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检验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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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摩托车检验规范
电动摩托车检验规范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XXXXXXX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对本公司产品的检验水平,切实做好本公司产品的考核工作,保证产品出厂合格率100%,提高用户对产品的满意度,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电动摩托车的检验工作。
四.检验条件
4.1设备和设施
质量管理部应具备开展电动摩托车检验工作的相关设备及设施,电动摩托车检验项目试验设备设施及精度要求分别见表1与表2。
表1电动摩托车新增强制性检验项目设备设施要求
序号
检验
项目
依 据
仪器设备要求
试验环境及设施
名称
准确度
1
电动摩托车安全要求
GB24155-2009
温度表
分辨率1℃,准确度±1℃
1.静置间要求:
温度23±5℃
湿度85~100%
气压86~106kPa
2.温湿度连续监测,最大监测间隔5min
3.满足标准试验要求的涉水道路
湿度表
分辨率1%,准确度±6%
低电阻测试仪
±0.2℅
绝缘电阻测试仪
10级
耐电压测试仪
±5%
洗车试验软管喷嘴
符合GB4208-1993中IPX5要求
雨淋试验喷头
符合GB4208-1993中IPX3要求
IPXXB试指
符合GB4208规定
流量计
1.0级
路试仪
速度:
分辨率0.1km/h,
准确度±1%
直流电流表
1.5级
2
电动摩托车能量
消耗
GB/T24157-2009
精密电度表
0.2S级
室内试验:
温度:
25±5℃
相对湿度:
≤95%
室外试验:
温度:
25±10℃
风速:
≤3m/s
相对湿度:
≤95%
温度表
分辨率1℃,准确度±1℃
湿度表
分辨率1%,准确度±6%
风速仪
量程0m/s~30m/s,
误差不大于0.4m/s
称重衡器
准确度±0.5%
路试仪
速度:
分辨率0.1km/h,
准确度±1%
距离:
准确度±0.1%
底盘测功机
速度:
分辨率0.1km/h,
准确度±1%
距离:
准确度±0.1%
扭矩:
±1%FS
惯量模拟误差:
±5kg
时间:
分辨率0.1s,
准确度±0.1s
3
无线电骚扰
GB14023-2006
测量仪器
(接收机)
在不包括发射源和测试场的情况下,由天线、馈线和测量仪器组成的测量系统,在30MHz-1000MHz频率范围内,其测量电场强度的准确度为±3dB,频率准确度应优于±1%。
1.辐射发射测量应在装有吸波材料的实验室内进行,环境应满足GB14023-2006
及CNAS-CL16:
2006要求,并配备能够保证试验正确实施的辅助仪器和设施。
2.传导发射测量应在屏蔽室内进行,环境应满足ANSIC63.4及
CNAS-CL16:
2006要求,并配备能够保证试验正确实施的辅助仪器和设施。
天线
车速监控仪器
GB/T18387-2008
测量仪器
(接收机)
1.测量仪器符合
GB/T6113.1-1995及GB/T18387-2008要求,对9k-30MHz频段范围内进行扫描。
2.天线及匹配单元应符合GB/T18387-2008要求。
3.人工网络在450k—30MH的频率范围内满足
5μH/50Ω阻抗的要求。
环天线,有源鞭状天线
人工网络
表2电动摩托车非强制性检验项目设备设施要求
项目代号
检验项目
依 据
仪器设备要求
试验环境及设施
名称
精度
1
动力性能
(最高车速、加速性能、最大爬坡能力、定速爬坡、定坡度爬坡)
GB/T24156-2009
路试仪
速度:
分辨率0.1km/h,
准确度±1%
时间:
分辨率0.1s,
准确度±0.1s
1.室内试验
温度:
25±5℃
室外试验
温度:
25±10℃
风速:
≤3m/s
2.电瓶静置要求:
温度:
25±5℃
3.满足标准要求的斜坡路面
温度表
分辨率1℃,准确度±1℃
风速仪
量程0m/s~30m/s,
误差不大于0.4m/s
底盘测功机
系统
速度:
分辨率0.1km/h,
准确度±1%
距离:
准确度±0.1%
扭矩:
±1%FS
惯量模拟误差:
±5kg
时间:
分辨率0.1s,
准确度±0.1s
2
电动机
QC/T792-2007
电动机测功仪
电压:
0.5级
电流:
0.5级
扭矩:
±1%
转速:
±1%
-25℃—60℃
以上试验用仪器设备应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计量检定合格后才能用于产品检验。
五.人员要求
检验人员应正确理解相关标准,具有相关领域的检验业务知识,检验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应能熟练进行检验工作。
六.检验要求
针对电动摩托车标准中有争议或未说明的问题,制定如下检验规范:
6.1电动摩托车安全要求(GB24155-2009)
6.1.1第4.2.3.6、5.4.4条:
【标准内容】
4.2.3.6按照5.4进行各项防水试验后,均应立即测量电路的绝缘电阻(电动摩托车仍是湿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500Ω/标称电压V;静置24h后再次测试应大于1000Ω/标称电压V。
5.4.4防水试验后,进行绝缘电阻和耐击穿电压测试,应满足4.2.3.5和4.2.3.6的要求。
【检验规范】
按照标准要求需要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的车辆共进行5次绝缘电阻测量。
分别为静置8小时后初次测试、洗车测试后、雨淋测试后、涉水测试后及涉水测试结束静置24小时后进行。
静置环境统一为自然环境,但湿度应小于85%。
M1-1
6.1.2第4.2.4.1条:
M1-2
【标准内容】
4.2.4.1 电动摩托车与充电电源连接时不可通过电动摩托车自身的驱动系统使其移动,充电连接所使用的元件应具有可终止连接以中断电流,而不会造成任何物体损坏的功能。
【检验规范】
在电动摩托车与充电电源连接充电状态下,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保证车辆无法通过自身驱动系统移动即满足标准要求
6.1.3第4.2.6条:
【标准内容】
4.2.6 电动机过载保护
电动机在额定电压及充分运转的状态下,应能承受2.5倍额定电流,持续1min的短时过载。
重新启动后应无运转异常。
【检验规范】
对于限流保护限值高于2.5倍额定电流的电动机,在额定电压及充分运转的状态下,应能承受2.5倍额定电流,持续1min的短时过载。
重新启动后应无运转异常,
对于限流保护限值低于2.5倍额定电流的电动机,则以其限流保护限值,持续1min短时过载,启动后电动机应无运转异常。
6.1.4第4.3.2.3条:
【标准内容】
4.3.2.3 动力蓄电池的剩余电量低于一定值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进行显示,所显示的剩余电量的最低值由电动摩托车制造厂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a)能够使电动摩托车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使其行驶至少3km;
b)如果动力蓄电池作为辅助电路的直接电源时,其最小的剩余电量应能为照明系统提供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所需的电量(例如:
转向、晚间必要的照明)。
【检验规范】
剩余电量显示试验时,按照如下规范进行:
a)打开前照灯近光灯行驶,检验电动摩托车是否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使其行驶至少3km,车速不做要求。
b)3km行驶检验后,车辆进行前照灯发光强度测试,检测结果需符合GB7258-2005要求。
6.1.5第5.2条:
M1-3
【标准内容】
5.2 绝缘电阻的测量
5.2.1 绝缘电阻测量时应先将电动摩托车放置在下列环境中8h:
(略)
5.2.2 使用适当的测量仪器(例如:
兆欧表)测量外露可导电部件与动力蓄电池任一极间的绝缘电阻时,应使用不小于动力蓄电池标称电压的直流电压,测量连接外露可导电部件与动力蓄电池的任一极,持续一段时间,至获得稳定的读数为止。
5.2.3 测量电器电路的绝缘电阻时,应使用不小于该电路工作电压的直流电压,测量连接该电路与金属车架,持续一段时间,至获得稳定的读数为止。
5.2.4 测量电源电路的绝缘电阻时应不包括动力蓄电池。
【检验规范】
测量时目前统一按不断开电器电路及辅助电路进行绝缘电阻测量。
6.1.6第5.4.1条:
【标准内容】
5.4.1 洗车测试
本试验使用GB4208-1993中IPX5的软管喷嘴,使用干净水,以12.5L/min的流量沿车身各接缝喷水,喷嘴与车身接缝距离为3m,移动速度为0.1m/s。
【检验规范】
洗车试验时喷嘴移动速度由检验员参照洗车时正常移动速度进行控制,喷嘴移动速度0.1m/s不做测试要求。
6.1.7第5.4.2条:
【标准内容】
5.4.2 雨淋测试
本试验是模拟电机元件舱以及电动三轮摩托车带乘客舱、货物舱的可打开部件处于开启状态时,突然下起大暴雨的情况。
【检验规范】
电动三轮摩托车,应打开乘客舱、货物舱的舱门等可打开部件进行测试。
6.1.8第5.4.3条:
【标准内容】
5.4.3 涉水测试
本试验是模拟电动摩托车经过发大水的街道或水洼的情况。
电动摩托车以20km/h的速度,在水深10cm的水池中,行驶500m。
如果水池长度小于500m,可往返进行,但总的时间(包括在水池外的时间)应小于10min。
【检验规范】
涉水试验应在实际涉水道路上进行。
6.2电动摩托车能量消耗(GB/T24157-2009)
6.2.1第6.2条:
【标准内容】
6.2续驶里程试验的终止,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即需停车终止试验:
a)车辆配装的仪器或指示器指示驾驶员停车;
b)工况法试验时最高车速达不到设计最高车速的70%或即时车速、时间超出规定公差累计超过4s。
6.5.2工况法试验工况(速度、时间)的公差
试验循环的即时速度和测试时间的误差应该在给出的公差范围内。
图示各点的速度公差为±2km/h,时间公差为±1s。
在每组行驶循环中超出上述公差范围的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s,并需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检验规范】
1)工况法试验中,最高车速达不到设计最高车速的70%,或即时车速、时间超出规定公差的下偏差连续超过4s,发生以上任一情况时,即需停止试验。
2)工况法试验加速段尽量跟踪曲线,不做强制要求,减速段偏离曲线时采用刹车和调整转把进行车速调整。
3)6.5.2是指由于操作原因造成车速偏离时不终止试验,但在原始记录中需要注明。
4)最高车速按照实测值确定。
6.3喇叭性能(GB15742-2001、GB7258-2004)
【标准内容】
摩托车喇叭声压级限值、耐久性试验次数等按照功率进行划分。
【检验规范】
电动摩托车喇叭声压级限值按照电动机额定功率进行划分。
6.4无线电骚扰性能(GB/T18387-2008、GB14023-2006)
无线电骚扰试验应在符合标准要求的暗室中进行。
6.4.1GB/T18387范围:
【标准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车辆在频率范围9kHz~30MHz的磁场和电场的辐射发射的限值和测量方法,以及在频率范围450kHz~30MHz的传导发射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中的传导发射测量仅适用于车载电池充电系统,其开关频率应在9kHz以上,能量通过金属导体传输。
传导发射的技术要求仅适用于通过交流电源线对电池充电过程期间。
【检验规范】
对于车载电池充电系统应进行无线电传导测试。
6.4.2GB14023-2011第5.3.2条款M1-4
【标准内容】
在进行测量时,所有和动力系统一起自动接通的电气设备,都应尽可能处在典型的正常工作状态,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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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摩托车 检验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