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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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部分
航空法规与适航管理
一选择题
1、适航性的引出是出于:
A.科学理论的需要;
B.设计、制造航空器的需要;
C.为维护公众利益的民用航空立法的需要。
D.学术研究的需要。
2、适航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性标准,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
A.最低安全标准;
B.最高安全标准;
C.建议安全标准;
D.通用安全标准。
3、航空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称其是适航的:
A.航空器必须始满足符合其型号设计要求;
B.航空器及其部件要保证在飞行运行中必须始终处于无故障状态;
C.航空器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D.航空器及其部件要保证在飞行前必须处于无故障状态。
4、适航管理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可分为:
A.培训和考核相关资格、颁发适航证件、监督检查;
B.立法和定标、颁发适航证件、培训和考核相关资格;
C.立法和定标、培训和考核相关资格、监督检查;
D.立法和定标、颁发适航证件、监督检查;
5、《航空法》是:
A.对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工作的内容、范围有原则的规定;
B.对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性质、范围、权限、方法和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
C.涉及民用航空活动的、专业性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规章;
D.是各级适航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适航管理工作时应遵守的规则,也是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的单位或个人应遵守的规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是:
A.对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工作的内容、范围有原则的规定;
B.对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性质、范围、权限、方法和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
C.涉及民用航空活动的、专业性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规章;
D.是各级适航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适航管理工作时应遵守的规则,也是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的单位或个人应遵守的规则。
7、《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是:
A.对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工作的内容、范围有原则的规定;
B.对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性质、范围、权限、方法和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
C.涉及民用航空活动的、专业性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规章;
D.是各级适航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适航管理工作时应遵守的规则,也是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的单位或个人应遵守的规则。
8、适航管理程序是:
A.对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工作的内容、范围有原则的规定;
B.对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性质、范围、权限、方法和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
C.涉及民用航空活动的、专业性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规章;
D.是各级适航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适航管理工作时应遵守的规则,也是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的单位或个人应遵守的规则。
9、咨询通告(AC)是:
A.是适航部门向公众公开的对适航管理工作的政策以及某些具有普遍性的技术问题的解释性、说明性和推荐性文件或指导性文件;
B.是各级适航部门就某一具体技术问题或工作与航空营运人、航空产品设计、制造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时所使用的形式;
C.是各级适航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适航管理工作时应遵守的规则,也是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的单位或个人应遵守的规则。
D.对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性质、范围、权限、方法和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
10、适航管理文件(AMD)是:
A.适航部门向公众公开的对适航管理工作的政策以及某些具有普遍性的技术问题的解释性、说明性和推荐性文件或指导性文件;
B.各级适航部门就某一具体技术问题或工作与航空营运人、航空产品设计、制造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时所使用的形式;
C.是各级适航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适航管理工作时应遵守的规则,也是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的单位或个人应遵守的规则。
D.对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性质、范围、权限、方法和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
11、国际民航组织是:
A.联合国批准成立的;
B.世界所有国家承认的;
C.拥有国际航空运输业务的国家;
D.缔约国承认的
12、《民用航空器国籍和登记的规定》是:
A.CCAR-45
B.CCAR-121
C.CCAR-145
D.CCAR-183
13、《民用航空器国籍和登记的规定》中规定民用航空器
A.国籍标志是航空器登记国在航空器登记后给定的标志;
B.登记标志是识别航空器国籍的标志;
C.不得具有双重国籍;
D.国籍登记能作为航空器所有权的证据。
14、我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标志是:
A.B-XXXX(X代表数字)
B.XXXX
C.B
D.CHINA
15、挂旗公司是指:
A.被国家指定航空器外部绘制特定标志符的公司;
B.被国家指定航空器外部绘制国旗的航空公司;
C.最能代表国家利益的航空公司;
D.被总局指定航空器外部绘制国旗的航空公司。
16、()是对民用航空规章的某些条款作出解释,提出一些指导性的建议,以便正确理解顺利执行。
A.AC
B.AD
C.AP
D.SB。
17、《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是:
A.CCAR-21;
B.CCAR-39;
C.CCAR-45;
D.CCAR-145。
18、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是根据()制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B.航空法;
C.国际民航组织公约;
D.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19、持续适航管理有三个要素是:
A.放行人员、维修人员和检验人员;
B.航空公司、维修基地和维修人员
C.维修机构、维修人员和航空器
D.民航总局、管理局和维修单位
20、维修单位,不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地区的,只要承修中国注册的民用航空产品,均要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A.《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审定的规定》(CCAR—145)的要求;
B.《民用航空器国籍和登记的规定》(CCAR-45)的要求;
C.《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的要求;
D.《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的要求。
21、()中规定了维修和检验人员执照的考试、颁发和管理要求:
A.《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审定的规定》(CCAR—145);
B.《民用航空器国籍和登记的规定》(CCAR-45);
C.《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
D.《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
22、对一个维修单位进行的维修许可证的审定工作在工作程序上,分为五个阶段的工作:
A.申请阶段、受理阶段、审查阶段、颁证阶段和问题反馈阶段;
B.申请阶段、受理阶段、审查阶段、问题纠正阶段和颁证阶段;
C.申请阶段、受理阶段、审查阶段、颁证阶段和监督与检查阶段;
D.申请阶段、审查阶段、问题纠正阶段、颁证阶段和监督与检查阶段;
23、对航空器和/或航空器部件的维修工作分类如下:
A.改装、修理、翻修、航线维修、定期检修、报废和其它;
B.检测、修理、改装、翻修、航线维修、定期检修和其它;
C.校验、修理、翻修、航线维修、定期检修、报废和其它;
D.校验、改装、修理、航线维修、定期检修、报废和其它;
24、维修项目类别:
A.机体、动力装置、螺旋桨、除整台动力装置或者螺旋桨外的航空器部件、特种作业、其他维修项目;
B.检测、修理、改装、翻修、航线维修、定期检修和其它;
C.机体、附件、其他维修项目;
D.机体、动力装置、附件、其他维修项目
25、放行人员必须是由获证的维修单位:
A.授权并具有基础执照的人员;
B.授权并有检验人员执照的人员;
C.授权并具有机型执照的人员;
D.授权并为民航局所接受的具有维修人员执照的人员。
26、直接独立从事民用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维修操作的维修人员,必须取得维修人员上岗证,其条件是:
A.取得维修人员执照;
B.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经培训考试合格;
C.取得基础和机型执照;
D.授权并有检验执照的。
27、合格的维修单位完成航空器和/或航空器部件的维修工作后,必须由授权的放行人员签发维修证明。
维修证明采用下述形式:
A.工作项目详细记录;重要修理及改装记录;
B.适航部门所能接受的其它方式;
C.适航批准标签;工作项目详细记录;
D.适航批准标签;重要修理及改装记录。
28、航空器未按批准的维修大纲进行必要的维护,民航总局将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其:
A.适航证;
B.合格证;
C.营运证;
D.维修许可证。
29、航空器从事飞行须携带其登记国颁发或核准的下列证件:
A.营运许可证;
B.航空器国籍登记证,航空器适航证,无线电台执照;
C.产权证明;
D.产品合格证。
30、民用航空器是指:
A.军队、警察使用的航空器;
B.海洋勘探使用的航空器;
C.海关使用的航空器;
D.除国家航空器以外的航空器。
二问答题:
31、ICAO国际民航组织的职责?
32、国际民航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及其职责?
33、国际民航公约有多少个附件,分别由什么机构制定?
34、中国民航行政管理体系的职责分工原则
35、适航管理的定义、宗旨和分类
36、CCAR-21规定的型号合格证书的分类及其适用范围
37、“小改”、“大改”,“大改”如何申请
38、适航证的两种类别
39、特许飞行证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40、CCAR-21对特许飞行证的基本要求和限制。
41、根据CCAR-21规定什么是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项目
42、CCAR-21对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的有关规定,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不适用于什么零部件?
43、CCAR-45对航空器标志的规定
44、CCAR-91对民用航空器的一般要求和使用限制
45、CCAR-121对民用航空器的一般要求和使用限制
46、CCAR-121合格证持有人运行飞机应携带哪些证件
47、CCAR-43规定的维修和改装规则的适用范围
48、改装、重要改装和一般改装的定义
49、修理、重要修理的定义
50、对航空器及其部件进行维修和改装应遵守的准则
51、重要修理和改装批准恢复使用的方式
52、重要修理和改装的判断方法
53、CCAR-145规定的维修单位有哪几类
54、维修单位合格审定依据哪部规章,何为“五四原则”
55、维修许可证中的工作类别和项目类别
56、放行人员的资格要求
57、CCAR-66执照和资格证书的种类
58、执照申请人通过哪些方式满足维修经历要求
59、CCAR-66执照持有人的权利
60、运行规章有哪几部,其适用范围和关系
61、CCAR-121规定的航空营运人对飞机适航性应负的职责
62、CCAR-121运营人应按哪些规定完成维修工作(P148)
答案:
1C
2A
3A
4D
5A
6B
7C
8D
9A
10B
11D
12A
13C
14C
15B
16A
17B
18A
19C
20A
21D
22C
23B
24A
25D
26B
27D
28A
29B
30D
二问答题:
63、ICAO国际民航组织的职责?
国际民航组织的职责是发展国际航行的原则和技术,并促进国际空中航空运输的规划和发展,以便保证全世界国际民航安全有序地发展;鼓励和平用途航空器的设计和操作技术;鼓励发展用于国际民用航空的航路,机场和航行设施;满足世界人民对安全,正常有效和经济的航空运输的需要;防止因不合理的竞争而造成经济上的浪费;保证各缔约国的权利充分受到尊重,并且每个缔约国均有公平的机会经营国际空运企业;避免各缔约国之间的待遇差别;促进国际空中航行的飞行安全;普遍促进国际民用航空技术在各方面的发展。
64、国际民航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及其职责?
答:
大会是国际民航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每3年召开一次。
详细审查该组织的技术,经济,法律和技术援助项目,同时就以后工作对国际民航组织的下属机构提出指导。
每个国家在大会上只有一票表决权,并且除公约另有规定外,实行多数裁定原则。
65、国际民航公约有多少个附件,分别由什么机构制定?
答:
现有的18个国际民航公约附件,其中17个由空中航行委员会制定,国际民航公约附件9《简化手续》是由航空运输委员会制定的。
66、中国民航行政管理体系的职责分工原则
答:
三级管理体系:
1)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划民航事业的发展,负责制定规章、标准和制度;2)民航总局下设7个地区管理局,负责对所辖地域的民用航空事物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3)7个地区管理局下有33个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地区管理局所在地/所辖地域航空公司和机场等民航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督和市场管理.
67、适航管理的定义、宗旨和分类
答:
定义: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规定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宗旨:
保障民用航空器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分类:
初始适航管理和持续适航管理
初始适航管理:
是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的控制
持续适航管理:
是对民用航空器的使用、维修的控制
68、CCAR-21规定的型号合格证书的分类及其适用范围
答:
型号合格证书包括型号合格证TC和型号设计批准书TDA两种。
对按CCAR—23/25/27/29/33/35进行审定的航空产品颁发型号合格证:
对初级类航空器和其他非常规航空器《如载人自由气球,飞艇》颁发型号设计批准书。
航空产品取得了型号合格证书就意味着其设计符合适航规定
69、“小改”、“大改”,“大改”如何申请
小改,指对产品的重量,平衡,结构,强度,可靠性,使用特性以及对产品适航性没有显著影响的更改。
大改,指除小改外的其他更改。
局方对型号设计“大改”的批准方式包括:
1)型号合格证机及其数据单的更改
2)颁发补充型号合格证书
3)重新申请型号合格证书
4)航空公司或维修单位申请补充型号合格证书对航空器进行客机改货机、加改装记载设备等。
70、适航证的两种类别
答:
类别:
标准适航证和限制适航证
对按CCAR—21/23/25/27/29取得型号合格证和型号认可证的航空器颁发标准适航证;对A项规定范围以外的航空器,如初级类航空器,颁发限制适航证.
71、特许飞行证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答:
种类:
第一类特许飞行证、第二类特许飞行证和第三类特许飞行证。
✧从事下列飞行之一的尚未取得有效适航证的民用航空器,应当取得第一类特许飞行证
1)实验飞行
2)符合适航标准的验证飞行
3)机组训练飞行
4)表演飞行
5)局方同意的其他飞行
✧从事下列飞行之一的尚未取得有效适航证或目前可能不符合适航要求但能安全飞行的航空器,应当取得第二类特许飞行证
1)为修理、改装、维护、交货或出口或封藏航空器而进行的调机飞行
2)新飞机的生产试飞
3)为撤离危险地区而进行的飞行
4)局方认为必要的其他飞行
✧未按CCAR—21规定进行型号合格审定的,在1987年5月31号以前研制并经国家设计定型的民用航空器,民航总局将为其颁发第三类特许飞行证。
72、CCAR-21对特许飞行证的基本要求和限制。
答:
1)尚未进行国籍登记的航空器作特许飞行前,应当向局方申请临时登记标志;
2)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在航空器的外表上制作民航总局指定的临时登记标志;
3)取得第一类和第二类特许飞行证的航空器不得用于以赢利为目的的运输或作业,取得第三类特许飞行证的航空器不得用于旅客运输;
4)作特许飞行的航空器不得载运与该次飞行作业无关的人员;
5)该航空器的飞行机组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确知该次特许飞行的情况和有关要求与措施等。
73、根据CCAR-21规定什么是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项目
答:
欲在已经获得型号合格证的产品上进行加改装或更换零部件,若该零部件未曾经局方批准,则应当按CCAR-21的规定和程序取得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后方可进行生产。
74、CCAR-21对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的有关规定,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不适用于什么零部件?
1根据型号合格证书或生产许可证生产的零部件
2根据民航总局颁发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生产的项目
3符合民航总局认为适用的行业技术标准或国家技术标准的标准件
4航空器的所有人或承租人按照民航总局批准的其他方式为维修或改装自己的航空器而生产的零部件。
75、CCAR-45对航空器标志的规定
答:
1航空器上的标志和标识包括国籍标志、登记标志、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法定名称和标志,对于挂旗航空公司而言,还包括国旗标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标志为罗马大写字母B,登记标志为阿拉伯数字、应将规定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用漆喷载该航空器上或者用其他能够保持同等耐久性的方法附着载该航空器上,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的颜色应与背底颜色承鲜明比照,保持清晰可见
3应当载航空器内主舱门附件显著位置上固定一块刻有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的识别牌,该识别牌应当用耐火金属或者其他具有合适物理性质的耐火材料制成。
4民用航空器上国籍登记标志和登记标志载固定翼航空器上的位置,应位于机翼和尾翼之间的机身两侧或垂直尾翼两侧和右机翼的上表面,左机翼的下表面,固定翼:
标志位置在机翼和尾翼之间的机身两侧或垂尾两侧和右机翼的上表面,左机翼的下表面;旋翼:
标志位置在尾梁两侧或垂尾两侧;飞艇:
右水平安定面上表面、左水平安定面和垂直安定面下部两侧。
5对于民用航空器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的字体在机翼上每个字的字高不小于50CM,机身、垂尾、尾梁及飞艇、气球上每个字的字高不小于30CM
76、CCAR-91对民用航空器的一般要求和使用限制
答: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实施运行的所有民用航空器(包括按照CCAR—23/25/27/29审定的航空器,初级类航空器和非常规航空器;但不包括系留气球、风筝、无人火箭和无人自由气球)应当遵守本规则中相应的飞行和运行规定。
对于公共或商业航空运输运行,除应当遵守本规则中适用的飞行和运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CCAR—121部《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或CCAR—135部《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合格审定规则》的规定;
2)任何人不得运行未处于适航状态的民用航空器;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籍登记的民用航空器还应当满足CCAR—45部规定的国籍标志、登记标志和标识要求方可运行;
4)运行民用航空器时,航空器上应该携带三证;国外登记的航空器在境内运行时应携带国外当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
77、CCAR-121对民用航空器的一般要求和使用限制
答:
1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航空运营人实施的:
(1)使用最大起飞全重超过5,7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定期载客运输飞行;
(2)使用旅客座位数超过30座或者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不定期载客运输飞行;(3)使用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全货物运输飞行。
2合格证持有人运行的飞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登记的民用飞机,并携带有效的“三证”。
3合格证持有人可以租用不含机组人员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缔约国所属的某国登记的民用飞机实施本规则运行,但三证需民航总局审查认可。
4合格证持有人按照本规则运行的飞机应当是按型号合格审定运输类或者通勤类的飞机,并符合本规则规定,否则不得实施本规则运行;
5合格证持有人不得使用单台发动机的飞机实施本规则运行。
78、CCAR-121合格证持有人运行飞机应携带哪些证件
答:
1适航证,国籍登记证,无线电电台执照
2租用不含机组应携带:
该飞机带有经民航总局审查认可的原国籍登记国颁发的适航证和由民航总局颁发的适航认可证书及无线电电台执照。
79、CCAR-43规定的维修和改装规则的适用范围
答:
维修放行主要适用于持有标准适航证和限制适航证的航空器、干租的持有外国航空器适航证认可证书的航空器、除特许飞行为目的的第一类特许飞行证以外的持有特有飞行证的航空器。
80、改装、重要改装和一般改装的定义
答:
改装:
航空器及其部件交付后进行的超出其原设计的任何改变,包括任何材料和零部件的替代,它包括改装的方案及其实施。
重要改装:
没列入航空器及其部件制造厂家的设计规范中,并且可能对重量、平衡、结构强度、性能、动力特性、飞行特性和其他适航性因素有明显影响的改装,或者适不能按照已经被接受的方法或通过基本的作业就能完成的改装。
其中“明显”适指能感觉和察觉到的现象,上述项目一般都要经过适航审定部门以补充型号合格证(STC)的形式批准
81、修理、重要修理的定义
答:
修理:
对航空器及其部件的任何损伤或者缺陷进行处理,使其达到规定的限制范围内继续使用的工作统称。
重要修理:
如果不正确的实施,将可能导致对重量、平衡、结构强度、性能、动力特性、飞行特性和其他适航性因素有明显影响的修理,或者是不能按照已经被接受的方法祸害则通过基本的作业就能够完成的修理。
其中“明显”指能感觉和察觉到的现象,重要修理方案一般都要经过航空适航审定部门批准。
82、对航空器及其部件进行维修和改装应遵守的准则
答:
1使用航空器制造厂的现行有效的维修手册或持续适航文件中的方法、技术要求或实施准则
2使用保证维修和改装工作能按照可接受的工业准则完成所必须的工具和设备
3使用合格的航材,用替代品需局方批准
4工作环境应当满足维修或者改装任务的完成
83、重要修理和改装批准恢复使用的方式
答:
1按照CCAR—145批准的维修单位和授权放行人员,对其本单位实施的重要修理和重要改装在“重要修理及改装记录”(表格AAC-085)中相应的批准放行栏中签署放行
2民航总局的监察员在表格AAC-085中相应的批准放行栏中签署放行
3民航总局授权的委任代表在表格AAC-085中相应的批准放行栏中签署放行
84、重要修理和改装的判断方法
答:
只能按照明显影响重量限制、平衡限制、结构强度、飞行性能、动力装置运行、飞行操作品质、噪声和其他影响适航的品质等,并根据经验来判断,所有重要修理和改装项目都应送交航空器适航审定部门审查批准,并由有关单位在飞行标准部门监督下实施。
85、CCAR-145规定的维修单位有哪几类
答:
1独立维修单位是独立于航空营运人和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制造厂家,并提供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维修服务的维修单位
2营运人维修单位是指航空营运人建立的,主要为本营运人的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提供维修服务的维修机构,航空营运人的维修单位在为其他航空营运人提供维修服务时视为独立的维修单位。
3制造厂家维修单位指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制造厂家建立的,其主要维修和管理工作与其生产线结合的维修机构,主要维修和管理工作与其生产线分离的视为独立的维修单位。
86、维修单位合格审定依据哪部规章,何为“五四原则”(P116)
答:
维修单位的厂房设施、工具设备、器材、人员和文件手册五个方面;质量、工程技术、生产控制、和培训四个系统。
87、维修许可证中的工作类别和项目类别(P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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