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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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手册
2010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评估手册
(试行)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二〇一〇年十月
目录
第一部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概况
一、首轮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新一轮评估工作的部署安排
三、江苏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四、2010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组织实施
一、评估准备
二、现场考察
三、评后整改
第三部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一、系统主要用户角色功能
二、系统运行环境与基本设置
三、基本操作
第四部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工作用表
一、现场考察日程安排
二、大学生满意度调查问卷(在校生适用)
三、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问卷
四、专家工作用表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受省教育厅委托,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从2009年开始,对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新一轮评估。
为了切实保证评估工作顺利、规范、高效地进行,我院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并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在首轮评估和2009年新一轮试点评估的基础上,以《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苏教高〔2009〕39号)相关规定为主要内容,制订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手册》(试行)。
《评估手册》是我省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指导用书,可以作为评估人员开展评估时的操作指南,也可作为高职院校开展迎评创建的重要参考。
第一部分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评估概况
一、首轮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有关精神,我省于2004-2007年,完成了对64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的评估工作,所评院校全部达到了“合格”以上标准(其中41所院校评估结论为“优秀”)。
参评院校中,中央部属1所,省教育厅直属21所,其他厅局属9所,市(县)属17所,民办院校16所。
通过四年评建工作,我省高职院校办学思路更加明确,办学定位更加准确,“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高职教育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办学条件和办学实力得到明显改善,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内涵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办学特色初步显现,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多数高职院校尤其是全国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已经成为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形成了学校办学与区域经济互相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局面。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为推进江苏由高教大省向高教强省的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多样化的需求,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新一轮评估工作的部署安排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促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省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有关要求,制订了江苏省《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启动了我省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一)新一轮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
新一轮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实现“目标评估向过程评估转变”、“硬件建设评估向软件(即内涵、质量)建设评估转变”、“被动评估向主动评估转变”,促进我省各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模式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机制,创建办学特色,引导我省高等职业院校通过评估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并有效地发挥作用,完善多元化的高职院校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做强做优做特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满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二)新一轮评估工作的基本原则
在遵循《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提出的评估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为彰显我省特色,结合我省实际,新一轮评估工作须遵循以下原则:
国家统一要求与地方实际相结合原则。
既要遵循教育部关于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宏观管理要求,也要通过评估彰显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实践与特色成果。
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原则。
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原则。
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
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原则。
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评价与引导相结合原则。
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科学诊断,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更要分析问题的成因,开出“处方”,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分类指导原则。
根据不同高职院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以及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评估工作,指导各高职院校通过评估实现自己的办学目标,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科学与效率原则。
客观、科学、民主、公正,简化工作程序,减轻学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评建成效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原则。
对于在评估过程中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参与积极、评建成效明显的院校在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教学建设项目评审、招生信息发布中给予政策激励;对于评建成效不理想的学校,省教育厅将通过限制招生规模、暂停教学建设项目申报等手段督促参评院校尽快改善人才培养工作。
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不向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三)新一轮评估工作的重点任务
《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
这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一大创新,既是本次评估的重要基础,更是今后高等职业院校管理方式变革、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监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宏观管理的一个常态平台。
内涵建设。
在评估实施过程中强调评与被评双方平等交流,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办法,注重实际成效,引导学校把工作重心放到专业、课程、师资、实训基地等内涵建设上来。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多年探索的成果,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有效途径。
专家组和被评院校要充分交流,通过评估,挖掘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在丰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内涵、凝练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践中形成的创新特色,总结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成果,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更好的发展。
管理创新。
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通过评估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要实现促进有关院校创新管理制度、方法、手段,形成体制完善、机构健全、运行有效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四)新一轮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
新一轮评估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厅高等教育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委托省教育评估院实施。
省教育厅建立评估专家库,并根据江苏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具体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组建专家组。
评估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制定并报教育部批准的评估工作总体规划、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评估操作规程等文件进行。
省教育厅于每年评估结束后2个月内将已评院校评估结论和省内评估工作总结上报教育部备案。
(五)新一轮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
我省新一轮评估工作计划在2009-2014年间完成全省79所高职院校的评估工作。
总体安排是:
2009年评估5所左右,2010年评估10所左右,其余院校在2011-2014年完成。
评估将遵循统筹安排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
原则上首先对未接受过首轮评估的高职院校进行评估,其次对接受过首轮评估的国家和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评估,再其次是对其他高职院校进行评估。
有关高职院校根据本校实际可以申请提前进行评估,原则上不得推后评估。
三、江苏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江苏省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以按照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为基础,共包含领导作用、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特色专业建设、教学管理、社会评价等7个主要评估指标,22个关键评估要素。
在“评估指标内涵说明”和“建议重点考察内容”两个方面加入了部分江苏独有的内容,共25处。
江苏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主要评估指标
关键
评估
要素
说 明
建议重点考察内容
数据库相应
编号
1.领导作用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应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举办单位为院校实施规划提供良好的政策保证、制度环境和足额(生均经费不低于省属院校标准)的经费投入。
当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学校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专业结构
举办者对院校支持情况
1.1
3.1
7
1.2办学目标与定位
学校办学目标明确可行,定位准确有特色,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相适应。
办学目标
办学特色
在校生结构
1.3
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重视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关心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重视与区域社会及产业的合作育人。
经费收入
经费支出
领导关注教学及学生情况
教师培训进修
校企合作
奖学金
5.1
5.2
2.2
6.1
7.5
8.8
1.4校园稳定
符合《平安校园》的各项规定。
无校园不稳定事件、违规办学事件发生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师资队伍
2.1专任教师
重视师德建设和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基础课专任教师注重学历、职称提高;专业课专任教师强调技能水平提高及增加企业一线工作经历。
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专业教学团队
6.1
2.2兼职教师
从行业、企业聘请经营管理专家、技术能手,承担实践技能课程的比例逐渐提高,并注重对他们教学能力的培训。
兼职教师基本情况
6.2
3.课程建设
3.1课程内容
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设置课程体系和选择教学内容;校企紧密合作开发课程;重视精品课程建设。
课程教学目标
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成果
7.2
7.5
3.2教学方法手段
能有效设计“教、学、做”为一体的情境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灵活多样;能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模拟教学;考核方式灵活、恰当。
课程教学设计
教学方法、手段
考试/考核方法
授课地点
7.2
3.3主讲教师
基础性课程以具有专业背景的校内专任教师主讲为主;实践性课程主要由企业、行业技术技能骨干和经营管理专家担任的校外兼职教师讲授为主。
授课教师情况
6.1
6.2
3.4教学资料
选用优秀新版教材;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实训教材;教辅资料充足,手段先进;重视教学资源库建设与使用;重视精品教材建设。
选用教材;校企合作开发教材;馆藏图书资料;校园网;教学资源库;精品教材建设成果
7.2
7.5
3.2
3.4
主要评估指标
关键
评估
要素
说 明
建议重点考察内容
数据库相应
编号
4.实践教学
4.1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覆盖率高;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专业顶岗实习记录
校外实习基地
4.2
7.4
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实践教学作为专业教学的重要核心环节,纳入课程体系的整体设置中,理论教学应与实训、实习密切联系,实践类课时占总教学时间的50%以上;行业、企业参与教学方案设计。
专业教学计划
专业课程设置
专业产学合作
7.2
7.5
4.3教学管理
校内实训、校外实习、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安排有专职校内实训、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和政治辅导员。
校内外实践教学管理
教学质量管理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专职学生管理人员
4.2
8.1
8.2
8.3
4.4实践教学条件
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能够满足教学计划的安排,实践教学经费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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