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待审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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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待审核
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要求
1.1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是指在运行中的电压等级在1KV及以上的变电、输配电(线路保护区内)和用户电气设备附近进行的可能影响电气设备和人员安全的一切作业。
1.2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办理《临近高压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2管理内容
2.1人员、设备基本要求
2.1.1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力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持有效操作证;掌握现场急救方法,特别是触电急救。
2.1.2施工全过程应安排有经验的人员对现场作业进行监护。
2.1.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1.4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所使用的工具、装置和设备应经过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1.5作业条件发生变化,现场监护人有权终止作业。
2.2作业前准备
2.2.1明确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现场负责人,针对作业内容、高压线路区域环境特点,进行危害识别,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报经相关方审核批准。
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2.2.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临近高压带电体操作人员进行风险告知和技术交底,进行防范控制措施等相关内容的教育。
2.2.3作业现场负责人检查人员、劳保用品、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2.2.4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现场区域,在带电体或有可能接近带电部位的危险区域,均应在保护区外设临时遮栏或警示标志,向外悬挂“止步!
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并设专人警戒。
2.2.5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的设备必须装设可靠的接地装置。
2.2.6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对许可证的安全措施进行逐项确认。
2.2.7地面作业时,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严禁开展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2.3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过程控制
2.3.1临近高压带电体起重作业
2.3.1.1遵照供电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在高压线下方10m范围内,不准摆放物料、不准搭设临时设施、不准停放机械设备。
在高压线其它架空线一侧进行起吊作业时,必须划定明确的作业范围,并设专人监护。
2.3.1.2临近高压带电体起重作业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与高压带电体的距离应满足表1规定。
表1起重机械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线路电压(kV)
<1
1-20
35-110
220
与线路最大风偏时的安全距离(m)
1.5
2
4
6
2.3.2临近高压带电体测量作业
2.3.2.1组织人员对临近高压带电体附近进行勘测。
2.3.2.2施工作业时,使用的测量工具、设备应与高压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与输电线路的有效安全距离规定,见表2)。
表2塔尺、标杆顶端与输电线路最小距离
线路电压(kV)
<1
1-35
110
220
最小允许距离(m)
1
3
4
6
2.3.2.3在高压线下测量时,不应使用金属标尺,必须做好监护,防止测量工具与高压线安全距离不足,发生电击伤人事故。
2.3.3临近高压带电体在建工程作业
2.3.3.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见表3。
表3脚手架外侧边缘与电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线路电压(kV)
<1
1-10
35-110
220
外缘与边线(m)
4
6
8
10
2.3.3.2脚手架与各类输电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警示标牌。
2.3.4高压线下施工作业
2.3.4.1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和进行机械吊装作业。
2.3.4.2挖掘机不论是作业或移动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
如必须在高低压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机械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见表4。
表4挖掘机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线路电压等级
垂直安全距离(m)
水平安全距离(m)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220KV
1.5
1.5
2.5
2.5
1.5
2.0
4.0
6.0
2.3.4.3明确划定作业范围,并设专人监护。
2.3.4.4雷雨天气,严禁在架空高压线近旁或下面作业。
2.3.5临近高压输电线路并行施工
2.3.5.1施工不宜采用大型机具。
2.3.5.2加强施工人员、施工机具(设备)的安全绝缘措施,如施工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或者在绝缘保护垫上操作等。
2.3.5.3在高压线附近进行管道焊接时,焊管必须接地,应在操作点的地面铺绝缘垫板。
2.3.5.4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把管道与高压线塔接地连接起来。
2.3.6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作业
2.3.6.1在带电杆塔上进行测量、防腐、巡视检查、紧杆塔螺栓、清除杆塔上异物等作业,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5的规定。
表5在带电线路杆塔上作业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0.70
66~110
1.50
20~35
1.00
220
3.00
2.3.6.2进行上述作业,应使用绝缘无极绳索,风力应不大于5级,并有专人监护。
如不能保持表5要求的距离时,应按照带电作业要求作业或停电进行。
2.3.7临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作业
2.3.7.1停电检修的线路如与另一回带电线路交叉或接近,以致作业时人员和工器具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近至表6安全距离以内时,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电并予接地。
如临近或交叉的线路不能停电时,应遵守2.3.7.2-2.3.7.4条的规定。
作业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线的措施。
表6临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作业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1.0
66~110
3.0
20~35
2.5
220
4.00
2.3.7.2临近带电的电力线路进行作业时,有可能接近带电导线至表6安全距离以内时,应做到以下要求:
(1)采取有效措施,使人体、导线、施工机具、牵引绳索和拉绳等与带电导线符合表6安全距离规定;
(2)作业的导、地线还应在作业地点接地。
绞车和牵引工具应接地。
2.3.7.3在交叉挡内松紧、降低或架设导、地线的作业,只有停电检修线路在带电线路下面时才可进行,应采取防止导、地线产生跳动或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表6安全距离以内的措施。
停电检修的线路如在另一回线路的上面,而又应在该线路不停电情况下进行放松或架设导、地线以及更换绝缘子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
措施应能保证:
(1)检修线路的导、地线牵引绳索等与带电线路的导线应保持表6规定的安全距离;
(2)要有防止导地线脱落、滑跑的后备保护措施。
2.3.7.4在变电站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相互靠近的平行或交叉线路时,要求:
(1)每基杆都应有双重名称;
(2)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双重名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作业负责人方可宣布开始作业;
(3)在该段线路上作业,登杆塔时要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双重名称无误,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有电线路杆塔。
2.3.8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作业
2.3.8.1在同杆架设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应在作业人员对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小于表5规定的安全距离时,才能进行。
严禁在有同杆塔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作业。
2.3.8.2遇有5级以上的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2.3.8.3施工现场负责人对停电检修线路的称号应特别注意正确填写和检查。
多回线路中的每条回路都应填写双重称号(即线路双重名称)和位置称号,位置称号指上线、中线或下线和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的左线或右线。
2.3.8.4作业人员在作业开始时,应核对停电线路双重称号无误。
如不符或有任何疑问时,不得开始作业。
2.3.8.5为了防止在同杆架设多回线路中误登有电线路,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每基杆塔应设识别标记(色标、判别标志等)和双重名称;
(2)作业前应发给作业人员相关线路的识别标记;
(3)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双重名称无误,验明线路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施工现场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工作;
(4)登杆塔和在杆塔上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5)作业人员登杆塔前应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双重名称无误后,方可攀登。
登杆塔至横担处时,应再次核对停电线路的识别标记与双重称号,确实无误后方可进入停电线路侧横担。
2.3.8.6在杆塔上进行作业时,不得进入带电侧横担,或在该横担上放置任何物件。
2.3.8.7绑线要在下面绕成小盘再带上杆塔上使用。
严禁在杆塔上卷绕或放开绑线。
2.3.8.8在停电线路一侧吊起或向下放落工具、材料等物体时,应使用绝缘无极绳圈传递,物件与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保持表6的规定。
2.3.8.9放线或撤线、紧线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导线或架空地线由于摆(跳)动或其他原因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至危险距离以内。
在同杆架设的多回线路上,下层线路带电,上层线路停电作业时,不得进行放、撤导线和地线的作业。
2.3.8.10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放落和架设过程中的导线亦应接地,以防止产生感应电。
2.3.9邻近高压线路感应电压的防护
2.3.9.1在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带电线路杆塔上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应采取穿着静电感应防护服、导电鞋等防静电感应措施(220KV线路杆塔上作业时宜穿导电鞋)。
2.3.9.2带电更换架空地线或架设耦合地线时,应通过金属滑车可靠接地。
2.3.9.3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
作业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4m。
如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时,应用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
2.3.9.4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作业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以防电击。
2.4作业完成后要求
2.4.1作业完成后,消除警戒,拆除警戒围栏,清理、恢复现场。
2.4.2整理工具,检查设备(设施)完好。
2.5许可证管理
2.5.1许可证是进行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须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
如果许可证中安全措施栏目填写不下时,应另加附页。
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1年。
2.5.2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基层单位签发人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
2.5.3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
3附件
3.1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许可证
附件:
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许可证
第联,共联
编号: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作业内容
施工地点
高压带电体电压等级
施工单位负责人
作业人员
操作证号
监护人
开工时间
年月日
序号
确认内容
确认人
1
作业人员持有效作业操作证并了解现场急救知识
2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
作业所使用的工具、装置和设备应经过检验(试验)合格
4
持有经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
5
明确现场负责人、监护人
6
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风险告知和防范控制措施教育
7
作业现场,在保护区外设临时遮栏或警示标志,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标示牌,并设专人警戒
8
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的设备必须装设可靠的接地装置
9
作业时现场的气象情况
10
其他补充措施:
危害识别
施工现场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技术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安全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单位主管领导意见
年月日
完工时间
年月日
施工现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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