮件的收发。
第二十七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未经同意禁止将公司
的数据资料及相关信息利用网络等各种手段外泄。
第七章废旧信息物品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种信息化类电子废弃物统一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单位下发文件、公司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回收和报废。
第二十九条当信息化产品因自然损耗、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时,使用部门须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维修或更新申请,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产品进行鉴定,对符合报废条件的予以报废处理。
第三十条信息化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流程处理。
第三十一条使用人须将使用完或损坏的耗材类低值易耗品交回综合管理部进行回收、处理,禁止私自处理。
第三十二条软件产品的报废,参照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程序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中提及的部门,其负责人一般指部门经理。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16页共32页
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精选(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战略发展要求,为适应集团多元化发展需要,落实集团信息化战略规划,规范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化管理,提高集团整体信息化水平,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整体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团各部室、战略业务单元/一级利润中心的信息化工作,均受本制度约束。
第三条集团各战略业务单元/一级利润中心须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的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或办法,报集团信息管理部批准后发布。
第四条当各一级利润中心直接上级单位为战略业务单元时,应同时遵循战略业务单元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术语
(一)集团:
指中国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机构的统称。
(二)集团总部:
指(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总公司。
(三)各单位:
指各战略业务单元/一级利润中心。
(四)共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共性系统”):
指在战略管理或决策支持上具有共性的信息系统(详见附录)。
(五)个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性系统”):
指具有很强的行业个性化特色,适用各战略业务单元/一级利润中心本身业务发展的信息系统。
第二章信息化战略定位及管控模式
战略定位
第六条集团信息化工作的战略定位是“在与集团战略相融合并支撑、驱动战略目标实现的原则下,信息化要成为战略助手、业务伙伴”。
第七条集团信息化建设必须符合集团战略发展的整体需求,提升集团和各单位的竞争力,遵循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统一标准、协同实施的原则。
第八条集团信息化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寓价值创造于IT管控治理、协同和服务之中”,具体如下:
(一)促进IT与战略和管理的融合,支撑和驱动战略目标实现;
(二)支持管理模式和IT系统的快速复制;
(三)支撑和驱动盈利能力、管理能力和竞争能力的提升;
(四)充分实现资源协同与共享,形成多元化企业协同合力;
(五)提供系统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实现价值创造。
第九条集团信息管理部作为集团信息化管理的专职机构,是集团信息化管理和专业服务的中心,是集团的战略助手、业务伙伴以及IT专家。
第十条各单位的信息化管理部门,需要在集团的总体要求下,对集团
的信息化起到辅助配合、执行落实的作用;并主导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
成为本单位的战略助手、业务伙伴。
管控模式
第十一条集团信息化的管控模式为“集中式”。
即集团总部负责集团信息
化的统一规划,负责对共性系统及相关的技术架构、基础设施、信息安全
等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或协同建设;各单位负责个性系统及相关基础设施的集中管理、自行或协同建设。
第十二条各单位在管理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时,应对本单位的全部下属公司进行集中管理,包括战略规划、制度、标准、项目预算、项目立项、项目建设、运营等。
第三章信息化管理组织与职能
职位设置及职责
第十三条集团信息化管理组织体系包括集团信息化管理委员会、集团CIO(ChiefInformationOfficer,首席信息官)、集团信息管理部,各单位
信息化管理委员会、各单位CIO、各单位的信息化专职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集团信息化管理委员会是集团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
集团信息化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执行秘书,主任由集团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集团CIO担任,常任委员范围包括有关集团领导及集团各专
业职能部室总经理,执行秘书由集团信息管理部总经理担任。
集团信息化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并批准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
(二)审议集团信息化战略规划,报集团董事会批准,并监督战略规划的落实;
(三)审议集团信息化年度计划及预算,报集团董事会批准;并监督年度计划的落实;
(四)听取重大信息化项目汇报,协调资源,推动变革。
第十五条集团设置CIO岗位,为集团管理层成员,以推动集团的信息化
变革,集团CIO的职责为:
(一)主持制定集团信息化战略和规划,并在报送董事会批准后组织
落实;
(二)审核集团信息化年度计划和预算;
(三)审核各单位信息化业绩考核、评价及审计结果;
(四)组建优秀的专业信息技术、咨询和管理团队,提升信息化组织能力;
(五)利用信息化推动集团业务流程的优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的提升;
(六)建立集团信息化管控和治理体系,并从人员、资金、项目各个方面来加以推动落实;
七)负责统一规划并组织集团信息应用系统的建设、整合和集成,集团IT技术架构、基础设施、信息安全体系的建设和运营;
(八)建立全集团的IT协同体系和机制,并组织执行落实,促使全集团各层级IT协同共享,实现IT协同合力最大化;
(九)协调与业务部门的关系,利用IT推动管理变革;
(十)参与集团战略的制定、各单位战略和商业计划的审核、各单位的绩效评价等集团层面工作;
(十一)参与集团并购、重组等重大项目中有关信息化方案的制定及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监督。
第十六条集团信息管理部为集团信息化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团信息化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集团信息化战略规划及信息化管理制度、标准、指引、办法的制定与监督执行;
(三)负责制定并执行集团总部信息化年度预算、以及集团共性系统及相关技术架构、基础设施、信息安全建设预算;
(四)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的信息化工作,对其信息化战略规划、信息化投资预算及信息系统建设进行审核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统一规划并落实集团共性系统及其相关技术架构、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体系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六)负责对各单位进行信息化业绩考核及评价;
(七)参与对各单位进行信息化审计;
(八)负责制定集团信息资产管理办法及协同采购策略,并根据各单位的信息化规划进行内部资源协同;
(九)参与集团并购、重组等重大项目中有关信息化方案的制定及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监督。
第十七条集团信息化的管控模式为“集中式”。
即集团总部负责集团信息
化的统一规划,负责对共性系统及相关的技术架构、基础设施、信息安全等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或协同建设;各单位负责个性系统及相关基础设施的集中管理、自行或协同建设。
(一)审议并批准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制度;
(二)审议各单位信息化战略规划,报集团总部及各单位董事会批准,并监督战略规划的落实;
(三)审议各单位信息化年度计划及预算,报集团总部及各单位董事会批准,并监督年度计划的落实;
(四)听取各单位重大信息化项目汇报,协调资源,推动变革。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根据集团要求和本身发展需要设置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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