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术语.docx
- 文档编号:27873676
- 上传时间:2023-07-05
- 格式:DOCX
- 页数:31
- 大小:36.84KB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术语.docx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术语.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术语.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术语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术语
篇一:
国际货物买卖协议
精选范文:
国际货物买卖协议(共2篇)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名称:
_________2.品种:
_________
3.规格:
_________4.质量:
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_________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
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
计量方法1.数量:
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
_________。
3.交货数量
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
第三条原产国
别及制造厂商:
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
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
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
第五条装运港_________。
第六条目的港_________。
第七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
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
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
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
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
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
及时通知卖方。
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
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
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
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
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
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
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八条价格与货款支付1.单
价:
_________;总价:
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付款条件:
(1)
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
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_%,计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
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
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_
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
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
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
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3)_________银行收到合同_____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
的_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
(4)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九条技术文件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
应随货物发运:
_________。
第十条索赔1.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_最终目
的地_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
检验机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如果中国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加入,则_________。
在_________:
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_________。
2.如果货物的品质、
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发
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上述条款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
_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
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
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
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卖方应对
此负责,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_________周内,自己承担_________费
用。
(1)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
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2)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
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则根据如下条款向买方赔偿:
a.卖
方的责任应限于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害。
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b.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或因违约而构成的卖方的责任应限于总额_________。
这一限制不适
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3)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
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3.如果在双方协
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
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果买方未在本条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
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
5.卖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检验
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
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
限内作出答复,则买方的索赔要求被视为接受。
第十一条税收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
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支付。
与本合同有关及
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合同当事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
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
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
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
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_________天向另一方发
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_______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
如果不可抗力
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如果合同如此终止,
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十三条终止
合同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
议;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
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
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
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对应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争议
解决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
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将
在_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仲裁也可
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第十五条通知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
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
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
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除非合同中另有
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_________予以解释。
第十七条文本及生效本合同由双方于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用_____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_____份,买卖双方
各执_________份。
签字后即生效。
第十八条附加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
_________乙方(盖章):
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
[国际货物买卖协议(共2篇)]篇一: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英文对照)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英文对照)
1.售货合同(sales
contract)
编号no.
日期date:
买方:
thebuyers:
电报:
传真:
cable:
fax
卖方:
thesellers:
电报:
电传:
传真:
cable:
telex:
fax
(6)装运期限:
timeofshipment:
(7)装运口岸:
port
ofshipment:
(8)到货口岸:
port
ofdestingation:
(9)保险:
insurance:
由买方投保。
tobecoverdbythe
buyers.
(10)包装:
packing:
须用坚固的新木箱/
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而粗暴搬运。
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
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
切费用和/或损失。
tobepackedinnew
strongwodencase(s)/carton(s)suitableforlongdistanceoceantransportation
andwellprotectedagainstdampenss,moisture,shock,rustandroughhandling.the
sellersshallbeliableforanydamagetothegoodsonaccountofimproperpacking
andforanyrustdamageattributabletoinadequateorimproperprotectivemeasures
takenbythesellers,andinsuchcaseorcasesanyandalllossesand/orexpenses
incurredinconsequencethereofshallbebornebythesellers.
(11)唛头:
shippingmark: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onthesurfaceeofeachpackage,thepackagenumber,measurements,grossweight,netweight,theliftingpositions,suchcautionsas“donotstackupsidedown”,
“handlewithcare”;“keepawayfrommoisture”andthefollowingshipingmarkshallbestenciledlegiblyinfadelesspaint:
(12)付款条件:
termsofpayment:
甲、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前一个月,买方应由上海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本合同
bythemanufacturersasspecifiedinitemsofclause18hereof.
truecopyofcabletoadvisethebuyersofshipmentim-mediatelythegoodsareloadedonshipasspecifiedinclanus15hereof.
乙、货物装运后十天内,除上述装运通知电报副本外,卖方应另外准备各种单据副本三套,以空邮将其中一套寄交买方,另外两套寄交到货囗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14)技术资料:
technicaldocuments:
甲、每次发货进,卖方应将下述英文技术资料一整套与货物一起装箱,运交买方:
1.基础图
2.布线说明,电气及/或气动及/或液压接线图
3.易损零件制造图
4.零件目录
5.本合同
b.bookingofshippingspaceforeachshipmentexceedingtwometrictonsingrossweightwillbeattendedtobythebuyersshippingagent,chinanationalcharteringcorporation,beijing,china(cableaddress:
zhongzubeijng)withwhomthebuyersshallkeepinclosecontactinthematterofshipment.thesellersshallkeepinclosecontactwithzhongzu’sshippingagentattheloadingport.
丙、北京中国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人于估计承运船到达装货口岸日期十天以前,将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
编号初步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
事先指定的承运船如有变更,或其估计到达日期提前或延期时,买方或其装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该船未能于买方或其装运代理人所通知的到达日期后三十天内到达装运口岸,则从
methodofhandlingthen.
(17)质量保证:
cuaranteeofquality:
卖方保证订货系用最上等的材料和头等工艺制成,全新,未曾用过,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国际货物买卖协议(共2篇)]量、规格和性能。
卖方并保证本合同订货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自化物到达到货口岸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运转良好。
thesellersshallguaranteethatthegoodsaremadeofbestmaterials,withfirstclassworkmanship,brandnow,unusedandcorrespondinallrespectswiththequality,specifica-tionsandperflrmanceasstipulatedinthissellersshallalsoguaranteethatthegoodswhencorrectlymountedandproperlyoperatedandmaintained,willgivesatisfactoryperformanceforaperiodof12monthsstartingfromthedateonwhichthegoodsarriveattheportofdes-tination.
(18)检验和索赔:
inspectionandclaims:
甲.在交货以前,制造厂就订货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
并出具货物和本合同规定相符的证明书,该证书为议付/托收货款而应上交银行的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的最后依据。
制造厂应将记载试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inspectionofthegoodsasregardstheirquality,specifications,performanceandquantity/weight,andissuecertificatescertifyingthatthegoddsareinconformitywiththestipulationsofthiscertificatesshallfromanintegralpartofthedocumentstobepresentedtothepayingbankfornegotiation/collectionofpaymentbutshallnotbeconsideredasfinalinrespectofquality,specifications,performanceandquatity/andresultsofthetestcarriedoubythemanufacturersmustbeshowninastatementtobeattachedtothesaidqualitycertificate.乙、货物到达到货口岸后,买方应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的质量、规
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步检验。
如发现到货的规格或数量/重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公司负责者外,买方于货物在到货口岸缺货后120天内凭商检局出具之检验证书有权拒收货物或向卖方索赔。
b.afterarrivalofthegoodsattheportofdestination,thebuyersshallapplytothechina丙、在合同
下页余下全文篇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篇二:
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法概述
教学内容:
结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及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讲授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的履行、违约的补救等基本要素。
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并能运用国际贸易术语,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分析实践中的案例。
授课时数:
6学时
第一节概述
一、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
(一)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
二、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条约
(一)1964年的两个公约
《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TheUniformLawontheInternationalSaleofGoods,简称ULIS)和《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TheUniformLawontheFormationofContractsfortheInternationalSaleofGoods,简称ULFIS),其中《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于1972年8月18日生效,《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于1972年8月25日生效。
(二)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1、公约的适用范围
该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国
际货物买卖合同。
第一,公约适用的主体必须是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
对于当事人有多个营业地的,或者没有营业地的,公约规定了如下内容:
如果当事人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的,则以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其营业地,但要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所设想的情况;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惯常居住地为准。
第二,公约除了要求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之外,还要求:
这些国家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或者如果当事人的营业地所在国不是缔约国,则需依据国际私法的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第三,公约适用的对象是货物买卖合同。
公约不适用于下列买卖:
(1)供私人和家庭使用的买卖合同;
(2)以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
(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
(4)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
(5)船舶或飞机的买卖;
(6)电力的买卖。
此外,公约还规定不适用于以下合同:
订购货物的当事人保证供应这种制造或生产所需的大部分重要材料;或者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它服务的合同。
2、公约的适用内容
公约只适用于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卖方和买方因此种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公约并不涉及以下内容:
(1)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或任何惯例的效力;
(2)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
(3)公约也不适用于卖方对于货物对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伤害的责任。
此外,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当事人应视为已默示地同意对他们的合同或合同的订立适用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而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所经常遵守。
3、公约的适用不具有强制性
对于公约的适用,公约指出公约的适用不具有强制性,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法律来排除公约的适用
(2)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来部分地排除公约的适用
(3)当事人在未选择法律的情况下必须适用本公约
(4)除了公约规定的适用内容外,在实践中,一些法院和仲裁机构还发展出在合同和公约缔约国没有关系的情况下适用公约的情况,主要可以归纳为三点:
一是,当事人合意选择公约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二是,合同的并入条款
三是,商人法或商事习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 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