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范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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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范doc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一、定义
受限空间,是指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空间:
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到限制(可能给疏散、营救或应急反应造成一定困难);空间足够大,可以容纳人员进入并在内执行作业任务;不用于员工在内长时间停留。
二、典型的受限空间
1、污水厂
坑洞与竖井、人孔、进人下水道、除砂池或除砂井、除油池、泵站、格栅间、污泥存放或处理设施、硝化池、容器、通风管、大直径管道等。
2、净水厂
污泥存放或处理设施、蓄水池、水箱、井、阀门井、水表井、容器、通风管、大直径管道等。
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1、针对受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受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包括:
a)设备设施与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内外之间相互隔断,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照明不良,通讯不畅;
b)活动空间较小,工作场地狭窄,易导致工作人员出入困难,相互联系不便,不利于工作监护和实施施救;
c)湿度和热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于疲劳;
d)存在酸、碱、毒、尘、烟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介质,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e) 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气体和蒸汽、有毒气体和蒸汽、冒顶、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各种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四、受限空间主要危害
1、缺氧
引起缺氧的原因可能有呼吸耗氧、锈蚀引起的缓慢氧化、着火引起的快速氧化(如焊接过程)、气体置换等。
受限空间内氧气浓度范围为19.5%-23.5%,浓度过高易引发火灾,浓度过低导致窒息等。
2、中毒
受限空间存在的有害气体有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二氧化氯、碳氢化合物(自然界存在的或排放的)、意外排放的化学物质等。
其中,硫化氢和一氧化碳是受限空间中最常见的有毒气体。
3、爆炸
受限空间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有甲烷、沼气、氨、液化石油气、乙炔(用于焊接)、硫化氢等。
火焰、火花或温度升高均可能引发爆炸。
4、触电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环境下应小于等于12V;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电动工具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环境下,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五、准许进入条件
水厂受限空间作业准许进入条件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水厂受限空间准许进入条件
空气和有害气体
准许进入条件
氧气
19.5%-23.5%
爆炸性/可燃性气体
<爆炸下限的10%
硫化氢
<10ppm
一氧化碳
<25ppm
氯气
<1ppm
六、防护用品
常规装备:
安全帽、防护服、手套、安全靴或安全鞋;
专用装备:
气体探测仪、呼吸防护装备、全身安全带、通讯工具、眼睛防护、防爆灯具等。
七、作业管理规定
1、岗位培训
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员,或担任安全监护的人员,必须进行岗位安全技术培训。
2、作业审批
凡进入受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实行实施作业审批。
3、现场监护
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设置现场监护人员,没有现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不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更不得随便离开监护岗位,监护人应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4、作业前检测
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及周边环境,全面检测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氧浓度、可燃气体、毒害气体、腐蚀性、带电体、坍塌情况等)。
未经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
5、个人防护
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作业者配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呼吸防护面具、防爆炸、防噪声、防触电、防酸碱腐蚀等防护用品。
6、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和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科学救援。
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7、归档管理
作业完成后,将《受限空间气体监测记录》附在《受限空间操作许可证》后,一并交给相关部门存档备案。
八、安全技术要求
1、作业安全与卫生
(1)受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9.5%~23%,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应有报警信号。
(2)受限空间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可燃烧极限或爆炸极限下限的10%。
对油轮船舶的拆修,以及油罐、管道的检修,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可燃烧极限下限或爆炸极限下限的1%。
(3)当必须进入缺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均应采取机械通风。
2、通风换气
(1)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m3/h~50m3/h。
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受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次/h~5次/h。
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
(2)应尽量利用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燃通风为主,必要时应采取机械强制通风。
(3)机械通风可设置岗位局部排风,辅以全面排风。
当操作岗位不固定时,则可采用移动式局部排风或全面排风。
(4)受限空间的吸风口应设置在下部。
当存在与空气密度相同或小于空气密度的污染物时,还应在顶部增设吸风口。
(5)除严重窒息急救时等特殊情况,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6)经局部排气装置排出的有害物质应通过净化设备处理后,才能排入大气,保证进入大气的有害物质浓度不超过国家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
3、电气设备与照明安全
(1)存在可燃性气体的作业场所,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及照明应符合安全作业中的有关规定。
实现整体电气防爆和防静电措施。
(2)存在可燃气体的受限空间场所内不允许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
(3)固定照明灯具安装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时,宜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应符合安全作业中有关规定。
在潮湿地面等场所使用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其安装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时,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
(4)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密闭舱室等狭窄的工作场所,手持行灯额定电压不应超过12V。
(5)手提行灯应有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部分不准外露。
(6)行灯使用的降压变压器,应采用隔离变压器,安全电压应符合安全作业中有关规定。
行灯的变压器不准放在锅炉、加热器、水箱等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地方;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Ω,并定期检测。
(7)手持电动工具应进行定期检查,并有记录,绝缘电阻应符合GB3787中的有关规定。
4、机械设备安全
(1)机械设备的运动、活动部件都应采用封闭式屏蔽,各种传动装置应设置防护装置。
(2)机械设备上的局部照明均应使用安全电压。
(3)机械设备上的金属构件均应有牢固可靠的PE线。
(4)设备上附有的梯子、检修平台等,应符合安全作业标准要求。
5、区域警戒与消防
(1)受限空间的坑、井、洼、沟或人孔、通道出入门口应设置防护栏、盖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2)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场所,提醒作业人员引起重视,在受限空间外敞面醒目处,设置警戒区、警戒线、警戒标志。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3)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封闭、半封闭设备(如油罐、反应塔、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应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设置“禁止启动”等警告信息。
(4)存在易燃性因素的场所警戒区内应按安全作业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并保持有效状态;专职安全员和消防员应在警戒区定时巡回检查、监护,并有检查记录。
严禁火种或可燃物落入受限空间。
(5)动力机械设备、工具要放在受限空间的外面,并保持安全的距离以确保气体或烟雾排放时远离潜在的火源。
同时应防止设备的废气或碳氢化合物烟雾影响受限空间作业。
(6)焊接与切割作业时,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钢瓶、电缆及其他器具的放置,电弧的辐射及飞溅伤害隔离保护应符合GB9448中的有关规定。
6、应急器材
(1)应急器材应放置在作业现场。
(2)应急器材应保证应急救援要求。
(3)急救药品应完好、有效。
(4)应急箱应指定专人管理和操作。
九、安全管理
1、作业前准备
(1)对受限空间作业应做到先检测后监护再进入的原则。
(2)对受限空间作业应确认无许可和许可性识别。
(3)先检测确认受限空间内有害物质浓度,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进入受限空间。
(4)分析合格后编制施工方案,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施工作业中涉及到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进入受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格式见附录A。
(5)作业前30分钟,应再次对受限空间有害物质浓度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
(6)应选用合格、有效的气体和测爆仪等检测设备。
(7)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8)检测人员应装备准确可靠的分析仪器,按照规定的检测程序,针对作业危害因素制定检测方案和检测应急措施。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落实:
a)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b)分管安全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c)现场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d)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监督检查的责任;
e)操作人员负有服从指挥,遵章守纪的责任,明知违法有拒绝的责任;
f)作业监护人员做好现场监护的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对受限空间作业应指定相应的管理部门,并配备相适应的人员。
(3)受限空间单位发包与承包要求如下:
a)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受限空间作业条件的,应将受限空间作业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b)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发包施工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c)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应共同遵守本标准要求。
3、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应建立如下受限空间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a)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b)从事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c)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d)受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
e)检测制度。
(2)应按作业工种建立安全操作规程。
4、作业人员及安全教育
(1)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具备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身体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符合相应工种作业需要的资质。
(2)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事受限空间危险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内容包括:
a)作业前应针对施工方案,对作业内容、职业危害等教育;
b)对紧急情况下的个人避险常识、中毒窒息和其他伤害的应急救援措施教育;
c)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5、现场监督管理
(1)作业现场应明确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
监护人员不得进入受限空间。
(2)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a)参与审查受限空间的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
b)审核受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c)监督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及应急救援措施的实施。
(3)气体检测人员职责:
a)熟悉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方法;
b)按照作业人员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入受限空间检测;
c)能科学分析有毒有害介质的产生原因;
d)对所检测的数据负责。
(4)施工负责人职责:
a)应认真负责,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有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能力;
b)确认作业者、监护者的安全培训及上岗资格,负责复核清点出入作业场所的人数;
c)定时与安全监护人保持联络,监督气体定时检测;
d)在作业期间不得自行离开负责岗位。
(5)作业监护人员职责:
a)具有熟悉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警觉并判断作业者异常行为的能力,接受职业安全卫生培训;
b)坚守岗位,在作业者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能离岗,适时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信息交流,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报;
c)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即令作业者撤离受限空间,情况紧急应呼叫应急救援并报告施工负责人:
1)发现作业者出现异常行为;
2)受限空间外出现威胁作业者安全和健康的险情;
3)监护者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时,也应通知作业者撤离。
(6)作业人员的职责:
a)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b)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c)应与监护人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d)作业人员意识到身体出现危险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向监护者报告或自行撤离受限空间。
6、应急救援措施
(1)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a)确定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包括:
1)启动程序,相关部门与人员职责分工明确、统一指挥协调;
2)应急处置措施、医疗救助、应急人员防护;
3)现场检测与评估;
4)信息发布。
b)应急救援经费、物资和人员保障;
c)善后处置措施齐全。
(3)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更新:
a)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培训与演练;
b)预案演练应定期进行评审与更新。
附 录 A
(标准性附录)
进入受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
编号
作业单位
所属单位
设施名称
主要危险
因素
作业内容
填报人员
作业人员
监护人员
采样分析数据
检测项目
氧含量
可燃气体浓度
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浓度
检测人员
检测结果
检测时间
作业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分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符合要求(签名)
作业监护人员
施工负责人
作业单位安全员
1
作业人员作业安全教育
2
连续测定的仪器和人员
3
测定用仪器准确可靠性
4
呼吸器、梯子、绳缆等抢救器具
5
通风排气情况
6
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检测结果
7
照明设施
8
个人防护用品及防毒用具
9
通风设备
10
其它补充措施:
施工负责人意见:
签名:
时间:
安全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名:
时间:
作业完工
确认人和完工时间
现场完工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分
本表一式四份:
监护人员、施工负责人、申请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及时消除警戒。
注:
该审批表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且要求安全管理部门存档时间至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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