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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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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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文件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文件
1.1.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每月组织召开不少于一次的生产安全会
2、每月组织实施不少于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3、督导检查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出具安全生产整改通知
4、制定公司安全检查生产计划
5、出具安全检查报告
6、安排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
检查形式:
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
主要内容:
1、公司项目实施中人员安全
2、主要生产工器具安全使用
3、车辆安全使用
4、操作规程、方案的安全性
5、公司财物安全
6、仓库、财物等重要地方安全
二、铁塔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每周组织召开不少于一次的生产安全会并提交会议资料备案
2、每周组织实施不少于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备案
3、组织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出具安全生产整改通知
4、制定本项目部安全检查生产计划
5、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1.1.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则
二、为了加强山东省信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及中国电信集团和中国通信服务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地市分公司。
四、对在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事故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五、安全生产目标
六、公司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八、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九、事故整改率达到95%以上,安全教育率达到100%;
十、防止中毒事故、轻伤事故;
十一、公司负伤率月平均不超过1‰(每千人负伤人数为负伤率),其中:
装机工程0.5‰,线路工程1.5‰,其他工程0.5‰;
十二、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十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十四、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十五、建立由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工会组织和生产经营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任务:
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发布指令性的措施计划。
十六、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网络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分工,综合部对公司驻地实施安全管理,网络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十七、地市分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十八、各级单位要配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
十九、公司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二十、地市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二十一、生产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二十二、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由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单位具体管理。
二十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十四、熟练掌握劳动安全卫生专业知识。
二十五、熟悉本单位生产工艺流程,有一定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二十六、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二十七、持有工信部或建设部颁发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三类人员”C证)。
二十八、安全生产管理相关部门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监督检察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监测仪器、通信及交通工具和防护用品。
二十九、公司在编制年度生产计划、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计划。
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查确定之后,应落实所需的资金、设备和材料,每项措施都要规定实现期限和项目负责人。
三十、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信工程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提取;财务部每年初应编制安全生产费用列支项目,并按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三十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控制:
(一)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各单位应当披露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具体情况;
(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合理性受审计部门监督;
(三)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职能部门和各地市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计划,由公司综合部汇总上报,财务部门综合平衡。
三十二、安全生产费用必须用于保障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对于挪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十三、针对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重大风险,制定一般性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和安全防护控制措施,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结合工程中特殊危险因素,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有效的控制措施。
三十四、安全生产职责
三十五、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机构,其职责是:
三十六、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协调、指导公司及各地市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和预测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应对策;督促各专业公司按有关要求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公司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三十七、公司及各分公司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十八、公司及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法规。
实行科学管理,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改善劳动条件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十九、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四十、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在通信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制订企业安全技术维护规程;审查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按照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不留事故隐患;参加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十一、基层生产部门在组织通信建设时,必须认真贯彻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对保护装置进行测试,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遇有重大隐患及时报告;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四十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对各类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对违章单位或人员及事故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并提出其他处理意见;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规定的“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企业防火安全管理的工作;。
四十三、企业在组织经营工作分析时,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财务部门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四十四、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其职责是: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整改要求,并监督实施,必要时及时上报;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四十五、安全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检查责任,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识别重大安全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辨识新的危险源;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活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检查、交底工作并记录;检查督促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各种劳动防护用具;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转;发生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四十六、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四十七、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四十八、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通信设备、生产施工器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通信设备和机械设备(包括车辆);
四十九、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学习和掌握完成本职工作应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水平,增强预防和应急处理事故能力;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十、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事故防范应急措施,有权拒绝违章或强令冒险作业,及时处理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工作,并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反映情况。
五十一、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五十二、为强化安全生产法治理念,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公司对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考核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实施组织和领导,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应逐级进行。
五十三、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对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各单位组织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对其下属单位组织进行四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五十四、公司机关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
五十五、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十六、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情况;
五十七、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落实情况;
五十八、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效果;
五十九、专业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情况;
六十、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六十一、年度伤亡事故控制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六十二、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及群防群治情况;
六十三、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六十四、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管理情况。
六十五、各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
六十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六十七、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六十八、安全设备、设施配备维护情况;
六十九、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情况;
七十、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七十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十二、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情况;
七十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七十四、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情况;
七十五、年度伤亡事故控制情况。
七十六、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实行百分制,90分(包括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包括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包括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保证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得分,总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七十七、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纳入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目标管理中,每年考核工作结束后,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对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分公司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条款进行奖惩兑现,奖优罚劣。
七十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七十九、公司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予以追究。
八十、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可以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也可以两者并处。
八十一、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企业应给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班子一定的奖励;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应给予重奖。
八十二、各单位有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所在单位将予以罚款。
对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出现不良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公司予以处罚。
八十三、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按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给予严肃处理,并对事故责任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八十四、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制度
八十五、为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八十六、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八十七、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八十八、公司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相关部门参加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八十九、各分公司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各项目管理部进行综合性或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九十、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须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
检查前应确定安全检查内容、对象、范围、日期和组织形式;检查要面广,有深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后作好安全检查总结,并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报告。
九十一、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地市分公司、班组实施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
九十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
九十三、检查前,确定检查的对象、目的和任务,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和步骤,编写安全生产检查表或检查提纲,确定检查人员和必要的分工。
九十四、检查组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等方式获取信息,被查单位领导要随同检查,检查人员要作好检查记录,掌握情况之后,进行分析、判断和验证,做出正确结论。
九十五、检查组做出判断后,应针对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下达“违章整改通知书”(见附件),由负责陪同检查人员签收,并落实整改,检查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获取整改效果的信息,完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九十六、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九十七、为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九十八、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九十九、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公司安全生产费中列支。
一百、公司每年初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计划。
每个季度都有相应的教育重点,每月有教育内容。
各单位要根据公司安全教育计划,根据本单位具体实际,编制本单位安全教育计划。
一百〇一、公司及各分公司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一百〇二、公司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一百〇三、新进公司员工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一百〇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电工、顶管、吹缆机操作手、高空作业工和各种机动车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作,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一百〇五、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及变换工种时,必须通过相应的项目部及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一百〇六、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百〇七、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百〇八、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存在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一百〇九、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
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地市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和安全人员进行验收签认。
项目经理每月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仪器仪表以及施工材料等进行检查和验收。
一百一十、必须做好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
保证各类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一百一十一、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
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一百一十二、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各级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一百一十三、施工机械、仪表安全管理制度
一百一十四、施工机械、仪表包括(空压机、吹缆机、光电特性测试仪表等)由网络部统一调配,分公司负责管理。
一百一十五、网络部应在施工机械、仪表发放时,向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书面交底,设备使用单位应在网络部的指导下,按交底书的要求,做好施工机械、仪表进场前的各项检验工作。
一百一十六、网络部负责仪表的校验、计量工作,未经计量的仪表不得投入使用。
设备使用单位做好对现场施工机械、仪表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保养工作,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强迫设备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一百一十七、各单位租赁的机械设备应向网络部备案,对外租设备的管理应纳入到本公司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许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一百一十八、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百一十九、各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
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一百二十、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一百二十一、各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对新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杜绝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一百二十二、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一百二十三、特殊工种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百二十四、建设工程施工中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均有较大危险的作业属特殊作业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实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制度。
一百二十五、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一百二十六、使用有特种作业人员或有特种作业的各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人员操作,并按规定进行年审并组织上报工作。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接受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地市分公司对特殊工种上岗证进行登记。
一百二十七、学习培训
一百二十八、生产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贯穿生产全过程就必须首先掌握施工生产技术知识。
安全教育时,应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工艺流程,作业方法以及各种机械设备的性能、操作技术进行,避免违规操作引起安全事故。
一百二十九、一般安全知识教育:
掌握日常安全的安全知识,特别危险的设备及区域的基本安全防护知识,以及个人防护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一百三十、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针对不同工种、不同工程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一百三十一、危险品管理:
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接受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一百三十二、交通安全管理
(一)本部各部门及各分公司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制定本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教育员工、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和物资运输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机动车辆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驾驶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不准驾驶与证件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三)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等违章驾驶;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食和闲谈;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加强对公用车辆的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疲劳驾驶和客货混装;
(四)搞好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服从交通民警和公路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百三十三、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百三十四、为在生产中贯彻文明生产的要求,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顺利完成生产任务,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文明生产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从而促进文明生产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一百三十五、劳动场所应布局合理,保持清洁整齐;对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场所,必须有防护设施。
一百三十六、在城镇及道路可能造成人员车辆危害的地方,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牌,白天用红色标志,夜间用红灯,根据需要设置防护围栏等设施和警戒人员,必要时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
一百三十七、在机房作业时,要按照机房管理要求,严禁在机房内饮水、吸烟。
按照指定的地点设置材料区、工具区、剩余料区。
机房设施扩容、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动用正在运行设备缆线、模块、电源等设备时,须经机房值班人员、或随工人员许可,并严格按照生产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本作业工序结束后应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及时清理现场。
一百三十八、城区管道敷设光缆或土建施工,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其噪声和振动应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夜间施工的,应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要做到施工不扰民。
抽取的人井内积水或地下水应排入下水道,禁止向道路或人行道上排放。
一百三十九、各项目部要经常对员工进行卫生防病教育,并应配备急救员,备有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
各施工现场要认真做好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好社区共建。
一百四十、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一百四十一、为切实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防火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进行实施。
一百四十二、消防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百四十三、各单位认真做好消防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火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一百四十四、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充分发挥义务消防员的作用,适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一百四十五、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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