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联网的发展相关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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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联网的发展相关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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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联网的发展相关政策
我国物联网的发展相关政策
发展物联网,是提升整体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
物联网涵盖计算机技术、现代通讯技术、新材料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前沿尖端技术,技术关联度高、辐射力强,对带动相关学科和技术创新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全面增强物联网自主创新能力,抢占技术和人才制高点,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对建设创新型国家作用深远、意义重大。
问:
我国物联网目前的发展现状如何?
答:
我国物联网与国际基本同步,处于发展初期,已初步具备一定的产业、技术和应用基础,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产业发展初具基础。
2010年,我国物联网市场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市场规模达到1933亿元。
低频和高频射频识别(RFID)产业相对成熟,市场规模105.3亿元;敏感元件与传感器产业初步建立,全国有1688家企事业从事传感器的研制、生产和应用,在生物传感器、化学传感器、红外传感器、图像传感器、工业传感器等领域有较强的专利实力和竞争优势。
拥有全球最大、技术先进的公共通信网和互联网,通信设备制造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移动机器对机器(M2M)终端数量接近1000万,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移动M2M市场之一。
二是技术领域取得突破。
我国在芯片、通信协议、网络管理、协同处理、智能计算等领域已取得初步成果。
在超高频RFID、通讯技术以及各类新型传感器等领域取得核心技术的突破性进展。
2010年,我国发布了全球首颗二维码解码芯片,研发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光纤传感器,自主研发的LTE也已通过全球20多个地区的验证。
三是标准研制取得进展。
近年来,我国在传感器网络接口、标识、安全、传感器网络与通信网融合发展、泛在网体系架构等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具有进展,已具备攻坚物联网国际标准的能力,是传感器网络国际标准化工作组(WG7)的主导国之一。
四是应用推广初见成效。
目前,我国物联网应用以示范性质居多,应用行业已经扩展到电力、交通、环保、安防、物流、医疗、家居等领域,新的应用模式正日趋成熟。
例如,在安防领域,防入侵、视频监控以及智能家居等细分领域的物联网应用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医疗领域,面向病房、手术室、保健室等应用场景的物联网产品及解决方案正在日趋成熟。
除此之外,物联网在智能楼宇、路灯监控、动物溯源、环境监测等方面也开展了广泛的应用。
但是,我国物联网发展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为高端综合集成服务能力不强,应用水平较低,产业规模小,缺乏龙头骨干企业,信息安全技术亟待加强等。
目前亟需在物联网核心关键技术、标准体系创建、应用服务和产业化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问:
为什么要设立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物联网的发展。
2009年8月,温家宝总理在无锡视察时指出,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迅速建立中国的传感信息中心,或者叫“感知中国中心”。
2010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加快物联网的研发应用”。
2010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提出,要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制定完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
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再次强调要“推进物联网研发应用”。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国物联网发展,财政部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1年起中央财政设立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全面支持我国物联网的发展。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突出强调了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要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体现国家技术创新战略的原则;坚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的原则。
同时,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以产业联盟组织形式开展物联网研发及应用活动。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明确由财政部、工信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信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财政部组织项目评审,确定项目支持计划,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问: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和重点是什么?
采取何种支持方式?
答: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明确将物联网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订、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等五大方面的项目确定为支持范围。
在支持方式上,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两种方式。
无偿资助方式主要支持以自有资金为主投入的项目,贷款贴息方式主要支持以银行贷款为主投入的项目。
原则上,物联网技术研发、标准研究与制订、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以无偿资助方式为主;物联网产业化、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以贷款贴息方式为主。
问:
申请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
《办法》分别从资本、技术、管理、人才等要素出发,对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资料做出了相应规定。
特别是,针对物联网的高新技术产业属性,专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研究能力和基础提出了硬性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这样规定,主要是提高了项目申报的门槛条件,可以有效避免申报项目的鱼龙混杂。
问:
财政部门将如何对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答:
为确保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办法》从项目申报一直到专项资金使用,都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定。
在项目申报方面,地方工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评审形成推荐上报名单。
在项目评审方面,专项资金项目的确定采取严格的专家评审机制。
在专项资金使用方面,规定了地方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在项目完成后一定期限内向地方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地方主管部门要向财政部、工信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
此外,《办法》对相关违法违纪行为做出了收回专项资金、取消三年内申报资格等严格的处罚规定。
问:
下一步,中央财政还将从哪些方面支持物联网的发展?
答:
根据我国物联网发展规划,到2015年,我国物联网要在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关键标准研究与制定、产业链条建立与完善、重大应用示范与推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初步构建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建成一批物联网应用示范重大工程,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骨干企业,初步形成创新驱动、协同发展、辐射面宽、带动力强的物联网发展格局。
为实现这一目标,“十二五”时期,中央财政将根据我国物联网发展规划及其产业发展状况,进一步健全支持物联网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加强与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物联网的投入,为我国物联网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政策机制,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促进我国物联网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本地区支持物联网发展的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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