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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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完整版
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CPA税法考试比较重要的一章,内容繁杂,考点较多。
历年考题命制过各种题型,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约为10分。
2013年教材主要变化
1.增加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等原理性内容;
2.增加所得来源地的内容;
3.增加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计税规定;
4.增加企事业单位将自建住房以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销售给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税规则;
5.增加房屋赠与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
6.增加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计税规定。
个人所得税的模式: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分为三类:
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混合征收制。
【例题·单选题】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
A.分类征收制
B.综合征收制
C.混合征收制
D.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模式
【答案】A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熟悉,能力等级2)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
①住所标准: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②居住时间标准:
“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
(1)在我国无住所
(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
【例题】某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11年5月3日来华工作,2012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华,则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
这是因为该外籍人员在2011年和2012年两个纳税年度中都未在华居住满365日,则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
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
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法中有关于无住所个人境内居住天数和境内工作期间的具体规定:
P329
1.判定纳税义务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
2.个人入离境当日及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的判定
二、征税范围(掌握)
(一)工资、薪金所得(能力等级2)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注意辨析】考生要辨析区分四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考试命题中经常出现:
1.辨析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
2.辨析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辨析区分内部退养、提前退休与法定退休的不同
适用范围
特点
收入的征免
法定
退休
各类人员
属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正式退休
退休金和离退休生活补助费免税
内部
退养
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
属于非正式退休。
因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发给基本生活费,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和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取得的基本生活费收入均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提前
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属于正式退休。
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可提前退休的人员可享受此待遇。
取得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纳得税。
退休金也是免税的。
4.辨析区分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不同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劳动分红
B.离退休后再任职的收入
C.差旅费津贴
D.发放给职工的午餐费
【答案】ABD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能力等级2)P330
个体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注意辨析】注意两个问题:
1.辨析出租车归属是否为个人,以此判断驾驶员从事客运所得的征税项目。
出租车归属为个人的——属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包括:
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2.辨析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与非生产经营所得使用不同的征税项目。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或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车房等财产性支出,按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的有()。
A.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
B.私营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本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的汽车
C.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的住房
D.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所得
【答案】AC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能力等级2)P331
【注意辨析】注意按照登记和分配的不同情况,区分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
个人承包登记状况
是否交企业所得税
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
不交企业所得税
按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
缴纳企业所得税
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张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承包收入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还规定每年要上交承包费50万元,其余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
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A.张某取得的承包费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税
B.张某取得的承包费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C.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税
D.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费都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答案】AD
(四)劳务报酬所得(能力等级2)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注意辨析】注意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1.注意劳务报酬(独立、非雇佣)与工资薪金(非独立、雇佣)的差别。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辨析非货币性营销业绩奖励的对象不同带来的征税项目差异。
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而对于雇员取得上述待遇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外部董事的董事费收入
B.个人兼职收入
C.教师受聘给企业讲座取得的收入
D.在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
【答案】ABCD
(五)稿酬所得(能力等级2)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注意辨析】以是否发表、是否在本单位发表以及作者专业状况为标准,辨析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三者之间的区别。
【例题·单选题】下列属于稿酬所得的项目有()。
A.记者在本单位刊物发表文章取得的报酬
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书画家出席笔会现场书写作画取得的收入
【答案】C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能力等级2)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注意辨析】注意区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1.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
2.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人转让技术诀窍取得的收入
B.作家公开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的收入
C.作家公开拍卖自己写作时用过的金笔的收入
D.电视剧编剧从电视剧制作中心获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
【答案】ABD
(七)利息、股息、红息所得(能力等级2)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相关链接1】个人取得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相关链接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给投资者或亲属购买住房,按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给投资者购买住房,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为投资者以外的职工购房,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企业资金用于投资者消费支出或财产性支出的比较:
行为
投资者身份
征税项目
企业资金用于投资者或家人、相关人员消费性支出或车房等财产性支出;投资者从本企业借款不归还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其他企业投资者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按照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以下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得到的股利分红
B.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住房
C.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汽车
D.单位经批准向个人集资支付的集资利息
【答案】ACD
(八)财产租赁所得(能力等级2)
包括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
在确定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九)财产转让所得(能力等级2)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在教材上主要涉及五个方面:
股票转让所得、量化资产股份转让、个人住房转让、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的所得、个人拍卖其他财产所得。
1.(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票与股权不是等同概念。
2.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征税问题
(1)个人在形式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实质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缓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转让量化资产——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分红(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住房转让应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
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注意辨析】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拍卖别人作品手稿或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都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以下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人转让债券取得的所得
B.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
C.个人将其收藏的已故作家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
D.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
【答案】ABC
(十)偶然所得(能力等级2)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偶然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一律由发奖单位和机构代扣代缴。
(十一)其他所得(能力等级2)
具体体现:
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由此取得的礼品所得;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由此取得的礼品所得等。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所得的来源地和所得的支付地不是一个概念。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例题】外籍人员詹姆斯受雇于我国境内某合资企业做长驻总经理,合同期三年。
合同规定其月薪5000美元,其中2000美元在中国境内支付,3000美元由境外母公司支付给其家人。
则:
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是每月5000美元。
第二节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税率
提示:
个人所得税税率中的比例税率需要考生记忆。
(一)适用税率一览(熟悉,能力等级2)
税率
适用情况
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
20%的比例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它所得
(二)减征和加成征税规定
1.【减按低税率征税的特例】
个人出租居住房屋——自2001年1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减按10%税率;
2.【税额减征】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3.【税额加征】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加征——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以上有加成征收,即20000元至50000元,税率30%,50000元以上,税率40%;
【例题•单选题】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一次劳务报酬收入畸高的应实行加成征收,所谓“一次劳务报酬收入畸高”是指()。
A.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00元
B.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C.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超过10000元
D.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超过20000元
【答案】B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一)计税依据的主要规定一览(掌握,能力等级2)
征税项目
计税依据和费用扣除
税率
计税方法
计税公式
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元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月计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外籍、港澳台在华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
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年计算,
分月缴纳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每月3500元)
按年计算,
分次缴纳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0%比例税率
按次纳税
特殊规定有:
劳务报酬所得实行超额累进加征;
稿酬所得减征30%;
个人出租居住用房减按10%计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劳务报酬所得超额累进加征: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减征: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偶然所得
按收入总额计税,不扣费用(特殊受赠房产所得可扣受赠税费)
其他所得
【解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也需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归纳】费用减除标准(掌握,能力等级2)
扣除办法
所得项目
可以扣除费用
1.定额扣除
工资薪金所得
2.定额和定率扣除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3.核算扣除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不得扣除费用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例题•单选题】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时,下列各项准予扣除的是()。
A.定额800元
B.定额800元或定率20%
C.财产净值
D.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答案】D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掌握,能力等级2)
1.捐赠的扣除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自2001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2.资助的扣除
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例题•计算题】王某是一家企业的外部董事,2012年取得董事费8万元,当即拿出2万元通过政府捐赠给受灾地区,其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
【答案及解析】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不考虑捐赠的应纳税所得额=8×(1-20%)=6.4(万元)。
捐赠限额=6.4×30%=1.92(万元);捐赠超限额,只能按照限额扣减。
应纳税所得额=6.4-1.92=4.48(万元)。
3.所得的形式一般是货币,但不仅限于货币,还有实物、有价证券等。
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能力等级2)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元
2.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1300)元
外籍、港澳台在华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
(即月扣除1300+3500=4800元)
【提示】3500元的生计费扣除标准和1300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均从2011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解释】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掌握,能力等级2)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华侨、港澳台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
(二)适用税率
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3%~45%。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按月计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其他规定
1.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P350(八)
2.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P356(十七)
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P356
【例题•单选题】王先生2013年2月达到规定退休年龄而退休,每月领取退休工资3700元,3月份被一家公司聘用为管理人员,月工资4500元。
2013年3月王先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0B.30C.125D.265
【答案】B
【解析】正式退休金免纳个人所得税,再任职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3月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4500-3500)×3%=30(元)。
4.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县以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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