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创建全国文明城资料收集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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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创建全国文明城资料收集管理办法
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全面准确真实系统地反映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到申报资料内容完整、层次清晰、格式规范、数据准确,确保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料收集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环节。
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文办)、全市各级创文部门均要设立资料收集整理机构,主要领导分管,固定专职资料收集上报管理人员。
未经批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人员不得变动。
第三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的建档范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4版)》(部分内容参照2011版《测评体系》)中测评方法为“材料审核”(含同时使用材料审核与其他测评方法)的测评内容。
第二章资料收集的范围
第四条资料的内容范围
全市创文工作各级责任单位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4版)》(部分内容参照2011版《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4版)》(部分内容参照2011版《测评体系》)、《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15年工作安排》等任务要求提供各类材料。
凡是《测评体系》考核指标中要求报送材料的各项工作中形成的能够体现工作轨迹、佐证工作过程、展现工作成效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文档、标志性实物等均属于材料收集范围。
具体材料是:
1.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文工作的会议、调研、检查及创文活动的文字材料;
2.各部门、各单位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相关测评内容所形成的文字材料、会议文件、问卷调查材料、音像资料、电子文档、标志性实物照片等材料;
3.工作中获得国际、国家和有关部委机关荣誉称号的文件、奖牌、奖状、奖杯、荣誉证书(奖牌、奖状、奖杯、荣誉证书提供照片但必须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并附说明)等材料;
4.新闻媒体报道市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创文工作的报纸、视频、网页截图等相关材料;
5.在创文测评中凡涉及现场暗访、实地察看的单位(“窗口”单位、社区、学校、青少年活动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按照创文测评考核标准要求,同时准备两份档案材料,一份上交所属创文办,一份在本单位按要求规范整理,安排专人管理。
第五条资料的时间范围
根据2014版《测评体系》(部分内容参照2011版《测评体系》)的要求,一般来说,统计数据类材料需提供近两年的。
活动类材料需提供近三年的。
“待审材料记录表”中有明确规定年限的,则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例如:
2017年验收,“上一年度”指2016年;“前三年度”指2014年、2015年和2016年;“近两年”2016年、2017年;“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
对一些制度、规划类的指标,可能是超出两年时间甚至时间更远,但对创文工作有佐证作用的资料,也要收集整理。
第三章资料整理规范
第六条为准确清晰地反映创文工作情况,各责任单位须提供成形资料,即所提供资料应按照如下顺序编排成卷:
《结论性说明》(附件3)、《资料登记目录》(附件4)、佐证文件资料等。
具体规范如下:
(一)卷内资料的内在逻辑要求
1.按工作内容和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2.按工作程序整理,例如:
创文活动通知、活动方案、领导讲话、活动开展情况、新闻报道、图片等佐证资料和经验资料、表彰决定等。
3.同类资料按级别高低顺序进行整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等。
(二)资料数据的统计口径
根据2014版《测评体系》(部分内容参照2011版《测评体系》),统计口径按以下规定执行:
1.测评数据为市区数据,不包括市辖县(市)。
个别指标有特殊要求,需要提供全市数据。
2.凡按照统计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纳入当地统计范围的数据,以当地的统计部门数据为准,主要指国家、省、市统计年鉴;如果没有统计部门的数据,按照统计法和有关要求纳入部门统计范围的数据,以行业主管部门的数据为准。
3.以人口为计算基数的数据,以户籍人口为统计口径(特别注明的除外)。
(三)资料收集层次
在提供资料的层次上,有的是单一层次,有的是多个层次。
即有些测评内容只需要提供市级的资料,而有些测评内容既要提供市一级的资料,又要提供区、街道等层次的创文资料。
所以,在准备资料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和理解《测评体系》要求。
(四)资料的收集整理
1.所有上报的待审资料以“件”为基本单位,每项“测评标准”(数据类测评内容除外)为“一件”,“一件”提交资料一般由若干份资料构成。
2.除数据性资料外,每件资料要有计划、制度和机制,有活动和保障措施,有特色和成效,能够全面反映某项工作的全过程,并保持彼此间的内在逻辑,做到完整准确。
每项测评任务都要包含安排部署、过程性资料、小结三个方面的内容。
安排部署包括:
会议、方案、意见、安排、计划、通知等,材料中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制度机制、工作内容要具体细化,措施、要求要明确、有条理。
过程性资料包括:
督导检查、通报、汇报、交流材料、讲话、会议签到册、会议记录(纪要)、信息、简报、音像资料、新闻报道等,各项资料必须原始、真实,会议记录复印后要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总结、小结、表彰会、情况汇报等总结性的资料数据要真实准确,体现特色和成效,数据要上下、前后统一,工作活动参与率必须达标。
3.每个责任单位所出具的资料必须加盖本单位的红色印章,文字资料主要以原件为主,复印件为辅,上报的复印件,必须在复印件落款页再加盖本单位红色印章,印章必须清晰。
各责任单位报送的资料主要以原始资料为主并符合正式发文格式,不能提供原件的也可用复印件。
4.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收集的电子版资料主要由文字资料、图片和音像资料组成。
对正式文件等盖有印章的资料,进行拍照或扫描,转换成电子版。
5.数据资料要求
数据的来源、统计口径、计算方法等必须严格符合《测评体系》的要求,提供的数据要真实准确,并与国家或省、市统计年鉴中收录的数据相吻合。
6.图片要与信息简报相结合(见附件5)
图片资料须为pdf或jpg格式,要求单个图片文件不大于2MB,用A4纸打印或冲洗照片,图片应为原始数据无需加工处理,并附有相应的文字说明。
说明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主题、背景、事由、活动内容等基本要素。
图片必须清晰,同时报送电子版。
7.音像资料要求
音像资料要刻录成光盘,其中视频资料须刻录成DVD光碟,为avi或wmv或rmvb格式,要达到标清格式(画质分辨率720×480),光盘表面及其包装盒须附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人物、主题、事件等基本要素。
照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晰,每页最多两张照片,排版居中打印;或者将洗印好的照片粘贴在A4纸上也可。
8.报道主要包括网上、电视和报纸宣传报道。
网上宣传报道要有原始网页截图;报纸宣传报道要整版,并划出新闻标题;电视新闻要上报光盘。
9.资料编号标识
创文工作资料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测评内容”的顺序逐件编号。
每件资料首页上端居中位置,暂用铅笔编写编号,编号格式如下:
“Ⅲ-1-1)-①”,其中,“Ⅲ-1”代表测评内容序号,Ⅲ-1-1)代表该“测评内容”第一项“测评标准”,“Ⅲ-1-1)-①”代表该测评标准的第一份原始资料。
10.印证标识
对内容多,不能直观反映测评内容的文字资料,必须用红笔勾画出所印证的内容(段落、字句等);画线一律为直线,位于文字下方且不能压盖文字。
11.目录编制
每件资料整理完成后,须填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登记目录》。
目录的填写应按照某项工作程序进行填写。
例如:
活动通知、活动方案、领导讲话、活动开展情况、新闻报道、图片等佐证资料和经验资料、表彰决定等。
1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结论性说明》的填写
撰写时要紧扣“5个有”,即:
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有活动、有总结。
对照测评标准,每一件测评资料要单独填写一份《结论性说明》。
结论性说明的填写:
属于数据类资料,结论为相应数据,同时提供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并注明数据来源;属于文字类资料,要根据每条测评标准提供结论及相关情况说明;属于文字、数据混合类资料,根据其测评标准提供相关文字和数据的结论性说明。
结论性说明要站在市委、市政府的角度,要表述准确、内容充实、结构合理、详实简明,把问题回答准确、透彻。
结论性说明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13.《原始材料登记目录》编制
每件资料整理完成后,须填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登记目录》。
《登记目录》中的顺序必须与卷内原始资料的顺序一一对应。
第四章资料的格式
第七条资料收集应按照以下排序和格式进行:
1.原始资料排序
第一步:
按工作内容和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最直接、最核心的资料放在前面;时间上由远及近,例如:
2013—2014。
第二步:
同类资料按级别高低顺序进行整理,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等。
第三步:
按工作程序整理(对于同一年同一指标)。
例如:
创文活动通知、活动方案、领导讲话、活动开展情况、新闻报道、图片等佐证资料和经验资料、表彰决定等。
2.纸张规格
卷本纸张统一使用A4纸规格。
其他规格的纸张可采用复印形式转化为A4纸规格,纸质文件的文本格式必须符合公文格式要求,带文号文件必须使用红头文件纸打印,或复印原件后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党委机关正式公文为16K或B5纸规格的除外)。
3.版面设置
除原始文件外,凡在资料准备过程中加工形成的各类文字资料,其纸张边距要求如下:
上边距3.7厘米;下边距3.7厘米;左边距2.7厘米;右边距2.7厘米;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
4.字体字号
除文件原件外,凡在资料准备过程中加工形成的各类文字资料及《结论性说明》、《资料登记目录》等必须使用统一字体、字号。
正文标题:
二号方正小标宋;副标题:
三号楷体;正文一律为三号仿宋。
其中,文件编号、主送单位为三号仿宋。
①一级标题(题名):
小二号黑体;②二级标题(题名):
三号楷体;③三级标题:
三号仿宋加粗;④四级标题及正文:
三号仿宋;⑤数字、年月日:
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⑥落款(署名):
三号仿仿宋;⑦《目录》等必须使用规定字体、字号。
第五章资料的审核
第八条资料审核主要指,各责任单位在完成资料的正式提交报送前,由专职资料员对本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自查。
资料审核分为责任单位资料员审核、牵头单位资料员审核和市创文办资料员审核三个层次,都要分两步完成审核工作,即形式审核、内容审核。
1.形式审核
形式审核就是审查责任单位所提交资料的表面格式和真实性。
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形式审核:
(1)审查资料卷宗的完整性。
责任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包括《结论性说明》、《原始资料登记目录》和相应的原始材料,三部分缺一不可。
(2)审查卷内资料和目录是否对应。
看顺序是否一致,有无文件缺失。
(3)审查资料的整理格式。
主要是看资料的纸张规格、版面设置、字体字号是否符合规范;资料复印件是否加盖公章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内容审核
内容审核指资料员逐条审核被测评资料是否与测评体系的相关标准一致,能否全面、准确地体现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有“四看”:
(1)看卷内资料内容(包括《结论性说明》)是否与测评指标紧密相关;
(2)看资料的时间、空间范围是否符合指标要求;
(3)看资料中涉及到的数据来源、统计口径等是否符合要求;
(4)看整个卷宗的佐证性资料是否充分。
第九条在创文中须现场督查、实地考察的窗口单位、社区、学校等,负责将本单位创文档案资料按照创文测评标准要求,安排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齐全,及时上报。
第十条重要文件资料和照片,各单位须保存好电子文档,以备向中央文明办“网上电子测评系统”上传之需。
具体需上传的电子文档目录,将来以新版《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而定。
第六章责任分工及资料报送
第十一条市创文办负责全市创文资料档案工作的最终收集、审核、建档工作,并对市级各牵头单位及秦、渭两区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第十二条市创文办对市级各牵头单位及秦、渭两区按规定要求报送资料的格式、内容、任务、进度等进行审查。
不合格的资料发回补充完善后再报。
第十三条市级各牵头单位、秦、渭两区均要设立创文资料收集专门机构,固定专职人员对各责任单位需报送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每季度向市创文办报送创文资料一次。
第十四条各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含秦、渭两区业务部门)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按照各牵头单位的要求,及时、准确、详实、真实地收集、整理、上报本单位、本系统(含秦、渭两区业务部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的各类资料,包括记录开展活动的时间、地点、人物、主题、背景、事由等内容的文件及通知、会议记录、签到、光碟、证书等资料。
第十五条秦、渭两区要建立创文资料并上报市创文办。
第十六条辖区各办事处、社区的创文资料上报上级部门。
第十七条市创文办,各牵头单位,各责任单位,秦、渭两区及其办事处,社区等单位上报的创文资料均需建档留存。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十八条市创文办将根据需要对秦、渭两区创文办及市级各牵头单位的资料收集每季度收集一次,对未按要求报送的将下发督办通知单,每半年通报一次资料收集情况。
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的收集过程中能保质保量、及时准确上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
第十九条对在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过程中如出现迟报、漏报、乱报、不报的单位和各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严格按照《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秦、渭两区,市级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资料收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市创文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盒侧签(表样)
附件2:
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盒横签(表样)
附件3:
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结论性说明(表样)
附件4:
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登记目录(表样)
附件5:
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图片(图样)
附件1
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盒侧签(表样)
咸阳市创建
全国文明城
市测评资料
咸阳市创建
全国文明城
市测评资料
咸阳市创建
全国文明城
市测评资料
咸阳市创建
全国文明城
市测评资料
I-1
中央文明委
重点工作
I-1
中央文明委
重点工作
I-1
中央文明委
重点工作
I-1
中央文明委
重点工作
II-4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II-4
推进诚信建设
制度化
II-4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II-4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III-14-1)
III-14-2)
III-14-3)
III-14-4)
诚信奖惩制度
诚信奖惩制度
诚信奖惩制度
诚信奖惩制度
2015年度
2015年度
2015年度
2015年度
附件2:
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盒横签(表样)
III-14-1)
诚信奖惩制度
III-14-2)
诚信奖惩制度
资料内容
1)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定期发布。
资料内容
2)建立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的嘉许制度,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研究出台对诚实守信者的优待政策。
III-14-3)
诚信奖惩制度
III-14-4)
诚信奖惩制度
资料内容
3)制定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违法者共同依法实施惩戒。
资料内容
4)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地区存在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附件3:
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结论性说明(表样)
测评内容
标准编号
牵头单位
联系人
责任单位
联系人
结
论
备注
附件4:
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
登记目录(表样)
测
评
内
容
指标编号
牵头单位
联系人
电话
顺序号
责任者
文件
字号
文件标题
文件
日期
文件
页数
附件5:
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图片(图样)
道德教育信息
单位:
XXXX年X月X日
秦都区古渡办举行道德讲堂暨道德模范
人物表彰活动
秦都区古渡办在丽彩潮流港举行2015第二期道德讲堂暨道德人物模范表彰仪式活动。
安亚云、卜凡、崔引引、杨倩、常进宝、朱智慧6名道德模范参加了此次表彰活动。
唱一首道德歌曲、颂一段道德经典、播一段道德事迹、讲一个道德故事、做一次道德承诺……随着一部部模范人物感人事迹短片的播放,现场时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更有不少观众当场落下泪来。
“我手持着奖杯,心情很激动,我只想说我会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让更多的环卫工吃上一碗热面,让更多的老人吃上一碗长寿面。
”道德模范卜凡说到。
在场观众纷纷表示,要学习道德模范,在生活和工作中坚守美德,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争当“身边好人”。
秦都区古渡办负责人表示,要积极搭建思想道德建设新平台,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自觉成为道德建设的传播者、践行者、受益者。
(信息员: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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