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题库营业窗口常用知识一百问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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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题库营业窗口常用知识一百问定稿
营业厅常用知识一百问
1.何为申请用电“一证受理”?
答:
客户新装用电,实行“一证受理”(含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业务),即在客户提供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并签署“承诺书”后,即正式受理申请,现场勘查时收资。
2.客户用电主体资格证明有哪些?
答:
居民客户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具有其一即可);非居民客户用电主体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其一即可),自然人申请非居民及高压用电,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也可受理。
3.何为“一次性告知”?
答:
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应主动向客户提供用电咨询服务,询问客户申请意图,向客户提供业扩报装办理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客户需提交的资料清单,业务办理流程,收费项目及标准,监督电话等信息。
4.直接开放容量范围有何规定?
答:
对10千伏及以下项目容量直接开放,对于确因负荷受限无法接入的,10千伏业扩受限项目需通过“两个项目包”进行基建或技改,低压受限项目通过抢修领料模式进行改造。
5.如何办理居民客户“免填单”服务?
答:
营业厅要对居民客户实行“免填单”服务。
即:
受理居民客户用电申请后,将客户信息录入营销业务系统,打印低压居民生活用电登记表,由客户核实并签字确认。
6.低压居民客户申请用电“一证受理”后,还应向供电企业提供哪些资料?
答:
除客户有效身份证明外,居民客户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证明文书(房管部门、村委会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用电报装需提供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用电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若非客户本人,需同时提供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7.低压非居民客户申请用电“一证受理”后,还应向供电企业提供哪些资料?
答:
除用电主体资格证明、用电登记表(需参照国家电网企管〔2014〕1082文规定的样表指导客户填写)外,低压非居民客户还应补足用电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提供用电人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证明文书(房管部门、村委会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明);若非客户本人,需同时提供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8.高压客户新装用电“一证受理”后,还应向供电企业提供哪些资料?
答:
除用电主体证明、用电登记表(需参照样表指导客户填写)外;高压客户还应补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委托办理人相关证明;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需政府核准的项目提供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采矿客户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高危及重要客户需提供非电性质安全措施相关资料、应急电源(包括自备发电机组)相关资料、保安符合负荷、双电源、双回路的必要性及具体设备和明细;对于高耗能、高污染及其他特殊客户,按照国家要求,加验环评报告等证照资料。
9.客户申请用电时提供的资料对原件和复印件有何要求?
答:
除房管部门、村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和产权人同意承租人办理用电的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需留存原件外,其他所有证件应提供原件,由受理人员查验无误复印后存档。
证件复印件及客户用电登记表需用电人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10.分布式电源包括哪些类型?
答:
分布式电源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含煤矿瓦斯发电)等。
11.分布式电源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
第一类:
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电源。
第二类:
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或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实际操作中,因自发自用电量大于50%约束性不强,有自发自用电量,非全额上网即可)。
12.分布式电源有几种并网模式?
分别是什么?
答:
有三种并网模式,分别是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全部自用。
13.分布式光伏结算及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
分布式光伏全额上网电价1元/千瓦时,按发电量补贴0.05元/千瓦时(省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价0.4194元/千瓦时,按发电量补贴0.47元/千瓦时(国补0.42元/千瓦时、省补0.05元/千瓦时(2015年底到期))。
14.居民客户申请分布式电源并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
居民客户申请分布式电源并网等同于低压业扩办理,实行“一证受理”,填写分布式电源并网申请表,后续需提供: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房管部门、村委会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明);物业出具同意建设分布式电源的证明材料;若非客户本人,需同时提供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分布式电源并网申请表
项目编号
申请日期
年月日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类型
□光伏发电□天然气三联供□生物质发电□风电
□地热发电□海洋能发电□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含煤矿瓦斯发电)
项目投资方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地址
装机容量
投产规模kW
本期规模kW
终期规模kW
意向并网
电压等级
□35kV
□10(含6、20)kV
□380(含220)V
□其它
发电量意向
消纳方式
□全部自用
□全额上网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意向
并网点
□个
计划
开工时间
计划
投产时间
核准情况
□省级核准□地市级核准□省级备案□地市级备案□其他
用电情况
年用电量(kWh)
装接容量(万kVA)
主要
用电设备
业主提供
资料清单
一、自然人申请需提供: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乡镇及以上级政府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二、法人申请需提供: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证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
3.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需核准项目)。
4.发电项目(多并网点380/220伏接入、10千伏及以上接入)前期工作及接入系统设计所需资料。
5.用电电网相关资料(仅适用于大工业用户)。
本表中的信息及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谨此确认。
申请单位:
(公章)
申请个人: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客户提供的文件已审核,接入申请已受理,谨此确认。
受理单位:
(公章)
年月日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告知事项:
1.本表信息由客服中心录入,申请单位(个人用户经办人)与客服中心签章确认;
2.同一新装客户业扩报装申请与分布式电源接入申请分开受理;
3.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方案制定应在用户业扩报装接入系统方案审定后开展;
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共屋顶光伏项目,还需提供建筑物及设施使用或租用协议;
5.年用电量:
对于现有用户,为上一年度用电量;新报装用户,依据报装负荷折算;
6.本表1式2份,双方各执1份。
注:
对于住宅小区居民使用公共区域建设分布式电源,需提供物业、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的同意建设证明。
15.高压客户申请分布式电源并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
高压客户申请分布式电源等同于高压业扩办理,实行“一证受理”,填写分布式电源并网申请表,后续需提供:
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土地证(或场地使用证明);需政府核准的项目,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④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及接入系统设计所需资料;⑤客户电网相关资料(仅适用大工业客户)。
16.充换电设施的定义是什么?
答:
充换电设施,是指与电动汽车发生电能交换的相关设施的总称,一般包括充电站、换电站、充电塔、分散充电桩等。
17.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业务的分类有哪些?
答:
分为两类。
第一类:
居民客户在自有产权或拥有使用权的停车位(库)建设的充电设施。
第二类:
其他非居民客户(包括高压客户)在政府机关、公用机构、大型商业区、居民社区等公共区域建设的充换电设施。
18.居民客户申请建设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
居民客户申请建设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同于低压业扩办理,实行“一证受理”,填写用电申请表,后续需提供:
①客户有效身份证明;②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③物业出具同意允许施工的书面说明。
19.非居民客户申请建设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
非居民客户申请建设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同于业扩办理,实行“一证受理”,填写用电申请表,后续需提供:
①客户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②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
③物业出具同意允许施工的书面说明。
高压客户还需提供政府职能部门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
20.充换电设施电价如何执行?
答:
(一)对从事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的经营性企业,采用单独报装、集中接入电网方式的,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基本电费;对分散式接入电网的,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
(二)对自用为主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三)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鼓励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
21.高压业扩报装关键环节及时限要求是什么?
答:
高压业扩关键环节有5个。
答复供电方案(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设计图纸审查(重要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中间检查(重要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不超过5个工作日)、装表接电(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
对普通高压客户(非重要客户)取消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
(带下划线部分为国网公司承诺)
22.2015年低压业扩报装有何新要求?
答:
对低压业扩合并现场勘查和装表接电环节,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现场勘查确定供电方案后当场装表接电。
不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现场勘查时答复供电方案,根据与客户约定时间或电网配套工程竣工当日装表接电。
具体时限:
低压居民“当日受理,次日接电”,低压非居民不涉及线路工程的为3个工作日。
23.“三不指定”要求指的是什么?
答:
供电企业在办理业扩报装工作时,应严格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服务标准,尊重客户对业扩报装相关政策、信息的知情权,对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的自主选择权,对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的评价权,杜绝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24、对于承揽客户工程的施工企业,除承装(修、试)资质证书外,是否查验其他资质?
答:
只审查省能源监管办公室(原电监办)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不审查其他资质。
25.供电公司办理业务一般有哪些业务费用?
答:
(一)供电公司办理业务时,仅收取与业务相关的政策性费用,如高可靠性供电费和临时接电费等。
(二)客户受电工程建设时发生的设计、施工、供货等费用,是由客户自主选择的承揽单位收取,与供电公司无关。
26.根据鲁电办〔2014〕643号《关于依法规范供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禁止公司主业及集体企业收取的供电费用有哪几项?
答:
禁止收取的费用有以下内容:
(一)供电客户接入公共电网占用公司变电站、开闭所、环网柜间隔的费用。
(二)严格按照设备调度管辖范围开展定值计算,不得收取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整定费用。
(三)在停电状态下,将客户接入公共电网的接火费用。
(四)因公司履行十项承诺、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服务水平采取带电方式将客户接入电网(或从电网拆除)的带电接火(拆除)费。
(五)公司产权计量表计的购置费、校验费和安装调试费。
上述供电收费项目,虽然个别市县政府物价部门批准允许收费,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公司范围内禁止收取上述费用,也不得变相收取上述费用。
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供电收费项目也一律停止。
27.客户申请办理用电业务时,营业受理人员应告知哪些事项?
答:
客户申请办理用电业务时,应仔细询问客户用电需求,根据客户需求出示相应业务办理告知书,主动告知用电业务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办理的基本流程、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对已建档立户的用电客户,营业受理人员还应审核客户历史用电情况、欠费信息及信用情况。
如客户存在欠费,应使用文明用语告知客户需结清欠费后方可办理。
28.什么业务需填写(I类)日常营业工作单?
答:
改压、减容、永久减容、减容恢复、暂停、暂停恢复、暂换、暂换恢复类业务需填写日常营业工作单(I类)。
日常营业工作单(Ⅰ类)
客户基本信息
户名
户号
用电地址
经办人信息
经办人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业务选项
业务类型
改压□减容□永久减容□减容恢复□
暂停□暂停恢复□暂换暂换恢复□
申请理由及内容:
变更容量
kVA(kW)起始日期:
年月日终止日期:
年月日
变更后
主变或
电源情况
主变(电源)号
容量(kVA)
一次电压(kV)
变更种类
合计
新容量:
kVA原容量:
kVA
特别说明:
(手写说明)
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供电
企业
填写
受理人:
申请编号:
受理日期:
供电企业(盖章):
告知事项
客户供电电压、产权分界点发生变化的需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
29.什么业务需填写(Ⅱ类)日常营业工作单?
答:
改类、销户、移表、申请校验、暂拆、迁址、复装(暂拆恢复)、分户、并户、电能卡补卡、客户信息卡发放/补卡、增值税信息维护、联系信息变更、其他类业务需填写日常营业工作单(Ⅱ类)。
日常营业工作单(Ⅱ类)
客户基本信息
户名
户号
用电地址
经办人信息
经办人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业务选项
业务类型
改类□销户□移表□申请校验□暂拆□迁址□复装(暂拆恢复)□分户□并户□电能卡补卡□
客户信息卡发放/补卡□增值税信息维护□
联系信息变更□其他□
申请理由及内容:
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供电
企业
填写
受理人:
申请编号:
受理日期:
供电企业(盖章):
告知事项
1.改类业务应在申请理由及内容栏内写明变更后电价类别。
2.客户供电电压、产权分界点发生变化的需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
30.什么业务需填写(Ⅲ类)日常营业工作单?
答:
更名、过户类业务需填写日常营业工作单(III类)
日常营业工作单(Ⅲ类)
业务选项
业务类型
更名□过户□
客户资料
原户名
户号
用电地址
新户名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经办人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申请理由及内容:
原户签名(盖章):
新户签名(盖章):
承诺
因原因,(原户)无法到场,无法提供其身份证,过户前后电费由(新户)承担,因该过户引起的纠纷,由(新户)承担。
客户签名(盖章):
供电
企业
填写
受理人:
申请编号:
受理日期:
供电企业(盖章):
告知事项
(更名)过户后应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
31.《供电营业规则》对客户更名或过户有何规定?
答: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
客户更名或过户(依法变更客户名称或居民客户房屋变更户主),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条件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
原客户应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
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客户应承担原客户所负债务。
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客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终止供电。
32.低压居民过户,提供新户房屋产权证明时的几点注意事项?
答:
(一)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时,可提供土地证或商品房购买合同或法院裁决书、拍卖书等具备法律效力的房产证明。
农村地区需提供村委会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二)如房产证地址与用电地址有差异,需提供政府部门(如居委会、村委会等)出具的相关盖章的证明。
33.低压居民过户,提供原户有效身份证明时的几点注意事项?
答:
(一)原户属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原则上应在日常营业工作单上盖原户公章。
(二)如原户主已过世,家属要求把户名做变更:
①如客户已先至房产部门将房屋产权变更,原户主身份证已注销的,可提供原户主死亡证明。
②如房屋产权尚未变更,需提供房屋产权公证书或法院裁决书等具备法律效力的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死亡证明。
(三)如原户无法到场或无法提供原户身份证件,①如客户提供新户房屋产权证明,可予以办理。
②无新户房屋产权证明暂不办理。
34.客户办理暂停时,有何规定?
答: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
客户暂停,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客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15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客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议;
(二)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运行。
供电企业在受理暂停申请后,根据客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
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三)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客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必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四)暂停期限内,客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并遵守本条1至4项的有关规定。
35.客户办理改变用电类别时,有何规定?
答: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一百条规定:
客户改类需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在同一受电装置内,电力用途发生变化而引起用电电价类别改变时,允许办理改类手续;
擅自改变用电类别,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一项规定处理即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使用起迄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
36.客户办理减容时,有何规定?
答: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
客户减容,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供电企业应按下规定办理:
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
供电企业在受理之日后,根据客户申请减容的日期对设备进行加封。
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但客户申明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其满二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时,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
减少用电容量的期限,应根据客户所提出的申请确定,但最短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在减容期限内,供电企业应保留客户减少容量的使用权;超过减容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应按新装或增容手续办理。
在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提前五天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启封之日起计收;
减容期满后的客户以及新装、增容客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
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
37.客户电能表需要迁移时,有何规定?
答: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
客户移表(因修缮房屋或其他原因需要移动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位置),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供电点等不变情况下,可办理移表手续;
移表所需的费用由客户负担;
客户不论何种原因,不得自行移动表位,否则,可按《供用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五项规定处理。
(即:
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客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它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
38.客户需要办理分户时,有何规定?
答: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条规定:
客户分户,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在用电地址、供电点、用电容量不变,且其受电装置具备分装的条件时,允许办理分户;
(二)在原客户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的情况下,再办理分户手续;
(三)分立户后的新客户应与供电企业重新建立供用电关系;
(四)原客户的用电容量由分户者自行协商分割,需要增容者,分户后另行向供电企业办理增容手续;
(五)分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分户者负担;
(六)分户后受电装置应经供电企业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分别装表计费。
39.用电户申请销户有何规定?
答:
客户销户,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二)客户已向供电企业结清电费;
(三)查验用电计量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
(四)办完上述事宜,即解除供用电关系。
(五)客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用电。
客户需要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40.什么是峰谷分时电价?
答:
峰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尖峰、峰、平、谷等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以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41.峰谷分时电价的执行范围是什么?
答:
山东电网供电区域内,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不含生产企业)、学校(不含校办工厂)、医院、幼儿园、无轨电车、自来水、煤气、市政、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以外的所有客户均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在此基础上,2014年7月1日起,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冷库五类用电不再纳入峰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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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库营业窗口常用知识一百问定稿 题库 营业 窗口 常用 知识 一百 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