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私人购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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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私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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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购置新动力汽车试点
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增强节能减排任务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布置专项资金,支持展开公家购置新动力汽车补贴试点。
为增强公家购置新动力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用效益,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新动力汽车主要指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
第三条补助资金依照迷信合理、公正透明的原那么布置运用,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视。
第二章补助范围、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公家购置、注销注册和运用的新动力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备的规范化树立给予适当补助,并布置一定任务经费,用于目录审查、反省检测等任务。
第五条公家购置和运用新动力汽车包括公家直接购置、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方式。
〔一〕直接购置:
中央财政对汽车消费企业给予补助,汽车消费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钱将新动力汽车销售给公家用户。
〔二〕整车租赁:
中央财政对汽车消费企业给予补助,汽车消费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钱将新动力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
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钱向公家用户出租新动力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改换等效劳。
第六条中央财政布置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备树立、新动力汽车置办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七条试点城市政府是公家购置新动力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动力汽车推行数量到达一定规模,并树立与运用规模相顺应的基础设备。
〔二〕确定新动力汽车商业运营形式,至少树立一种新动力汽车或电池租赁形式。
〔三〕制定中央财政补助、电价优惠、设置公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重动力电池和充电站等基础设备相关技术规范的一致,充电站等基础设备树立要与正在制定的国度相关规范相衔接。
〔五〕树立和完善新动力汽车及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
〔六〕树立有利于公允竞争的开放市场环境,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
〔七〕做好与公共效劳范围节能与新动力汽车示范推行任务的衔接。
第八条央求补助的汽车消费企业及其新动力汽车产品须契合下述条件:
〔一〕新动力汽车产品归入«节能与新动力汽车示范推行运用工程引荐车型目录»,企业保证销售汽车与目录产品的分歧性。
〔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形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
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三〕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消费企业具有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效劳体系,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并承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一定的折旧率停止回收。
〔四〕汽车企业销售新动力汽车应向消费者提供依照有关国度规范规则的实验方法测定的产品功用参数保证:
在纯电动形式下行使的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高时速、0-50公里/小时减速时间、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及总储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式和时间、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
第四章 补助规范与规模
第九条补助规范依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
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动力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第十条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
试点期内〔2020-2021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区分到达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规范。
第十一条中央财政依据试点城市公家购置数量和规则的规范给予补助。
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效劳的新动力汽车数量确定。
第五章资金申报与下达
第十二条依据试点城市论证经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央求,财政部经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第十三条试点城市财政部门依据公家购置、运用新动力汽车状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状况上报财政部。
补助资金详细管理方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践状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仔细总结全年推行状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依据中央上报状况和专项核对结果对补助资金停止清算。
第六章监视管理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活期组织展开专项反省,对新动力汽车技术水平和运转效果停止评价。
第十六条企业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产品分歧性担任。
对产品与申报资料不符,功用目的没到达要求,以及提供虚伪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对央求企业给予追缴补助资金、通报批判、取消资历等处分。
第十七条补助资金必需专款公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截留、挪用。
对违犯规则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则,依法清查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那么
第十八条本方法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度开展革新委担任解释。
第十九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
1.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2.年月公家购置新动力汽车财政补助资金汇总表
附1:
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一、试点城市基本状况
内容包括:
城市规模与经济开展状况,特别是外地财政状况和居民购置力水平;机动车开展状况,特别是公家范围乘用车保无状况;新动力汽车研发才干、产业基础及推行运用现状等。
二、试点任务总体目的
内容包括:
在公家范围推行新动力汽车的总体思绪;试点任务目的〔2020-2021年〕,触及车辆规模、充电站等基础设备树立、商业形式创新、消费和运用环境、节能减排效果及对新动力汽车产业拉动等。
三、试点任务方案
按年度制定任务方案。
内容包括:
各种商业形式的车辆推行规模;财政预算及运用方案;基础设备树立方案;推进商业形式创新、鼓舞租赁企业开展的相关任务布置;日常监视反省方案等。
四、保证措施
内容包括:
明白中央政府指导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参与的试点任务组织协调机构并落实职责;明白担任日常组织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明白鼓舞政策的体系框架;明白车辆运用及充电站等基础设备运转平安管理制度;明白中央财政配套资金规模及用途;明白充电站等基础设备的树立单位及资金来源,并说明拟采用的技术规范;明白新动力汽车租赁、售后效劳保证及回收、报废等责任主体、职责及监视管理措施;科普宣传措施等。
附2:
年月公家购置新动力汽车财政补助资金汇总表
编制单位:
联络人及:
年月日
本月拨付补助资金〔万元〕
本月销售数量〔辆〕
累计拨付补助资金〔万元〕
累计销售数量〔辆〕
车辆型号
汽车消费企业
电池组能量〔KWh〕
补助规范
〔万元/辆〕
销售数量
〔辆〕
拨付补助资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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