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留守司安置小区10KV供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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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留守司安置小区10KV供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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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留守司安置小区10KV供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模板
**县留守司安置小区
10KV供电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县中都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
招标公告
**县中都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拟对**县留守司安置小区10KV供电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县留守司安置小区10KV供电工程监理。
2、工程规模:
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县留守司安置小区10KV供电工程施工中标价为********.44元,施工工期不高于150日历天。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等相关阶段全部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3、工程预算:
**县留守司安置小区10KV供电工程监理预算约人民币约20.1万元。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工程地点:
安徽省**市**县留守司安置小区内
6、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自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监理服务范围内最后一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
7、投标报价方式费率报价,监理服务收费按相关规定,结合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建设项目的特点,以及项目所在地区类似项目的监理取费行情自行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有效范围为小于或等于1.20%;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高于1.20%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0.86%,报价小数点后三位或三位以上的,直接舍去,舍去后的费率作为相应投标人最终报价】。
监理费用的最终取费基数为所监理施工工程最终审计决算价(若所监理的施工工程最终审计决算价高于工程中标价,则以工程中标价为最终取费基数),中标后中标费率不予调整,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均不再增加监理费用。
8、图纸等文件:
另附。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自工程开工准备期间至移交结束期间(包括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监理人员工资、劳保福利、现场办公费用、相关试验、检测费用等成本以及公司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9、本项目采用固定监理费率合同,一旦中标,中标监理费率即为合同监理费率,投标人不得要求更改。
中标人所报价格(监理服务费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及监理范围内的项目投资额变化而变动
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10、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全套监理资料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70%,工程决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额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11、根据国家、省、市及**县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适用简易招标程序。
二、注意事项
1、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拟派总监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
注:
拟组建的监理部人员要求:
所配备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
配备的人员中:
总监1人;其他监理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一名,监理员必须持证上岗);上述人员不得包括离退休人员。
现场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
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须携带: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加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价要求:
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与本项目相关一切所有费用。
《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投标单位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否则,将该投标单位情况报至有关部门,要求限制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4、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投标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取得现场施工内容的实际资料;同时须认真核对施工图等文件,招标范围为施工图所示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及控制价编制说明所述全部内容(以上互为补充)全过程监理。
6、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签字除外),否则后果自负。
7、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补充和修改文件的方式:
招标文件及其它文件由投标人在**县人民政府网上自行下载,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07月06日到2020年07月10日。
招标文件发放记录等过程表格由投标人在开标时统一签署。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0年07月10日15:
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
9、开标程序:
1)、开标唱标,宣读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并做记录;
2)、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确定中标单位。
10、投标文件不按规定格式填写或未按本文件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确定中标单位: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办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如果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实施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按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如出现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同情况,则由招标人在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当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11、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县境内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或在项目履约过程中被**县的工程建设单位进行过处罚或予以解除合同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投标保证金的数额:
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现场提交,信封密封,上面标注投标人名称,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现场退回,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完履约保证金后退回。
1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须由中标人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到中标人基本账户。
不按要求交纳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完全履约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投标人在被确定为中标单位(中标候选人)后须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2000元代理服务费,评审费按实际发生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县中都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工
电话:
********、********
合同条款(参考)
一、协议书格式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
(盖章)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通用条款
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计委《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省、市主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
该工程项目的上级各部门的批准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市政工程贯彻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承包合同等。
第二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三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及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
1、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
2、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委托人确定分包单位;
4、审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计划,并按相关要求编制监理大纲、编写有针对性的监理细则;
5、协调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间的配合;
6、参与有关材料、设备供货厂家的考察、订货及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检验其合格证、质保书及试验报告等;核定施工单位开具的材料设备清单,检查工程所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数量,并对质量有疑问的材料,采取实物抽样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
材料的价格控制,乙购材料、设备价格的签证。
7、主持工程图纸会审,确认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核定工程量,且每周定期主持召开监理例会,并整理会议纪要。
8、审定施工进度计划,督促工程施工进度。
负责检查工程质量,采取实物见证送样,抽样数据并记录。
9、组织工程初验,并提出整改意见报委托人,最后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由总监签署竣工报告。
10、督促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主持协商合同条款变更,协调双方的争议。
11、根据合同付款方法,由总监出具工程付款签证。
定期报送监理月报,记录监理日志。
根据情况需要,不定期出具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包括质量分析报告)。
12、核定工程变更工程量及价款,须经业主认可后生效。
1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依约进行工程验收及保修。
14、监理动态管理贯彻始终,建立监理工作台账制度。
15、工程竣工验收,监理单位须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报告4份。
第三条 外部条件包括:
委托人负责与主管部门、规划、环保及水电等管理部门的关系协调,以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
委托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报批;场地“三通一平”工作;确定设计单位并完成方案和施工图的设计;施工占地的申请与报批,以及与建设主管部门、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招标局、工商局、消防、交通管理、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关系沟通等。
第四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1、提供项目批文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在本合同签定的一周内委托人提供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在施工前提供与设计、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签定的合同文件附件。
第五条 委托人应在3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六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七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1%(扣除税金)
第八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1、本工程监理费用=最终决算价款×中标费率。
2、监理费酬金支付如下:
监理费用采取固定费率方式(不调整),监理费用取费基数为所监理施工工程最终审计决算价。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全套监理资料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70%,工程决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额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3、若出现工程质量在经有合法检测资质单位的检测后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扣除该项目工程监理费用的5%。
第九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按/汇率计付。
第十条 奖励办法:
无。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补充条款
(一)
1、在合同签字生效后一周内,监理人应组成以为总监的项目监理班子投入工作,同时将监理人员名单,各自分工报送委托人。
总监必须常驻现场,每月驻现场时间不少于22天。
总监为监理公司在施工现场的全权代表,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管理能力,否则委托方将有权更换总监,直到满意为止。
每更换一次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
2、监理人为其现场人员人身安全投保,以防意外安全事故发生。
3、任何需委托人决定的事项,监理人必须事先提出书面报告或口头请示并在48小时内补写书面报告,委托人需在收到报告后72小时内答复,否则视为委托人许可。
4、在监理行使职权的24小时前,委托人对监理人的授权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同时抄送监理人,并在授权范围内支持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维护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的权威。
5、委托人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范围内任何工程款的支付,须持有总监的付款签证后,方予以支付。
6、所有修改变更、月工程形象进度核定及主材消耗量,均应在月底前三天核报委托人,并作为决算资料。
7、每月进场的地材数量和质量应及时检查核定后报委托人。
8、总监必须按承诺常驻现场,未经建设单位批准,不得随意离开工地,所有关键事宜如对投资、质量、工期有重大影响的签证文件由总监审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签发,否则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进行罚款。
9、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与监理单位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使本工程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竣工,每延误14天按监理费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10%。
非监理人原因工期延误的除外。
由于监理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隐蔽工程及重要部位施工时,旁站工程师必须保证跟班监理并做好监理检测记录和抽检试验记录。
委托人在查看现场时如三次发现施工现场无旁站工程师,委托人有权对监理单位按每次不少于1000元/人/次的罚款并要求更换人员。
11、投标单位中标后,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必须是投标书中所报的监理人员(即资格审查所报的监理人员)。
(1)如未经委托人书面认可擅自更改监理人员,将按如下规定予以处理:
①投标人更换总监的,监理人承担并支付违约金5万,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②其他监理人员更换1人扣罚监理合同费用的10%,更换2人(含2人)以上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2)监理人因正当理由且经委托人批准更换总监的,监理人承担并支付违约金3万;监理人因正当理由且经委托人批准更换监理人员的,监理人承担并支付违约金1万/人。
12、工程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亡人事故监理人没有采取相应措施,给予监理人1万元处罚。
合同补充条款
(二)
1、强化监理合同备案管理
本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实施备案制度。
①、建立监理合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需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原件在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进行备案。
②、在办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备案手续时,应对项目监理机构总监及相关监理人员监理证书原件复验,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原则上不得变更,特殊情况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2、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监理企业要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设置项目监理机构,并保证项目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员到岗,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
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持相应的监理证书方可上岗。
监理人员所担负岗位的专业应与其技术职称或岗位证书专业基本一致(具体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
3、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监理行为管理。
①、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开展监理工作前必须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及签字权限,并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工程造价控制体系。
②、总监(总监代表)应参加项目监理规划、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审定承包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查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组织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检查,组织参加基础、主体,节能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因故不参加的责令重新组织验收,并在工程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上进行通报,将其列入监理企业及个人不良行为记录。
③、承担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机构须进驻现场,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必须常驻现场,必须履行总监职责,总监(总监代表)每周必须主持召开一次以上工作例会,总监和总监代表不得同时离开工程现场,总监不在现场,必须由总监代表代为履行其职责。
④、监理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实施监理,并对其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企业应将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检测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不严格履行其质量责任的行为,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或责令停工。
制止无效的,应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不严格履行其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不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或责令停工,制止无效且不报告或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经查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诚信管理办法计入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将立案查处。
4、监督处罚
①、监理企业受聘于业主单位,与业主单位是合同关系,监理企业设在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必须接受业主单位的监管,业主单位是现场监理机构监管的责任单位。
业主单位应定期检查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本办法和合同要求足额配备到位,各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为本单位持相应上岗证人员,是否在岗履职,并形成监督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在岗人数少于工程进度必须配备的监理人数时,视为监理人员缺岗。
业主单位发现监督人员一次(含一次)以上缺岗的,对监理人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对缺岗人员收取200元/人/次的违约金;三次(含三次)以上缺岗的,对监理人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对缺岗人员收取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五次缺岗的,对监理人收取10000元的违约金;对缺岗人员收取2000元/人违约金,终止监理合同,清退出场,监理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业主单位应将被清退出场的监理企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
委托人向监理人收取的违约金,委托人有权直接从监理费中扣除。
②、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实行总监负责制,业主单位应加强对总监(或总监代表)的监管。
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未经业主批准擅自脱岗或未按规定召开工作例会的,未履行自身职责的,每次/天处罚1000元违约金,出现三次以上的,业主应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不良记录,并有权责成监理企业更换总监(或总监代表)。
其它监理人员的出勤率应达100%,否则业主应根据监理合同进行违约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③、业主单位发现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健全监理日志、台帐、会议纪要、安全资料不齐全等,处罚500元/次的违约金;监理资料未按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④、业主单位发现监理机构和人员失职行为证据确凿的,对直接责任监理人员处罚200-400元/次/人的违约金,对监理企业处罚1000-2000元/次/人的违约金。
造成重大损失的,业主单位除按相关规定索赔外,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⑤、业主单位就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内容与监理企业制定相关的补充协议,作为监理合同的一部分,明确监理责任以及违约处罚。
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类不定期检查时,应将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发现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应责令其改正,并按规定给予监理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记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监理人员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予以行政处罚。
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监理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投标报价书
(招标人名称):
一、根据已收到的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我方愿以的监理取费费率,并派出(姓名)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按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二、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后,我单位保证按照通知要求安排监理人员进场,完成监理任务。
三、在正式合同签订之前,贵单位的招标文件、进场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四、我单位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合同中有关监理费用计算方法、付款方式等全部内容。
五、我单位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三
监理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盖章)
年月日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性质
资质等级
主管单位
经营范围
组建时间
联系人姓名
及职务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企
业
人
员
状
况
企业总人数:
人
累计监理工程总投资:
万元
监理面积:
其中
高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初级职称:
人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
省厅颁发上岗证:
人
其中
企业固定资产总额:
万元
其中:
设备总数:
台
计算机:
台
测量仪器:
台
检测设备:
台
附件四
拟组建的监理部人员情况一览表(盖章)
姓名
年龄
性别
职称
拟任职务
持证名称
持证证号
附件五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表(盖章)
姓名
(照片)
性别
年龄
职称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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