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铁路以东地块道排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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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铁路以东地块道排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
中心城区铁路以东地块道排工程PPP项目
实施方案
二〇一七年十月
第一章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亳州市中心城区铁路以东2、3号地块道排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亳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住建委”)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四)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负责合作期内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合作期满后将本项目下所有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五)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3年。
二、方案研究范围及内容概述
(一)项目建设地点
2号地块道排工程位于亳州市酒城大道以南,亳芜大道以北,京九铁路以东,S307以西地区;3号地块道排工程位于亳州市药都大道以南,养生大道以北,京九铁路以东,S307以西部分地区;张良路北延工程位于亳州市漳河段,百合路以北,银杏路以南。
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工程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雨水)工程、给水工程、桥梁工程、交通标志标牌及标线、泵站工程等。
2.工程规模
新建道路共计71.838公里,其中2号地块区域包含17条道路,全长约46.237公里;3号地块区域包含15条道路,全长约25.201公里;张良路(百合路-银杏路)北延工程长约400米,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1道路工程一览表
区域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位置
长度(km)
红线宽度(m)
道路等级
2号地块
1
神农大道
酒城大道-亳芜高速
2.572
50
主干路
2
曹霸路
酒城大道-月季路
2.069
30
次干路
3
老君大道
酒城大道-亳芜大道
2.569
60
主干路
4
文星路
槐花路-月季路
1.535
24
次干路
5
文采路
酒城大道-亳芜大道
2.595
40
主干路
6
文辉路
酒城大道-亳芜大道
2.616
15
支路
7
文苑路
酒城大道-亳芜大道
2.632
40
主干路
8
崇文路
酒城大道-亳芜大道
2.648
15
支路
9
昭武路
酒城大道-亳芜大道
2.646
40
主干路
10
规划一路
酒城大道-亳芜大道
2.646
15
支路
11
和圣路
槐花路-亳芜大道
1.98
24
次干路
12
亳城路
酒城大道-亳芜大道
2.238
24
次干路
13
规划二路
神农大道-老君大道
0.851
15
支路
14
槐花路
京九铁路-亳城路
4.101
40
主干路
15
合欢路
京九铁路-S307
4.468
60
主干路
16
茴香路
神农大道-亳城路
4.282
40
主干路
17
月季路
京九东路-和圣路
3.789
40
主干路
18
幸福桥改造工程
小计
46.237
3号地块
1
京九东路
药都大道-养生大道
2.649
15
支路
2
神农大道
药都大道-养生大道
2.511
50
主干路
3
曹霸路
药都大道-养生大道
2.461
30
次干路
4
老君大道
药都大道-养生大道
2.415
60
主干路
5
规划一路
桐花东路-养生大道
0.474
24
次干路
6
文采路
杜仲路-养生大道
1.618
40
主干路
7
亳城路
杜仲路—养生大道
1.65
24
次干路
8
杏仁路
京九东路—S307
1.402
40
主干路
9
旋花路
神农大道-老君大道
0.751
18
支路
10
杜仲路
京九铁路-S307
1.785
60
主干路
11
茉莉路
神农大道-S307
1.47
24
次干路
12
紫苑路
京九东路-S307
2.038
40
主干路
13
灵芝路
神农大道-老君大道
0.817
18
支路
14
桐花东路
京九东路-S307
2.038
40
主干路
15
规划二路
老君大道-亳城路
1.122
18
支路
小计
25.201
其它
1
张良路北延工程
百合路-银杏路
0.400
60
合计
71.838
(三)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建设投资179127.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7353.52万元,工程其它费用(监理费用)1773.54万元。
工程费用包括2号地块道排建设107227.69万元,3号地块道排建设63719.70万元,张良路北延工程建设6406.12万元。
表1-2项目建设投资一览表
项目
2号地
3号地
张良路
合计
工程费用
107227.69
63719.70
6406.12
177353.52
工程建设其他费
1,072.28
637.20
64.06
1773.54
建设投资
108299.97
64356.90
6470.19
179127.05
本项目总投资为187199.0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9127.05万元,项目建设期利息8072.0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0万元。
项目贷款金额149759.2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0%。
贷款在两年建设期内按60%:
40%的比例投放,第一年89855.56万元,第二年59903.71万元,建设期利息共8072.02万元,建设期还息不还本。
第一年建设期利息
=89855.56×0.5×4.9%=2201.46万元;
第二年建设期利息
=(59903.71×0.5+89855.56)×4.9%=5870.56万元。
表1-3项目投资规模一览表
投资构成
金额(万元)
占投资比例(%)
项目总投资
187199.08
100
1
建设投资
179127.05
95.69%
2
建设期利息
8072.02
4.31%
3
铺底流动资金
0
0
(四)主要产出说明
1.设计时速与年限
满足道路设计规范,道路设计时速和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道路设计年限要求,如下表所示:
表1-4道路设计时速与年限标准
道路等级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年限(年)
20
15
10-15
时速(Km/h)
60
40
20
2.道路平纵面主要设计指标
具体设计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1-5道路平面设计标准
设计速度(km/h)
60
50
40
30
不设缓和曲线圆曲线最小半径(m)
1000
700
500
-
不设超高圆曲线最小半径(m)
600
400
300
150
设超高圆曲线半径一般值(m)
300
200
150
85
设超高圆曲线半径极限值(m)
150
100
70
40
平曲线最小长度(m)
150
130
110
80
转角α≤7°平曲线最小长度(m)
700/α
-
-
-
圆曲线最小长度(m)
50
40
35
25
缓和曲线最小长度(m)
50
45
35
25
停车视距(m)
70
60
40
30
表1-6道路纵面设计标准
设计速度(km/h)
60
50
40
30
凸型竖曲线
极限最小半径(m)
1200
900
400
200
一般最小半径(m)
1800
1350
600
400
凹型竖曲线
极限最小半径(m)
1000
700
450
250
一般最小半径(m)
1500
1050
700
400
竖曲线最小长度(m)
60
50
35
25
最大纵坡极限值(%)
7
7
8
-
纵坡坡段最小长度(m)
150
130
110
85
3.排水体制
本次设计路段均为新建城区,故本次设计全部采用雨污分流制。
4.排水技术标准
径流系数: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排水专项规划,2号地块内主要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及住宅用地。
对于城市中心区、商贸区综合径流系数取0.65;公园、绿地综合径流系数取0.2;其它一般规划建成区综合径流系数取0.6。
粗糙系数:
根据排水专项规划,HDPE塑料管粗糙系数为0.01,钢筋混凝土管材粗糙系数为0.013。
流速:
污水管在设计充满度下,最小设计流速为0.60m/s;雨水在满流时,最小设计流速为0.75m/s。
最大设计流速:
金属管道为10m/s,非金属管道为5m/s。
(五)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取“政府付费”回报机制。
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负责管理和维护本项目道路及相关设施并维持项目正常运转,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合理安排政府付费。
(六)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出资方出资10%,金额为3743.98万元;社会资本出资90%,金额为33695.83万元,双方同股同权。
(七)采购方式选择
本项目选择公开招标的方式作为本项目采购方式。
三、方案编制目的
本方案旨在通过对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项目的交易结构、项目的投资成本和收入测算、价格形成与调整机制、利益和风险分担机制以及特许经营、政府监管等内容的分析,论证本项目建设和运营采取PPP模式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通过分析投资者经营期内的投资回报、政府的支出责任和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分配,为项目成功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提供理论和现实支持,为项目实施提出了明确的解决路径和推进时间表,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清晰准确的方案依据。
四、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完善中心城区道路网,提高区域路网等级的需要
(二)带动道路两侧的开发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带
(三)改善道路沿线景观,提升地块价值的需求
(四)加快周围地块建设,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需求
五、项目前期工作进展
住建委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已委托相关机构编制完成项目工程可研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立项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手续已经办理完成。
本项目将严格接照规范程序进行建设,以保障项日实施的合规性。
第二章项目运作方式
一、运作方式选择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文件精神,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模式推进项目建设。
综合考虑本项目回报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等因素,作为新建项目且公共服务性较强,本项目拟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为BOT)运作方式。
政府方将本项目道路的经营权交由项目公司,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特许其在合作期限内对项目道路进行建设、维护和管理,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相关资产及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二、合作范围及期限
(一)合作范围
本项目合作范围为亳州市道东片区2、3号地块路网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87199.08万元。
其中2号地块区域包含神农大道、曹霸路和老君大道等17条道路,全长约46.237公里;3号地块区域包含京九东路、神农大道和茉莉路等15条道路,全长约25.201公里;张良路(百合路-银杏路)北延工程,全长约400米。
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子项目的个数、构成,以及建设时序。
(二)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建设期从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日止,运营期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日次日起至运营期限届满日。
第三章项目交易结构
一、交易结构
具体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1.本项目中,亳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住建委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2.在招投标阶段,住建委按照PPP项目采购流程遴选社会资本方,在采购结果确认谈判中对合同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并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各项条款签订《PPP合同》;
3.政府出资方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在亳州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持股的比例为10%:
90%,双方同股同权;
4.住建委授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以及维护和运营。
项目公司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对外进行融资;
5.项目公司通过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弥补建设成本、经营成本,归还债务本息并获取合理投资回报;
6.主管部门对项目公司运营维护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及相关行政监管;
7.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二、投资结构
本项目总投资为187199.08万元,项目资本金为37439.8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0%;剩余的80%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股东借款、银行贷款、基金融资等方式自行筹措。
三、项目公司组建
住建委与中选社会资本方签署PPP项目合同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由政府出资方与中选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人民币。
按照公司设立程序,需经股东缴纳出资、验资、设立登记、签发出资证明书等流程。
项目公司按要求成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其中项目公司总经理、经营经理、建设经理等组成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履行《合作协议书》责任和义务,组织项目实施。
在经营管理层领导下,各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公司执行层,即:
财务部、综合管理部、采购部、工程部、合约部、技术质量部等,分别承担各专业责任。
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下开展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四、融资安排
(一)融资方式
项目公司可采用股东借款、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筹措项目资金,以解决投资总额和项目资本金之间的差额。
项目公司可以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以该PPP项目协议项下的各项权益(如PPP项目协议项下的预期收益权、保险收益权等)及项目公司拥有的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或以其它方式设置担保权益。
但如果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则由社会资本方通过股东贷款、提供担保等方式解决,以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额及时到位,政府方可以提供融资便利,但不承担融资责任。
(二)直接介入权
为保障项目融资方的利益,当项目出现重大经营或财务风险,威胁或侵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依据项目协议中的直接介入条款代为行使项目公司股东权利和经营管理权利,要求项目公司改善管理、增加投入,或由地方政府认可的合格机构接管项目。
五、项目公司清算
若合作期满,项目公司进行清算,则进行清算时,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届时按照各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六、相关配套安排
除项目边界内的各项建设、运营、维护工作外,需同时明确如下配套安排,以利于项目顺利稳妥推进。
政府部门负责项目用地的选址、规划,应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标准、环评、电力及市政管网迁改以及工程施工所需的配套服务)及其审批手续按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完成,并按照征地拆迁实施计划向社会资本方提供项目工程建设用地。
项目建设期间政府方负责协调本项目建设所需进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
第四章项目回报机制
PPP项目的回报机制主要包括项目自身的投资回报机制及项目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机制两个层面。
一、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是社会资本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政策文件,PPP项目常见的回报机制包括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
本项目采取“政府付费”回报机制,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间,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通过政府付费的方式,弥补建设成本、经营成本,归还债务本息并获取合理投资回报。
通过绩效考核的形式,鼓励项目公司在授权经营范围内,通过创新的形式开展其它经营活动,获得第三方收入,用于弥补经营成本,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压力。
二、股东回报机制
1.政府方股东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利润分配调节机制对社会资本方股东进行投资收益补贴,政府方出资代表参与项目公司的利润分配。
2.社会资本方股东回报机制
实施机构通过公开竞争性程序选择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能力及项目经验的社会资本方,且要求其负责本项目的建设施工与运营维护,未经政府方的批准不得将PPP合同项下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因此,社会资本方作为投资方与施工方,除按章程的约定获得作为股东的分红外,还可以通过与项目公司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方式获得相应的施工利润。
政府不承担社会资本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
三、激励相容机制
为了有效发挥社会投资人在项目建设与运营阶段的市场优势,通过激励相容机制的设计,使社会资本方利己的经济理性行为产生有利于政府和社会公众总体利益的结果。
本项目中包含的激励相容机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项目公司需同时承担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政府方通过设置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指标,运维服务的优劣决定运维绩效服务费的多寡(PPP项目协议中设置了明确的奖惩机制)。
建设期内项目建设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影响社会资本在运营维护期的成本高低,以有效激励社会资本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统筹考虑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
其二,通过公开竞争程序将可用性补贴和运维绩效付费确定在一个合理区间内,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改善管理、提升效率等以增加收益,有利于对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的控制。
第五章项目财务测算
(一)项目经营收益
本项目为市政道路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不以营利为目的。
在运营期间,项目公司主要负责道路及相关设施的维护和正常使用,通过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上的管理经验优势,节约运营成本,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二)项目运营维护成本
1.养护费
本项目养护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养护(路基、路面、人行道、桥涵、交通标识)、应急处理(除雪、抢险等)以及雨污管网清理、道路保洁等。
根据我国市政道路的实际情况,每年的一般性养护费用约为建设投资的0.5%,以后每年按3%(考虑到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年增长速度增加。
养护费用中,材料费用占比按30%计算,详细费用如下表所示:
运营阶段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第5期
第6期
第7期
第8期
第9期
第10期
第11期
第12期
第13期
养护费
895.64
922.50
950.18
978.68
1008.05
1038.29
1069.44
1101.52
1134.56
1168.60
1203.66
1239.77
1276.96
进项税
39.04
40.21
41.42
42.66
43.94
45.26
46.62
48.01
49.46
50.94
52.47
54.04
55.66
养护费不含税
856.59
882.29
908.76
936.02
964.10
993.03
1022.82
1053.50
1085.11
1117.66
1151.19
1185.73
1221.30
材料费
268.69
276.75
285.05
293.61
302.41
311.49
320.83
330.46
340.37
350.58
361.10
371.93
383.09
进项税
39.04
40.21
41.42
42.66
43.94
45.26
46.62
48.01
49.46
50.94
52.47
54.04
55.66
材料费不含税
229.65
236.54
243.64
250.94
258.47
266.23
274.21
282.44
290.91
299.64
308.63
317.89
327.43
2.大修费用
项目运营后,随着交通量的逐年增长,路面损坏和桥梁破损程度将逐年加大,为保证路面的使用性能,需适时对路面进行大修。
本项目大修工程及相关费用须报亳州市住建委批准,经市住建委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财务测算暂不考虑大修费用。
3.管理费用
项目公司管理费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暂定职工30人)、行政办公费用、设备购置费、保险等费用。
根据本项目规模和目前亳州市的工资、福利水平以及公司管理费用水平,管理费用取建设投资的0.2%,按年增长率3%的速度逐年增加,具体费用详见下表。
运营阶段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第5期
第6期
第7期
管理费
358.25
369.00
380.07
391.47
403.22
415.31
427.77
运营阶段
第8期
第9期
第10期
第11期
第12期
第13期
管理费
427.77
440.61
453.83
467.44
481.46
495.91
(三)折旧与摊销
项目建成后,所有权属于政府,项目公司享有经营管理权,建设成本在经营期按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摊销年限为13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期末无残值。
无形资产总额为187199.08万元,年均摊销额为14399.93万元。
(四)相关税费
1.增值税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安徽省: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我省现行计价依据的通知》(建标〔2016〕67号)规定,建筑业工程费用增值税税率为11%,工程其他费用增值税税率为6%,材料费:
17%,养护费中其它费用暂不考虑增值税。
在本次财务测算中,财政补贴的增值税率按照6%计算。
税金及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税2%。
2.所得税
根据《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根据财务审慎性原则,项目公司按照企业所得税25%计算;本项目属于市政基础工程,项目公司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
3.项目公司移交项目给政府的税务处理
项目公司在合作期满,将项目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时,本项目采用BOT模式的,资产所有权属于政府,没有产生纳税义务,不交税。
(五)相关指标选取
1.贷款利率
本项目资本金占比为20%,由项目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筹集,建设期贷款利息由项目资本金支付,运营阶段通过等额本息的方式还本付息。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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