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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之争
国美一课(序言)
作者:
本刊记者王缨 发布日期:
2010-9-29 点击数:
844
2010年之夏,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企业国美内部,陡然爆发了一场股权之争——为公司的“控制权”而战!
一方是身获商业重罪、被判14年刑期的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及其家族;一方是临危受命的国美董事局主席陈晓,及其团队。
两大阵营,外加强硬的国际资本贝恩介入,已然形成三方势力。
陈晓因引进贝恩投资,结成战线,两下联手,一再推进国美电器在香港资本市场里的新股增发和可转债券,将大股东黄光裕的股权比例拉拉扯扯,终归要使之远离34%的“黄金底线”,而弱化黄氏行使对公司决策的“表决权”。
黄光裕,随即在高墙之内绝地反击,提议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撤职陈晓董事局主席,清除贝恩在董事会里的势力,哪怕巨额赔偿!
黄光裕要竭力保住他的大股东地位,而绝不让企业背离自己多年的发展方向。
创始人股权遭遇挑战,甚至创始人被迫放弃公司,本不是什么新鲜事,传奇的乔布斯也曾黯然走人。
但这一次国美裂变,还是让业界瞠目不已——职业经理人竟以“管家”身份动起了“弑君”的念想。
黄光裕就够狂的了,以身试法;可陈晓的动静,简直在颠覆职场!
《中外管理》了解到,如今不少饱受惊吓的老板们正在给高管经理人“重新列队”,或直接“敲打敲打”——“做人不能太陈晓”。
而舆论界甚至学术界和企业界,挺黄派与挺陈派,早已吵成一团,势不两立。
9月28日,决战分高下!
但我们无需太过在意这一天的胜负结果,无所谓谁赢谁输。
因为这一事件真正的“结果”,早已在决战之前,准确说是事发之后,就已经出现了。
那就是中国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老板与经理人团队之间的关系,都将发生巨大而微妙的震荡——而这,与国美事件的推进无关,与对立双方的是非无关,甚至与股东大会的结果也无关。
一个明星企业里出了一个经典变局,必然引发大家的关注、争论和“行动”。
因而不论什么结果,它发生了,就足够刺激。
国美之争,像是一面刚被擦过的镜子,让镜前的企业家们猝然看清了我们的环境、我们的身边,以及我们自己。
可以说,国美之争本身对于广大民营企业,特别是站在上市前后的民营企业,思考如何设计自己的企业治理结构,都是重要的一课……
企业做大做强,是否意味着一定要稀释家族基因?
尤其是将股权分配给职业经理人,以“引进优秀人才”?
民营企业尤其家族企业,持续发展的出路是否只有走向公众公司这一个选择?
而成为上市公司后,又如何维护好企业创始人的股权?
创业者和职业团队的股权安排怎样更适宜?
除了股权分配之外,如何保障企业主系统和企业系统的目标一致?
企业主与职业团队应遵循怎样的游戏法则?
是否还能找到更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选择职业经理人时,如何看待忠诚与能力?
什么是职业经理人的契约精神?
这是一次典型的东方传统思维与西方商业理念的碰撞吗?
管理
国美一课(正文)
作者:
本刊记者王缨 发布日期:
2010-10-8 点击数:
645
民营企业能否做大,其实不完全看家族是否把控要职。
即便家族全部退出,其治理结构依然可能是很落后的。
课程一:
要做大,就不能做家族企业?
国美不家族,但很中国
“国美电器是香港上市公司,它还是家族企业吗?
”
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这个庞然大物的内部管理色彩。
“我不认为国美是典型的家族企业。
”已经成为无锡新日电动车公司副总经理的胡刚,用一种肯定的语气对《中外管理》说,“但它是典型的‘中国式’企业。
”
胡刚曾经是国美电器集团决策委员会发展战略研究室的主任,这可是企业的机要部门。
在回忆过往的那段日子时,他不禁兴奋起来:
“我曾经做过集团常务副总裁张志铭的助理。
”而熟悉国美的人都知道,张志铭是黄光裕的妹夫,曾是国美集团的二号人物,据说,是一个善于听取下属意见的人。
黄光裕17岁闯荡京城,20年里就打造了坐拥千亿的零售帝国,他首先凭借的就是家族的合力。
《105亿传奇》的作者在书中这样写道:
“黄光裕是一名天主教徒。
他出身贫寒,异常重视家庭亲情,努力把企业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家族手中。
”他兄妹四人及其妻子、妹夫,每个人都尽心竭力,从基层成长起来,拼命地工作。
但是,黄光裕兄弟俩创业,却又很早分家,各自发展自己的事业。
对此黄光裕的解释是:
“兄弟之间可以互相支持,但不需要合作。
合作是利益上的问题。
合作可能产生矛盾,但支持不会产生矛盾。
”而张志铭、黄燕虹夫妇最终也离开了国美,从国美第一城到明天第一城,走上了独自发展的道路。
随着事业壮大,家族成员各自发展,黄光裕显然决心不把黄家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有媒体采访黄秀虹时,她说二哥黄光裕经常告诫她:
“千万别把这个企业看作是自己家里的,不然你绝对做不大。
”
老板希望你能操心经营
说国美是一家典型的“中国式”企业,胡刚的看法是:
“这有一个现象,就是老板对他身边的几个人是非常好的。
”他说很有趣,国美和苏宁都一样,高管团队非常地稳定。
的确,国美从小到大,组织构架和人员不断地调整,当然不是没有愤然离去、另立山头的。
但是,像李俊涛、魏秋立、王俊洲、孙一丁、牟贵先、何阳青,都跟着黄光裕有8年、10年,甚至近20年了。
国美在公司管理层的架构上,也与别的企业有所不同,董事局主席、总裁,此二人之外还专门设立了一个决策委员会,这是黄光裕一手建立的机构,上面提到的这些人也大多在其中。
黄光裕极其重视这个机构,谁进了决策委员会,就是进了决策层,就是一个黄老板信得过的人,当然就是一种荣誉和地位的象征。
而这个机构的功能犹如政治局常委会。
当年杜鹃还曾专门让胡刚去分析清朝军机处的构成和运作方法。
因此,这个机构恐怕不像有些媒体说的,是在“架空”陈晓,它在陈晓进国美之前就有了。
提到与陈晓的关系,胡刚说自己在国美工作了三年多,恰恰是2006年离开的。
当年国美并购永乐,陈晓进入公司,他们基本擦肩而过。
不过,他的判断是:
“不可能说给你持股,再年薪几百万地请来,然后却把你架空。
黄光裕当然是希望你能像老板一样去操心经营。
”
遵守规则下的殊死游戏
那么,黄、陈之间的斗争,致使大股东的地位岌岌可危,问题出在哪里呢?
原无锡小天鹅公司副总裁徐源,这位在国企、民企、合资公司都干过的职场前辈,直白而老道地对《中外管理》分析:
这是“原发性”的股东感情冲动,上市时的游戏规则存在不足。
河北大午集团创始人孙大午则表示这是黄光裕自己授权不清晰:
“尤其他没有在文字上形成清晰的表达。
”当然2008年11月黄光裕被捕,事发突然,他没有时间考虑更多。
在陈晓出任董事会主席的同时,黄光裕只是另指任王俊洲、魏秋立为自己的私人代表,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但即使在出事之前,黄光裕又何尝有这些概念呢?
他既是董事会主席,又是大股东,反正他说了算。
《105亿传奇》给他的评价是:
企业里说一不二的“君王”。
话说回来,国美电器是香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各自的权限和义务是有严格的原则框架的,“君王”做事也不许你出格啊,黄光裕还有什么担心的呢?
然而,香港的《公司法》在公司机构的设计上接轨西方体系,采取“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模式,重在提高管理效率。
也恰恰在这儿,意味着董事会职权的某种自由度。
因此,只要发债不超过20%股权比例的融资限额,陈晓可以不必知会黄光裕。
在2010年5月11日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即使黄光裕夫妇投出了否决票,但董事会当晚就召开紧急会议,重新委任了贝恩的三名前任董事继续进入董事会。
理由凿凿,国美与贝恩是签了“协议”的。
“当董事会主席换成了陈晓后,董事会的经营自主权与大股东利益保护之间的平衡就已经被打破,这是黄光裕始料不及的。
”北京海淀法院张刚成博士谈到了这样的看法。
嘉富诚国际资本董事长郑锦桥也认为:
毕竟黄光裕还是大股东,他在上市公司的股权并没有因他夫妇二人出事而被剥夺。
而陈晓主持董事会后,完全没有意思请黄光裕的家人补入董事会以继续有效地、顺利地将大股东的表决权用好,而是在董事会里折腾来三四个非执行董事……郑对陈的质疑跃然纸上。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人力资源专家吴春波也发问:
“为什么一定要选择贝恩?
蒙牛在与国际资本的交锋中就积累了经验,随后选择了中粮嘛。
”但他同时感叹:
这场争斗,高就高在大家都在“游戏规则”下玩游戏。
董事会的建设远未成熟
这就回到了家族企业的转型问题。
黄光裕的妹妹黄秀虹曾经表示:
“家族企业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互相之间有一个天生的信任基础;而不好的地方,在于别人总会以一种别样的眼光去看你。
”这未必不是黄光裕内心深处的矛盾,他在家族企业和非家族企业之间做选择,两难。
这甚至未必不是所有家族企业创始人内心的一种纠结:
要把企业做大,就不能不相信自家人,可依靠了自家人,就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压力,妨碍企业做大。
黄光裕,最终还是做出了淡化家族色彩而强化职业经理人团队的选择。
黄光裕出事之前,只有妻子杜鹃在董事会里,而且即使是她和黄光裕的妹妹,也都没有进过决策委员会。
国美是杀出来的,黄光裕当然需要铁杆的核心团队,来把30万大军缔造成最能作战的队伍,仅仅依靠家人是不够的。
对于挟永乐进入国美的陈晓,黄光裕也说话算数,给了总裁交椅,给了其他人都还没有享受的持股权,安排一样气派的办公室,赠送一样豪华的轿车,连陈晓初进企业时吃的饭菜都显示出特殊待遇。
但是,这些带有“施恩”、“义气”的领导风格,其实已经把“理性”与“道德”都搭在了“感情”上。
结果是,或不问是非的“同心协力”,或把分歧视为“离心背叛”。
不是朋友,就是敌人。
即如著名美籍华裔学者孙隆基认为的,这就是中国人骨子里的一种文化性。
有人比喻,西方商人讲生意经,中国商人是江湖气。
黄光裕虽然创业成功,但公司治理并非因他借壳上市而完善,所有权与代理权的安排、董事会的建设,其实远未成熟。
结果,“董事会中心主义”成了一把双刃剑,黄光裕可以拿在手中挥舞,陈晓也可以置于掌心把玩。
生意与江湖不是一回事。
民营企业能否做大,其实不仅仅看家族是否把控要职,即便家族全部退出,其治理结构依然可能是很落后的——因为企业治理回答:
走出家族约束的企业,该如何“约束”社会?
孙大午说:
“通过这件事,我觉得,最大的教训是董事会的制度建设和监督。
”管理
责任编辑:
杨光
公司上市后,大股东股权稀释往往不可避免。
但稀释,不等于失控。
而职业经理人越来越多地兼备了小股东的角色,因而双方的博弈变得日趋复杂。
课程二:
上市后如何维护创始人的利益?
经理人:
有功劳≠有权力
只要是为了公司好,就可以为所欲为吗——这是倒陈派无法释怀的纠结。
大午集团创始人孙大午秉持一分为二的观点。
他对《中外管理》分析:
“黄光裕出事后,陈晓在想尽办法解决企业的资金困难,使企业渡过难关,他是有贡献的。
而他作为一个小股东,有接近2%的股权,这没有多大的动力。
他不是在忠于自己那部分股权,而是忠于他的事业,他想把企业弄好,这应该肯定。
“但是,大股东的概念就是公司的决策人,是企业的旗帜,是决定企业方向的。
陈晓是职业经理人,发行股票、引进外部投资人,尤其是贝恩要求四个名额进入董事会,这是要公司的控制权、决策权。
即使它说将来会退出,这么大的事情也应该经过大股东的认可。
如果贝恩不要董事会名额,你引进它的资金,并给予经营回报,这是职业经理人可以做的。
但如今,你以个人名义做出担保,你担得起来吗?
”
然而,与众多咒骂陈晓的人不同,孙大午并没有轻易地从道德品质上去审视陈晓,而只是认为黄光裕和陈晓是因为不同的角色,产生了对问题不同的思考——黄光裕是创业的一代,同时,黄光裕也就是对这个企业有全权责任的一代。
陈晓是继任者,职业经理人多是功利的一代,他核算的就是企业怎么有利怎么干。
当“职业经理人”+“股东代言人”
但不是所有人都这么看不惯陈晓。
罗兰·贝格管理咨询(上海)公司副总裁吴琪坚持认为:
陈晓不是完全身份的职业经理人,国美的问题是股东之间的矛盾,是国美引入的战略投资人跟原有创始股东的矛盾。
贝恩资本进入,当然希望这个企业在自己的可控范围内。
如果黄光裕继续阴魂不散,企业里的决策和运营会出现很多声音,这会加大贝恩的投资风险。
再有,黄光裕负面的东西可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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