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低影响开发规划设计导则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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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低影响开发规划设计导则修改
第一章总则
为保护嘉兴水环境,减轻城市防洪压力,充分利用雨水资源,规范嘉兴市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及绿道等雨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制定本规划设计导则。
本导则是嘉兴市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及绿道等雨水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及行业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自本导则批准公布之日起,嘉兴市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及实施,均应按照本导则内容及相关规范、标准进行。
导则目标
通过嘉兴市区新建及改建区域的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建设,实现建设后区域雨水径流污染负荷不大于建设前、建设区域内年均雨水径流外排量和峰值流量不大于建设前,全面实现削减开发建设区块因雨水径流导致的面源污染、保障建设区域及其周边地区的防洪与排水安全、增加可用水资源量的目标,改善嘉兴市的水环境现状。
范围
本导则的适用范围为嘉兴市区968km2,五县(市)也可参照执行。
管理主体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是嘉兴市区雨水工程规划的审批主体,同时也是嘉兴市区雨水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主体。
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的规划、设计与建设除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依据与参考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
《绿色建筑评估标准》(GB/T50378-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1-2002)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第二章术语
基础名词
2.1.1低影响开发
低影响开发(LowImpactDevelopment,LID)是指基于模拟自然水文条件原理,通过分散的、小规模的源头控制措施来实现对场地开发后增加径流雨水的水量和水质控制,使建设区域开发建设后的自然水文状态尽量接近于开发前。
2.1.2雨水综合处置
雨水入渗减排、调蓄削峰及收集处理回用等多种措施综合应用的处置过程。
2.1.3雨水综合处置率
得到雨水综合处置的雨水量占降雨总量的比例。
工程上可用雨水通过综合处置的汇水面积占建设开发区域总面积的比例表示。
2.1.4设计降雨量
按降雨量大小对多年降雨事件进行排序,采用概率统计的方法,对应降雨事件某一场次控制率的降雨量。
技术名词
2.3.1下垫面
降雨受水面的总称。
包括屋面、地面、水面等。
2.3.2渗透系数
单位水力坡度下水的稳定渗透速度,单位一般为米/秒。
2.3.3流量径流系数
形成高峰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
2.3.4雨量径流系数
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
2.3.5综合流量径流系数
一定下垫面上,高峰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
2.3.6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一定下垫面上,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
2.3.7外排流量峰值
设定时间内,一定区域排出的最大流量值,单位一般为升/秒。
2.3.8洪峰流量
洪水通过某断面的瞬时最大流量值,单位一般为升/秒。
2.3.9初期径流
一场降雨初期产生一定厚度的降雨径流。
2.3.10渗透设施
雨水径流通过某多孔性介质,得到净化,并渗透到地下的人工设施。
2.3.11透水下垫面
雨水径流能够渗透穿过的下垫面。
主要包括透水路面、绿地、水体(游泳池等不具有透水性质水体除外)及具有超过300mm覆土厚度的屋顶绿化。
雨水综合处置模式名词
2.3.1植被浅沟
表层覆盖植被,具有一定输水功能和截污净化作用的浅沟。
详见附录A。
2.3.2下凹式绿地
一般情况下低于周围地面50~100mm,有利于周边雨水径流的汇入和下渗的绿地。
详见附录B。
2.3.3雨水花园
雨水花园是一种具有滞留和净化径流雨水功能的生物滞留设施,一般建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截留、土壤渗滤滞留处理小流量径流雨水,又称生物滞留池。
详见附录C。
2.3.4生态树池
与一般的树池类似,植物主要以耐湿、耐旱抗逆性强的乔灌木为主,因此对种植土壤要求较高,主要用于处置路面径流,在街道、公园、广场及人行道两旁等都能适用。
详见附录D。
2.3.5雨水塘
具有一定净化、景观和生态功能的雨水存储、调蓄设施。
详见附录E。
2.3.6雨水湿地:
人工建造的浅水池/塘,并种植适宜的植物,用于径流雨水水质控制和水量调节的雨水设施。
详见附录F。
2.3.7渗透管
在排水管四周按一定间距和角度均匀开孔,输送雨水通过开孔向四周渗透。
详见附录G。
2.3.8渗井
具有一定存储空间,且雨水径流能够渗透穿过池壁的封闭水池。
2.3.9绿色屋顶
表面铺装一定厚度滞留介质,并种植植物,底部设有排水通道的构筑物屋面。
2.3.10调节池
用于调节雨水径流峰值流量的临时储存设施,一般并不减少外排的径流总量。
2.3.10调蓄池
具有一定容积的雨水径流储存设施,一般用于储存峰值流量,可减少雨水径流外排总量。
第三章雨水综合处置系统
一般规定
3.1.1控制指标
建设开发用地内雨水综合处置系统的控制指标包括雨水污染指标SS、COD削减率、控制降雨量、透水下垫面比率(透水下垫面面积占硬化下垫面总面积的比例)、区域内雨水综合处置率。
3.1.2综合处置系统模式
雨水综合处置系统模式分为雨水径流污染控制、渗透减排、峰值调控及雨水利用四种主要模式,也可采用可达到控制指标的其他模式。
1雨水径流污染控制模式以水质净化为主要目标,通过将雨水径流引入下凹绿地、雨水花园等净化设施,并在雨水排放口末端设置物理处理及生态处理设施,削减雨水中的COD、SS等污染物。
2雨水渗透减排模式是指采用植被浅沟、渗透沟渠、透水地面等入渗方式,实现雨水径流渗透补给浅层地下水,减少雨水径流外排总量。
3峰值调控模式是指通过设置调蓄池、调节池等流量调控设施,在降雨径流高峰时暂时蓄存雨水,削减洪峰流量,延长径流雨水排入河道的时间。
4雨水利用是指对不同下垫面的雨水进行收集、储存、净化,将雨水转化为满足一定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的回用水。
3.1.3在具体的工程规划设计中,雨水综合处置系统模式可以是以上四种模式之一,也可以是几种模式的组合。
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并满足如下要求:
1嘉兴地区所有新建和改建项目必须设置雨水径流污染控制设施,优选雨水径流污染控制模式。
2建筑小区、开放空间等用地宜选择雨水利用模式,雨水利用模式应设雨水收集、储存、处理和回用水管网等设施。
3在新开发区域和空间条件较好的改建区域,易选择渗透减排模式。
3.1.4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应与防洪、景观和生态环境规划相协调。
河道驳岸宜优先采透水型生态驳岸,驳岸绿化带空间允许的条件下,可将附近区域雨水径流引入驳岸绿地综合处置后再排入河道。
3.1.5雨水入渗场所的土壤渗透系数宜为≥10-6m/s,且渗透面距地下水位应大于1.0m。
若土壤渗透系数无法达到要求,应通过土壤改良或置换等方式来达到渗透要求。
3.1.6建设区块内排水系统严格禁止雨、污混接,阳台洗衣机排水必须排入污(废)水管道,严禁排入雨水系统。
3.1.7雨水综合处置系统应设有雨水溢流外排系统,并与城市排水系统衔接。
3.1.8雨水综合处置系统不应对土壤环境、植物的生长、地下含水层的水质、室内环境卫生及建、构筑物安全等造成危害。
3.1.9雨水利用供给管网不得与城市供水管网直接连通,水质标准低的水不得进入水质标准高的用水系统。
3.1.10具有严重污染隐患(如石油、化工厂、制药厂、医院等)及雨水需排入敏感区域(如水源保护地)的场所其雨水工程实施应进行专项论证。
3.1.11雨水利用水源优先采用屋面、绿地等污染较轻的汇水面径流作为水源,并宜设置初期弃流措施。
3.1.12下列场所不得进行雨水入渗:
1陡坡坍塌、滑坡灾害易发的危险场所;
2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
3其他有安全隐患场所。
系统选型
3.2.1雨水综合处置应依据建设区域的地理条件、土地利用规划等情况因地制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考虑采用生态处置设施。
通过雨水综合处置使建设区域内的雨水径流污染负荷及峰值流量不大于开发前。
3.2.2在满足雨水径流污染负荷削减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雨水综合处置的模式应根据工程项目具体特点因地制宜,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2.3景观水体必须具有不小于0.3m调蓄水位,优先采用雨水作为补给水源。
3.2.4屋面雨水的综合处置方式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1雨水综合处置的控制指标;
2室外土壤的入渗能力;
3雨水回用的需求量和水质要求及降雨量季节变化;
4削减洪峰的必要性;
5经济合理性。
3.2.5雨水回用应优先考虑用于景观补水、绿化用水,也可用于路面冲洗用水、汽车冲洗用水、消防用水、循环冷却系统补水等。
3.2.6在防涝标准较高或易涝地区,宜采用调蓄排放系统。
第四章分类指引
用地分类
用地分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规定。
建设工程分类
4.2.1按用地现状分为新建区、已建区两大类。
4.2.2按用地性质可分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及绿道等。
4.2.3按工程的重要程度可分为重点工程、非重点工程两类。
重点工程:
1、所有的十二五水专项“城市水环境改善”课题道路、建筑小区、生态绿道等示范工程。
2、示范推广区内次干道等级以上道路。
3、示范推广区内上报规划委员会讨论项目。
4、所有区域内的广场、公园绿地。
非重点工程:
除重点工程以外其他工程。
建设工程分类指引
4.3.1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1不透水下垫面区域雨水径流应经首先流入周围绿地,溢流雨水进入排水系统。
绿地内采用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雨水湿地等技术措施。
2区块内雨水排出口末端应设置物理截污设施,截污设施可采用截污格栅等。
3区块内露天停车场宜采用透水铺装。
4区块内宜进行雨水削峰调蓄。
优先利用人工湖调蓄雨水,人工湖四周种植耐湿植物,雨水径流进入湖体前须经过净化处理。
湖体调蓄水量可用作小区绿地灌溉用水、道路浇洒用水及中央空调冷却水等。
5区块雨水排出口宜采取雨水塘、雨水湿地、生物浮岛等生态存储净化设施。
6临街商业建筑屋面宜采用屋顶绿化。
4.3.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该用地性质中交通枢纽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低影响技术按4.3.1执行,以下指导条款针对道路用地。
2道路规划设计时应充分利用红线内和相邻周边绿地,道路雨水通过绿地综合处置后方可溢流至雨水管道。
3道路周边绿地内可设置植草浅沟、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雨水塘及雨水湿地等技术措施。
4行道树树池宜设计成为生态树池,人行道部分雨水引入该树池内。
5道路范围内中央分隔带或机非分隔带应适当做成下凹式以防治水土流失。
6露天停车场内的停车位宜采用透水铺装,也可适当考虑设置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将不透水地面的径流雨水引入此处进行雨水综合处置。
7雨水排出口处应设置物理截污设施,截污设施可采用截污格栅、初期弃流、旋流沉砂等。
8周围场地条件充足的雨水排出口宜采取雨水塘、雨水湿地、生物浮岛等措施,经上述设施滞留净化后再排入受纳水体。
9道路和停车场雨水收集处理后优先用于道路、停车场周边绿化浇灌及路面冲洗。
4.3.5绿地与广场用地(含绿道)
1绿地与广场建成后必须优先采用收集净化后的雨水或就地取用河水作为浇灌、路面冲洗用水及景观补充用水,严格限制使用自来水。
2绿地内人行道、广场、停车场雨水应排入绿化带,经综合处置后方可排入河道。
3绿地内应优先采用植草浅沟、下凹绿地、卵石渠等地表生态排水方式。
4绿地内应考虑将下凹式绿地、微地形相结合,使绿地内水土不流失。
5在场地条件允许的地块,可将绿地周边道路、区块径流雨水引入绿地进行雨水综合处置,引入的面积范围应结合公园绿地的面积、地形、地貌等进行计算确定。
6广场规划设计时应考虑配套建设绿化用地,以便于将广场雨水引入绿地进行雨水综合处置,在开发密度较大、人口密度较大的地区,广场易设计成下沉式广场,广场设计应采用水力分割措施。
8广场铺装必须采用透水性铺装,广场雨水径流优先作为雨水利用设施的水源。
考核指标
通过以上的技术措施,最终各用地要达到的指标如下:
表各用地性质低影响开发具体指标
用地性质指标
雨水综合处置率(%)
设计降雨量(mm)
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COD削减率(%)
SS削减率(%)
居住用地
旧城区
≥85
15
≤
≥25
≥30
新区
≥95
22
≤
≥30
≥4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旧城区
≥85
15
≤
≥25
≥25
新区
≥95
20
≤
≥30
≥30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旧城区
≥80
15
≤
≥20
≥25
新区
≥90
20
≤
≥25
≥30
工业用地
旧城区
≥50
15
≤
≥15
≥20
新区
≥55
20
≤
≥20
≥25
物流仓储用地
旧城区
≥70
15
≤
≥18
≥20
新区
≥80
20
≤
≥20
≥25
交通设施用地
旧城区
≥50
15
≤
≥15
≥20
新区
≥60
20
≤
≥22
≥22
公用设施用地
旧城区
≥50
15
≤
≥15
≥20
新区
≥60
20
≤
≥22
≥22
道路用地
道路(周边有绿地)
≥50
20
5.1.15.1.25.1.31193mm185mm5.1.45.1.53mm5mm5.1.65.2.15.2.25.2.35.2.4100mm5.2.5150mm5.2.65.3.15.3.25.3.35.3.45.3.5
5.3.65.4.15.4.25.4.35.4.45.4.55.4.65.4.72m0.25m
10cm
0.15m0.25m0.5m0.6m0.1m0.2m0.2m0.3m3m
1m
C.Cheng)、池杉(Taxodiumrongn)、落雨杉(Taxodiumdistichum)湿地松(Pinuselliottii)、水松(Glyptostrobuspensilis)、垂柳(Salixbabylonica)、棕榈(Trachycarpusfortunei)等
(1)检查有无病虫害
(2)定期施加追肥;
(3)适度修剪
(4)清除池中杂草,
(5夏季高温干旱时及时浇水。
雨水湿塘
慈姑(Sagittariatrifolia)、海寿花(Pontederiacordata)、藨草、水毛花、黄菖蒲(Irispseuda-corus)、香蒲、菰(Zizanialati-folia)、石龙芮(Ranuncuussceleratus)、千屈菜(Lythrumsalicaria)、玉蝉花、泽泻(Alismaorientale)、窄叶泽泻、花叶芦苇、荧蔺、蜘蛛兰(Hymenocallisamericana)、灯心草(Juncuseffusus)、香姑草(Hydrocotylevul-garis)、节节草(Hippochaeteramosissima)、砖子苗(Mariscusumbellatus)、石菖蒲(A-corustatarinowii)、伊乐藻(Elodeacanadensis)萍蓬草(Nupharpumilum)、海寿花(Pontederiacordata)等
(1)检查有无病虫害
(2)检查植株是否拥挤,一般过3至4年时间分一次株;
(3)清除水中的杂草。
雨水干塘
水杉(MetasequoiaglyptostroboidesHuetW.C.Cheng)、池杉(Taxodiumrongn)、落雨杉(Taxodiumdistichum)、棕榈(Trachycarpusfortunei)、垂柳(Salixbabylonica)、柽柳(Tamarixchinensis)、紫穗槐(Amorphafruticosa)、夹竹桃(NeriumindicumMill)络石(Trachelosjasminoides)、千屈菜(Lythrumsalicaria)、花叶芦苇等
(1)检查有无病虫害
(2)定期施加追肥;
(3)适度修剪
(4)清除杂草,
(5夏季高温干旱时及时浇水。
雨水湿地
再力花(Thaliadealbata)、芦苇(Phragmitesaustralis)、芦竹(Arundodonax)、水葱(Scirpusvalidus)、水蜡烛(Typhaangus-tifolia)石菖蒲(A-corustatarinowii)、千屈菜(Lythrumsalicaria)、海寿花(Pontederiacordata)等
(1)检查有无病虫害
(2)检查植株是否拥挤,一般过3至4年时间分一次株;
(3)清除水中的杂草。
(4)秋季时定期收割水生植物并进行有效处理(焚烧或制肥)。
附录I旧城区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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