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办理规范文书格式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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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办理规范文书格式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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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办理规范文书格式1
附件1
信访事项程序性受理告知书
信访件编号
信访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信访日期
住址或单位
随访人姓名
信访形式
信
访
事
项
办理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转送
处理。
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该机关将于
年
月日前决
信访事项
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你(们)
。
在此期间,不应重复信访或越级上
程序性
访。
受理告知
特此告知。
签章:
年月日
送达时间
送达人
联系电话
信访人意见
信访人(签字):
年
月日
附件2
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
信访件编号
信访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信访日期
住址或单位
随访人姓名
信
访事项
办理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不予受理告知
你(们)反映的问题,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属于不予受理的第类情况。
请向提出。
特此告知。
签章:
年月日
不予受理的
13类情况
1、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2、属人民法院职
权范围;3、属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4、属已经通过诉讼途径解决;5、属已经通过仲裁途径解决;6属已经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7、属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8、属依法应当通过仲裁途径解决;9、属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10、不属于本部门(单位)职权范围内信访事项;11、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工作部门处理权限范围内的;12、已经受理且正在办理期限内的;13、已有处理(复查)意见,且在复查(复核)期限内。
送达时间
送达人
联系电话
信访人意见
信访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书
信访件编号
信访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信访日期
住址或单位
随访人姓名
信
访
事
项
办理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不再受理告知
你(们)反映的问题,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属于不再受理的第类
情况。
特此告知。
签章:
年月日
不再受理的
5类情况
1、已有复核意见,且没有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2、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复查申请;3、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复核申请;4、在2005年5月1日前已经办结,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5、已经省人民政府复查
复核终结或审核认定的。
送达时间
送达人
联系电话
信访人意见
信访人(签字):
年
月日
附件4
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书
信访件编号
信访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信访日期
住址或单位
随访人姓名
信访形式
信
访事项
办理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信访事项实体性
受理告知
你(们)反映的问题,予以受理。
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将于年
月日(注:
最长不超过受理后60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你(们)。
在此期间,不应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
特此告知。
签章:
年月日
送达时间
送达人
联系电话
信访人意见
信访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5
信访事项延长办理期限告知书
信访件编号
信访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信访日期
住址或单位
随访人姓名
信访形式
信
访事项
延期事由
办理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信访事项延长办理期限告知
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于年月日受理,因情况比
较复杂,现不能在60日内办结。
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经我单位负责人批准,延长办理期限日(注:
最长不超过30日),请耐心
等候。
在此期间,不应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
特此告知。
签章:
年月日
送达时间
送达人联系电话
信访人意见
信访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6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信访件编号
信访人姓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或单位
随访人姓名
信
访
事
项
办理单位
经办人联系电话
处
理意见
如对此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向书面提出复查申请。
签章:
年月日
送达时间
送达人联系电话
信访人意见
信访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7
信访事项复查受理告知书
信访件编号
信访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和单位
随访人姓名
信访事项处理单位
信访事项处理日期
口知书编号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文号
申请复查的事实理由
复查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申请复查受理告知
你(们)对年月日收到的
位)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申请复查,予以受理。
扌条例》规定,将于年月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你(们间,不应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
特此告知。
签章:
年月
(单
安照《信访[)。
在此期
日
送达时间
送达人
联系电话
信访人意见
信访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8
信访事项复查不予受理告知书
信访件编号
信访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或单位
随访人姓名
申请时间
口知书编号
申请复查事实理由
复查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不予受理的十种情况
1.属于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及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处理内的;2.已进入诉讼、仲裁、复议程
序或已作出诉讼、仲裁、复议裁定(决)的;3.依法按政策应当进入诉讼、复议、仲裁程序解决的;4.涉法涉诉案件应由政法部门处理的;5.应当由党组织处理的涉及党组织调整、干部任免及违纪处分、党员管理等问题的;6.依法进入改制程序或已经改制终结的国有、集体企业涉及的;7.已进入
复查复核程序,正在法定办理期限内又要求进入的;8.没有法规政策依据
的;9.超出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权限的;10.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
不予受理告知
你(们)申请复查的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和《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受理办理指导意见》规定,属于不予受理的第种情况,以后
不应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
特此告知。
签章:
年月日
送达时间
送达人联系电话
信访人意见
信访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9
信访事项复核受理告知书
信访件编号
信访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和单位
随访人姓名
信访事项处理单位
信访事项处理日期
口知书编号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文号
信访事项复查单位
复查意见文号
信访事项复查日期
申请复核事实理由
复核单位
经办人联系电话
申请复核受理告知
你(们)对年月日收到的
(单位)出具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不服,申请复核,予以受理。
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将于年月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你(们)。
在此期间,不应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
特此告知。
签章:
年月日
送达时间
送达人
联系电话
信访人意见
信访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10
信访事项复核不予受理告知书
信访件编号
信访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或单位
随访人姓名
申请时间
口知书编号
申请复核事实理由
复核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不予受理的十种情况
1.属于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及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处理内的;2.已进入诉讼、仲裁、
复议程序或已作出诉讼、仲裁、复议裁疋(决)的;3.依法按政策应当
进入诉讼、复议、仲裁程序解决的;4.涉法涉诉案件应由政法部门处理的;5.应当由党组织处理的涉及党组织调整、干部任免及违纪处分、党员管理等问题的;6.依法进入改制程序或已经改制终结的国有、集体企业涉及的;7.已进入复查复核程序,正在法定办理期限内又要求进入的;8.没有法规政策依据的;9.超出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权限的;10.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
不予受理告知
你(们)申请复核的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和《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受理办理指导意见》规定,属于不予受理的第种情况,以后
不应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
特此告知。
签章:
年月日
送达时间
送达人联系电话
信访人意见
信访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11
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
信访件编号
信访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或单位
随访人姓名
文号
复查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复
查
意
见
如对此复查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向书面提出复核申请。
签章:
年月日
被送达人
送达时间
送达人联系电话
信访人意见
信访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12
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
信访件编号
信访人姓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或单位
随访人姓名
文号
复核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复核意见
此复核意见为该信访事项的信访终结意见。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
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再受理。
签章:
年月日
被送达人
送达时间
送达人联系电话
信访人意见
信访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13
信访事项延长复查期限告知书
信访件编号
信访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或单位
随访人姓名
申请时间
复
查事项
延期事由
复查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信访事项延长复查期限告知
你(们)申请复查的信访事项,我们于年月日受理,
因客观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结。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定》,需延长办理期限日,请耐心等候。
在此期间,不应
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
特此告知。
签章:
年月日
送达时间
送达人联系电话
信访人意见
信访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14
信访事项延长复核期限告知书
信访件编号
信访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申请时间
住址或单位
口知书编号
随访人姓名
复
核
事
项
延期事由
复核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你(们)申请复核的信访事项,我们于
年月
日受理,因情
况比较复杂,现不能在30日内办结。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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