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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
序
本书上编的几篇文字是抗战前三年间在清华大学发表的。
最晚的《中国的家族》一篇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七月一日出版;一周后的夜间,著者在宁静的清华园,就被卢沟桥的炮声由睡梦中震醒。
《中国的元首》(原名《皇帝制度之成立》)见于《清华学报》。
《中国的兵》,《中国的家族》(原名《中国的家族制度》),《世袭以外的大位承继法》,《无兵的文化》,《中国文化的两周》(原名《断代问题与中国历史的分期》)都先后见于清华大学的《社会科学》。
除一二字句的修改外,此次合刊仍保留初刊时的原像。
下编中,《此次抗战在历史上的地位》一文是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二月十三日汉口《扫荡报》的一篇专论。
《在望的第三周文化》与上下两编前的总论,都是特为此次合刊而作,前此未在他处发表。
中华民国二十七年十二月,雷海宗昆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
目录
上编
总论——传统文化之评价/002
一 中国的兵/003
二 中国的家族/045
三 中国的元首/062
四 无兵的文化/079
五 中国文化的两周/101
下编
总论——抗战建国中的中国/128
六 此次抗战在历史上的地位/130
七 建国——在望的第三周文化/135
附录
世袭以外的大位承继法/142
殷周年代考/152
君子与伪君子——一个史的观察/162
雅乐与新声/166
古今华北的气候与农事/172
上编
总论——传统文化之评价
本编各篇,除附录的《世袭以外的大位承继法》是著者于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与二十六年之间的冬季受特别感触而写的之外,都是对于中国旧文化批评估价的文字。
前三篇由三个不同的方向探讨秦汉以上的中国——动的中国。
第四篇专讲秦汉以下的中国——比较静止的中国。
第五篇合论整个的中国历史。
五篇文字当初虽曾分别问世,但勉强尚有一贯的线索可寻。
内中大半可说是非议与责难,但并不是无聊的风凉话;又有一部分是赏鉴与推崇,但并不是妄自尊大的吹嘘。
此中自赞的话,已由抗战的过程证明为真言;自责的话,至今也无修改的必要。
此次抗战,是抗战而又建国。
若要创造新生,对于旧文化的长处与短处,尤其是短处,我们必须先行了解。
中国文化,头绪纷繁,绝非一人所能彻底解明。
这几篇文字若能使国人对于传统的中国多一分的明了,著者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一 中国的兵
(一)春秋
(二)战国
(三)秦代
(四)楚汉之际
(五)两汉初期
(六)汉武帝
(七)武帝以后——光武中兴
(八)东汉
(九)后言——汉末至最近
历代史家关于兵的记载多偏于制度方面,对于兵的精神反不十分注意。
本文范围以内的兵的制度,《文献通考》一类的书已经叙述甚详。
所以作者的主要目的是要在零散材料的许可范围内看看由春秋时代到东汉末年当兵的是什么人,兵的纪律怎样,兵的风气怎样,兵的心理怎样;至于制度的变迁不过附带论及,因为那只是这种精神情况的格架,本身并无足轻重。
作者相信这是明了民族盛衰的一个方法。
(一)春秋
西周的兵制无从稽考,后世理想的记载不足为凭。
但西周若与其他民族的封建时代没有大的差别,那时一定是所有的贵族(士)男子都当兵,一般平民不当兵,即或当兵也是极少数,并且是处在不重要的地位。
关于春秋时代虽有《左传》《国语》内容比较丰富的史籍,我们对于当时的兵制仍是不甚清楚。
只有齐国在管仲时期的军制,我们可由《国语》中得知梗概,其他各国的情形都非常模糊。
按《国语》:
管子于是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
公帅五乡焉,国子帅五乡焉,高子帅五乡焉。
这段简单的记载有一点可以注意,就是工商人没有军事义务,因为只有十五个士乡的人才当兵。
这些“士”大概都是世袭的贵族,历来是以战争为主要职务的。
这个军队的组织与行政组织是二位一体的。
行政的划分如下:
(一)国分十五乡——由乡良人治理;
(二)乡分十连——由连长治理;
(三)连分四里——由里有司治理;
(四)里分十轨——由轨长治理;
(五)每轨五家。
与这个行政划分并行的是管仲所制定的军政制度:
(一)每轨五家,出五人——五人为伍,由轨长统率;
(二)每里五十人——五十人为小戎,即戎车一乘,由里有司统率;
(三)每连二百人——二百人为卒,合戎车四乘,由连长统率;
(四)每乡二千人——二千人为旅,合戎车四十乘,由乡良人统率;
(五)每五乡万人——万人为军,合戎车二百乘;
(六)全国十五乡共三万人——全国三军,戎车六百乘,由国君、国子、高子分别统率。
这是“国”的军队,是由三万家出三万人组织而成。
所谓“国”是指京都与附近的地方,只占全国的一小部分。
“国”中的居民除工商外,都是世袭的“士”,并无农民。
工商直到齐桓公时(公元前685年—前643年)仍无当兵的义务。
农民当初有否这种义务虽不可考,管仲变法之后却有了当兵的责任;但并不是全体农民当兵,而是拣择其中的优秀分子。
据《国语》:
是故农之子恒为农。
野处而不昵,其秀民之能为士者必足赖也。
有司见而不告,其罪五。
可见选择农民中的特出人才“能为士者”是有司的一种重要职务。
“国”以外的地方统称为“鄙”,一定有“士”散处各处,但鄙中多数的人当然是人口中绝对多数的农民。
管仲所定的鄙组织法如下:
(一)三十家为邑;
(二)十邑为卒——三百家;
(三)十卒为乡——三千家;
(四)三乡为县——九千家;
(五)十县为属——九万家;
(六)鄙共五属——四十五万家。
国中每家出一人,鄙中却不如此;既然规定选择农民中优秀的为士,当然不能有固定的数目。
但《国语》中说齐桓公有“革车八百乘”,而“国”中实际只有六百乘;其余二百乘,合一万人,似乎是鄙所出的兵额。
这若不是实数,最少是管仲所定的标准。
假定四十五万家中有四十五万壮丁,由其中选择一万人,等于每四十五人出一人当兵。
所以春秋时代的齐国仍是士族全体当兵,但农民中已有少数由法律规定也有入伍的责任。
别国的情形如何,不得而知。
但在同一个文化区域内,各种的发展普通都是一致的,春秋时代各国的情形大概都与齐国相仿。
关于秦穆公(公元前659年—前621年)战国时代有如下的一个传说:
昔有秦穆公乘马而车为败,右服失而野人取之。
见野人方将食之于岐山之阳,穆公叹曰:
“食骏马之肉而不还饮酒,余恐其伤汝也!
”于是遍饮而去。
处一年,为韩原之战,晋人已环穆公之车矣……野人尝食马肉于岐山之阳者三百有余人毕力为穆公疾斗于车下。
遂大克晋,反获惠公以归。
这虽是很晚的传说,但《吕氏春秋》是秦国的作品,关于秦国先君的记载或者不至全为虚构。
由这个故事我们可见韩原一战秦国军队中最少有三百个平民出身的兵。
春秋时代虽已有平民当兵,但兵的主体仍是士族。
所以春秋时代的军队仍可说是贵族阶级的军队。
因为是贵族的,所以仍为传统封建贵族的侠义精神所支配。
封建制度所造成的贵族,男子都以当兵为职务,为荣誉,为乐趣。
不能当兵是莫大的羞耻。
我们看《左传》《国语》中的人物由上到下没有一个不上阵的,没有一个不能上阵的,没有一个不乐意上阵的。
国君往往亲自出战,所以晋惠公才遇到被虏的厄难。
国君的弟兄子侄也都习武,并且从极幼小时就练习。
如晋悼公弟扬干最多不过十五六岁就入伍;因为年纪太小,以致扰乱行伍。
连天子之尊也亲自出征,甚至在阵上受伤。
如周桓王亲率诸侯伐郑,当场中箭。
此外春秋各国上由首相,下至一般士族子弟,都踊跃入伍。
当兵不是下贱的事,乃是社会上层阶级的荣誉职务。
战术或者仍很幼稚,但军心的盛旺是无问题的。
一般的说来,当时的人毫无畏死的心理;在整部的《左传》中我们找不到一个因胆怯而临阵脱逃的人。
当时的人可说没有文武的分别。
士族子弟自幼都受文武两方面的训练。
少数的史筮专司国家的文书宗教职务,似乎不亲自上阵。
但他们也都是士族出身,幼年时必也受过武事的训练,不过因专门职务的关系不便当兵而已。
即如春秋末期专门提倡文教的孔子也知武事。
《论语·述而篇》记孔子“钓而不纲,戈不射宿”,可见孔子也会射猎,并不像后世白面书生的手无缚鸡之力。
又《论语·季氏篇》孔子讲“君子有三戒”说:
“血气方刚,戒之在斗。
”孔子此地所讲的“君子”似乎不只是阶级的,也是伦理的,就是“有德者”如孔子弟子一类的人。
他们要“戒之在斗”,必有“斗”的技艺与勇气,不像后世的文人只会打笔墨官司与研究骂人的艺术。
(二)战国
战国初期文化的各方面都起了绝大的变化。
可惜关于这个时代,史料非常缺乏。
《左传》《国语》都已结束;《战国策》本身即不可靠,对战国初期又多缺略;《竹书纪年》真本后世愚妄的士大夫又眼看着它失传。
所以这个轰轰烈烈的革命时代使后来研究的人感到极大的苦闷。
我们由《史记》中粗枝大叶的记载只能知道那一百年间(约公元前470年—前370年)曾有几个政治革命,革命的结果国君都成了专制统一的绝对君主,旧的贵族失去春秋时代仍然残留的一些封建权利。
同时在春秋时代已经兴起但仍然幼稚的工商业到春秋末战国初的期间已进入政治的领域。
范蠡与子贡白圭诸人的传说可代表此时商业的发达与商人地位的提高。
传统的贵族政治与贵族社会都被推翻,代兴的是国君的专制政治与贵贱不分最少在名义上平等的社会。
在这种演变中旧的文物当然不能继续维持,春秋时代全体贵族文武两兼的教育制度无形破裂,所有的人现在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与运气去谋求政治上与社会上的优越地位。
文武的分离开始出现。
张仪的故事可代表典型的新兴文人:
张仪已学而游说诸侯,尝从楚相饮。
已而楚相亡璧,门下意张仪曰:
“仪贫无行,必此盗相君之璧!
”共执张仪,掠笞数百。
不服,释之。
其妻曰:
“嘻!
子毋读书游说,安得此辱乎?
”张仪谓其妻曰:
“视吾舌尚在不?
”其妻笑曰:
“舌在也。
”仪曰:
“足矣!
”
这种人只有三寸之舌为惟一的法宝,凭着读书所学的一些理论去游说人君。
运气好,可谋得卿相的地位;运气坏,可受辱挨打。
他们并无军事的知识,个人恐怕也无自卫的武技,完全是文人。
另外一种人就专习武技,并又私淑古代封建贵族所倡导的侠义精神。
聂政与荆轲的故事最足以表现这种精神。
他们虽学了旧贵族的武艺与外表的精神,但旧贵族所代表的文化已成过去。
旧贵族用他们文武兼备的才能去维持一种政治社会的制度,他们有他们的特殊主张,并不滥用他们的才能。
他们主要的目的,在国内是要维持贵族政治与贵族社会,在天下是要维持国际的均势局面。
这些新的侠士并无固定的主张,谁出高价就为谁尽力,甚至卖命,也正如文人求主而事只求自己的私利一样。
列国的君王也就利用这些无固定主张的人去实现君王自己的目的,就是统一天下。
历史已发展到一个极紧张的阶段,兵制也很自然的扩张到极端的限度。
可惜关于战国时代没有一部像《左传》或《国语》的史籍,以致时代虽然较晚,我们对于那时的政治史与政治制度反不如春秋时代知道得清楚。
各国似乎都行军国民主义;虽不见得人人当兵,最少国家设法鼓励每个男子去当兵。
关于这种近乎征兵的制度,只《荀子》中有一段极简略而不清楚的记载:
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首者则赐赎锱金。
……
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
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
……秦人其生民也狭阸,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执,隐之以阸,忸之以庆赏,鳅之以刑罚,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
这是一段战国时代好空谈的儒家的记载,对于军事并无同情,所以记载的也不清楚。
但看来秦国似乎是行全民皆兵的制度,齐魏两国最少希望多数的人民都能当兵定出一定的标准,以重利为诱惑,驱逐多数人都努力去达到规定的标准。
战国时代的战争非常惨酷。
春秋时代的战争由贵族包办,多少具有一些游戏的性质。
我们看《左传》中每次战争都有各种的繁文缛礼,杀戮并不甚多,战争并不以杀伤为事,也不以灭国为目的,只求维持国际势力的均衡。
到战国时代情形大变,战争的目的在乎攻灭对方,所以各国都极力奖励战杀,对俘虏甚至降卒往往大批的坑杀,以便早日达到消灭对方势力的地步。
吴越之争是春秋末年的长期大战,也可说是第一次的战国战争。
前此大国互相之间并无吞并的野心。
对小国也多只求服从,不求占领。
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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