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法.docx
- 文档编号:27748574
- 上传时间:2023-07-04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26.51KB
司考刑法.docx
《司考刑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考刑法.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司考刑法
司考刑法48讲
专题一刑法基本原理
对法条的解释首先采用文理解释,再使用论理解释。
作论理解释时,应先运用体系解释和法意解释以探求法律意旨,进而运用扩大解释或限缩解释或当然解释,再进一步进行目的解释和合宪性解释。
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作论理解释。
专题二刑法基本原理
原则上排斥规范的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而提倡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专题三刑法适用效力
我国领域——即不论何地,只要悬挂我国国旗,就属于我国领土。
驻外使馆原则上不适用属地管辖原则。
“地”:
共同犯罪人部分行为在国内,适用本法;;未遂犯场合,希望结果发生地、可能发生结果地,均为犯罪地。
《刑法修正案八》生效前犯罪,被判管制、缓刑时,可适用禁止令;被判死缓,可适用限制减刑。
专题四危害行为说
犯罪行为能否作为不作为义务的先行行为
紧急避险中,避险者对于遭受损害的无辜第三者具有作为义务。
如被追杀,抢他人摩托,危险消除后,负有救助义务。
(1)刑法就某种犯罪规定了重结果,先前犯罪不导致行为人负有防止严重结果发生的义务。
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
(2)没有规定为结果加重犯,即负有阻止该危险状态。
如采伐珍贵树木倒下砸人可能死亡。
专题五刑法因果关系
介入因素要中断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必须符合:
(1)介入因素必须是异常的因素(发生概率很低);
(2)介入因素对危害结果发生的作用力较大。
例:
点燃衣服跳河溺亡,放火冲死冲进房屋救人而死;毁容后自杀。
投毒毒发前被人打死。
踢公交车司机反击时车撞死人,
专题六自然人犯罪
对因为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首先要考虑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其次在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专题七单位犯罪
独资、私营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才能作为单位犯罪主体
对于犯罪的单位只能适用罚金刑而不包括没收财产
专题八罪过形式及相互辨析
另起犯意:
实施犯罪过程中,因某种原因出现,停止原犯罪行为而另起其他犯罪故意,实施另外一个犯罪行为。
对于另起犯意者,原则上实行数罪并罚。
另起犯意与犯意转化区别:
(1)前一犯罪行为是否已经停止;
(2)犯罪对象是否为同一对象;(3)犯罪客体是否为同一或同类法益。
杀甲时适其仇人乙在场,杀乙,为另起犯意。
入室盗窃后毁灭现场放火,另起犯意。
激情犯罪,为间接故意。
监督过失。
手术中,主刀医师发现护士未消毒手术刀致患者死亡。
拉电网致人死亡为间接故意。
专题十三共同犯罪的构造
冒充毒品让人出售,赃款两人分,成立诈骗罪和贩卖毒品罪(未遂)。
利用者和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
两人分别赎买毒品和淫秽物品,共谋同雇一条船走私,二者都定走私毒品和走私淫秽物品罪
利用他人过失行为实施犯罪不成立共犯,为间接正犯。
医生利用护士过失给患者注射毒物。
甲乙共谋杀人,乙爽约,甲杀人成功,两人都定杀人共犯既遂。
武汉银行爆炸案。
专题十四共犯者的刑事责任
主犯:
(1)看起因,谁是起意者;
(2)看实行行为,谁是直接实行者;(3)看因果关系,谁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原因力较大;(4)看犯罪受益的分配情况等。
甲乙丙丁四人,甲起意雇佣三人去杀人,乙先去实行,实行失败,丙丁二人同去,砍数刀,丙砍中脖子致死,赃款丁全得。
专题十六罪数论之二——数行为与一罪
法定的一罪:
(1)盗窃信用卡使用的;
(2)索取财物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加重;(3)邮政人员私拆邮件窃取财物,从重;(4)组织偷越边境以暴力抗拒检查,加重;(5)走私贩毒暴力抗拒检查,加重。
数罪并罚;
(1)参加恐怖活动实施杀人、爆炸和绑架的;
(2)黑社会又有其他犯罪的;(3)以暴力抗拒缉私的;(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以暴力抗拒检查的;(5)濒危转生动植物抗拒查处的;(6)出售运输假币又使用的;(7)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
(8)骗取保险金制造事故的。
对聚众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妇女儿童的,对首要分子定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妇女儿童罪,其他人仍定妨碍公务罪。
专题十七主刑
先行羁押的时间折抵的前提是所涉嫌的犯罪事实与后来法院审理的是同一犯罪事实。
专题十八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具体包括: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专题十九累犯、自首与立功
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为自首。
对自首者:
(1)一般情况下,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如果原来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刑罚。
专题二十并罚规则与缓刑制度
对于被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其属于不满18周岁、怀孕的妇女或者已满75周岁的老人,原则上“应当适用缓刑”。
专题二十一行刑制度
死缓期满后减为无期的,实际不得少于25年(不含2年死缓);减为25年的,实际不得少于20年(不含2年死缓)。
无期徒刑不得少于13年,累犯和八种重罪无期不得少于15年。
假释犯、管制犯和缓刑犯遵守的义务:
(1)遵守法规、服从监督;
(2)报告义务;(3)遵守会客规定;(4)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城市。
区别在于:
一是法院可以对管制犯和缓刑犯适用三项禁止令,但对假释犯不可以适用禁止令;二是管制犯多一个义务:
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专题二十四交通肇事罪
1.原则上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内。
搬运厂司机
2.除了驾驶机动车辆外,在内河或者海上违规驾驶、操作轮船,发生严重碰撞事故的。
3.同等责任,完全责任与主要责任情况下,特殊情况下构成犯罪的条件6种。
4.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例:
无意撞死情敌,指使雇员驾破车,卸货倒车,疲劳驾驶,怕打逃逸自首,误以没死逃逸,误以死亡逃逸,转移死亡,指使逃逸。
专题二十五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其他罪名
稻米淋药毒死麻雀,老鼠药毒死一家三口,烧荒烧山,
专题二十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上)
生产糖丸避孕药,地下肉肠加工厂,化妆品蜕皮,驱蚊剂,电热毯死人,虚假注资抽逃,赠送他人假币,伪造停止流通假币,走私汽车款汇往香港,欺骗手段骗取贷款,转贷,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后携款逃跑。
专题二十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
无业人员用虚假身份证骗取信用卡透支的,窃得信用卡交丈夫试出密码消费,以假币换取真币罪主体是金融工作人员,偷借记卡存假币换真币
专题二十八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下)
交纳50万税款骗退税80万元,以两罪并罚。
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按处罚较重的罪处罚。
专题二十九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犯罪
摘取未满18周岁人身体器官,以故意伤害罪论。
专题三十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权利的犯罪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痴呆症等无能力者,无论同意与否,以强奸罪论;
导演对女说要出名先被潜;
吸收强奸行为:
拐卖妇女,强迫他人卖淫。
专题三十一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中,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绑架致死“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被绑架以欺骗方式要钱,
专题三十二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
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
专题三十四抢劫罪
抢劫罪八种加重情形。
冒充军警,持把真枪,进入一个大户人家,进去后才知道原来是银行,怪不得这么有钱,数额巨大以后多来,门口两个保安,一个打死一个打成重伤。
背一包钱出来后,直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准备离开,上去后才知道车上装的是军用物资和抗洪物资,然后顺道一起抢走。
抢劫罪的关键在于:
为了排除或者压制被害人的反抗,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以便当场占有财物而采取的。
1.暴力的目的是为了当场取得财物。
2.暴力的程度为限制,只要达到使被害人不能或者不敢反抗即可。
案例:
甲乙丙丁共谋诈骗黄某参赌。
先约其吃饭,在其酒中下安眠药,想在打牌中趁其不清醒时合伙赢他的钱,谁知药量偏大,开牌后黄某即趴在桌子上睡着。
四人趁机拿走其钱包,内有现金两万元。
构成抢劫罪。
解析:
约其参赌,目的就在于非法占有财物,黄某因药物原因睡着,拿走现金。
四人在在投放安眠药之前就已经具有非法占有为故意,而非临时起意,只是方法不同而已,其行为属于使用药物方法使被害人不知反抗不能反抗。
案例:
村民张三为了劈柴从商店买一把斧子放在包里,路上见人数钱遂抢夺。
不构成抢劫罪。
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尽管张三携带了能够用于行凶的器械(属于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但未使用,也不是用为了抢劫、行凶而特意携带,
持枪抢劫必须为真枪。
假枪虽然能吓住人,但人身没有威胁。
“携带凶器抢夺”为“准抢劫”,应定抢劫罪,有两种情形
1、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
2、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
特别注意: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携带凶器抢夺”,应当认定为抢劫罪。
对于盗窃、抢夺、诈骗的转化型抢劫,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不定抢劫罪。
持枪抢劫一定要用真枪。
转化抢劫罪有三种:
携带凶器抢夺,事后抢劫,聚众“打砸抢”。
盗窃睡觉伤人,摩托党抢手机,抢劫所输所赢赌资,
专题三十五盗窃罪
对象是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和持有人。
行为:
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装搬运工偷货,宾馆房间拾得电脑,捞水中硬币,偷交给他人保管的个人财物要他人赔偿。
纺织厂扔毛线团被人拿走,珠宝店偷戒指,练习开车多次偷开他人车丢失,掩盖盗窃或报复破坏财物,劝酒醉后偷钱。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
销赃数额高于按本解释计算的盗窃数额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
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作为量刑的情节。
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违禁品包括假币、毒品、假枪、)
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矢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专题三十六诈骗罪
从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手中骗取财物,视为盗窃。
临摹作品卖给他人,侵犯著作权罪。
向保姆要电脑。
搬电脑时遇小孩说他爸让搬的为盗窃。
依诈骗罪论的三种情形:
1.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2.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较大的
3.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码,骗取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
专题三十七侵占犯罪
饭店吃饭遗忘钱包,照看电脑占有,遗失在宾馆的手机他人占有,照看密封保险柜打开取钱为盗窃。
村长占有集体财产,村长占有救灾财物,国有控股经理占公款,
专题三十八敲诈勒索罪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
两人口角第三人说要报复给钱。
发现苍蝇索要钱财,放苍蝇索要钱财,拾得身份证要钱,通奸被发现主动写欠条索要起诉。
劫杀取财打电话说绑架给钱。
引其儿子游玩说是绑架给钱。
专题三十九侵犯财产罪的其他罪名
飞车抢包不放拖行数米,抢夺毒品假币,打人报警抢手机扔掉,
专题四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上)
冒充武警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民警为招摇撞骗罪
帮助强奸犯毁灭证据为帮助毁灭证据罪;明知是恐怖组织犯罪而作假证包庇;歌厅老板为卖淫者报信。
抢劫出租车,杀司机,叫人帮助掩埋,烧掉证件、衣物,将出租车赠给他,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
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才成立包庇罪。
王某为辩护人,教唆陈某,劝说李某作假证,致嫌疑人陈小二释放,陈小二后逃往国外。
王某为辩护人妨害作证罪,陈某为妨害作证罪,李某伪证罪,陈罪程序上释放,不成立脱逃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国家机关工作则定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罪,拒绝作证罪仅限为间谍罪。
窝藏、转移毒赃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脱逃罪的主体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区别组织越狱罪和暴动越狱罪。
组织他人逾越国(边)境又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又造成被组织人死亡,又强奸被组织人,又拐卖被组织人。
专题四十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下)
毒品再犯: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过刑,又犯毒品犯罪(后一罪并不仅限该五种)的,应从重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过程中,以暴力抗拒检查,仍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论。
(注意:
不包括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有数量要求。
行为人吸毒不构成犯罪,持有毒品数量较大时,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引诱幼女卖淫又嫖宿该幼女的,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与嫖宿幼女罪并罚。
专题四十三贪污罪
依法罪四类对象: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在国家机关之外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家机关以及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陪审员,村民委员会)。
国有公司出纳用铁棍打开保险柜取走现金,声称失窃,仍为贪污罪。
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为国有控股公司副总经理,乙为财务主管为国家工作人员,分别利用各自职务之便,共同侵吞100万,双方都定职务侵占罪。
专题四十四挪用公款罪
工商局长以单位名义借公款给某国有公司使用。
专题四十五受贿罪
假币行贿被盗。
变相受贿:
(1)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
(2)以收受干股形式收受贿赂;(3)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4)以委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理财;(5)以赌博形式收受贿赂;(6)以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形式收受贿赂;(7)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8)收受贿赂但未办理可能性变更;(9)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10)在职谋利离职受贿。
工商局长在任时帮助他人年检,离职后以帮过忙为由向他人要钱。
不构成,为其谋取利益时不具有钱权交易性质,双方没有就贿赂之事达成共识。
购买山楂免收运费。
收购大米送钱。
专题四十六贪污贿赂罪的其他罪名
大学生送钱偷放保姆收纳,成立行贿罪,不成立受贿罪。
被动索贿交付财物,只有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才构成行贿罪。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拐卖妇女、儿童,又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实施故意杀害、伤害、猥亵、侮辱等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收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论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违背被收买妇女的意愿,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
(2)阻碍对被收买妇女、儿童进行解救的;
(3)非法剥夺、限制被收买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情节严重,或者对被收买妇女、儿童有强奸、伤害、侮辱、虐待等行为的;
(4)所收买的妇女、儿童被解救后又再次收买,或者收买多名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
(5)组织、诱骗、强迫被收买的妇女、儿童从事乞讨、苦役,或者盗窃、传销、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造成被收买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7)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被追诉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有关单位反映,愿意让被收买妇女返回原居住地,或者将被收买儿童送回其家庭,或者将被收买妇女、儿童交给公安、民政、妇联等机关、组织,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一罪与数罪
24.拐卖妇女、儿童,又奸淫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卖淫的,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
25.拐卖妇女、儿童,又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实施故意杀害、伤害、猥亵、侮辱等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6.拐卖妇女、儿童或者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组织、教唆被拐卖、收买的妇女、儿童进行犯罪的,以拐卖妇女、儿童罪或者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与其所组织、教唆的罪数罪并罚。
27.拐卖妇女、儿童或者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组织、教唆被拐卖、收买的未成年妇女、儿童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以拐卖妇女、儿童罪或者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与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数罪并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对于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可以进口,不能出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3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刑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现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第二条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第三条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查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的年龄。
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被告人出生的年、月、日。
第四条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第五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罪名,定罪处罚。
第六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第八条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九条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意味着盗窃其他亲属财物可能按犯罪处理)
第十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
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
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第十二条行为人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均实施了犯罪行为,只能依法追究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后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三条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第十四条除刑法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对未成年罪犯一般不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对未成年罪犯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依法从轻判处。
对实施被指控犯罪时未成年、审判时已成年的罪犯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前款的规定。
第十五条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应当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一般不判处财产刑。
对未成年罪犯判处罚金刑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判处,并根据犯罪情节,综合考虑其缴纳罚金的能力,确定罚金数额。
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得少于五百元人民币。
对被判处罚金刑的未成年罪犯,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人自愿代为垫付罚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第十六条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
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
(一)初次犯罪;
(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第十七条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考 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