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税收基础习题十六.docx
- 文档编号:27760066
- 上传时间:2023-07-04
- 格式:DOCX
- 页数:33
- 大小:28.54KB
进出口税收基础习题十六.docx
《进出口税收基础习题十六.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进出口税收基础习题十六.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进出口税收基础习题十六
进出口税收基础习题
一、单选题共20题
1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 )税务机关批准,按规定期限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格。
A、省级以上(含本级)
B、地市级
C、地市级以上(含本级)
D、省级
标准答案:
A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文件要求,第二十五条出口商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处理。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出口商,经省级以上(含本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停止其六个月以上的出口退税权。
在出口退税权停止期间自营、委托和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不予办理退(免)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文件要求,(六)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主管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按下列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格:
1.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不满5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半年以上一年以下。
2.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以上一年半以下。
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半以上两年以下。
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两年以上三年以下。
5.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的时间以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后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之日为起始日。
2 .对需要暂扣或解除暂扣出口退税款的情形,由( )提出意见,经复审岗复审、核准岗核准后,对相应税款进行暂扣或解除暂扣并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A、审核岗
B、调查评估岗
C、综合管理岗
D、预警分析岗
标准答案:
B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8〕48号)文件要求,对需要暂扣或解除暂扣出口退税款的情形,由调查评估岗提出意见,经复审岗复审、核准岗核准后,对相应税款进行暂扣或解除暂扣并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3 .以下哪项是审核岗的岗位职责( )。
A、提出出口税收函调发函及复函结果的处理意见
B、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
C、确认出口退(免)税疑点的处理
D、传递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信息
标准答案:
D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8〕48号)文件要求,第三十条审核岗设在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岗位职责:
(一)审核需结清税款的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备案撤回等事项。
(二)审核出口退(免)税。
(三)审核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先退税后核销以及进料加工核销。
(四)审核出口退(免)税延期。
(五)审核出口退(免)税证明、出口免税证明及核销。
(六)传递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信息。
(七)出口税收其他审核工作。
4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如 果放弃免税,实行按内销货物征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一旦放弃免税,()内不得更改。
A、12个月
B、24个月
C、36个月
D、48个月
标准答案:
C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文件要求,(八)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如果放弃免税,实行按内销货物征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一旦放弃免税,36个月内不得更改。
5 .( )不是一类出口企业的评定标准。
A、企业的生产能力与上一年度申报出口退(免)税规模相匹配
B、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
C、上一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大于上一年度该企业已办理的出口退税额(不含免抵税额)
D、企业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
标准答案:
C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第五条一类出口企业的评定标准。
(一)生产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的生产能力与上一年度申报出口退(免)税规模相匹配。
2.近3年(含评定当年,下同)未发生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3.上一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大于上一年度该企业已办理的出口退税额(不含免抵税额)。
4.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
5.企业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
(二)外贸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近3年未发生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2.上一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大于上一年度该企业已办理出口退税额的60%。
3.持续经营5年以上(因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等原因新设立企业的情况除外)。
4.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
5.评定时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为高级认证企业或一般认证企业。
6.评定时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为A级。
7.企业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近3年未发生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2.上一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大于上一年度该企业已办理出口退税额的30%。
3.上一年度申报从事外贸综合服务业务的出口退税额,大于该企业全部出口退税额的80%。
4.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
5.评定时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为高级认证企业或一般认证企业。
6.评定时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为A级。
7.企业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文件要求,1.将一类生产企业评定标准中的“上一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大于上一年度该企业已办理的出口退税额(不含免抵税额)”调整为“上一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大于上一年度该企业已办理的出口退税额(不含免抵税额)的60%”。
6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
A、卷烟
B、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C、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D、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标准答案:
B
解析: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要求,六、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七条规定外,按下列规定实行免征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
其具体范围是指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6)已使用过的设备。
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8)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9)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农产品的具体范围按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1995〕52号)的规定执行〕。
(10)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
(11)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13)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14)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1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劳务:
(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
(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具体是指: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
(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失效】
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依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放弃免税,并依照本通知第七条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7 .某外贸企业于3月20日购进一批货物,取得税率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月25日,又购进一批货物,取得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月15日,该企业将上述货物出口,该批出口货物适用( )退税率。
A、9%
B、10%
C、13%
D、16%
标准答案:
C
解析: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要求,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8 .四类出口企业自评定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
A、36
B、24
C、12
D、6
标准答案:
C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文件要求,第十四条负责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国税机关在评定出口企业的管理类别时,应根据出口企业上一年度的管理类别,按照四类、三类、二类、一类的顺序逐级晋级,原则上不得越级评定。
四类出口企业自评定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
9 .下列各项中,适用增值税出口“免抵退税”办法的是( )
A、收购货物出口的外贸企业
B、来料加工复出口
C、进料加工复出口
D、航天发射服务
标准答案:
C
解析:
暂无
10 .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A、次月、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B、当月、出口货物免税证明
C、当月、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D、次月、出口货物免税证明
标准答案:
C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文件要求,(六)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见附件39),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
11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享受()政策。
A、免抵退
B、退税
C、免税
D、征税
标准答案:
C
解析: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要求,六、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七条规定外,按下列规定实行免征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
(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12 .办理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流通企业,其委托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适用()政策
A、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B、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C、视同内销货物征税
D、免征增值税
标准答案:
D
解析:
暂无
13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停止其退(免)税资格。
A、国家税务总局
B、省级以上税务机关
C、市级税务机关
D、区县局税务机关
标准答案:
B
解析:
见上题解析
14 .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调整适用税率为13%且出口退税率为()
A、16%
B、13%
C、11%
D、9%
标准答案:
B
解析:
暂无
15 .税务机关应当设置申报受理岗、审核岗、调查评估岗、复审岗、核准岗、预警分析岗、综合管理岗和系统维护岗等岗位。
岗位间需制约监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审核同一企业同一批次的出口退(免)税,审核岗、调查评估岗不允许兼岗,复审岗不得兼任上述岗位。
B、综合管理岗负责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的人员可同时兼任与同级收入规划核算部门岗位的对账工作。
C、系统维护岗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D、同一工作流程涉及的两个以上的,不得由同一人完成。
标准答案:
B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8〕48号)文件要求,第九条岗位制约监督。
(一)审核同一企业同一批次的出口退(免)税,审核岗、调查评估岗不允许兼岗,复审岗不得兼任上述岗位。
(二)综合管理岗负责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与同级收入规划核算部门相关岗位的对账工作。
(三)系统维护岗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四)同一工作流程涉及到两个以上岗位的,不得由同一人完成。
(五)审核岗、调查评估岗、预警分析岗、综合管理岗应当定期或不定期轮换。
16 .根据出口退(免)税岗位制约监督的要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审核同一企业同一批次的出口退(免)税,审核岗、调查评估岗不允许兼岗,复审岗不得兼任上述岗位
B、综合管理岗负责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与同级收入规划核算部门相关岗位的对账工作
C、核准岗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D、同一工作流程涉及到两个以上岗位的,不得由同一人完成
标准答案:
C
解析:
见上题解析
17 .生产企业应于每年()前,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A、3月15日
B、4月15日
C、4月20日
D、4月30日
标准答案:
C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文件要求,九、生产企业应于每年4月20日前,按以下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4月20日前未进行核销的,对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
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办理。
18 .下列哪个条件不属于生产企业申请先退税后核销的必要条件:
A、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B、已持续经营2年以上
C、生产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生产周期在1年及1年以上
D、上一年度净资产大于同期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额之和的3倍
标准答案:
B
解析: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文件要求,
(四)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已签订出口合同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在其退税凭证尚未收集齐全的情况下,可凭出口合同、销售明细账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
在货物向海关报关出口后,应按规定申报退(免)税,并办理已退(免)税的核销手续。
多退(免)的税款,应予追回。
生产企业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3.生产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生产周期在1年及1年以上。
4.上一年度净资产大于同期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额之和的3倍。
5.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逃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
19 .核准岗由有( )权税务机关的局长担任,经局长授权可由分管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的局领导担任。
A、复审
B、核准
C、受理
D、审核
标准答案:
B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8〕48号)文件要求,第六十三条核准岗由有核准权税务机关的局长担任,经局长授权可由分管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岗位职责:
(一)核准出口退(免)税。
(二)核准出口税收函调的发函。
(三)核准暂扣和解除暂扣出口退(免)税款、追回出口退(免)税款。
(四)核准出口退(免)税延期。
(五)核准向稽查部门移送涉嫌骗税线索。
(六)核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的评定、动态调整和复评结果。
(七)出口税收其他核准工作。
20 .退税管理类别为二类的综服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同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A、3
B、5
C、7
D、10
标准答案:
D
解析:
依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1号)文件要求,
(二)退税管理类别为二类的综服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国税机关经审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1.符合出口退(免)税相关规定。
2.申报的电子数据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
3.未发现审核疑点或者审核疑点已排除完毕。
二、多选题 共10题
21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货物劳务服务价格是否偏高:
A、按照该企业最近时期购进或出口同类货物劳务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B、按照其他企业最近时期购进或出口同类货物劳务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C、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D、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10%)
标准答案:
ABC
解析: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2号)文件要求,
五、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如果货物劳务服务的国内收购价格或出口价格明显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该出口货物劳务服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货物劳务服务价格是否偏高:
(一)按照该企业最近时期购进或出口同类货物劳务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企业最近时期购进或出口同类货物劳务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确定并公布。
22 .下列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应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有:
A、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B、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C、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D、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
标准答案:
ABD
解析: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文件要求,
七、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下列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下列规定及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征税):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因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期间出口的货物。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5.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
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的出口卷烟。
【标黑部分失效】
7.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口货物劳务:
(1)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2)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3)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4)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进出口 税收 基础 习题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