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金融地的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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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金融地的知识
第七章金融知识
第一节金融概述
一、金融的概念
现代意义的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其中融通的主要对象是货币和货币资金,融通的方式是有借有还的信用方式,而组织融通的机构则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二、货币
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是商品交换的媒介,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职能五个职能,其中,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是货币的基本职能。
货币的具体形态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演变。
最初的形态是实物货币。
实物货币→金属货币→银行券→信用货币。
三、信用
(一)信用的概念
信用是指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借贷行为,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让渡。
信用是随着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二)信用的形式
1.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联系的信用形式。
如企业间商品赊销和预付货款等;
在发生商业信用过程中,一般要“立字为据”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如商业票据。
2.银行信用
银行信用是指银行以货币形式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信用。
银行信用是目前主要的信用形式。
3.国家信用
国家信用是指政府的借贷行为,主要形式是由政府发行债券以筹措资金。
作为国家信用的工具是公债和国库券,以及政府对外担保等。
4.消费信用
消费信用是指企业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信用,一般直接用于生活消费。
消费信用有两种类型:
一是类似商业信用;二是属于银行信用。
5.民间信用
民间信用是指个人之间相互以货币或实物提供的信用。
四、金融活动
金融活动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活动,即融资活动。
金融活动中必然存在借贷双方:
一方是贷出资金方,即资金供给者;另一方为借入资金方,即资金需求者。
借贷双方资金融通的方式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大类。
(一)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运用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
资金供给者是直接贷款人,资金需求者是直接借款人。
1、直接融资的优点在于:
(1)可以自由协商实现融资。
(2)债权人关注和支持,债务人有压力。
(3)有利于筹集长期投资资金。
2、直接融资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直接融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的限制比间接融资多。
(2)对资金供给者来说,直接融资比间接融资的风险大。
(二)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实现融资的行为。
1、间接融资的优点在于:
(1)筹资可以积少成多。
(2)安全性较高。
(3)作为间接融资主体的金融中介机构,一般都有相当大规模,资金也比较雄厚。
2、间接融资的局限性
间接融资也有局限性,主要是由于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加入了金融中介机构,隔断了资金供求双方的直接联系,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投资者对企业生产的关注。
五、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债权债务凭证(票据、债券等),以及所有权凭证(股票),它们是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对象。
(一)金融工具的一般特征
金融工具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偿还性。
(2)可转让性(流动性)。
(3)安全性。
(4)收益性。
—般而言,金融工具的流动性与收益性呈负相关。
此外,金融工具的收益性与安全性往往也呈负相关,而流动性与安全性呈正相关。
(二)金融工具的种类
1、按不同的信用形式划分,金融工具可分为商业信用工具、银行信用工具、消费信用工具、国家信用工具和国际信用工具等。
2、按发行者的性质划分,金融工具可分为直接金融工具和间接金融工具。
直接金融工具是指由非金融机构,如企业、政府或个人发行和签署的商业票据、公债和国库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以及抵押契约等。
间接金融工具是指由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券、存款单、银行票据和保险单等。
3、按期限划分,金融工具可分为短期信用工具、长期信用工具和不定期信用工具。
短期信用工具主要指票据,包括本票、汇票、支票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短期债券等。
长期信用工具也称为有价证券,主要是股票和债券两类。
不定期信用工具主要指银行券和纸币。
(三)几种主要的金融工具
1.本票
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的出票人就是付款人,根据出票人身份的不同,可分为由企业签发的商业本票和由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
2.汇票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包括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②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具有票随人到、方便灵活、兑付性强的特点。
3.支票
支票是银行活期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确定金额从其账户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与银行本票相比,支票不由银行签发,而是由存款人签发。
第二节金融体系
一、金融体系概述
(一)金融体系的概念
金融体系是指一国所有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所形成的整体。
1、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各国金融体系一般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大类。
银行机构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信用合作社、储蓄贷款协会、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等。
2、各国金融体系基本上都是一种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
①中央银行在一国金融机构体系中居领导核心地位。
②商业银行在一国金融机构体系中居主体地位。
③政策性银行,是政府出于特定目的设立,或由政府施以较大干预,以完成政府的特定任务,满足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设立的银行机构。
④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银行机构以外的具体经办某一类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二)我国的金融体系
我国金融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可分为两大类:
1、第一类是金融监管机构。
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我国分业监管体制履行各自的职责。
2、第二类是经营性金融机构,包括:
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中央银行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
中央银行代表政府管理国家的金融事业,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具有国家管理机关的性质。
其活动的主要特征是:
第一,不以盈利为目的;第二,不经营普通商业银行的业务;第三,为实现国家政策服务。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央银行,一般都具有三大基本职能,即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国家的银行。
三、商业银行
(一)商业银行的性质
商业银行在一国的金融体系中居主体地位,是各国现代银行中最基本、最典型的银行组织形式。
(二)商业银行的职能
1.充当信用中介
这是商业银行的最基本职能。
2.变货币收入为货币资本
3.充当支付中介
4.创造派生存款和信用流通工具
(三)商业银行的类型和组织
1.商业银行的类型
从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划分,西方商业银行有两大类型:
职能分工型和全能型。
2.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
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是指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存在形式。
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包括:
(1)单元银行制,也称单一或独家银行制;
(2)总分行制,亦称分支行制;(3)集团银行制,亦称持股公司制;(4)连锁银行制,也称联合银行制。
3.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
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机构通常由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组成。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
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商业银行应当遵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即: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四、政策性银行
(一)政策性银行的特征
政策性银行的特征主要有:
(1)经营目标是为了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
(2)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直接出资。
(3)资金运用以发放中长期贷款为主,贷款利率一般低于同期限的一般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4)贷款重点是政府产业政策、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重点扶植的项目。
(二)政策性银行的种类
按业务范围区分,各国政策性银行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
(1)开发性金融机构。
(2)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3)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
五、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区别
(1)资金来源不同。
商业银行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而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依靠发行股票、偾券等其他方式筹措资金。
(2)资金运用不同。
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以发放贷款,特别是以短期贷款为主,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主要是以从事非贷款的某一项金融业务为主,如保险、信托、证券、租赁等金融业务。
(3)不具有信用创造功能。
商业银行具有“信用创造”功能,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不从事存款的划转即转账结算业务,因而不具备信用创造功能。
(二)主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信用合作社。
(2)储蓄贷款协会。
是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非盈利性金融机构。
(3)保险公司。
是办理多种保险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保险公司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人寿保险公司;另一类是财产保险公司。
(4)养老基金组织。
(5)信托公司。
(6)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股票和各种债券)经营及相关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业务包括有价证券的自营买卖、委托买卖、认购业务和销售等四种。
(7)投资公司。
是以招股集资的方式进行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8)财务公司。
(三)我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我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合作社三大类别。
第三节货币体系与货币政策
一、货币供给层次
货币包括现金和各种银行存款。
根据货币的流动性及在流通中所起的作用,将货币供应量分为三个层次:
M0、M1、M2,具体分类如下:
第一层次:
M0=现金流通量
第二层次:
M1=M0+单位和个人的活期存款
第三层次:
M2=M1+单位和个人的定期存款+其他存款
在上述层次中,现金M0为狭义货币,现实货币M1是最活跃的货币,是作为流通手段的准备而存在,随时可以用于购买商品、劳务和其他支付。
对于广义货币M2来说,目的在于“储币待购”,为第二活跃的货币。
二、中国的货币体系
(一)货币的发行
货币发行,应将所需数额列入国家综合信贷计划内,并作为国家信贷资金加以运用。
保管货币发行基金的地方称为货币发行基金保管库,简称发行库。
(二)货币的流通
流通货币需要量取决于待销售的商品数量、单位商品价格和货币流通次数三个因素,即:
流通汇总货币需要量=(一定时期待售的商品数量×单位商品价格)/货币流通次数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货币流通规律。
三、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
(一)通货膨胀的含义和类型
通货膨胀是指由于货币供应量过多而引起货币贬值、物价持续上涨的经济现象。
按照形成原因,可将通货膨胀分为需求拉上型、成本推动型和结构失调型三种主要类型。
(二)通货紧缩的含义
通货紧缩是指由于货币供应量的减少或其增幅滞后于生产增长的幅度,致使市场上对商品和劳务的总需求小于总供给,从而出现物价总水平的持续下降。
单纯的物价下降并不一定意味着出现了通货紧缩,判断经济是否陷入了通货紧缩,要看价格总水平是否持续下降,且持续期至少在半年以上。
(三)抑制通货紧缩的对策
(1)实施积极的货币政策。
一是较大幅度地增加货币供应量,尤其是扩大中央银行基础货币的投放。
二是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完善准备金制度。
三是下调利率与加快利率市场化相结合。
(2)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
(3)扩大就业,刺激消费增长。
四、货币政策及货币政策工具
货币政策是一个国家为实现特定经济目标而采取的调节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金融措施。
(一)货币政策目标
货币政策目标包括终极目标和中间目标。
1.终极目标
指中央银行实行一定货币政策在未来时期要达到的最终目的。
各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终极目标主要是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
2.中间目标
指中央银行为了实现其货币政策的终极目标而设置的可供观测和调控的指标。
(二)货币政策工具
从调控对象和效应来看,完善的货币政策工具体系主要由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补充性货币政策工具组成。
1.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银行借助于对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规模实施总量调控,对国民经济施加普遍性影响所采用的工具,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指商业银行按中央银行规定必须向中央银行交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与其存款总额的比率。
中央银行认为市场上货币供应量过多、利率过低,有碍于物价稳定等目标实现时,就可以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使商业银行交存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增加,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相应减少。
因此,促进商业银行收缩信贷规模,诱导货币供应量减少和利率回升,从而保证物价稳定。
反之亦然。
(2)再贴现利率。
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贴现的票据办理再贴现时采用的利率。
如果中央银行要实现刺激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的目标,可以降低再贴现利率。
(3)公开市场业务。
指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来调节货币供应量。
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主要是买卖政府债券。
通常,当经济停滞或衰退时,中央银行可通过在公开市场上买入有价证券,向社会上投放一笔基础货币。
商业银行通过准备金的运用,扩大信贷规模,增加货币供应量,使利率趋于下降,进而刺激经济向好的方向发展并提高就业率。
2.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
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从调控信贷结构入手,通过对某些部门、某些业务活动进行调控以达到调整经济结构目的而采用的工具,包括优惠利率、证券保证金比率、消费信用拄制、贷款额度控制等四种。
消费信用控制指中央银行对消费信用提供的信贷规模进行控制的手段。
在需求过度及通货膨胀时期,中央银行可通过提高首期付款比例、缩短分期付款期限等措施,紧缩对消费信用提供的信贷规模;反之,在需求不足及经济衰退时期,则放宽对消费信用的控制,刺激消费量增加,带动需求上升,从而达到经济增长的目的。
3.补充性货币政策工具
补充性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道义劝告和金融检査。
第四节金融业务
一、商业银行负债业务
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形成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
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外来资金两部分。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1、按存款人开立账户属地不同,银行结算账户可分为属地存款账户和异地存款账户。
2、按存款人不同,银行结算账户可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二)存款业务
(1)对公存款业务。
主要包括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单位外汇存款等,商业银行还可以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办理保险公司协议存款。
(2)储蓄存款业务。
主要包括为储户提供的活期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教育储蓄存款、通知储蓄存款等储蓄存款业务。
(三)利息和利率
利息是货币资金的使用“价格”。
货币所有者因贷出货币从借款人那里获得报酬,借款人因使用借入资金而支付代价。
利率是在一定时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是决定利息水平高低的衡量标准。
利率从不同角度分类,可分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市场利率与公定利率。
1、固定利率是指在整个借款期间利率不变,不因市场利率的波动而改变。
在借款期限较短或市场利率变化不大的条件下,一般采用固定利率。
2、浮动利率是指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定期调整的利率。
一般中长期贷款都选用浮动利率。
3、市场利率是指在资金市场上由资金供求关系自发形成的利率,受影响市场资金供给和需求的各种因素制约。
4、公定利率是指一国政府通过中央银行而确定的各种利率。
二、商业银行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指银行将其资金通过各种途径运用出去以获得收益的业务。
商业银行资产业务主要包括贷款和投资(购买有价证券)两大类,
(一)贷款的种类
1、按贷款发放时是否承担本息收回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可将贷款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2、按贷款使用期限的长短,可将贷款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①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②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③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
3、按贷款发放时有无担保品,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票据贴现。
(1)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是指贷款人对借款人以自己或其保证人的资产作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根据担保形式不同,可将担保贷款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二)贷款的期限
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发放的按揭贷款最长不得超过30年),票据贴现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借款人到期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
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三)贷款程序
(四)贷款的审査
商业银行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分级管理的审理制度。
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在办理资产负债业务过程中衍生出来的,作为一种资产负债之外和占用银行资产较少的业务,它一般不能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直接反映出来。
按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功能和形式分类,可以分为结算类中间业务、担保型中间业务、融资型中间业务、管理型中间业务、衍生金融工具业务以及其他中间业务等六类。
(一)结算类中间业务
结算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偾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收付有关的业务。
此外,进口押汇、信用卡等业务的主要功能是结算,也可以归为结算类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的主要工具有本票、汇票、支票、委托收款、汇兑、托收承付、信用卡等。
(二)担保型中间业务
担保型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作出某种承诺、或者为客户承担风险等引起的有关业务。
如担保函、承诺、承兑、信用证业务等,都可归入担保型中间业务。
这类业务通常又被称为“表外业务”。
(三)融资型中间业务
融资型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传统信贷以外的其他融资服务的有关业务。
如租赁、信托等就属于融资型中间业务。
融资租赁的特征有:
-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二是融资与融物相结合;三是以分期支付租金方式偿还本息;四是租赁双方是以合同为基础的经济关系。
(四)管理型中间业务
管理型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利用自身经营管理上的职能优势,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的有关业务。
如各种代保管、代理理财服务、代理清债服务、代理业务及现金管理业务等。
(五)衍生金融工具业务
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涉及衍生金融工具各种交易的有关义务。
如金融期货、期权、互换业务等。
四、金融信托投资业务
金融信托投资是指财产的所有者通过签订合同将其财产委托于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全权代为管理或处理有关经济事务的信用行为。
金融信托投资业务的主要内容是受托人运用资金、买卖证券、发行或回收债券和股票以及进行财产管理等。
(一)信托的职能
信托的职能包括融通资金、财务管理和信用服务。
(二)信托的性质
(1)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性。
(2)财产核算的他主性。
(3)收益分配的实绩性。
第五节金融市场
一、金融市场的含义、要素和分类
(一)金融市场的含义
金融市场,即货币资金融通的市场,是指货币资金盈余部门与短缺部门通过交易金融性商品而融通货币资金的活动和关系的总称。
(二)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五个。
1.金融市场交易的主体(即参与者)
2.金融市场交易的客体(即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成为金融市场交易的对象。
3.金融市场交易的媒介(即金融工具,亦称为金融性商品)
4.金融市场交易的价格(即利息率)
在金融市场上,利率是货币资金商品的“价格”,其高低主要由社会平均利润率和资金供求关系决定。
5.金融市场交易的管理、组织形式与交易方式
金融市场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交易所和柜台交易。
交易方式主要有现货交易、期货交易、信用交易等。
(三)金融市场的分类
①以金融市场交易活动是否有固定场所为标准,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②按融资期限可分为短期金融市场和长期金融市场:
③按交割时间可分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按地理范围可分为地方性、全国性和国际性金融市场;
④按交易对象,可分为票据市场、证券市场、黄金市场、外汇市场等。
二、短期资金市场
(一)短期资金市场的含义和特点
短期资金市场是指以短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而进行的一年期以内资金交易活动的总称。
短期资金市场的功能是调剂短期资金的余缺。
其特点有:
(1)融资期限短。
最短的只有半天或1天,最长的不超过1年。
(2)融资的目的是为解决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
(3)参与者主要是机构的投资者。
(4)金融工具有较强的“货币性”,既流动性。
。
(二)短期资金市场的构成
短期资金市场主要由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大额定期存款单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和回购协议市场等子市场构成。
1.同业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相互之间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
银行间的同业拆借交易,一般没有固定的场所,主要通过电讯手段成交。
期限按日计算,一般不超过1个月,最短的只有半日,如日本的“半日拆”,从上午票据交换清算后到当日营业结束为限。
若拆借期限为24小时,则俗称“日拆”。
拆借的利率叫“拆息”,由交易双方协商自定,通常低于中央银行的再贴现率。
2.票据市场
票据市场包括票据承兑市场和票据贴现市场。
(1)票据承兑市场
票据承兑市场是指授予承兑保证,创造承兑汇票的市场。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
只有经过承兑后的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作为市场上合格的金融工具流通转让。
(2)票据贴现市场
票据贴现市场是指对未到期的票据进行贴现为客户提供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
票据贴现市场具体又包括贴现、再贴现和转贴现。
①贴现是指客户将所持有的未到期票据向商业银行(或办理贴现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兑取现款以获得短期融资的行为。
②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将其贴现收进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再办理贴现的融资行为,也叫做重贴现。
③转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将贴现收进的未到期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进行贴现的融资行为。
票据贴现市场上的贴现、再贴现、转贴现,形式上是贴现机构买进未到期的票据,实质上是债权的转移;表面上是票据的转让与再转让,实际上是资金的买卖。
3.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单市场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单市场,是指发行和买卖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单活动的总称。
存单的发行方式有两种:
一是批发式发行;二是零售式发行。
在存单二级市场上,决定存单转让价格的主要因素是利率、期限和本金。
就利率而言,若存单原定利率高,转让价格就高,反之则低。
转让时的市场利率与存单原定利率相比,若市场利率高于原定利率,转让价格就低;反之,市场利率低于原定利率,转让价格就高。
4.短期债券市场
短期债券市场是指发行和买卖1年期以内的短期政府债券和企业偾券活动的总称。
一般将短期债券市场理解为国库券市场。
国库券市场的活动包括国库券的发行和流通转让。
三、长期资金市场
长期资金市场是指以长期金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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