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督导评估报告书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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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督导评估报告书定稿
三门峡市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报告书
学校名称(盖章):
校长姓名:
申报时间:
填报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报表时间:
201年月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制
三门峡市教育局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处,政府教育督导室,直属各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机关各科室: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立德树人”的要求,加快推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十多年来对各级各类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实践经验,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决定,从2013年9月1日起,启动我市新一轮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
现将《三门峡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教育局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二○一三年十月八日
附件1:
《三门峡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附件2:
《三门峡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安排》
附件3:
《三门峡市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4:
《三门峡市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表》
三门峡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三门峡市管理规范化先进学校督导评估实施方案》1999年启动以来,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对促进学校、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落实素质教育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内涵发展,不断深化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教育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标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及《河南省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教育质量提升为抓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教育行政监督职能,完善现代教育管理机制,促进学校依法规范办学,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机制新格局。
二、评估时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从2013年9月1日起,每三年为一周期。
即三年内要将所辖学校全部督导评估一遍。
第一周期(2013年——2015年),各县(市、区)要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任务同步开展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原则上,2013年各县(市、区)做好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试点工作,2014年和2015年分别完成城区和农村学校、幼儿园的督导评估任务;市教育督导机构2013年做好市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试点工作,2014年和2015年分别完成市直各学校和各县(市、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督导评估任务。
对每所学校督导评估的具体时间由相应的教育督导机构确定。
三、评估内容
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对象为各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主要内容为办学方向、领导班子、教师队伍、规范办学、教育科研、高效课堂、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校园安全、教育质量、满意度等,并赋予相应分值。
具体工作中,各有侧重,相互渗透,有机结合。
重点是依法规范办学、高效课堂和办学条件。
四、评估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照本方案及评估指标体系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
(二)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
定量,即对听、看、查、谈、访等进行统计,量化分数;定性,即专家对所量化分数给予分析描述、解释说明。
(三)实效性原则。
督导评估要坚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
其中:
学校自评要充分体现全员性、全过程的原则,要与对教职工和部门工作考核结合起来,与阶段性工作结合起来。
(四)导向性原则。
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导向性和激励性功能。
(五)客观性原则。
多渠道、多方位采集信息,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参与对学校工作的评价,保证依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六)改进性原则。
把评估工作和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的提高。
五、职责分工
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是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机构的共同任务,实行三级联动,分工负责。
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全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对地方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全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评选推荐;市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制定和指导,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直属各学校的督导评估,对各县(市、区)达到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标准的进行抽查复评,并负责推荐上报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县教育督导机构负责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规划和计划的制定,组织开展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的督导评估,对辖区内普通高中加强经常性督导,指导自评和督导评估后的整改工作,并负责推荐所辖学校申报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六、评估程序
(一)制定规划。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学校、幼儿园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分年度督导评估对象和工作任务。
(二)学校自评。
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在自评达到评估标准的基础上,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各级教育督导机构报送自查自评报告。
学校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学校基本情况、自评工作过程及自评结论、主要成绩与基本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过程督导。
正式督导评估之前,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部分督学和专家进行过程督导检查,针对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学校进行整改。
(四)现场评估。
督导评估前要印发通知书,并向社会公告督导评估主要内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现场评估时,一是深入课堂听课并打分。
二是听取学校自评汇报。
三是查看校容校貌、教学设施、教学仪器、器材、图书、阅览室等。
四是查阅档案资料。
五是分别召开学生、教职工、家长座谈会,并进行问卷调查。
六是对学校领导、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个别访问。
(五)督导反馈。
督导评估结束时,要召开会议进行反馈,成绩谈足,问题说准,建议中肯,并提供存在问题记录单。
评估结束后15天内,向学校印发正式评估报告,并针对存在问题印发督导意见书,对所有问题应提出整改时限和措施。
(六)回访督导。
根据督导意见书确定的整改时限,组织督学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
七、结果运用。
(一)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满分1100分。
其中,980分以上为优秀;870分到979分为良好;760分到869分为合格;7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在评估后,从优秀等次的学校中选拔素质教育成效显著的学校,向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推荐。
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每年将督导评估认定一批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三)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将把各县(市、区)组织实施情况列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点,并纳入“督县”评估结果。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每年要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通报一次督导评估结果,并向上级督导机构汇报当年实施情况。
(四)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校长问责、年度考核、经费补助、奖惩等工作以及干部提拔、职称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学校表彰奖励一次;对因内部管理不善导致督导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整改不力的,建议免去校长职务。
对因外部原因导致督导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学校,应当建议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举办者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建议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组织领导
(一)归口督导。
各县(市、区)要将相关检查内容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范畴,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实行教育督导机构归口管理。
(二)机构建设。
根据“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现代教育行政管理体系要求,督导评估学校是政府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行政监督的权威性和依法评估的严肃性。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按规定配备督导室人员和专职督学,聘请数量足够的兼职督学,足额预算督导工作经费,改善办公条件,确保教育督导机构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和督导评估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实行督学对口联系制度。
明确责任区督学对口联系学校,负责与学校沟通、协商有关督导评估事宜,包括指导学校开展自评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准备,迎接评估,以及督导后的随访等。
(四)保证质量。
建立实施工作责任制和验收制度。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防止走过场,保证督导评估质量。
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将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督导评估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
(五)加强培训。
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我市将不断完善督学培训体系,开阔督学视野,提高督学素质。
聘任学科评估专家,建立技术支撑体系。
加强督导评估科研工作,创新督导评估手段,提高督导评估效益,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过硬、专业性强的督学队伍。
(六)加强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和结果运用,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重视和支持。
九、本方案的解释、修订与施行时间
(一)本方案由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负责解释。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依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可行的评估细则,并负责对辖区学校进行督导评估。
(三)本评估方案从2013年9月1日施行。
附件2
三门峡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安排
评估时间
评估对象
评估部门
2013年
市直1所高中、1所初中和1所小学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
市直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
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含民办)、各中等职业学校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各县(市、区)原则上2013年做好小学、初中的试点工作,2014年和2015年分别完成城区和农村学校、幼儿园的督导评估任务。
督导评估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自行确定。
附件3
2013年三门峡市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一、
办学方向
(80分)
一、
办学方向
(80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
14
在学校管理决策层面、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教育教学过程、文化建设以及主要宣传场所等方面充分体现正确的办学方向和党的教育方针,得14分。
2.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
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并体现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中;坚持德育为先,教育学生树立为国家强盛和人民富裕做贡献的理想,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办学目标明确,保障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和检测性强,执行情况良好,教职工知晓率达到100%。
14
共3项,第1、2项各5分,第3项4分。
3.落实素质教育战略主题。
素质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坚持以人为本,深化素质教育,制定有创新、有特色的实施素质教育行动方案;面向每一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形成全方位的素质教育正确导向;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可持续发展。
14
共3项,第1、2项各5分,第3项4分。
4.促进教育公平。
依法接收残疾儿童入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动态监测和教育管理机制,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关爱、帮助、引导、转变自主发展困难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得责令学生留级、停学、退学或开除学生,保证适龄儿童完成学业;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适龄人口入学率100%,辍学率为零。
14
共4项,第1、2项各4分,第3、4项各3分。
5.消除大班额。
班额不得超过45人;制定消除大班额的措施;不得有66人大班额现象。
10
共3项,班额未超过45人8分,措施得力2分,班额超过66人的,本条款不得分。
6.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
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战略主题要求的教师、学生评价机制,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教师、班级、学生的做法;以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评价内容;高度重视过程性评价,真实记录教师常态工作和学生学习生活状况,每学期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1次,并将结果作为对教师、班主任和学生考核的主要依据;建立教师表彰奖励机制和惩处问责机制,每年表彰奖励1次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
14
共4项,第1、2项各4分,第3、4项各3分。
二、
领导班子
(90分)
二、
领导班子
(90分)
二、
领导班子
(90分)
7.校长素质。
校长经过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赏识每位教职工;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素质教育理念;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实干兴校,作风民主,廉洁自律,改革创新,协调能力强;校长发挥教师专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每学期随机听课评课不少于20次,为教师、学生分别作1次专题学术报告;带头开展校本科研(研修),每年承担1个校本科研课题;校长每年向教职工作1次述职报告,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方面评价满意度分别达到90%以上(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责任区督学及教职工代表负责测评工作)。
19
共7项,满意度7分,其余每项2分。
8.领导班子。
领导班子年龄、专业特长等方面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实干兴校,团结和谐,奋发有为,凝聚力强;针对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限期解决,能运用现代管理模式和手段进行管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每学期听课评课40节以上,听课记录详实,指导意见针对性强,符合高效课堂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校本科研,每人每年承担1个校本科研课题,每年领导班子中至少有2篇论文在县级以上会议交流或教育刊物发表;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深入食堂餐厅、宿舍厕所、教室部室、保卫室等场所,认真检查安全及条件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检查和整改情况记录。
20
共5项,每项4分。
9.党建工作。
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点内容开展党建活动;在年轻骨干教师中培养和发展党员,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等,全年不少于不少于8次,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民主生活会每学期不少于1次;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12
共4项,每项3分。
10.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推行学校管理机制改革,实行校长负责制(民办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聘任制和负责制,董事会与校长职责明确,校长有学校管理自主权);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民主、规范、健全、高效的管理制度,制定学校章程;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人员精干,执行有力,高效运转,中层干部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民主推荐方式产生,实行聘任制;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学校重大决策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发挥学校工会的民主管理与监督作用,实行校务公开;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制定科学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能认真实施,克服平均主义。
15
共5项,每项3分。
11.教育教学管理机构。
机构健全,配备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制定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等规章制度;管理机构人员每天随机检查指导教师备课、高效课堂、学生自习和作业、课外活动、少先队活动、家庭教育等教育教学活动,记录详实;认真填写教师成长档案。
12
共4项,每项3分。
12.后勤管理机构。
机构健全,配备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学校用地、校舍、设施设备以及教育经费等管理规范,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后勤人员树立为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服务的思想,廉洁奉公,勤俭节约。
12
共3项,每项4分。
三、
教师队伍
(90分)
三、
教师队伍
(90分)
13.师德建设。
教师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自尊自律;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以平和的态度对待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参与有偿家教及奥数等辅导补课;学校建有师德档案,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全面的师德师风自查和检查活动,每位教职工必须提供师德自查报告,学校主要通过学生问卷和随机抽样等方式定期进行师德师风检查,有检查通报;教职工无违法犯罪现象;各学科教师的学生满意度分别达到90%以上。
24
共7项,满意度6分,其余6项每项3分。
14.教职工编制。
按编制标准配备获得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教职工,城市小学教职工与学生编制比例1:
20,农村小学教职工与学生编制比例1:
25(可根据需要向偏远小学倾斜);寄宿制学校配备生活指导教师和宿舍、餐厅管理人员。
12
共2项,每项6分。
15.教师结构。
建立教师聘任制;按学科编制标准配置专业对口的体育(1-2年级每5-6个班1名、3-6年级每6-7个班1名)、音乐、美术、英语、计算机、劳动技术等学科专职教师;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教师总数的6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25%,中级职称教师达到30%,高级职称教师达到2%,职称评定应平等对待体育、音乐、美术等薄弱学科教师。
12
共3项,每项4分。
16.教师技能。
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理念,具备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学校定期开展教师基本功培训和比赛活动;教师每人配备1台计算机;教师根据教学需要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85%的教师能使用多媒体教学,70%能制作多媒体课件,多数教师能自制教具。
12
共3项,每项4分。
17.教师培训。
学校制定“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建立5年一轮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开展教职工全员培训制度,开展好研读课标、教材、画知识结构图活动和“观评课”活动;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学历提升和国培、省培、网络远程培训等,每学期每位教师至少阅读1本专业成长书籍,并撰写1篇读后感;形成骨干教师梯队(含各级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学校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
12
共4项,每项3分。
18.班主任队伍。
学校建立班主任全员培训制度,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建立班主任工作评价机制和奖惩制度,重点是关爱学生、平等对待学生等方面,每学期考核1次;班主任按照特色发展和全面发展要求,建立学生操行档案,真实填写学生成长过程记录,不得让学生相互填写;班主任每月必须调整1次学生座位,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将学生座位前移,不得体罚学生坐在紧靠讲台位置或其他特殊位置上课;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高,学生对班主任工作满意度分别达到90%以上。
18
共5项,满意度6分,其余4项每项3分。
存在体罚学生紧靠讲台或特殊位置上课问题的,本条款不得分。
四、
规范办学
(180分)
四、
规范办学
(180分)
四、
规范办学
(180分)
四、
规范办学
(180分)
四、
规范办学
(180分)
19.德育工作。
机构健全,制定方案,队伍、基地、经费、途径、措施等落实到位,将德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全过程,体现“小、近、实”的特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德育体系;少先队组织机构健全,制定活动计划,认真落实每周1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结合重大节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国旗下讲话的导向作用,汇编优秀的国旗下讲话材料。
12
共3项,每项4分。
20.文化宣传。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素质教育的要求,充分体现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大力宣传师德高尚、关爱学生、教学成果显著的教职工;大力宣传思想品德好、团结同学、热爱劳动,会学习、会生活,有体育、音乐、美术、科技创新等特色发展的优秀学生;校徽、校歌、校训特色鲜明,内涵丰富,教室、功能部室、餐厅、宿舍等场所文化建设体现育人功能。
12
共4项,每项3分。
21.规范招生。
学校按照规定的服务区域,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8
共2项,每项4分。
22.严格收费标准。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有关收费项目符合规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违反规定组织学生征订教辅资料、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校摊派或者非法收取费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演出、庆典等活动。
12
共4项,每项3分。
23.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成立减负机构,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制定减负目标和保障措施,采取学生及家长问卷、学科测试等方式跟踪督导、检查减负成效,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1至3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在推进高效课堂中逐步减少家庭作业量;学校和教师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和推迟放学,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保证充足的午休时间,每天睡眠时间保证10小时以上;严格控制考试科目与次数,只在4至6年级每学期期末进行1次考试;严禁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等法定假日)组织学生上课,学校不为补课提供或出租场地;寄宿制学校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丰富寄宿学生业余生活,多给学生自由支配和体育活动时间,严禁安排非寄宿学生上晚自习,确保学生放学安全。
20
共5项,每项4分。
24.执行课程计划。
按省定课程计划要求,开齐国家课程、省定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按照省规定使用教材;制定了课程安排表、教师课程分担表、作息时间表等,不随意增减学科课时。
10
共2项,每项5分。
25.规范评价。
坚持多维度评价教师和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活泼成长;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严格保护学生考试信息的隐私权,对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公布、不排队,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对教师、班级、学生评价的主要依据;不设重点班、特长班、尖子班等,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
12
共3项,每项4分。
出现公布考试成绩、排队的,本条款不得分。
26.家庭教育。
制定并落实家长学校工作方案,建立家校合作育人机制;每学期举办家庭教育报告会,并召开1次分年级的家长会,由家庭教育专家、学者及学校领导作专题讲座,家长代表作经验交流,优秀的专题讲座稿和经验交流材料汇编成册;高度重视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健康成长工作,指导家长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方法、耐心平和的态度对子女进行教育,尊重并爱护子女,严禁家长与家庭其他成员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12
共3项,每项4分。
27.校园体育活动。
将体育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考核与评价的重要内容。
制定实施体育课程、大课间活动、眼保健操和课外体育活动等的阳光体育运动方案;体育课一至二年级每周安排4课时,三至六年级3课时;实施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每天上下午各30分钟的大课间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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