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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热点面对面
理论热点面对面2011
“涨”字牵动百姓心
----怎么保持物价稳定
物价既反映宏观经济运行,又直接影响百姓的衣食住行,是民众感受的“温度计”。
虽然说物价波动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但是物价过高、涨速过快,就会造成百姓生活压力过大、心里不安,甚至会引发恐慌。
可以说,物价稳,人心才稳、社会才稳;物价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影响全局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物价一路走低。
随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揽子计划的实施,我国经济率先企稳回升,加上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国内外重要大宗商品价格止跌回升并大幅上涨。
在这种情况下,11月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转正,12月升至1.9%,通胀预期有所显现。
进入2010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上涨,5月上涨3.1%,10月为4.4%,11月达到5.1%;2011年物价继续在高位运行。
为什么物价上涨这么快?
成本上升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资源消费需求持续增加,各类资源性产品价格不断升高,并引起劳动力、土地等价格相应上涨,而这些生产要素是计入生产成本的,其价格上涨也最终体现到了商品价格中。
输入性影响。
当前,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世界经济对我国发展的影响不断扩大。
美国实施新一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加剧了国际大宗商品涨价趋势。
自然灾害影响。
这两年,极端天气现象较多,给许多农产品生产带来很大困难,加剧了供需矛盾。
流通环节影响。
目前我国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正逐步向优势区域集中。
这种区域结构变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但也需要多环节、长距离的流通,势必增加成本。
特别是自然灾害多发,增加了运输困难,推动了物价上涨。
流动性影响。
近两年,我国货币信贷供应规模扩张较快,加上境外“热钱”流入,流动性持续充裕,加大了物价上涨压力。
投机炒作影响。
由于市场秩序不规范,部分游资借势、借题炒作,客观上炒高了某些商品的价格,主观上强化了市场涨价预期,成为物价上涨的重要推手。
面对“节节升高”的物价,党和政府高度重视。
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障群众生活,中央明确提出,要把稳定物价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并频频“亮剑”,打出了一套控物价、保民生的“组合拳”。
目前,这些政策措施的效果正在逐渐显现,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
而且,维持物价稳定的有利条件也在增加。
一是2011年夏粮继续丰收,有利于降低通胀预期;二是经济增速的适当放缓,有利于减轻价格上涨的需求压力;三是6月份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回落,有利于减少输入性通胀压力;四是稳健的货币政策正发挥积极作用;五是翘尾因素在下半年会逐月缩小。
特别是上半年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8%,为稳定物价提供了较好宏观经济环境。
但同时也要看到,物价调控不可能一蹴而就,稳定物价是攻坚战不是闪电战。
当前物价形势还比较严峻和复杂,物价上升的压力还比较大。
2011年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了5.4%。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加大政策的贯彻与落实力度,继续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坚决保持物价稳定。
转稳健:
管好货币稳物价
有个比喻:
价格犹如船,货币好比水,水涨自然船高。
在商品数量没变情况下,货币多了,买同样的商品就需要花更多的钱,也就是涨价。
近两年,面对百年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中央果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总额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大幅增加货币供应规模。
这为我国应对危机冲击提供了充足“弹药”,对经济企稳回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客观上也造成了国内流动性充裕。
2010年新增外汇占款3.27万亿元,比上年增加32.4%,“热钱”净流入355亿美元,比过去10年平均多42%,这都加大了物价上涨的压力。
为此,中央明确要求,要将稳定物价作为货币政策的首要任务,并将政策取向从适度宽松调整为稳健。
“治水之法,不可执一”,管好流动性这个闸门,治好货币这个“水”,应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收”、“疏”、“堵”并举。
“收”,就是减少货币供应量。
2011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了“收”的信号。
截至7月上旬,已3次提高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6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达到21.5%,创历史新高。
今后将继续灵活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流动性管理,促进货币信贷适度增长,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的货币条件。
“疏”,就是引导资金流向。
管好流动性,并不意味着全面紧缩,而是坚持“有扶有控”,着力优化信贷结构,使货币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应引导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科技自主创新等,投向“三农”、中小企业和就业、助学、扶贫等,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堵”,就是严控境外“热钱”流入。
当前,全球流动性充裕,“热钱”四处寻找投机空间。
由于普遍看好中国发展、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境外“热钱”伺机涌入内地。
必须打好“热钱”阻击战,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建立“热钱”流入的预警机制,加强对国际资本进入途径、投资规模和投向的监测,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减少“热钱”的流入。
保供应:
增加供给稳物价
俗话说:
物以稀为贵。
这揭示了一个经济学原理:
供求关系决定价格。
供不应求,商品价格就会上涨;供大于求,价格就会下降。
只有保障商品的充足供应,价格稳定才有坚实基础。
当前,我国主要工业品总体供大于求,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
但农业生产基础比较脆弱,一定程度上还是靠天吃饭,农产品供应的变化容易引起价格波动。
近些年,我国几次幅度较大的物价上涨,几乎都与农产品涨价有关。
如2008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最高涨幅达8.7%,主要就是受猪肉价格上涨影响。
这轮物价上涨也不例外,如2010年突出表现为蔬菜价格上涨,最近几个月猪肉价格上涨又推动物价达到新高。
农业丰,百姓安;粮价稳,百价稳。
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立足国内保障供应始终是头等大事。
中央明确提出,稳定物价关键要扶持农业生产,坚决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千方百计确保农产品供应。
首先,大力发展生产。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必须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增加对农民的生产补贴,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2011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将达9884.5亿元,比2010年增加15.2%。
继续完善农业生产利益补偿机制,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2011年小麦每50公斤提高5元—7元,水稻提高9元—23元。
今后10年,国家还将投入4万亿元,用于水利设施建设,这将有力提高农业抗击天灾的能力,夯实农业生产稳定增长的基础。
其次,完善储备吞吐。
农产品生产具有周期性、不稳定性,而消费却是常年的、持续的。
必须发挥储备吞吐“蓄水池”功能,实现“高抛低吸、削峰填谷”。
按照国际标准,一个国家的储备粮库存应占该国一年消费量的17%—18%,这是储备安全的警戒线,而我国已超过了40%,粮食库存充裕。
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把握好国家储备吞吐的力度和节奏,针对当前个别地方“卖菜难”情况,要发挥好储备调节作用,临时收储一批可以短期贮存的蔬菜。
最后,用好进出口调节。
虽然我国粮食生产基本保证自给自足,但结构性矛盾还存在。
如玉米需要部分进口,大豆对外依存度超过80%。
这需要通过进出口来调节,一方面及时组织进口,增加市场供应,如2010年我国进口玉米157万吨、小麦123万吨、棉花284万吨、食糖177万吨,为稳定物价发挥了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对紧缺品种限制出口,优先满足国内供应。
畅流通:
降低成本稳物价
流通,是商品从生产通往消费的桥梁。
在这一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费用和损耗,而这些最终会计入价格,由消费者负担。
现在城市消费的农产品大都来自全国各地,这丰富了百姓餐桌,但过高的流通成本也推高了价格。
事出必有因。
具体来说,流通成本高,主要在于:
一是环节多,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要经过5—6个环节,层层加价,价格自然就上去了;二是损耗大,农产品的损耗一般达到1/3;三是经营负担重,租金、摊位费、进场费近年来大幅上涨。
因而,降低流通成本,应着力做到“三减”,把省下来的钱让利给农民和消费者。
产销对接,“减环节”。
开展产销对接,是减少环节降成本的有效手段。
以农超对接为例,一般可平均降低流通成本10%—15%。
目前,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超过70%,而我国只有15%左右。
国家将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产地与销区、农民生产与超市销售直接对接,推动从临时性扩大到长期性对接、从省内扩大到跨区域对接、从以长贮存期产品为主扩大到各类农产品全面对接。
今后5年,大中城市农产品经超市销售比重将翻一番,达到30%。
完善设施,“减损耗”。
当前,流通基础设施不完善,是造成农产品损耗大的重要原因。
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领域公益性基础设施,支持采后处理、冷链物流设施、批发市场建设,以降低农产品在流通领域的损耗。
以冷链物流体系为例,到2015年,冷库总容量将从880万吨增加到1880万吨,果蔬、肉类、水产品流通环节腐损率将分别降至15%、8%、10%。
降低费用,“减负担”。
价格贵不贵,要看摊位费。
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普遍过高,给经营者带来很大负担,也转嫁给了消费者。
2010年以来,各地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摊位费、进场费,如南京下达4个月“减半令”、北京试行免收摊位费。
国家正研究制定政策,支持农贸市场建设,化解地价上涨推高摊位费的压力。
同时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的监管,规范收费行为,督促降低收费标准。
对于运输费用,新的绿色通道政策将长期化,每年可降低运输成本超过130亿元。
强监管:
规范市场稳物价
“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棉里针”、“糖高宗”……2010年这些热词频繁见诸网络报端,反映了一部分农产品价格畸高,也折射出市场投机炒作的疯狂。
以最先“蹿红”的大蒜为例,曾有媒体报道其批发价两年上涨了100倍。
这种价格的疯涨,背离了价值规律,扭曲了市场供求关系。
种种迹象表明,一些游资和不法经营者用不正当手段操纵价格,是幕后的直接推手。
如大蒜的炒作,就与山东部分经销商恶意囤积有关。
良好的市场秩序,是保持物价稳定的重要条件。
如果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不规范,投机炒作和价格欺诈现象多发,不实的涨价信息满天飞,会放大供求矛盾,引发价格异常波动。
因而,必须加大价格监管力度,着力规范市场秩序,有效稳定社会预期。
狠打击,坚决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治乱须出重拳。
2011年春节后,查处了家乐福、沃尔玛超市19家门店的价格欺诈行为,各处最高额度50万元的罚款;5月,又查处了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散布涨价信息案,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后将继续强化价格监管,严格执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保持打击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时加强对农产品收购秩序整治,重点监管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期货市场,有效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
严监审,强化政府定价商品的价格监管。
目前,水电油气等重要商品,仍由政府定价。
它们关系国计民生,在物价格局中具有“稳军心”作用。
必须加强对这些商品的价格监管,提高价格制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2011年将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要求所有政府定价的商品都要接受监审,避免不合理费用计入成本、推高价格。
同时,在调整这些商品价格时,应慎之又慎,做好综合配套,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
促公开,推进价格信息透明化。
这有助于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也能使消费者价比三家。
一方面,建立健全价格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公布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
目前各地相继出台“晒价格”的举措,南京的“物价微博”让百姓可随时随地了解最新信息。
另一方面,准确阐释价格政策和有关举措,及时澄清虚假价格新闻,公开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例,营造有利于稳定物价的舆论氛围。
增补贴:
雪中送炭惠民生
同样是涨价,不同群体的感受不同。
涨价冲击最大的往往是困难群体,因为在他们的消费支出中,食品所占比重较大。
可以说,他们的生活受物价上涨影响最深,也最需要给予帮助。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有一个比较庞大的困难群体。
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人员等,就有近9000万。
化解物价上涨给百姓带来的影响,最迫切的就是为这个群体排忧解难,保障他们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及时发放补贴。
当物价出现短期波动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灵活性强、见效快。
2010年,各地向城乡低保、优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每人每月10元—80元的临时补贴;2011年春节前,中央财政再次安排资金104亿元,向困难群众每人发放了一次性春节生活补贴100元—180元。
今后,价格临时补贴将逐步从不定期发放向逐月发放转变,这将更及时地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
提高救助标准。
当物价上涨超过一定幅度和时间时,国家会相应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
2010年年底,我国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51元、117元和246元,比2008年年底分别提高22.4%、42.2%和35.6%;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标准也从生均2000元提高至3000元。
今后5年,我国城乡低保标准将年均增长10%以上。
建立联动机制。
近年来,浙江、江苏等地探索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根据物价涨幅及时发放补贴、联动调整保障标准,取得了积极效果。
2011年7月,联动机制已在18个省区市建立,到年底将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起来。
这将在物价上涨和困难群众生活之间,筑起一道坚实的“防波堤”。
劳有所得干有所值
----怎么解决分配不公
收入分配是直接关系老百姓“钱袋子”的大事。
“钱袋子”越鼓,人们生活越有保障;财富分得越公,人们越能心平气顺。
对于当前存在的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不同地区、行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等分配不公现象,人们反映强烈。
在做大财富“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但也要看到,收入分配领域的很多问题依然存在。
比如,国民收入分配过多倾向于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居民收入占比持续下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持续下降,普通劳动者收入长期偏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达3.23倍;垄断行业收入明显偏高,行业间收入差距仍然较大,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金融业工资是最低的农林牧渔业工资的4.7倍;“灰色收入”、“隐性收入”甚至非法收入大量存在。
“莲发藕生,必定有根。
”当前存在的分配不公现象,是多种原因造成的。
社会历史原因。
分配不公看似是近些年的事情,但实际上,有些是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问题。
如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等,都是造成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
体制改革不到位。
目前我国还处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法律和制度还不健全,使得一些人钻法律和制度的空子,通过不正当手段牟取财富。
而有些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因素仍然存在,比如行政性垄断等,造成了市场竞争不公平,也导致分配不公。
分配制度改革滞后。
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二次分配中,再分配调节机制不健全,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尚未有效发挥;财政支出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比重偏低,均衡性转移支付比例过小;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对社会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不够,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三次分配规模小,慈善捐赠的激励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还不健全。
“事不公则心不平,心不平则气不顺,气不顺则难和谐。
”如果对分配不公问题不高度重视,任其发展下去,势必妨碍经济健康运行,抑制社会创造活力,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有悖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
因此,解决分配不公问题是一项十分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必须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下决心、下功夫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促进分配公平。
提高劳动报酬 劳有所得“鼓腰包”
劳动是财富之父,是百姓致富之源。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来源出现多元化趋势,经营性收入、投资及财产性收入等不断增加,但对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来讲,主要收入来源仍然是劳动报酬。
近年来,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比重持续下降,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缓慢,这已成为收入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引起党和政府高度重视。
2010年以来,各地普遍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将分配的“天平”向普通劳动者倾斜。
但总的看,普通劳动者收入低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
有学者统计,2000年以来,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年均增长达35.3%,但职工工资增长只有14.1%。
这不仅影响了普通劳动者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成为拉动消费需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严重障碍。
解决分配不公问题,首先就要切实提高普通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胡锦涛总书记在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强调,“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两个同步”的目标:
一是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二是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这些都体现出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的鲜明导向和政策思路。
今后几年,应按照这样的思路,切实提高劳动收入占比,让普通劳动者的“腰包”鼓起来。
促工资增长。
工资是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提高工资收入是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的主要途径。
要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
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发挥工资指导线的作用,指导企业依据薪酬信息,及时调整企业内部各工种(岗位)间工资分配关系。
加强工资立法和劳动标准体系建设。
提最低标准。
最低工资是满足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的底线。
应该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十二五”时期,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将达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推集体协商。
一般而言,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个人往往处于“弱势”。
集体协商对于增加工人发言权,改变工资由企业单方决定的现状有重要作用。
要通过经济、法律、信息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稳妥扩大覆盖范围,使职工敢谈、会谈,企业愿谈,最终谈得拢,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资互利双赢。
全国总工会提出,2011年年底,已建立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有望达到60%,2013年年底达80%以上。
抓农民增收。
农民群体数量大、收入低,提高农民收入是促进分配公平的重点。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今后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的目标。
为此,必须继续完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多渠道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
2011年中央将新增用于“三农”的支出1300多亿元,增加良种补贴资金16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20亿元,并大幅提升粮食最低收购价,强农惠农政策的含金量超过往年。
目前,农民工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比超过50%。
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外出务工,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
针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有关部门将启动清欠专项行动,三年内实现全国基本无拖欠。
随着广大普通劳动者收入的不断提高,将有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中等收入群体的持续扩大,将使我国的分配格局更加合理,逐渐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结构。
规范分配秩序 强化监管保公平
西方一位哲学家说过: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基础。
”我国也有句俗话: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这些说的都是秩序、规则的重要性。
规范的秩序、合理的规则,是分配公平的前提;秩序被破坏、规则不合理,必然导致分配不公。
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
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酬,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混乱,非法收入、“灰色收入”突出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分配公平。
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就要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对非法收入,应坚决取缔。
违法、违规获得巨额财富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分配秩序,人们反映强烈。
必须进一步加大“打非”力度,坚决堵住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矿产开发等领域的漏洞,深入治理商业贿赂。
严打侵吞资产、贪污贿赂等行为,查处走私贩私、操纵股市、制假售假、骗贷骗汇等非法活动。
对“灰色收入”,应大力规范。
目前,对礼金、红包、出场费、好处费及各种名目的“福利”等形式的“灰色收入”,监管存在不少漏洞。
应该加大规范力度,加快建立收入信息的监测系统,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等。
继续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并逐步向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延伸,坚决切断产生“灰色收入”的渠道。
对垄断收入,应严格调控。
一些行业凭借国家赋予的垄断权力轻而易举地获取巨额利润,并将其转化为员工的收入和福利,社会意见很大。
对必须由国家垄断的行业和领域,要完善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加强监管,使其行业收入透明化。
目前,有关部门正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改革办法。
同时应扩大国有资本收益征缴范围,逐步提高上缴比例,更好地实现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
对那些不必由国家垄断的行业和领域,则应打破垄断,引入竞争。
对高管薪酬,应规范限制。
2002年,国家开始推行国企高管年薪制,规定其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
但随着经济发展和国企盈利的增长,这一比例早已被突破。
2009年中央企业负责人平均年薪达68万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于2009年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中央企业发出高管“限薪令”。
应进一步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
同时,严格控制和监管职务消费,使其合理化、规范化、公开化。
加大调节力度 财税杠杆缩差距
物有所异,人亦有别。
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人们能力和机遇的差异、努力程度不同、贡献有高有低,收入存在差距是必然的。
同时,由于各地区、各行业劳动生产率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有差别也是正常的。
但这种差距、差别不能无限拉大,必须通过调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世界各国普遍运用财政、税收等手段对收入差距进行调节。
比如,1694年英国就开征遗产税,1799年又开征个人所得税;德国较早制定了《财政预算法》、《财政平衡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缩小社会成员间的收入差距。
目前,我国的财税手段在分配调节中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比如,个人所得税征收存在“逆向调节”的现象:
2009年3944亿元的个税中,工资所得个税收入2483亿元,占个税收入比重约63%,工薪阶层成了实际的纳税主体。
为此,“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财政转移支付是国家弥补市场经济缺陷、促进公平分配的重要手段。
应加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用于帮扶困难地区、困难群众,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惠及更多的群体。
2010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到总支出的21.4%,2011年将达到22.2%。
2011年上半年,中央向财力较弱的地方政府下达了5310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对县级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
加大个税调节力度。
个人所得税是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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