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合规性检查表》样本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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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合规性检查表》样本doc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检查表
编制:
日期:
2019年4月
审核:
日期:
2019年4月
批准:
日期:
2019年4月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检查表
使用指南
合规性检查表是针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检查的一个工具,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分公司在合规性检查和评价时使用。
合规性检查表根据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目录》,并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目录》中适用的条款号引出相应的文字作为检查的依据,由检查人员逐项对照检查,确认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管理体系运行,环境保护、污染预防、职业危害、健康损害和不可接受风险的危害得到控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即“合规”。
合规性检查主要针对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规章制度建设的合规性和运行控制的合规性,检查时可以通过文件检查和评审,现场检查或验证的方法。
合规性检查每年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在内审时进行,分公司也可以结合监视测量过程或绩效考核进行。
在检查时,检查人员除了使用本检查表以外,还须依据完整的法条对照进行检查后,在检查表内逐项打√或打×。
凡是打√的为“合规”,打×的为“不合规”,对于被确定为“不合规”的内审发现,内审员可根据内审发现提出“不合规报告”,被检查部门根据“不合规报告”采取纠正/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
当检查发现没有达到以下要求时将做出不合规的结论,职能部门应及时采取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规章制度合规项:
﹥90%。
2.运行控制合规项:
﹥90%
注:
为方便合规性统计,“检查内容”中采用宋体字并加黑的为规章制度的合规性检查,相序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如1、2、3并加黑;采用仿宋体的为运行控制的合规性检查,相序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加半圆括弧,如1)、2)3)。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性检查表
一、合规性检查对象:
环境保护
序
法律法规
控制对象
适用条款
环境法律、法规(摘录)
检查内容(项序)
检查结果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污水、噪声、废气、固废
第42/43/条
第42条:
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43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第47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是否制订了《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
1)是否有《排污许可证》
√
2)应急预案是否备案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食堂污水
第45条
第45条:
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
3)污水处理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
2.《污水排放管理制度》
√
4)是否有污水排放《检测报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工业噪声
第23条
第23条:
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是否制订了《噪声管理制度》
√
5)是否有噪声《检测报告》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生产用水和电
第24条
第24条:
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4.是否制订了《能资源管理程序》
√
6)是否有节能降耗目标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食堂油烟
公司机动车辆
涂料及稀释剂废气
第18/45/53条
第18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45条:
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第53条:
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对方的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
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
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5.是否制订了《废气管理制度》
√
7)油烟净化率《检测报告》
√
8)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报告》
√
9)《环境保护守法证明》
√
10)用水用电处是否均有节水节电标识
√
密闭的喷涂房
√
11)现场用水处是否有漏滴水的状况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污染物(污水、噪声、废气、固废)
2.能(资)源消耗
第16条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1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存在时)
√
13)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后是否整改
√
14)是否通过了环境验收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生活垃圾
2.危险废物
第16/40/52
/条
第16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40条:
对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指定的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
第52条: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6.是否制订了《固体废弃物管理》
√
15)垃圾桶上是否有分类标识
√
16)是否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书》
√
17)危险废物垃圾桶是否有标识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生活垃圾
污水
固废危废
第4条
第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18)污染物是否由有资质的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
危废
第19条
第19条:
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
7.是否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使用现场管理规定》
√
10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废气
第13/17条
第13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第17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19)是否有《排污许可证》
√
20)是否有废气检测报告
√
11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污水
第31条
第31条:
下列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水污染物:
(一)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的;
(二)运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
(三)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的;
(四)向环境排放餐饮污水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21)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污水
第4条
第四条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21)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
√
二、合规性检查对象:
排污控制
1
GBT19095-2008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生活垃圾
2
2.一般规定垃圾分类标志
22)现场垃圾桶内投放的垃圾,是否符合标识的规定
√
2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食堂油烟
第4.1/4.2条
①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mg/m3
②油烟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24)是否有油烟净化《检测报告》
√
25)油烟净化去除率是否达标
√
3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
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①PH:
6~9②SS:
400mg/L
③动植物油:
100mg/L④石油类20mg/L(洗车)
26)是否有污水《检测报告》
√
27)污水派发是否达标
√
4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噪声
4.1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28)是否有噪声《检测报告》
√
29)噪声是否达标排放
√
5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生活垃圾
第15条
第十四条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标识和颜色。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置、未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标识和颜色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可以结合自然更新分批改造、更换。
第15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或者将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交给专门的回收经营者。
鼓励生产经营者以及环保、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企业设置特定类型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收集容器。
30)是否签订了《垃圾处置协议书》
√
三、合规性检查对象:
能资源管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资源消耗
第8条
第8条:
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8.是否制订了《节水节电管理制度》
√
31)用水用电处是否均有节水节电标识
√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电的消耗
第9条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32)现场用水处是否有漏滴水的状况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废物回收利用
能资源消耗
第9条
第9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水平。
9.是否制订了《能资源管理程序》
√
33)是否有节能降耗目标
√
四、合规性检查对象:
危险废物控制
1
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
附录
1.HW03(900-002-03废药物、药品)
2.HW04(900-003-04失效、变质或伪劣的农药产品)
3.HW08(900-210-08空压机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废油、污泥;900-249-08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4.HW12(900-250-12喷漆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涂料废物;900-299-1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的油墨、颜料、油漆等产品)
5.HW36(900-032-036车辆制动器衬片的更换产生的石棉废物)
6.HW42(900-499-42废有机溶剂、水洗液)
7.HW49(900-044-49废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经拆散、破碎、砸碎后分类收集的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部件)
10、是否制订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
34)是否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协议书》
√
35)是否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36)是否对当年危废产生的数量做了统计
√
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6条
第6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37)现场是否设置危险废物收集桶
√
38)现场是否对危废堆放做了隔离并有专人管理
√
3
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
第2条
二、废弃铅酸蓄电池、镍镉电池……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属于危险废物。
(注:
包括打印耗材如硒鼓、水笔笔芯、色带)产生电子类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将产生的废物提供或委托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处置;转移电子类危险废物的,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有关环保部门报告。
39)在其他垃圾桶内是否有危险废物
√
五、合规性检查对象:
安全管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各类生产伤害
第4/7/19/22/24
/25/27/32/33/
36/42/43/44/48
/57条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
。
。
。
。
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五十七条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0)公司安全方针与国家方针一致性
√
11.是否制订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
12.是否制订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3.是否制订了《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
14.是否制订了《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
41)是否制订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
15.是否制订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42)工会是否行使安全管理监督权
√
43)领导的主要职责是否包含
(a)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
(b)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
(c)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故隐患
√
(d)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
√
4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和要求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
45)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与法的合规性
√
46)公司和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
全生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
识和管理能力。
√
47)从业人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是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培训合格上岗。
√
48)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
49)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的合规性
√
√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各类生产伤害
第14/15/27条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责任:
……(七)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本单位各级、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从业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
禁止以现金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
16.是否制订了《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
17.是否制订了《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事件
第22/29条
第二十二条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18.是否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
√
50)是否定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51)是否有开展应急知识宣城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
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安全事故应急
第4/5条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52)是否建立应急工作责任制
√
53)是否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
√
18.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
√
4
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安全事故
第8条
第八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或者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是否制定了《事故事件调查制度》
√
5
GB/T13869-2008安全用电导则
触电
第6条
第6条用电产品的安装和使用
6.3用电产品应该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使用,超过使用寿命期限的应及时报废或更换,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延长使用寿命。
6.4任何用电产品在运行过程中,应有必要的监控或监视措施;用电产品不允许超负荷运行。
6.5一般环境下,用电产品以及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且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6.6正常运行时会产生飞溅火花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产品,使用时应远离可燃物质或采取相应的密闭、隔离等措施,用完后及时切断电源。
6.7用电产品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
6.8移动使用的用电产品,应采用完整的铜芯橡皮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移动时,应防止电源线拉断或损坏。
6.9固定使用的用电产品,应在断电状态移动,并防止任何降低其安全性能的损坏。
6.15插拔插头时,应保证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处于非工作状态,同时人体不得触及插头的导电极,并避免对电源线施加外力。
20.是否制订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
21.是否制订了《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
22.是否制订了《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
54)是否建立安全用电检查记录
√
六、合规性检查对象:
交通安全管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车辆伤害
第19/21/22条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55)是否建立《车辆驾驶员台账》
√
56)是否均具有《驾驶证》《准驾证》
√
57)是否建立《驾驶员违章统计表》
√
2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车辆伤害
6.4.1~6.4.2
6.4.1机动车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区主干道上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
6.4.2机动车进出厂房……车间大门,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最高行驶速度为5Km/h
58)进出大门口是否有限速标识
√
59)厂区内是否有限速标识
√
七、合规性检查对象:
消防安全管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各类火灾
第16/21条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
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3.是否制订了《消防安全制度》
√
24.是否制订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25.是否制订了《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
26.是否制订了《门卫安全值班制度》
√
27.是否制订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
2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6/18/19/21/26/
27/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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