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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造价员继续教育
目录
第一部分出台背景3
1、03《计价规范》的不足3
2、新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进行修订3
第二部分08规范与09规程内容与特点5
1.“08规范”内容5
2.“09规程”内容5
2.108规范与09规程的关系5
2.209规程主要内容6
3.“08规范”与“09规程”的特点6
第三部分条文解读8
1总则8
2术语9
3工程量清单编制11
3.1一般规定11
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11
3.3措施项目清单13
3.4其他项目清单15
4工程量清单计价15
4.1一般规定15
4.2招标控制价16
4.3投标价17
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19
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20
4.6索赔与现场签证22
4.7工程价款调整23
4.8竣工结算26
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28
5表格28
6附录29
第四部分如何学好规范与规程31
1、把握好规范的强制性条文31
2、掌握08规范与09规程的主要变化31
3、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31
第一部分出台背景
1、03《计价规范》的不足
⏹“03规范”的实施标志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我国的全面实施。
⏹一方面:
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另一方面:
但在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不足之处。
(1)只注重交易价,而对后期执行过程没有约束(2007规程)
(2)强制性条文缺乏条文说明,理解执行时有偏差。
(3)规范中有些项目设置不太合理,特征描述与计算不宜操作。
2、新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进行修订
背景:
2002年国务院检查《建筑法》在全国的执行情况:
Ø“阴阳合同”
Ø多头审查
Ø工程款久拖不结,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从2003年,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清理工程款拖欠,清理农民工工资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文件。
(1).《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
(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年)
(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
(4).2004年,编制了“03规范”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2007年4月,编制《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
(5).2007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1).为解决“清欠”中的法律依据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该解释涉及工程合同价款如何认定的问题,为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2).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工程价款结算、价款支付、工程计量、工程变更与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价款审核、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等问题作了针对性的明确规定,使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有章可循。
(3).2003年10月15日,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提出了措施费和规费的概念。
(4).2005年6月7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上述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并规定“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5).2006年12月8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6).2004年,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委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煤炭、建材、冶金、有色、化工等五个专业委员会,编制了“03规范”附录E“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建设部于2005年2月17日以计价规范局部修订的形式发布第313号公告,自2005年6月10日实施。
2007年4月,建设部又批准发布了由水利部组织编制的国家标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
该工作的顺利完成,为专业工程清单项目和计算规则的编制提供了良好示范。
(7).2007年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布了第56号令,在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新的通用合同条款,该合同条款对工程变更的估价原则、暂列金额、计日工、暂估价、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索赔、争议的解决都有明确的定义和相应的规定。
上述事件的发生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为“08规范”正文部分的修订,提供了政策依据,为正文条文的设置在思想认识上的逐步统一打下了基础。
第二部分08规范与09规程内容与特点
1.“08规范”内容
⏹正文(条文137条,强制性条件15条)
⏹附录6个
⏹条文说明。
●“08规范”与“|09规程”的内容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
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
索赔与现场签证;
工程价款的调整;
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内容全面反映在实际工程计价活动中,就是使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个计价阶段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对全面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
2.“09规程”内容
2.108规范与09规程的关系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方法,维护投资者、承包人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建筑市场工程计价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行为,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工程预付款、计量与价款支付、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结算与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应遵守本规程。
2.209规程主要内容
⏹正文(共14节)
1总则
2术语
3一般规定
4基础工作
5工程量清单编制
6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
7工程量清单报价
8合同价款的确定
9工程预付款
10施工过程中的计量与价款支付
11价款调整
12不可抗力
13索赔与现场签证
14结算与工程计价争议处理
⏹两个附录
附录A河北省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B本规程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3.“08规范”与“09规程”的特点
⏹强制条文大幅度增加,使规范的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大。
(中国工程建设的强制条文是技术法制)
⏹更符合国情和改革发展趋势
“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加强市场监管”
适宜采用市场定价的充分放开,政府监管不越位;
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等计取上,规定了不允许竞价,政府监管一定不缺位;
在应对物价波动提出了发、承包双方共担风险的规定。
(避免了招标人凭借工程发包中的有利地位无限制地转嫁风险的情况,同时遏制了施工企业以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代价作为市场竞争中降价的利益驱动。
)
⏹可操作性强
对工程施工建设各阶段、各步骤计价做出了具体而详尽的规定
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第三部分条文解读
1总则
⏹目的:
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包括: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矿山工程。
计价活动包括:
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工程价款的支付、工程价款的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的办理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本规范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附录是本规范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术语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便于准确的组建综合单价。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性质:
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但并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而是由发包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
用途:
由发包人用于在施工合同协议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以及施工过程中合同约定的各种工程价款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的费用。
⏹专业工程: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可以由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接的专业工程。
如:
钢结构工程专业、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桩基础工程专业、防水工程专业、通风工程专业、弱电工程专业、采暖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等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或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暂估价、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采用的一种价格形式。
采用这一种价格形式,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第56号令发布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一致,同时又对施工招标阶段中一些无法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分包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解决办法。
⏹计日工:
发包人提出的、可能发生的、少量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
完成该项作业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
计日工的单价由投标人通过投标报价确定;
计日工的数量按完成发包人发出的计日工指令的数量确定。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实施、招标人供应材料或设备时所发生的管理费用、服务费用、采购保管费用。
不包括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施工单位使用总承包人的机械、脚手架等而支付的费用。
⏹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工程造价咨询人: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投标价:
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合同价:
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竣工结算价:
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这4条新增术语,反映了工程造价的计价具有动态性和阶段性(多次性)的特点。
3工程量清单编制
3.1一般规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本条升格为强制性条文)
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
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序
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
量
金额(元)
综合
单价
合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
如果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不清甚至漏项、错误,从而引起在施工过程中的更改,都会引起分歧,导致纠纷。
①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
如门窗洞口尺寸或框外围尺寸
②涉及结构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
如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③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
如油漆的品种:
是调和漆﹑还是硝基清漆等
④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
如管道工程中的钢管的连接方式是螺纹连接还是焊接;塑料管是粘接连接还是热熔连接等就必须描述
施工图纸﹑标准图集标注明确,可不再详细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例如一个标段(或合同段)的工程量清单中含有三个单位工程,每一单位工程中都有项目特征相同的实心砖墙砌体,在工程量清单中又需反映三个不同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砌体工程量时,此时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工程为编制对象,则第一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010*********,第二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010*********,第三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010*********,并分别列出各单位工程实心砖墙的工程量。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一至六位应按“计价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和本规程的附录A的规定设置,不得变动;
第七位设为“B”;
八、九位应根据补充清单项目名称结合“计价规范”和本规程由清单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1起按顺序编制;
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并自001起按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出现重码。
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表1A.2.1桩基础(编码:
010201B01)
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
规则
工程内容
010201B01
钢管桩
1.地层描述
2.送桩长度/单桩长度
3.钢管材质、管径、壁厚
4.管桩填充材料种类
5.桩倾斜度
6.防护材料种类
m/根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或根数计算
1.桩制作、运输
2.打桩、试验桩、斜桩
3.送桩
4.管桩填充材料、刷防护材料
3.3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合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本规程列有的项目,按不同的单位工程分别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分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可竞争措施项目两部分。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应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与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措施项目清单必须列有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一览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1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1.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2可竞争措施项目
2.1通用项目
2.1.1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2.1.2
脚手架
2.1.3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2.1.4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2.1.5
检验试验配合费
2.1.6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1.7
夜间施工增加费
2.1.8
二次搬运费
2.1.9
工程定位复测配合费及场地清理费
2.1.10
停水停电增加费
2.1.1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2.1.12
施工排水、降水
2.1.13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措施
2.1.14
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
2.1.15
有害环境中施工增加费
2.1.16
超高费
2.1.17
……
2.2建筑工程
2.2.1
垂直运输机械
2.2.2
……
2.3装饰装修工程
2.3.1
垂直运输机械
2.3.2
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2.3.3
……
2.4安装工程
2.4.1
组装平台
2.4.2
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设施
2.4.3
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
2.4.4
焦炉施工大棚
2.4.5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
2.4.6
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设施
2.4.7
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2.4.8
长输管道临时水工保护设施
2.4.9
长输管道施工便道
2.4.10
长输管道跨越或穿越施工措施
2.4.11
长输管道地下穿越地上建筑物的保护设施
2.4.12
长输管道工程施工队伍调遣
2.4.13
格架式抱杆
2.4.14
操作高度增加费
2.4.15
……
2.5市政工程
2.5.1
围堰
2.5.2
筑岛
2.5.3
便道
2.5.4
便桥
2.5.5
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2.5.6
驳岸块石清理
2.5.7
……
2.6矿山工程
2.6.1
特殊安全技术措施
2.6.2
前期上山道路
2.6.3
作业平台
2.6.4
防洪工程
2.6.5
凿井措施
2.6.6
临时支护措施
2.6.7
……
3.4其他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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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暂列金额
(根据拟建工程的复杂程度、市场情况)一般不超过工程估算价的20%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
2.2
设备暂估价
2.3
专业工程暂估价
其金额应包括管理费、利润
3
总承包服务费
1)招标人另行发包专业工程;2)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
4
计日工
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
/
本页小计
/
合计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由于拟建工程中部分专业工程设计深度不够,为统一报价平台,由招标人区分不同专业,根据专业工程的复杂程度、市场情况估算列出的金额。
通常情况,这类专业工程需通过施工总承包人组织招标并交由专业分包人完成。
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应填入暂估价表
4工程量清单计价
4.1一般规定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根据工程特点和工期要求,条文说明提出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
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
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4.2招标控制价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招标控制价,作为招标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交易价格。
我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实行的是投资概算控制制度,项目投资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唐山2008年200号可以下浮
⏹投标人对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有异议时,应按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或投诉后,应当组织核查,并向举报人或投诉人反馈核查情况。
⏹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
08规范与09规程;
国家和本省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及计价办法;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定额;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但需要备案)
其他的相关资料。
4.3投标价
⏹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除规范与规程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必须执行本规范的强制性条文。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当与组成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相一致,即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突然降价)
⏹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
本规范;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其他的相关资料。
⏹分部分项工程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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