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质量建设文件资料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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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质量建设文件资料汇编
产科质量建设文件资料目录
一、岗位责任制
1、临床科主任职责2、临床副主任医师职责
3、临床主治医师职责4、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5、助产士职责6、护师(士)职责
二、首诊医师负责制
三、三级医师负责制
1、三级医师负责制2、三级医师查房制
四、产科病历书写制度
五、病例讨论制度
六、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七、孕产妇保健手册运转管理制度
八、手术分级负责制度
九、转诊转院制度
十、孕期检查制度
十一、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制度
十二、产后家庭访视
十三、母乳喂养指导制度
十四、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十五、抢救机制
1、《关于成立抢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铜华医字[2017]60号)文件;(包括:
抢救工作制度)
2、《关于成立产科急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铜华医字[2017]46号)文件,附件:
铜仁**医院产科急救应急预案
3、《关于成立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铜华医字[2017]65号)文件;(包括:
工作职责、应急预案及流程)
十六、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1、《关于成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铜华医字[2016]4号)文件;
2、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3、《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十七、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管理
1、《关于调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铜华医字[2017]53号)文件;
2、预防艾滋病管理制度(7项)
十八、产房工作制度
十九、待产室、产房、母婴同室清洁卫生制度
二十、待产室、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一、母婴同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二、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
二十三、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二十四、业务学习考核制度
二十五、业务培训制度
二十六、分娩室常规急救方案
(一)、产后出血
(二)、羊水栓塞、休克、DIC
(三)、心衰
(四)、子痫的处理
(五)、新生儿窒息
一、岗位责任制
1.临床科主任职责
1.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1.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汇报。
1.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1.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1.5参加门诊、会诊、出诊,组织病讨论,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
1.6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1.7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1.8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
1.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抓好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2.产科副主任医师职责
2.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培训工作。
2.2按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2.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保健、咨询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2.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2.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2.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开展孕产期保健新技术,提高产科质量。
2.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2.8指导科室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3.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3.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3.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3.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3.5参加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3.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3.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3.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新进医师工作。
4.妇科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4.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
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
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4.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3书写病历。
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4向科主任、上级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4.5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应重点交班。
4.6参加科内查房。
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
请她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4.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4.8认真学习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4.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4.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5.助产士职责
5.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5.2负责正常产妇接待接产工作,协助医师进行接产工作,做好接产准备,注意产程进展的变化,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婴儿异常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医师。
5.3经常了解分娩前后的情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注意保护会阴、保证母婴安全,严阵以待防差错事故。
5.4经常保持产房的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5.5做好计划生育、围产期保健和妇幼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5.6负责管理产房的药品器材。
5.7根据需要,负责孕期检查和产后随房工作。
5.8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接产工作。
5.9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6.护师(士)职责
6.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6.2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和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3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6.4协助护士长拟订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和护理文件书写工作。
6.5参加本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6.6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制订学习计划,组织编写教材并担任讲课,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6.7参加护校部分临床教学,带教护理专业学生临床学习。
6.8协助护士长制订病房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6.9对病房出现的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二、首诊医师负责制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并认真书写医疗文书。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危重或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和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5.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6.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7.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那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
8.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以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未完成而延误抢救时机。
9.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病情稳定之前不宜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科主任或副主任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责任医师协同急诊科联系120指挥中心,并按120患者转运有关规定,进行转院,并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10.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专业患者,预检分诊时应根据患者的主诉与病情程度分清主次,由一科为主管理患者,其他科室以会诊的形式协助诊治。
若无法分清主次,则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他相关科室会诊。
11.对符合转重症医学科继续治疗条件的,首诊医师需及时联系重症医学科,并办理相关转科事宜。
12.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患者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各相关科室的责任。
三、三级医师负责制
1.三级医师负责制
1.1医院实行医疗组长、主管医师、经管医师三级分工负责制,受聘的三级人员原则上由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担任,可实行高职低聘,必要时也可低职高聘。
1.2医疗组长在科主任领导下,对本组的医疗质量负责,具体指导下级医师,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和急危重病员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组织急危重病例的抢救,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听取诊疗护理意见,改进和提高医疗质量,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完成医院交给的相关工作。
1.3主管医师受医疗组长领导,负责本组病员的诊治和指导下级医师工作,具体对本组病员定期进行系统查房,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护汇报,倾听病员意见,修正病历记录,应邀参加会诊,决定出院计划,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制订持续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完成各级交给的相关工作。
1.4经管医师受医疗组长、主治医师和总住院医师领导,负责分管病员的诊疗工作,认真执行查房制度,及时接管新进病员,按时完成住院病志,制定初步诊疗计划,征询上级医师意见,接受上级医师指导,实施各项诊疗措施,监督医嘱执行情况,分析各项检查报告,观察处理病情变化,据实做好病程记录,主动征求病员意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同时负有指导实习、见习和进修医师工作的职责,完成科室交给的教学、科研任务和各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1科主任、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
每周查房1~2次。
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重点是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医嘱、病厉的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2.2主治医师
每日查房一次,应有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参加。
对所管患者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内容包括:
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特别要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有计划的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2.3住院医师
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
系统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患者,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患者;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了解患者饮食情况,征求患者对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2.4对于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及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2.5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作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等各项检查、检验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
经治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患者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2.6节假日查房:
节假日期间病房应安排值班人员。
各医疗组每天至少保证一名住院医师或以上职称人员查房,值班住院医师每天要进行病房巡视,注意观察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与上级医师保持联系。
2.7查房时,各级人员应合理站位,查房医师在患者右侧,以便体检;主管医师(主治或住院医师、进修生、实习生)站在查房医师对面,医嘱记录者位于查房医师的外侧,其他人员围床而立。
各级医师应呈直立站位,不得乱倚乱靠。
2.8查房时应严肃认真,全部参加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任何人不得相互私语或做小动作,保证查房的严肃性,以保证查房的质量。
出入病房应根据年资或职称依次而入而出,以保证查房秩序。
2.9院领导以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患者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
四、产科病历书写制度
1.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产科病历书写,在产妇入院后,应及时正确逐项填写产科入院记录表格。
如有异常情况,则应按一般病历的要求书写病历或入院记录,一般项目中应添加丈夫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其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各项:
2.1病史
(1)孕次、产次、末次月经开始日期、预产期。
(2)临产症状、开始时间及性状。
(3)早孕反应与胎动开始日期。
(4)孕早期有无病毒感染如流感、风疹、肝炎等,有无长期服用镇静药、激素、避孕药,有无接触大量放射线或其他有害物质,有无烟酒嗜好。
(5)孕期有无先兆流产、先兆早产,或采录其他病史,记录起止时间、简要病情及治疗经过。
(6)既往有无心、肺、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有无出血倾向、过敏、手术史。
(7)月经史、婚姻史,包括是否近亲结婚,详询计划生育史。
(8)妊娠及分娩史逐次妊娠、分娩或流产、早产史,产褥期情况,有无畸形儿、产伤儿、溶血症新生儿及子女存亡。
家族遗传病史。
2.2体格检查注意有无高血压、浮肿和心、肺、肝、甲状腺、乳房异常,并检查身高、体态等。
(1)腹部检查腹形、宫底高度、脐平面腹围、胎方位、胎心音最响部位、胎心率。
(2)骨盆测量髂棘间径(平均24cm)、髂嵴间径(平均26cm)、骶耻外径(平均19cm)、坐骨结节间径(平均9cm,<8cm时加测量骨盆出口后矢状径)。
(3)直肠指诊估测坐骨棘间径、先露位置(位坐骨棘水平为0,其上方1cm为-1、其下1cm为+1、余类推);宫颈管消失度(%);宫口开大cm数,同时了解骶骨弯度、坐骨切迹宽度、尾骨活动度,注意胎膜破否。
2.3检验转抄孕期检验结果,如血型、血红蛋白、尿蛋白、HBsAg等。
共存病所需的检验,孕期未查者应补查。
2.4入院诊断按下列次序排列:
①妊娠周数(周数后加天数如39+1、37+3)、孕次、产次、胎方位、临产否;②产科异常情况;③其他科共存病。
2.5记录填写按要求填写待产记录、产时(临产)记录及产后记录等表格。
高危妊娠除填写表格外,要写入院记录和入院病历。
五、病例讨论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包括临床病例讨论、出院病例讨论、术前病例讨论、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讨论记录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进行书写。
1.临床病例讨论
1.1医院选择适当的在医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1.2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
1.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1.4开会时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
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2.出院病例讨论
2.1科室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治医师主持)。
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2.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①记录内容无错误或遗漏。
②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
③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④是否存在问题,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3.疑难病例讨论
3.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适用于以下情况:
入院1周以上诊断不明或者疗效较差的病例;住院期间相关检查有重要发现可能导致诊疗方案的重大改变;病情复杂疑难或者本院本地区首次发现的罕见疾病;病情危重病例或者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病例以及科室认为必须讨论的其他病例。
3.2讨论应由各医疗组提出或者科主任指定,科主任或医疗组长主持,本科(组)医师、护士长以及责任护士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特殊情况也可邀请职能部门人员、医院领导参加或者由医院组织全院性讨论。
3.3讨论前由经管住院医师将相关医疗资料收集完备,必要时提前将病例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讨论时由经管医师简明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开展本次讨论的目的及关键的难点疑点等问题;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案例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并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3.4讨论情况应指定专人详实记录在病历(必须由讨论主持者审阅、修改并签名)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登记本》内
4.死亡病例讨论
凡死亡病例,一般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
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六、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1.建立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登记簿,如实登记并上报。
2.进行出生缺陷监测知识培训,提高监测能力。
3.对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如实填表上报。
4.注意产妇住址、电话的登记,保证准确可靠,便于随访。
5.大力宣传“两筛”工作重要性,提高婴幼儿“两筛率”,对个别拒检者,要求签字留存,拒检单长期保存备查。
七、孕产妇保健手册运转管理制度
1.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诊孕妇,不分本社区内外,均应完成建卡工作,对来自外社区的孕产妇,如将来不在本院分娩时,应指导其到原居住社区进行围产期保健工作,卡随其带回,对相邻社区孕产妇同样对待,如因区域管理统计需要,可将有关资料寄到该社区相关部门。
2.遇有未在本院建卡、进行围产期保健的临产妇,要同样热情接待,不得推诿拒绝。
3.认真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工作,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并说服动员其到上级医院进行相应处理。
4.按期检阅存档孕产妇保健卡,发现未按期来复检者,要通过有效通讯手段,嘱其按时复检。
对有高危迹象或倾向的孕产妇,如通讯邀检无效,必要时应作家庭访视。
5.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孕产妇保健健康教育工作。
做好教育指导及咨询工作。
6.认真按各种规范要求,书写门诊有关医疗文件,如门诊病历,围产期保健卡、各种检验单、检查单、门诊处方等。
7.做好产妇出院后的家庭访视工作,处理突发问题。
8.按要求做好有关登记、统计工作。
八、手术分级负责制度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安全管理,按照医院功能执业要求,现特制定我院规定如下。
1.分类原则
1.1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根据科室专业特点,界定手术类型。
(1)甲类:
疑难复杂手术类(四级)。
(2)乙类:
大手术类(三级)。
(3)丙类:
中手术类(二级)。
(4)丁类:
小手术类(一级)。
1.2根据科室专业人员的职称高低和技术水平要求,界定手术范围。
(1)主(副)任医师:
可完成甲、乙、丙、丁类手术。
(2)主治医师:
可完成乙、丙、丁类手术。
(3)医师:
可完成丙、丁类手术。
(4)助理医师(医士):
手术助手,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完成丁类手术。
2.基本要求
2.1原则上甲类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核准以外的乙、丙、丁类手术,转上级医院诊治。
2.2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超出核准相应范围的手术治疗活动。
2.3若遇特殊(急诊)情况,超范围进行手术,必须及时报请科主任及院领导会诊,在上级医生指导协助下完成。
3.手术分类目录(略)
九、转诊转院制度
1.因我院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无法诊治的病人如需转院,由主管医师提出,科内讨论或科主任同意,报请医教科或院总值班同意,安排转诊转院。
严禁以转院名义推诿、遗弃患者。
2、经治医师出具病历摘要,如患者或家属需要,可按有关规定复印病历资料。
3、对于危重病人,经管医生对转院途中的风险需认真评估并向家属充分告知,征得其同意后才能转院。
必要时,转院科室派医护人员随救护车护送。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病人,按自动出院处理。
5、转院的费用结算及手续与出院相同。
6、转院病人的终末消毒同出院病人。
十、孕期检查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发现未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孕妇,应及时嘱其到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册。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提供卫生、营养、心理方面的医学帮助,告知孕期注意事项、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4.做好孕产妇的艾滋、乙肝、梅毒的母婴阻断工作,开展艾滋的咨询检测工作及梅毒、乙肝的检测工作,发现阳性产妇及时上报个案卡及报表,做好随访工作。
5.产前检查时要按照孕产期危险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因素筛查评分,并填写好孕产妇保健手册。
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做好资料的保管。
6.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各进行一次产前俭查,每个孕妇至少5次以上,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7.高危孕妇或边远地区孕妇提前待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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