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氏漫斋录》新考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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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氏漫斋录》新考一
《蒲氏漫斋录》新考
(一)
【内容提要】
本文着力发掘更多原始材料,借以证明《蒲氏漫斋录》的作者蒲大受就是宋人蒲瀛,有助于对这位集诗人、词人、诗评家为一身的文学家作较为全面的了解。
进而考辨相关文献体例,剖析前人征引致误的原因,厘清散见各书的《蒲氏漫斋录》现存条目,并就现存条目数量与《〈蒲氏漫斋录〉考论》一文进行商榷。
【关键词】蒲大受蒲瀛《蒲氏漫斋录》
发表于《文学遗产》2003年第2期的《〈蒲氏漫斋录〉考论》(以下简称《考论》)一文对于宋代诗话著作《蒲氏漫斋录》作了较为充分的考辨,得出“《蒲氏漫斋语录》、《蒲氏漫斋录》、《漫斋语录》、《漫斋录》、《漫斋诗话》、《漫斋》等,当是同书而异名之作”的结论。
并根据南宋张《仕学规范》卷首的《编书目》考出《蒲氏漫斋录》作者为宋人蒲大受。
可谓文学批评文献研究方面新的创获。
但文献考证不可能一蹴而就,以个人之力穷尽资料尤非易事。
学术研究的深入更有赖于学者之间集思广益、合作交流。
本文谨就《蒲氏漫斋录》作者考证与文献辨正两方面对《考论》一文作出补证并提出商榷意见。
一
作者考证是《蒲氏漫斋录》研究的重要内容。
《考论》在为《蒲氏漫斋录》及其作者正名之后,不无遗憾地提到:
“然而,对蒲大受其人的事迹,我们却知之甚少,似仅见于王灼《碧鸡漫志》。
”并据之推断:
1.“大受”是蒲氏之字;2.蒲大受所处时代与叶梦得同时或稍后而比王灼为早。
事实上,传世文献中与蒲大受相关的材料尚有多条可供考稽,并非仅见于《碧鸡漫志》。
位于今天重庆市所辖合川市境内的钓鱼山有南宋干道三年(1167)吕元锡题名:
“予吏两属邑,今五年,独未至此山为不满。
干道三年夏月二十六日,开封张难老相帅与三槐王正叔、汝阳王必先、涪上蒲大受、难老之弟坚老,同来穷高深之乐。
坐垒壁之下,江天轩豁,缙云诸山,在指顾间。
汲泉瀹茗,徜徉终日,不知六月之袢暑也。
向晚,复放船自东江归城下。
申国吕元锡题。
”①由这条材料可以看出,直到王灼《碧鸡漫志》成书十八年后,蒲大受仍然健在,且与名流相往还。
《碧鸡漫志》写作于王灼晚年闲居蜀地之时。
他的文集中《次韵大受登正法塔见刘王二陵》一诗亦作于成都②,诗题中的“大受”很可能就是蒲大受。
王灼文集中又有《次韵李知几》、《次韵师浑甫》诸作。
李石字知几、师伯浑字浑甫,二人均为蜀士,且直接或间接地与蒲大受相关。
其中李石曾为蒲大受之兄撰写墓志铭,详见后文;师伯浑虽无与蒲大受直接交往的记载,但他与晁公溯为挚友,晁公溯又是郭印的好友,而郭印则与蒲大受有着密切的关系。
这些蜀地文学家彼此交游酬唱,形成了南宋初期蜀地诗人群体之一。
如能详考他们之间的关系及其交游活动,将有助于我们对南宋西部文学的发展获得较为具体的了解。
在这个群体中,郭印是一位比较重要的人物。
他交游广泛,作品现存数量较多,可以提供的信息最为充分。
而且,了解郭印其人也是考证蒲大受生平的关键环节。
因为郭印的好友何耕在《赋双流郭信可隐居》组诗十首之《云溪》诗后自注云:
“公与蒲大受为平生诗友。
”③一语道出了二人之间非比寻常的深挚友谊。
循此线索,我们在郭印文集中找到了多首与蒲大受酬唱的诗作,如《正月初八日同莫少虚、蒲大受王园泛舟,各赋二首》、《次韵蒲大受琴中趣二首》、《与大受述之耕道游绝尘亭探韵得赋字》、《月下观梅寄蒲大受》、《居官一首呈大受明举》等等。
郭印,《全宋诗》小传称“字不详,史籍无传”④。
今据何耕诗可知郭印字信可,成都双流(今四川双流)人。
又据方志可知他于政和年间中进士第⑤。
《四库全书》著录其《云溪集》十二卷,辑自《永乐大典》。
综观文集,郭印平生踪迹基本不出蜀地。
他曾任永康(今四川省都江堰市)倅,后假守忠州(今重庆市忠县)⑥,并曾受到汪应辰的举荐⑦。
《四库全书总目》称“其交游最密为曾慥、计有功等,皆一时博雅之士,则印亦胜流矣”⑧。
从郭印《登咒土寺东台》诗中“倚郭繁华地,斯游喜屡经”之句来看,他在成都居住过较长的时间。
蒲大受亦曾与他同在成都,彼此之间往来酬赠,创作了很多诗歌。
郭印诗《陪元允大受游天宁寺三首》可作坚证。
更为可贵的是,我们在李石《方舟集》中找到了一篇《蒲隐君墓志铭》:
阆中蒲氏多父兄子弟,各能推其先阀诗书,世传以矜耀于人。
……大受自号漫叟,仕不进而性学甚明。
诗甚有句法,足以倾时辈。
凡蒲氏俊少,皆习其传。
大观、大渊经学义理益邃,诗如漫叟之工。
……大观者讳某,中奉公仲子,法当得官,而推避引去不屑,欲自致科第,卒不如志。
隐峨眉山下,筑室榜曰“心远”,漫叟为之记,许之曰:
仲氏吾见其止之也。
……年四十七,卒于洪雅。
曾祖某官,祖某官,父中奉公某,娶某氏。
二子棠、概以年月日葬某地。
⑨
李石此文提供了很重要的信息,使我们了解到蒲大受、蒲大观、蒲大渊兄弟三人当时在蜀中颇负盛名,且明确指出了蒲氏兄弟的籍贯。
由于墓志这种文体的特殊性,其可信度相当高。
文中称蒲大受自号漫叟,正与其室名“漫斋”相印证。
中奉大夫是寄禄官,属文散官正四品,始置于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可视为本文写作时间的上限。
再据李石生平推测,此文当作于绍兴年间。
在南宋中期魏齐贤、叶棻所编纂的《圣宋名贤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二十三内载有蒲大受《贺右丞相启》,现择要摘录如下:
伏审中颁紫诏,载陟黄扉。
登庸旧人,交修庶政。
……恭惟某官,望隆柱石,明照蓍龟。
以博通应变之才,跻侍从于神考作新之日;以夷险不回之操,参弼阶于泰陵绍述之时。
出入三朝,裁成XX。
欲践继志之实,思闻补衮之言。
乃自江湖,归参帷幄。
……某受知最久,被德已深。
复以迟暮之年,再托陶钧之地。
……喜深载跃,望极增驰。
⑩
这是一篇应酬文字,蕴涵的信息却不少。
哲宗赵煦、徽宗赵佶先后继位,均为神宗子,故称宋神宗赵顼为神考。
哲宗葬于永泰陵,故以泰陵代哲宗。
从文中“神考作新之日”、“泰陵绍述之时”之语可知此文作于徽宗朝。
文中所贺的右丞相历仕神宗、哲宗、徽宗三朝,当是依附新法、重新得势的权贵。
今考宋孝宗干道八年(1172)始改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左右丞相,在此之前通常称尚书右仆射为右丞相。
又考历仕三朝而徽宗时曾任此职且归自江湖者仅有蔡京一人。
蔡京在神宗时任中书舍人;哲宗时任翰林学士兼侍读、修国史;徽宗即位后夺职,提举洞霄宫,居杭州。
崇宁元年(1102)蔡京除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制词云:
“肆予共政,厥有旧人。
……早逢圣旦之有为,遍历儒林之妙选。
……出殿候藩,入居翰苑。
适当元符之末命,预闻翼室之多艰。
”崇宁二年(1103)蔡京除右光禄大夫、尚书左仆射,制词云:
“被遇裕陵,早预睿神之制作;发文绍圣,久勤禁密之纶思。
”崇宁五年(1106)蔡京罢左仆射,制词有“中外荐更,险夷一致”、“擢自江湖之远,延登槐鼎之崇”之语11。
三者所述及的蔡京仕履均与蒲大受之文契合无间,从而可以确定此文当为蔡京而作,时间在崇宁元年。
《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书前的作者姓氏表内列有“蒲大受宗孟”,显然有误。
蒲宗孟字传正,是北宋名臣,历仕神宗、哲宗两朝,卒于元八年(1093),根本没有写作此文的可能。
《四库全书总目》称是书“又仿文选之例,于作者止书其字,人远年湮,亦往往难以考见”12。
也许正因如此,书前所列“姓氏”才会缺漏众多、错谬百出。
故而本文作者只能据《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正文定作蒲大受。
但从现在掌握的材料来看,蒲大受本人也没有写作此文的必要。
钱建状、王兆鹏先生所撰《宋诗人庄绰、郭印、林季仲和曹勋生卒年考辨》一文推考郭印生卒年月,为确定蒲大受生平提供了重要佐证:
“据知郭印享年在八十以上,如定其生年在元五年(1090),其卒年当在干道五年(1169)之后。
”13郭印《云溪集》卷七《次韵蒲大受书怀十首》末章云:
“蒲郎吾畏友,诗句屹长城。
”徽宗崇宁年间,郭印尚为少年,蒲大受充其量年及弱冠。
若他的年龄比郭印大很多,如文中所说已届“迟暮之年”,就不可能被郭印称作“蒲郎”,相反倒该呼郭印为“小友”了。
所以蒲大受很可能是代人作文,所代之人可能是他的父辈,也可能是他的上司。
将《贺右丞相启》和钓鱼山题名综合来看,蒲大受当主要生活于徽宗、高宗年间,正符合被王灼《碧鸡漫志》提及、为张引用其著作的事实。
目前所见与蒲大受相关的资料均不着其名。
天幸尚留一线信息,借助郭印的诗作,蒲大受之名也仍然可以稽考。
郭印《云溪集》卷九有《次韵蒲大受瀛游富仁院二首》,“瀛游”二字连读则不词。
细味其意,瀛字当连上读作“蒲大受瀛”,亦即姓字之后附以本名。
这种情况通常是以小字注名于姓字之下,但《四库全书》往往不加区别,均作大字。
见于《云溪集》的《和于子仪观见赠二十韵》(卷二)、《送邵公济溥赴省二首》(卷十)均同此例。
于观字子仪,又见于《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书前作者姓氏14;邵博字公济15,是北宋著名理学家邵雍之孙。
我们知道,古人的名与字之间通常互有联系。
瀛,九州之外有瀛海环之。
受,其意当指海纳百川之水。
“瀛”与“受”存在意义上的关联,蒲瀛字大受正符合古人命字之法。
得知蒲大受之名后,顺理成章地,我们在四川地方文献《成都文类》中找到了作者为“蒲瀛”的十首诗。
分别是:
卷五《游咒土寺西〔台〕》、《东台》;卷八《宿灵泉无我轩怀次山》、《扬子云墨池》;卷十一《次韵袁升之游海云寺鸿庆院山茶之什六首》。
诗中赋咏所及,尽皆蜀人蜀事,且与郭印和蒲大受的行实若合符节。
如郭印有《咒土寺东台》诗,蒲瀛有东台、西台二诗。
遍检《成都文类》全书,所谓“咒土寺”仅见于二人诗中,很可能该寺在不同的时间有不同名称,或仅一见于其世,甚或有可能只是俗称。
无论何种情况,都可以说是二人同时的佐证。
《全宋诗》于蒲瀛并无只字介绍,唯据《成都文类》辑诗八首,又据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一百八十五《利东路·阆州》辑其《补杜子美南屏山诗》一联:
“自为名都会,况兼山水州。
”16搜遗辑佚之功不可没。
但百密一疏,漏辑了《成都文类》所载蒲瀛所作《东台》、《扬子云墨池》二诗。
在《成都文类》中,《东台》诗次于《游咒土寺西台》诗之后,《扬子云墨池》诗次于《宿灵泉无我轩怀次山》诗之后,诗题下均署“前人”。
《全宋诗》辑者在此未能依《成都文类》体例辑入首作之后署名“前人”属于同一作者的其他作品。
在把蒲大受、蒲瀛合而为一,将散见各处的记载融会贯通之后,我们对于蒲瀛这位兼诗人、词人为一身的诗评家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
其生平或可撮述如下:
蒲瀛,字大受,号漫叟,四川阆中人。
主要生活在宋徽宗、高宗年间。
其父官至中奉大夫,详情暂不可考。
蒲瀛是其长子,有弟二人,名大观、大渊。
蒲瀛与郭印、莫将、何耕雅善,工诗、能词,着有《蒲氏漫斋录》。
二
《考论》对于《蒲氏漫斋录》的内容作了不少文献考辨、辑佚的工作。
下面谨就此提出我们的一些看法。
文献内容的考证直接关系到文本的历史定位以及对其思想内涵的分析研究。
一旦小有舛失,往往谬以千里。
因而在文献校辑、考证中,必须重视古书体例,缜密分析材料。
若无视现存史料的源流、体例,很容易为表面现象所蒙蔽,甚至贻误非浅。
下文所考《修辞鉴衡》征引错谬的问题即是一例。
《考论》云:
“张《规范》注明引自《蒲氏漫斋录》、《蒲氏漫斋语录》者计十三条……此外,还有虽未注明引自该书却被它书引用者注明为出自该书者计四条,此四条并见于《规范》卷三十八、卷三十九之《作诗》。
”这里所说的他书是指元人王构所辑《修辞鉴衡》,四条引文分别为“诗言茱萸”、“东坡云诗须有为而作”、“晏元献论富贵”、“王维李白用事之误”17。
《考论》一文的第四部分曾有两处据“东坡云诗须有为而作”条立论,但事实上这四条引文无一出自《蒲氏漫斋录》。
如果我们细心研味《仕学规范》体例,就会发现在《仕学规范》卷三十七、三十八卷末以及卷三十九第十四条之末均有小注云:
“已上出古今总类诗话。
”亦即该书将近两卷半的内容均出自《古今总类诗话》。
下表是对《仕学规范》引书情况所作的统计,表中以括号标出了上述四条材料所在的相对位置:
既然是整卷地引用《古今总类诗话》,卷中自然不应阑入他书内容。
此四条之中,“晏元献论富贵”一条出自《仕学规范》卷三十八,卷末注云“已上出古今总类诗话”,并非如《考论》所言“失注出处”。
且该条又见于绍兴十五年成书的《宋朝事实类苑》卷三十五18,显然不可能出于《蒲氏漫斋录》。
《考论》引以为据的《修辞鉴衡》注上述四条引文的出处为“蒲氏漫斋录”或“漫斋录”。
但这恐怕是《修辞鉴衡》的编者误读《仕学规范》所致。
从上表可以看出,《仕学规范》卷三十九卷末数条的出处正为“蒲氏漫斋录”。
很可能《修辞鉴衡》的辑者以此四条同见于数页之内,遂误以卷三十九之末的“蒲氏漫斋录”为出处,致贻大谬。
综观全书,《修辞鉴衡》连引文出处都拘守《仕学规范》原文。
《仕学规范》所引论学二条、论诗七条出处为“蒲氏漫斋录”,论文四条出处为“蒲氏漫斋语录”,《修辞鉴衡》的相应条目均照旧移录。
尽管在《仕学规范》来说多一字少一字也许是一个无关大局的问题,但《修辞鉴衡》的亦步亦趋却表明了它征引的来源。
这样就可以清楚地知道为什么这四条在《修辞鉴衡》中均题为“蒲氏漫斋录”或“漫斋录”,而不是“漫斋语录”——因为他们都是按照《仕学规范》卷三十九末条出注的。
不仅如此,《修辞鉴衡》一书中所有《蒲氏漫斋录》引文全部出自《仕学规范》。
《四库全书总目》称此书“所录虽多习见之语,而去取颇为精核。
……其中所引如《诗文发源》、《诗宪》、《蒲氏漫斋录》之类,今皆亡佚不传,赖此书存其一二”19,亦未能明了《修辞鉴衡》所征引的《蒲氏漫斋录》竟全出自《仕学规范》,原不赖是书以存其吉光片羽。
如果再对后出诸书的引文逐一核对、加以归类的话,还会发现《诗人玉屑》引文与《竹庄诗话》同源,故其条目出处均题为“漫斋语录”。
亦即尽管有五种现存典籍引用了《蒲氏漫斋录》,但后出二书的内容都源自三部宋人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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